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的我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二的我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二的我作文1
友情似酒,愈酿愈纯;友情似花,愈开愈香;友情似火,愈烧愈烈;友情似茶,唇齿留香。
人的一生,不需要过得怎么轰轰烈烈,也不需要朋友成群。不用多,只需一两个知己,她不用模仿小说,如何对你赴汤蹈火,也不用为你倾尽所有,哪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便能懂你,这便足够了。对方彼此在心房中留出一间屋子,它的名字叫“朋友”,也叫“珍惜”。
而我就遇到了我人生只中,最珍贵,最能让我付出真心的朋友。我和她不是发小,也不住在一个地方,我们以前素未相识,可是我们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是上天安排我们相遇,是缘分让我们成为知己,我感到很幸运,也很幸福。
她叫LL(代称),20xx年2月28日,五年级下学期。那天,是他转学来的第一天,我还记得她当时,穿了一件红色的羽绒服,一条黑色的裤子,一双白色的靴子,鹅蛋脸,大大的眼睛,因为紧张脸上还带着些许红晕,一双大眼睛也不知所措的,东看西看。当然,我成为了她的同桌,她在??中心小学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她人如其名,非常爱笑。见到谁总是一副开心的模样。她很仗义,热情开朗,让人对她发不出脾气来。当然,也有无奈的时候。那就是——笑点太低了!时不时地你的耳边总是响起她的笑声“哈哈哈哈”,如果一天在一起10个小时,她能对着你笑7.8个小时,明明很开心的事情,愣是让她笑的郁闷了!
可时间一长,我也变得爱笑了,果然笑也能传染。在这五年的日子里,也许是长大了,她变得不爱笑了,脸上竟然也走了往日里没有的忧愁。我宁愿她还是原来的她,一个每天充满笑容,无忧无虑的小丫头,她可以让我感觉到无奈,可至少那样的她,是快乐的。
我们从认识到现在一直没有分开过,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一起。记得第一天我们踏进高中校门时,每个人都挤在一起看班级的分布,我们两个手拉着手,挤到了最前面。得知我们还在一个班的时候,我们开心的击个掌。
当现在还在坚持每天都联系。彼此已经到了很熟悉的地步,对方有了什么好东西,也会记得给对方留一个。每天凑在一起说着不能和别人说的悄悄话。
我们两个都近视,摘掉眼睛。远处的人和事儿什么都看不清楚,可是她一进校门就认出了我,那天大家都穿着校服。
原来两个人之间会有拌嘴,吵架的时候,可现在即将成年的我们比原来更加珍惜的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我们真的应了这句话,“吵不散,骂不走的,才叫真感情”。
不知道以后的我们会相隔多远,也许会几个月,几年见不上面。可是我们的感情永远不会变淡,曾经我们不止一次说过,“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也许别人只当这句话是朋友圈的一次有感而发,可我们却当做誓言来铭记于心。
无论何时,她都会住在“朋友”里那间最大的屋子,她是我心目中永远的NO.1。
回想起初次见面的那声问候,还或许在梦里,感谢上天,给了我一位如此好的闺蜜,可以让我不负青春。
友情的酒,最纯;友情的花,最香;友情的火,最烈;友情的茶,真的可以让人唇齿留香。
友情好比蒲公英中的一株红玫瑰,只为你一人绚丽夺目,谢谢你我的好闺蜜,我的好知己。
高二的我作文2
家乡,对每个人的意义都是非凡的。我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以后可能还会在这里死去。这里承载了我们一生的记忆,一生的欢乐泪水与汗水。哪怕百年后我们入土安息,没有一个人曾记得我们是谁,后代子孙也忘记了我们的模样,至少还有她。他看着我们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变成了步履蹒跚的老人。看着我们出生又离去,当远行要告别的时候,她总是最舍不得的那一个。当我们归来的时候,她又是欣喜的那一个。她是会永远记住的啊,因为我们是她的孩子,无论一生中会有多少次分离,她总是念着你想着你爱着你。
