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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1-11-11 13:14:54 初二 我要投稿

【精品】初二的我的作文合集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初二的我的作文合集七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题记

  近日迷上各色古风,却道不知是恋曲还是念词。昨日,一曲《醉赤壁》,一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直入我心,虽说是三国战事,可我却不愿将它想象成那般血腥、残酷和冰冷;我倒宁愿将它想象成是一个凄美的悲剧——

  一名奉命刺杀郡主的黑袍刺客在抽剑刺向郡主的那一刻,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打动,原本冰冷、坚硬如石的心第一次做出了动摇;但他知道,即使自己不杀她,也迟早会有其他人来杀了她。于是,他那锋利的剑刃又一次逼近小郡主的脖颈,却再次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所打动,那眼神中有懵懂、有惊慌,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他读不懂、也读不出。最终,他还是放下了那透着寒光的长剑,潇洒地转过身,只留下一句“你好好保重”消散在空气中,便不见了踪影。

  可命里有时终须有,在他行走江湖时,又一次邂逅了被追杀的小郡主,那一次,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她千恩万谢,想要追随他;他却只是淡淡地道出一句“以后小心点儿”,便再次跃过屋檐,消失在她的视野。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游走于山水中,却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呼救声,他定了定心,默默告诉自己不要理会,身子却不听使唤,硬是向呼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却见她浑身是血,一支毒箭穿过她的心窝,她一头乱发,浑身脏兮兮的也不自知。他跑到她身旁扶起她,明明已知她这次终是难逃一劫,却还是蹦出了那句“你还好吗?”而她只是艰难地转过头,眼神中透出几分苦涩,“他们都说‘我是不祥之人’,只能以死谢罪。你又为何三番两次地赶来救我?”而他只是紧紧地搂着她,没有回答。她看着他那白皙如玉的面庞,笑了,笑得那般凄苦。他看着她,却再也找不回初见时那双清澈的眼眸;他知道,她早已不是府上那金枝玉叶的小郡主,她见过太多太多的血腥与残暴,也尝过太多太多的人间冷暖,但是,为何每一次邂逅,心都不听使唤地加速跳动?就在这样的四目相对中,她突然动了动嘴,缓缓道出生前最后一句话:“来世,再见吧。”然后合上眼,死在他的怀中。

  他怔了怔,似是不相信她已死,可怀中渐渐冷却的尸体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她的死亡,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终是为她流下了这一生中最沉痛的泪。

  来年,平湖烟雨,他带上她的骨灰,走过无数山河,经过无数城镇,只因她曾说过“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像你一样走遍这锦绣河山。”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美好的年华中,邂逅生命中对的人,并彼此珍惜,长相厮守。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在我房间的窗户上挂着一个风铃,那是在小学毕业时我的知心好友送给我的。

  一条打结的绳子悬挂着一个头很大的瓷娃娃,圆溜溜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抿着的双唇像是微笑着,再配上几缕卷发,使人看了心感欢悦。在娃娃的下面,挂着六根长短不一的小铁棒,在铁棒围成的圆圈中间,一块像枕头模样的雪白的小瓷块被一条绳子穿着,光滑的表面刻着一个美术字:“静”。而且在“静”字的右下角,还刻有一个比绿豆还小的印章,《核舟记》的作者魏学咿所说的“细若蚊足,勾画了了”也许就是这般吧!在那瓷块的上面还有一朵木雕的向H葵花,下面10厘米左右的地方,还系着一块菱形泛黄的硬胶片,那胶片上印着“动静之间”4个大小不一的美术字,接着,绳子便被编成一个结,再拖上一条长长的“尾巴”。

  这便是我朝夕相对的风铃。

  然而风铃独得我钟爱的,不是那逗人喜爱的瓷娃娃,也不是风吹时发出的一串“丁零零”的铃声,而是胶片的另一面,有好友亲笔题的“梦”字和她的名字。寥寥几笔,虽不是龙飞凤舞潇洒有力,但却是风铃平凡中的不平凡,也是它与众不同之处。

