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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1-11-17 09:19:49 初二 我要投稿

关于初二的我的作文汇总6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初二的我的作文汇总6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我国有这样一位大文豪:他身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胡须成了一个隶书“一”字……他,就是鲁迅。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破烂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特别!

  当我们学到《一面》时,才更加觉得鲁迅是一个十分关心进步青年的。文中的阿累在一次支内山书店买书时,买书的钱不够,没想到鲁迅竟在内山书店躲避敌人,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关心爱护进步青年。

  社会的未来就是现在进步青年的,人一定要有知识才能创造未来,鲁迅把希望都寄托给了进步青年,进步青年是不能用外表看人的,也不能用自己的快乐放在别人身上的……应该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鲁迅呀!你真是一位关心进步青年的学者呀!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清晨,我看着路上成群结伴的伙伴,让我不禁一件想起了我学校的伙伴。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干吗,但我们心中都在思念着他们。自从我们小学毕业来我们各奔东西,都踏上了艰辛求学的道路,寻找着自己的方向,为了未来拼搏着,奋斗着。

  小学——充满我的欢声笑语,他带给我无穷的欢乐。曾经,我有一位朋友,学习挺好,但也喜欢动歪才,每当我东西坏了,他都会帮我修好。但是他也经常弄坏我的东西,我就是不想骂他,我想这就是友谊的最高境界吧!

  青春的我们很爱张扬,爱在风中大笑,因为我们有活力,有朝气。太过张扬的我使我们错过了珍贵的东西。好朋友分道离开,丢下一句话便转身离去,我心中想着:你便不再是我的朋友。谁都不肯低头,恐折了自己的傲骨。我不干,拼我的一切去学习,只为超过他,满足我邪恶的虚荣心。我真没辜负自己,我握着我的成绩单。唯独没有胜过他的得意,原来时间真能改变一切,当时只是青春的狂傲罢了。

  还记得考试那天,在笔记本扉页上写下的':“是否迷茫,依然迷茫;是否憧憬,依然憧憬;是否期待,依然期待。”初中的生活,我认为它是美好的。但现实告诉我,那都成为回忆了。

  现在呢?分班了,人散了。

  现在我已经融入了这个班集体,我经常对初中同学说,我真想念我的小学同学。我也在想,小学真的对我这样重要吗?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为读者们展现了四个有血有肉,形象突出的师徒。

  孙悟空,爱憎分明,爱打抱不平,生性好动,敢爱敢恨,并且勇于反抗,不畏权贵豪强,有时纪律散漫,不易管教,幸好观音菩萨教了唐僧紧箍咒,不然就唐僧这人,难管啊!

  沙僧,任劳任怨,对唐僧师傅唯命是从,经常干事以大师兄孙悟空为主心骨,言听计从,如同为别人做保姆。

  猪八戒,好吃懒做,爱吃爱睡,经常因为这样子而误事。叫他化缘,一觉就睡过头,让众人饿肚子。常常因为遇到强劲的妖怪便动念头分行李散伙,因此不少挨骂。

  最后,西游团队的终极大Boss唐僧,此人战力满星,大家都说,唐僧不是经常被妖怪捉吗?他要是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会被捉吗?不,你们猜错了。他是经常被妖怪捉,其实,要不是他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谁愿意捉他呢?每次安全回来就和徒弟们啰啰嗦嗦地讲大道理;被妖怪捉去,都死到临头了还在啰嗦,刀架到脖子了,他说:“施主,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施主……”算了,这下子妖怪也是醉了,不停地怀疑人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对呀,你们是不是捉错人了,这应该不是唐僧吧?这应该是一个剃了光头的菜市大婶吧?妖怪只好大呼:“唐僧去哪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搞笑四人组的印象,不知你们贵见?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是充满乐趣的。每当我看到那支精美的书签,便唤起了我美好的回忆。

  这支书签,是小学时我的朋友送给我的。那个时候,正是圣诞节,而这支书签,也就是她送给我的圣诞礼物。

  还记得这是我刚转校时的第一个圣诞节。我是一个从深圳转回来读五年级的学生,那个时候,除了她,我一个同学也不认识,只有她对我伸出援助之手。本来,我不太会用钢笔写字,那时,我用中性笔写字,被老师退了回来,我觉得老师不喜欢我,便在座位上哭,她见了我在哭,又看了看我的本子,就对我说了很多,她说:“你别哭了,你是新来的不懂,作业要用钢笔写,不然老师是不会改的。你有钢笔吗?我借给你,你再重做一遍吧!这样,老师就不会骂你了”。她的这一番话让我拥有了信心,我拭干了眼泪,很快地做完了作业,她就拉着我出去玩。就这样,我认识了很多同学,也知道了很多。

  过了几个月,圣诞节到来了。她送给我一张贺卡和这支精美的书签。当时,我很惊喜,因为我小时侯同学之间是不允许送东西的。因此,我很喜欢这支书签,她一给我,就拉着我去踢毽子,她很会踢,可是我太笨了。连两个都踢不到,她就说:“别踢了,咱俩跳绳吧!”一会儿,嘻嘻,一会又哈哈,我和她因为一则笑话,笑得嘻嘻哈哈,前仰后合的。

  虽然事情过去了很久,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将会成为我记忆海洋中的浪花。书签是我和她友谊的见证,每当看见它,便唤起了我美好的回忆。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你知道一幅画为什么总是五彩斑斓的吗?其实——我悄悄地告诉你,那是一个人一生的杰作。

  每一刻,世界上都有许多婴儿呱呱坠地,开始谱写各自的人生画卷。

  幼儿时期是蓝色的,不是大海深奥的蓝,而是朦胧的,像世界上最纯澈的天空蓝。这样的蓝来自幼童的眼底,单纯,无杂质。

  我常常从妹妹的眼睛里看到这种颜色,她常常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

  “白雪公主为什么不是男的?”