Mark Twain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两天,是你出生的那一天,和你弄清楚为何出生的那一天。既然最重要的一天是在这里出生,那么这个地方就是我们一生最重要的地方。家乡,以博大的胸怀包容了世代在这里居住的子民。她无私奉献她的一切,无论是居所,水源,空气,她都毫无保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乡,我不知道别人的家乡是怎样的,但我只知道我很爱我的家乡。虽然她的经济或许还有些落后,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没有繁华至极的商业街,没有闪耀夜晚的霓虹灯。但是我们得到的却远比这些要多。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偶尔大雾弥漫也是种难得一见的美景,繁星漫天,夜空璀璨。灯火阑珊处,人们的温情却不减,闷热的夏季,大人小孩在树下乘凉,摇着扇子,享受难得的清爽。夏季时风总是特别大,特别凉,一股舒爽丝丝沁入心脾,在心里涌起感动的温度。家乡水田纵横,像是排列有序的小方块,一垄一垄,插着数行整整齐齐的禾苗,像是写出了一首绿油油的小诗。青山白水相互环绕间,一只黄颈白肚黑背的水鸟,优雅的迈着长长细细的脚,在田里悠闲地散着步。时不时弯下长长的脖颈,啄食是些什么。偶尔它们也会三五成群,在其中嬉戏玩耍,看着可谓妙趣横生。
我的家乡最有名的是杨梅,现下正是杨梅上市的季节。以冬魁为首的杨梅,最是能让人心动。个大汁多,柔软的杨梅肉携着酸酸甜甜的汁水,令人胃口大开,吃了一个还想接着吃,直到最后发现牙齿酸得都已经咬不动了才做罢。许多人对我家乡的杨梅趋之若鹜,甚至花了大价钱来购买,可是出生此地的我们却可以时时刻刻,想吃就吃。这何尝不是种幸运呢?我触目所及是一片杨梅山,这里的居民们相互间早已熟络,作为小孩子的我们跑到山上摘几个杨梅,倒也不会受什么责骂。
这些都是家乡所贡献给我们的。我爱她,我知道她也爱着我。我们在此地是血肉相融的,她知道我的,我也知道她。我们无须言说便知道彼此的永久爱意。但即便如此,我还想当面告诉她,“我真的很爱很爱你,我的家乡,如果可以,我想在你的怀抱里出生,也在你的怀抱里死去。”我想,我出生的意义有那么多个,但最重要的一个应该就是爱你,我的家乡。
高二的我作文3
我的梦想是一只小小的行囊。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开始用夏日清晨带着露珠儿的青草将暖暖的童年的旧时光编织成一个行囊,为它涂上几抹糖果一般的色彩,然后将一支画笔、一张地图放在里面。
我将我的梦想背在肩上。
我遇见过很多抱怨自己没有什么梦想的人,有的人甚至认为自己不需要梦想。我真的很难理解。梦想喜欢躲在阳光里,温暖地照着你;梦想喜欢躲在空气里,透明地跟着你;梦想喜欢躲在清水里,畅快地经过你。梦想其实一直都存在,它是我们生命的必需。梦想需要我们去发现,如果只是静静地等,梦想永远都只是一朵飘在窗外的云。
我很高兴,我将我的梦想背在了肩上。
我想做一个自由的漫画家,然后环球旅行。
我之所以钟情于漫画,是因为它不需要浓墨重彩的颜料,也不像素描那样将线条层层叠叠,极力追求立体感,更并非街头小摊上只为博人一乐的连环画。它有的只是几笔简洁却细致的勾勒,几句或简洁或隽永的文字。画,要的是意境;文字,要的是心情。
我爱上漫画始于与几米的《星空》的一次偶然邂逅。细腻的笔触,美丽的故事,无不令我怦然心动,我第一次感受到这个不完全用文字就可以倾泻感情的出口,当我再拿起画笔便陡增了许多力量,想必是因为唯有画笔才懂一个爱画人的心思。
做一个漫画家,将生活收藏在画里,又有何不可呢?只是停留在一处的人生未免浅显寡淡,我更愿意带着画笔作一次环球旅行。
人一生最美好的风景在路上,我想去江南,看那杨柳岸畔的水国人家,那碧波深处的江花江草,看那被朦胧的雨雾软化下来的房屋轮廓是否氤氲着江南的古典气息。“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不知我手中浸染了兰花草的幽香的画笔能否画出江南的人儿的如水一般盈动的美丽?