  每当有风的时候,胶片迎风摆动,就使上面的小瓷块敲打着旁边的铁棒,那“丁零零”的清脆声就像旋律般优美,我曾尝试用铁棒敲打铁棒,也试过用瓷块敲打瓷娃娃,都不如那“丁零零”的声音清脆,想不到小小的风铃也应用到了物理学的知识。

  风铃不仅能观赏,还能告知屋内的人外面是否有风,而且能消除人们心中的烦闷。当你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倾听风铃随着微风奏出的一首首清幽淡雅的曲子,不平静的心湖也会被抚得一片安宁。

  风铃,它陪我一起谱写着生活的喜怒哀乐的乐章,我由衷地喜爱它——风铃。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做出惊天动地的人是英雄,为寻求真理献出生命的人是英雄,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迹的人是英雄。我眼中的超级英雄是我那当交警的叔叔。

  叔叔是一个非常忙碌的人,由于他是电子系毕业的,因此在单位里他是干技术工作的。不仅负责全支队的有线和无线的通讯,而且还管理寻呼台和电脑网络以及警灯警报的安装工作。从领导到同志都说他是全交警支队最有本领的人。

  叔叔中等个头,国字脸上有一双浓而密的剑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而挺的鼻梁下面是一张看上去让人觉得老实厚道的嘴巴,经常把很有智慧的笑容挂在脸上。当叔叔穿着一身警服时,显得既神气又威武。

  叔叔是一个非常好学的人,只要有时间他总是捧着一本专业书在给自己“充电”。他经常告诉我:“人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进步,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叔叔这样说的也这样做了,他不仅订购了各种科技报刊,还上网浏览各种信息,从中吸收大量的知识营养。

  叔叔不仅有知识,而且工作也做得很出色。在繁忙的暑期里,有一天,安在建行楼顶上的电台出了毛病,叔叔接到电话的时候,天才刚刚亮,他二话没说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抢修,面对百米高的铁塔他毫不犹豫地爬到顶上,细心地寻找查看,及时排除故障,终于使通讯畅通无阻。当时就有报社记者采访他,他只是笑了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就回到单位继续工作了,

  总之,我的叔叔是一个任劳任怨、不求名、不求利、以事业为重的人。他那好学进取、对工作一丝不苟的品质陶冶着我。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他就是我眼中的超级英雄。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她永远是我心中的女神。

  那个时候,她是我们班的班长,长的挺高的,身材也不错哦,脸有点黑黑的,眼睛大大的,五官也很精致,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有一点傻傻的感觉,让人觉得很阳光,很快乐。

  她的成绩很好,总是能在年级上才上不错的名次。但是这并不是我敬佩她的原因。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女孩子,在那个年纪,有那样的毅力和自律的能力。

  我与她的接触并不多,听别的女孩子们说,班长很节约,听说她的家庭并不是多好,甚至有些贫穷,所以从小就学会了节约。就连和她一起长大的同学,都为他各方面的'习惯感到惊讶。我们的班长会尽力的节约很多东西,她的字不大不小,说不上漂亮,但是很工整,基本上不会浪费一点本子。就算老师要求换新的本子写作业,她也会将原来的本子,剩余的部分当做草稿纸。节约纸张从来不在纸上乱写乱画,打个草稿都是一片工整,不浪费一点点空白。零食什么的好像与她无关,铅笔总是能用到很短,也不放弃。就算是在学校,很多东西她也会自觉的节约下来,大概是因为她已经养成了习惯吧。

  除此之外,她还会坚持运动。因为她觉得强健自己的身体,能够减少生病的几率。所以她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是起的很早,去操场上晨跑,听说周六周日,她也是按时起床。对于我们这样的孩子来说,能够坚持早起,真的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就好比我,跟班长比起来就有太多的恶习了。

  她在学习上非常的用功,所以老师都很喜欢她。但是她总是用功过头了,总是问一些课外的问题,让老师,有时候也摸不着头脑。我们也为此,感到十分的惊奇。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她那个样子,让我一次一次的,对她产生一种敬意。

  让我佩服的不是因为她有那么多好的习惯,也不是因为她有那样好的成绩,而是因为她一直都在坚持,她一直都那么完美。也许我也可以有那样的习惯,也许坚持了21天之后就不再有了,可是她不是,她可以坚持的更久,并且克服自己逆反的心灵。也许我也可以通过一次的努力,你是搏得的一个很好成绩,但是我没有办法像她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

  很多事情做起来容易,坚持下去很难,有的事情做起来就不是很容易,坚持下去会更难。但是她做到了,她在坚持着。可是,我呢?我也不想一直仰望着她,大概我还在追寻的路上吧!