  “因为白雪公主是公主啊!”

  “公主为什么是女的?”

  “……”

  童年是金色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论何人,何时,何地,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是洒满阳光的。我回想起童年的自己,在滑梯上溜下爬上,摘花捻叶说要做饭,实在是趣味多多。

  跋涉过青春期,来到一位名叫十八岁的人前面,成为青年。如梦般的青春年华,橙色这样初升朝阳的颜色正适合它,开放且矜持,羞涩且莽撞,跌跌撞撞地朝前走。

  太阳在一天内,都会有最红最亮的时候,更何况人呢?我看见父亲是富有力量与梦想的,渴望大干一番事业,甚至重拾书本每晚查阅资料,研究着自己所感兴趣的经济学。

  过了而立之年的壮年,是红色的。能力与智慧都处于人生的顶峰,在这时,是要大干一场的。而这红色,像火山中滚滚的岩浆,总有一天是要喷发的。

  你认为五十多岁的人应该是什么颜色的?褐色?紫色?

  我认为是粉色。

  我的爷爷奶奶五十多岁有了孙辈,便照看着四个陆续降生的孙女和外孙。爷爷奶奶操劳了半辈子,内心已经在社会生活中一次次的磨练与打击中老练、有韧性。或许是孙辈的陆续到来,让他们的心变得柔软,剥落了心茧,露出的颜色不应该是心的本色——粉色吗?

  记得在我的妹妹出生不久后,我们和爷爷奶奶一起吃饭,爷爷举起一块馒头,说:“这个蘸酱酱吃着好吃很”,单字重叠发音,这都是我们与妹妹交流方式啊!

  当一个人到了六七十岁,他的生活应该是彩虹色的,可以享受退休生活,出国游玩,培养兴趣爱好……生活自是丰富多彩。

  我们都知道,垂暮之人总爱回忆往事,但是这些老人一定不是灰色的,我希望属于这些老人的是青色。因为回忆像一卷老胶片,播放的画面是久远模糊的;回忆是一沓旧照片,一张张载满着过去。而青色,青铜器的颜色,是沉甸甸的,刻满了历史的颜色。

  人的一生是否可以谱写出一幅七彩画卷,取决于你有没有一颗领悟生活,感受美好的心。不要将自己的人生活成黑白色,用发现与探索的心与手画出属于自己的最美人生。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走过那最熟悉的小路,脚步仿佛那么沉重,傍晚的阴云在天空盘旋,遮住了天,我头顶的世界一片漆黑,树在这黑暗中无力地摇摆,树下玩耍的孩子们都回屋去了,一切了无生气。我依旧拖着那注了铅的身体向家中走去,往常并不远的这段距离,今天显得格外漫长。心想,怎么会这样子?

  应该是受了早上的事情的缘故。期中考试过后,老师在讲台上把全班的成绩进行了通报,我希望自己的分数和排名不要太难看的愿望落空了!作为一个在之前考试所有科目总分排名第七的我,居然一下滑落到了二十六名。我心中似乎有无数条蚂蟥,好像要把我的血给吸干。我开始反省自己,沉迷于手机、电脑、电视中的那个我,不愿做练习题的那个我,前那个整天活在荣誉中,套着虚荣、焦虑的我开始害怕,害怕自己陷入一片黑暗的沼泽,出不来,不问学习,不理解父母,就这样一直颓废下去。我试图努力看清自己,却无从下手。

  我忍不住回想,往家走去。

  乌云还是在空中不散去,被遮住的太阳心有不甘,不愿被这黑暗遮蔽自己,数束阳光试图从乌云中穿透出来,星星点点,若隐若现。沉寂了许久之后,终于有一束阳光穿透而出,那是一道很长的光,像一把利刃,只插胸膛,将乌云劈成两半。我被它的勇气和力量震住了,驻足观察。由于它带头,越来越多的光束将乌云划破,乌云则像丧家犬般,四处乱串,飘散开来。最终阳光冲开乌云,把夕阳播撒在大地上。

  天地间突然又明亮了。在那阳光普照大地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好似那个太阳,奋力切开障碍与黑暗,不甘被那云层挡住,突出重围,喷薄而出。是一定要展现自己阳光美丽的一面?还是为了普照大地万物?

  我愿做后者的太阳,将黑暗困难化解,把自己的光照去温暖他人,带领别人一起进步,获得快乐。我发现,我一直是那个被乌云挡住的太阳,却一直没有勇气去打败它、战胜它、化解它。现在,我读懂了自己,我必须改变习惯,积蓄力量,发出我的万丈光芒,把自己照亮,也把他人照亮,实现自我价值。

  我终于读懂了自己,明白了我要突破那层乌云。我向远处的太阳招了招手,脚步轻快地向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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