我想去希腊天堂般的圣托里尼,那里的街头有带着古希腊图腾的雕花栏杆与门楣,各种建筑浑然天成地融合成极致完美的图画,我怎么能有办法用手上的画笔,画出它的万分之一呢?而在米克诺斯,一抬头,一望眼,每个角落,每张脸庞都是戏剧性的迷人角度。
我要去庞贝古城,那里没有雨露的滋润,只有扑面而来的风沙一次次的沉淀,而它们在数百万年前又是怎样以一样极度炽热的状态霎间便封存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也许在一个夏日燥热而明媚的午后,我会坐在断壁残垣的街头,思考着怎样用画笔绘出庞贝那凝滞了百万年的心跳。
若是跋涉在非洲肯尼亚的草原上,想象着斑马震耳欲聋的奔腾声,穿过干涸的沙地,湿润的沼泽,闯入我那颗从不知自然有多伟大、多神奇的心,将它们的月牙儿一样的脚印留在我手中洁白的纸上。
于是我便做了那样一个梦,梦里的我背着小小的行囊,坐在一列火车里,透过窗户向外凝望,外面是一大片的星空。我并不知晓列车通往何处,但当我把我的行囊背在肩上时,我知道了我要去哪里。
我相信会有一天,我能一边走,一边用笔勾勒沿路的风景。
高二的我作文4
突然间很想见她,就像在睡梦中做了一个噩梦惊醒后急切想快点天亮般的疯狂渴望。初入高中的生活让我很不适应,在饭堂里嚼着难咽的饭菜,我都会突然很想很想家以及家中的她,往往在这时,我不止想念她还对她心存愧疚。
现在我想写一写她,仔细回想我似乎很久没有写过她了。小学时稚嫩的作文总是千篇一律的描写她劳累过多而导致日益衰老的容颜,在结尾处又加上赞颂母爱伟大之类的语句,这是煽情的。但到了初中,青春期的叛逆与更年期的唠叨摩擦出了火药味,我和她的关系已处于白炽化,所以我在写作文时都避开写她,实在避不了,也不过是几笔便概括完,把对她爱与恨隐藏了,这又是冷漠的。而今,我想重新写她,重新拾回被爱的感动……
熟悉她的人对她的印象都是两个字:强势。的确,她是一个在生意场上风行雷厉的女强人,她强势的性格在家中也一如既往,家里的一切也被打理得井井有条,有时我不得不佩服她,她的性格也影响着我。
她是一个严厉的母亲,从小就限制我这不准学那不准做的,在小时候我就连同龄人玩的最基本的游戏都不会。长大点后,她与父亲在外地共同创业时,每个星她是一个严厉的母亲,从小就限制我这不准学期一通电话在嘘寒问暖之外还会教我一大堆做人的道理,所以到现在她有时教导我的道理我都还言行遵循着。我是庆幸的,在这个诱惑众多的社会我没有和一些普通的少年学坏,也没有和同伴攀比的恶习,相反我倒学会了勤俭、诚信的美德,这些我都感谢她对我从小起有点残酷的教育灌输。
她是一个矛盾的人,我想全天下的母亲都会这样的吧!每每看到我学业繁忙时,她就会心疼地让我别那么拼命,在我压力大时,又告诉我读书并不是唯一的出路。可另一方面,她又和众多家长一样有着望女成凤的心态,她会为了我每一次得到的荣耀而激动很久。但是她对于我的失败又从不发表任何意见,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更别说是责备我了。这样的她也许会令别的同伴羡慕,我却觉得比挨了批评还难受。因为我知道她是不想给压力,所以我就算是失败了也会很努力的重新站起来去争取成功的机会,愧疚的滋味比失败的滋味还难受。这也逐渐的培养了我积极乐观的态度又锻炼了我不服输的精神。
有时她的矛盾也让我很头痛,她希望我能够独立生活,而又在我住宿受委屈时迫不及待的让我回家住;她让我多交益友,而又在我频频外出时生气地把我关回高塔中;她说要把更多的自主决定权还给我,而又在我迷茫时忍不住帮我做好决定。她的矛盾,她的左右为难都是因为一颗充满母爱的心在作祟。
我的她啊,是个没有丰富学识的人,而我如今懂得的做人道理大部分都来源于她的教导。
我的她啊,是个不善于表达爱的人,那种细腻的母爱又总被她悄悄地融入行动中。
我的她啊,是个不懂如何装扮自己的人,她已慢慢苍老的容颜我却觉得依然年轻美好。
她,我的她,我的母亲。无论怎样,她的位置都成了一种无可替代,我们之间虽然在现在也有很多的争吵,但我依然很爱她。我的身体内安静的流淌着与她相同的血液,我对她的思念就如血液的流动无法阻止,内心荡起了一圈圈不安的波澜。