  她不会只在梦里,我也不会一直在路上。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我披上春装,漫步在林间,

  去撷取第一滴晨露,

  林间的鸟已攀上了,翠绿的柳梢;

  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

  便毫无保留地将他的光和热,

  洒向这片生机勃勃的园林,

  透过树叶,在地上呈现出无数树影,

  那是春姑娘走过的痕迹。

  我光着臂膊,在炎炎烈日下,

  舞动矫健的步伐,

  激昂的少年的身影,在篮球框下,

  一闪而过,只留下,

  从框中划过的篮球在地上不停地弹跳;

  掏出袋中的巾纸,随意两下,

  擦干了额头上的汗珠,

  不给你一刻喘息的机会,

  便继续上演了青春的激赛,

  那是夏少年运动的轨迹。

  我穿上秋衣,在街上行走,

  任秋风吹过,不觉任何凉意,

  不经意抬起头,凝视那秋色的天空;

  街上的人们匆匆地走过,

  或许他们并不喜欢秋天,也或许,

  他们讨厌这略带凉意的风,

  低下头,继续行走,再没有看见旁人路过;

  一棵树挡住了我的脚步,

  这让我有点不悦,我斜过眼,打量着这个家伙,

  只可惜,我的怒火已经被这沙沙作响的枫叶掩盖,

  那是秋青年落下的宝物;

  我张开眼,寻觅第一轮曙光,

  窗外的柳已凝成显眼的雾凇,

  原本羞涩的柳姑娘,此时,却在这漫天飞雪中,

  摇曳着她的纤纤细手;

  这场雪,仍在下着,

  它仿佛是天公随意泼洒下来的色彩,

  将世界的颜色定为,雪的白色;

  从窗外望去,外面是白茫茫的一片,

  几朵冰晶装饰着窗的内壁,

  看来,这雪连人的住所也不肯放过,

  偏要在这屋内勾勒一笔,

  留下它的杰作,只等人的赞叹,

  那是冬老人即将离开,留下的礼物。

  我眼中的四季,以各种色彩,

  显现在人们面前,

  它们没有浮夸自己的习惯,

  只是想,让人们,不要忘记它们,

  不要忘记,这个世界的色彩,

  是五彩缤纷的。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魅力,好似一块磁铁,让人在不经意间被深深吸引,并且为此深深着迷,不可自拔……

  “你们看昨天的《楚乔传》了吗?那里面的宇文玥真帅,真酷,真有范儿。还有那个楚乔,真有魅力。”

  “什么嘛,我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白浅才有魅力呢。”

  那几个女生又在聊些无聊的电视剧了,都已经初中了,还是那么幼稚,我收拾着桌子对她们说:“喂,你们知道什么是魅力吗?”顿时鸦雀无声。

  什么是魅力?魅力是能吸引人,感动人的力量。而在二十一世纪,魅力似乎单单变成了能吸引人的力量,而不是能吸引人,感动人的力量。人们常常会为了自己所认为有“魅力“的明星而做一些让人唏嘘不已的事情:20xx年4月8日晚23:09分,鹿晗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与一只邮筒的合影,这个邮筒很快成为鹿晗粉丝们的新宠,人们排队与邮筒合影,甚至排到了凌晨两三点钟,鹿晗的魅力在于何处?能让人如此疯狂,我想大概在于他的”颜值“。有一张好看的脸就有如此“魅力”,真让人惊叹不已,不过想想也是,谁不希望有一张好看的脸呢?但这不是魅力,可偏偏就有人就不明白魅力的真谛,并且,就我看来,误解“魅力”的人大多是青少年。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许许多多的喜欢明星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所追捧的女星是最有魅力的。并且为了像她们那样有魅力,小小年纪学起化妆打扮,希望自己像她们一样好看,有魅力。对于他们的无知,我只能呵呵一笑,那些女星除了唱歌好听外,就只剩下一架好看的皮囊了吧。在我眼中,女生的魅力不是唱歌好听,也不是跳舞好,会弹钢琴,更不是有一张好看的脸,而是在于女生能够吃苦耐劳,刻苦勤俭,聪明机智。可是这些在二十一世纪的女生中已经不多见了,班里的女生大多是家里的“小公主”,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还总是嚷嚷着女士优先,她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脸面说这句话?脏活、累活都推给男生干,遇到好事儿又要让男生展现绅士风度,女生的应有魅力又去哪里去了呢?