高二的我作文5
他是一个中年男子,就像罗贯中的那幅著名杰作中父亲的形象一样,沟壑纵横的皱纹,开裂的嘴唇,常年枯树般的双手。看到这里也许每个人都会想到,那一定是张饱经风霜的面孔,也一定尝遍了人间艰辛。这张永远令人内心震撼的脸布满了苦难与挣扎,这就是爱我胜过一切的父亲,一个纯朴的农民。
常听爷爷谈起父亲的往事,那是一段段令人心酸,催人泪下的故事。爷爷说父亲从小就刻苦学习,懂事、孝顺。可贫穷的家境哪能支付起大笔的学费,父亲只好辍学回家。在那贫穷的年代,很少有人想着靠学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人们仅凭一双手养家糊口。当然爷爷也不例外,就在爷爷的一再坚持下,父亲最终放弃了学业,放弃了自己远大的理想。扛起了爷爷肩上的重担。因此,爷爷时常劝我们好好学习,同时爷爷也为他当年的错误决择而懊悔。
经历了辍学风波的你亲,依然没有放弃对读书的热爱。而是把对知识的追求和那颗好学之心寄托于我。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学有所成,完成他无法完成的梦想,摆脱贫穷,离开这毫无发展前景的大山沟,走出去看外面更辽阔的天地,并不是永远做一只没有出息的井底之蛙,只看到井口大的天地。于是,父亲就从小严格要求我,我对父亲也产生了好多误会。
父亲兄弟多,爷爷家产少,分家后我家财产也就更少。因此,打我记事起家庭就很贫困。当时我的处境就跟《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一样。别人吃的是“欧洲”,而我只有“亚洲”啃。那时的我在现在人的眼中肯定是一个时尚的人,因为我的衣服几乎都是“乞丐服”。然而这些“乞丐服”也都来之不易,有别人送的,有母亲用她的旧衣服重新“设计”的。迫于生计父亲不得不常年外出打工,而且每年都是早出晚归。上小学后,为了督促我好好学习,父亲便承包了几亩地在家务农。父亲在我的学习上可真是倾注了他的全部精力,白天在田间辛苦劳作,晚上还辅助我学习。如同铁人一样永远坚持着。
在学习过程中父亲绝不允许我有一丁点的马虎,就连最简单的字的笔划,写法以及写字的姿势都不放过。为了防止我不认真还制定了许多条规章制度,一旦触犯便严厉惩罚。有时我还天真的认为我一定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哪有父亲这般对待子女的。所以我对父亲越来越讨厌,我跟父亲的关系也逐渐僵化。
直到中考失败后,我才理解了父亲的所作所为。那其实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爱,他是为我的未来而着想。我也似乎明白了父亲常说的那句话“先苦后甜。”虽然我的童年是在父亲的皮鞭下度过的,可由于我的叛逆并没有成功。现在已是悔之晚矣。
如今,父亲的脸上又新添了几条皱纹,发间也多出了许多银丝,腰在不知不觉间更弯了,就连眼中那丝唯一的希望之光也黯淡了。每次看到这样的父亲我好后悔,悔当初自己的无知,带给父亲如此大的压力。甚至我连与父亲正眼相对的勇气都没有,只是瞧着父亲每次远去时的背影。为了让我重返校园,父亲更是疲惫不堪,到处求人受别人的鄙视。他不希望我走他的路,真可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儿女永远是父母的一切。
没能及早的理解父亲的爱,是我最大的遗憾。愿天下所有同龄人不要像我一样,我们做儿女的要学会理解并包容父母对子女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爱,做真正让父母永远放心的儿女。
高二的我作文6
今宵勤把银烛照,相逢犹恐是梦中。
屈指一算,您离开我39天了,回想这五周左右的时间,我心中的阴霾虽有所消散,可还是放不下对您的思念。如今,我再一次回到了那个我生活了八年多的地方。心中,是抑制不住的思念。
我,想握紧您的手。就像我小时候,还不会过马路的时候,您带着我,牵着我的手,穿过一条条马路,到市场、到商场带我去买吃的、穿的一样,我也要握紧您的手,不将您忘记。
我,想握紧您的手。还记得我那那一件件漂亮舒适的衣服,是您挑好布料,想好样式,再带我到裁缝店的阿姨那里去量尺寸,做衣服。不会忘记那时中午,家人都在的话,我们吃完饭,总爱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还记得姑妈妈说过,您年轻时手可巧了,给您三个孩子做的衣服总是让人啧啧称赞,尤其是姑妈妈衣服上绣的花,人人见了都问上一句在哪里买的。如今您老了,眼神不好了,做衣服也力不从心了,可是您依旧喜欢买些布料,请别人来按照您设计的样式给我做衣服。您带我做的那件呢子风衣,穿了好几个春秋,又保暖又好看。对了,您还说要教我绣花呢,您是知道的我的脑筋可好使啦,会记一辈子呢!所以呀,我要紧握住您的手,将您牢记在心头。
我,想握紧您的手。我知道您爱旅游,喜欢热闹,即使老了,腿脚不好了,也爱去附近的老姐妹家串门。您还像个老顽童一样,爱“抢”孙女、外孙女的零食吃,吃得是那样香甜。虽然您也出国旅游过,可当我看到有“游轮之旅”时,就突然想到,在我的印象中,您还没有乘坐过豪华游轮,我就暗暗发誓,等我长大了,挣钱了,一定要带上您的照片,去坐坐那豪华游轮。因为,在您的孙女、外孙女里,我是最小的,您为我操心劳累多年,我却什么都没能为您做!我要握紧您的手,将您铭刻在心中。
我,想握紧您的手。在我还上小学时,经常感冒发烧,由于爸爸妈妈没时间,是您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甚至在半夜、凌晨,您还会起床,摸摸我还烧不烧,如果没退烧的话,就再喂我吃药。可是,在您病重时,我却开学了,住宿的我只能在电话中得知您的病情。我想握紧您的手,不让您远离。
我,想握紧您的手。在平日里,家里总是来些您娘家的亲戚,他们都是农村的,不富裕,没文化。每次来,总是拿一口袋花生或者懒豆腐之类的农产品,但是离开的时候,带走的是您挑好的肉食等和几百元钱。您对他们总是宽容的,即使他们对您没有感恩,您也不介意,依旧对他们很好。其实,不光是您的亲人,对待您孩子的朋友,您也是很热情的,过节时邻居叔叔大大,阿姨姑姑们都会来问候。我想握紧您的手,将您的品质传扬。
奶奶,您的葬礼上,很多人都来送您了,我们大家都舍不得您。您要是想老孙女了,就来梦里看看我,我知道姑妈妈之前梦到过爷爷和她的奶奶,所以,我也会梦到您对不对?
奶奶,请来到我的梦中,让我握紧您的手……
高二的我作文7
从小就和花花草草结下了不解之缘的我,有种特殊的爱好。
妈妈说,我刚生下来就老是发烧、流鼻血,常常哭得浑身憋得通红。有点常识的爸爸甚至担心这个女儿活不长。后来是爷爷的一个懂中医的老朋友找出了症结所在:这个丫头火气太重。这个被称作“何爷爷”的老人开了一家中药铺叫“济生堂”,他给我抓了一帖药,熬成浓汁,装在奶瓶里给我喝。喝了半个多月后,病全好了,什么后遗症也没留下,并从此健健康康活到现在。
中药改变了我的命运,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迷上了那神秘的草茎了。
在我三到五岁的两年时间里,大半是在济生堂里度过的。
每天,爷爷把我带去济生堂,他就和其他几个老人下下棋、打打牌,把我交给何爷爷的女儿——我称她芸姑的来照看。芸姑在药铺里跟何爷爷学中医,兼顾店里的生意。她特喜欢我,每次都亲亲热热地抱着我,教我认中药。这里是黄花,这是熟地,这是七叶一支花,这是海马,这是鱼腥草……一种又一种,不厌其烦。有的时候她会取一只杯子,放进一种草茎,一种块状的黄黄的东西,再加上一两朵小干花,泡进开水,就是一杯甜丝丝香喷喷好喝得不得了的茶。芸姑告诉我,那草茎是甘草,小干花是杭白菊,黄色的片片是陈皮。