  在我眼里,女生的魅力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外表再美,内心空虚,也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我看来,女生的魅力在于心,女生魅力的决定权在于每个女生的内心。——是否想要成为有魅力的人,还要看每个女生的选择。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不要浪费每一粒粮食,要做到勤俭节约,我却从没有放在心上。而那一次的亲身经历,直到现在我还历历在目,同时也让我养成了一个勤俭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

  有一天在吃饭的时候,我看到菜里有我不喜欢吃的,就把它给捡出来,扔掉。爸爸看到了,指了指不久前才制定的家规——“不浪费粮食”五个大字。我看了看,随意地说:“没关系的,我下次不这样了。”妈妈在一旁叹了口气:“唉,得让你体验一下农民的劳累啊!”

  于是,放暑假时正好赶上农忙,我们便来到了一个专门给人们体验种地的地方。这里有很多人,每个家庭分一块田,不大。走到属于我们的地前,我不知要干些什么,只好干站在那儿。爸爸似乎想起了曾经种地的日子,略带怀恋的语气说:“愣在那儿干嘛!我们先来翻土。”“好!”我开心地答应着,和爸爸一人负责一小块,妈妈则在旁边加油。

  翻地只要将铁锹对准土地用右脚使劲一踩,再把土翻个面就好了。似乎挺容易,但做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我的力气很小,每次翻土都需要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勉强把土翻个身。时间一长,汗水就顺着额头往下流,胳膊也受不了了,酸痛的好似不是我的,我忍受不了了,便将手上的工具一推,喊道:“累死了,累死了。”“看,这就是你平常不运动的结果。才干这么一点活就喊累了?那些劳动人民干的比你多好几倍,怎么都不喊累呢?”“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工作嘛,当然不累!”可是在爸爸妈妈的极力反对下,我只好继续翻土。

  突然,一只小虫子被我翻了出来,我看到后不由得“啊”地叫了一声。妈妈走过来以后,笑道:“不就是条小虫子嘛!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可是……这好恶心啊!”“你不是说你什么都不怕吗?怎么被一条小虫子给打倒了呢!”爸爸笑着说。“哼,我才不是害怕呢!”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的,可手上的动作却没有之前的干脆,每翻一次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有些不知名的东西跑出来。看着那一条条扭动着身体的虫子,我一阵反胃。等地都翻完后,我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望着这一身的泥和汗水,嫌弃的心理油然而生,可爸爸都没觉得脏,我当然也不能示弱,只好皱着眉继续忍耐。

  终于到插苗了,我认为这很简单,便一把抓走一大把苗,迫不及待地跑去插苗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插了好多苗,“哈哈,这也太简单了吧!我已经插了这么多了。”我炫耀着。妈妈看了看,直摇头:“你这苗插得东倒西歪,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倒,不牢固,得重来。插苗的时候得使点劲。”我不服气,但也只好重来,可我使劲一插,苗没插进去,我的手先插到泥土里了。没办法,只好再来。就这样不知重新插了多少次,我的手和腰都快断掉了,这才插好。

  我终于真正体会到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了。插秧苗,只是劳动的开始,距离收获还那么遥远。为了那一粒粒的白米饭,不知农民伯伯还要付出多少心血和汗水。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粮食,珍惜农民的辛勤劳动。

  通过这次的亲身经历,我下决心以后不再浪费粮食,不挑食,要做到勤俭节约,遵守我们家的每一条家规家训,使我能够在这优良的家风中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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