于是我在药香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显得格外短暂的日子。慢慢地,我对这个药铺熟悉了起来,就仿佛自己就是这儿的主人一般。我跑进跑出地为客人端凳子,老气横秋地告诉他们:“买点菊花回去泡茶喝吧,败火清肺。”
有一段时间我还发现一种好玩的中药——杜仲。这种黑色的皮是一种叫杜仲的树的皮,将它一拉,就能拉出白白亮亮的丝来。我变得十分热衷于粉碎杜仲。正好有一次店里进了一批大块的杜仲,要把它们掰小。我就承担了这个任务,那些天就每天端一张椅子勾在柜台上,极有耐心地将杜仲扯成指甲盖大小的块块。何爷爷对我的工作很满意,又叫我“有空把甘草也弄小些”!我又开始掐甘草,后来是柴胡。在那以后,每次有客人夸济生堂的药又便宜又精当纯净时,我就自豪地插嘴:“是我弄的呢!”芸姑就拉一拉我的小辫子,笑着说:“对,是我们这个麻利婆弄的呢。”客人就夸我能干,把我美得不行。
渐渐地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无菊花不喝茶,无枸杞不喝粥,无甘草、陈皮不吃甜点。妈妈老骂我:“你是药罐头啊,没事找药吃!”我回敬她:“何爷爷和芸姑说了,这些是保健的,对身体有好处!”于是妈妈也慢慢接受了这些中药。
直到今天,我的习惯非但没改,还变本加厉了。用金银花加野白菊加干薄荷泡茶,清火提神,止咳平喘,用枸杞、百合煲粥,暖肚驱寒;烧鱼时加几片陈皮,不仅可以去腥味,还能解湿寒;用忍冬藤煮水洗脸洗澡,可治皮肤过敏,防止痘子长出来;用板兰根和柴胡熬汤喝下,可预防流脑、乙肝和治感冒……
我的生活里充满了中药迷人的微香。在西药日益盛行的今天,功效持久、无副作用的中药仍在我家占着重要的一席。也许只有中药,才适合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吧!
高二的我作文8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我是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去外地打工了。
在那时,幼小顽皮的我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我并不爱听爷爷奶奶的教诲,所以经常与他们闹得不愉快。在家里,我是个小公主,在学校,我是个淘气鬼,总之,不论在哪儿,我都是个不讨人喜欢的“野孩子”。
有一年春节,妈妈回家过年,当我看见她时,却感觉异常的陌生。至今,那天的画面我还清楚的记着:妈妈提着大包小包走进了屋里,包里有许多给我买的衣服、玩具和零食,我怯生生地躲在门边,小心地看着她,奶奶让我叫“妈妈”,可是,我却绕了半天也没叫出来,因为那时的我,对于妈妈这个名词,没有任何感触。妈妈看见幼小的我,一个不认得妈妈的我,眼中不禁充满了泪水,接着,她扭头拭了拭眼中的泪,又继续讨好我,她拿出了一个黄色的小人儿,将键一按,他便敲起鼓来,我看见那可爱的玩具,便也顾不上心中的那份胆怯,一溜烟儿,便窜到了妈妈身边,和她一起玩玩具。
从那次后的几年中,妈妈便再也没有出去了,她在家里全心全意地教导我,让我快乐的学习,快乐地生活,教我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为了这些,我没少挨妈妈的批评,但同时,这些批评也改变了我不少。在学校里,我不再是一个讨人厌的调皮鬼,在家里我也变乖了。后来,我发现,好像周围的人都开始喜欢我了,见着我都是一脸笑意,不再是一幅嫌弃的样子了。
虽然妈妈在家的那几年,引领我步入正确的人生轨道,可是妈妈在家却并不快乐。都说婆媳关系是世界上最难处理的关系,而我的妈妈和奶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相处得并不融洽。
奶奶经常在家人面前念叨妈妈的不是,而妈妈却因为是晚辈却要忍着,有时候,奶奶说得太过分了,她便一个人悄悄在房间里流泪,但是她从不在我面前哭,因为从小她在我心中就是一位坚强的母亲,虽然妈妈从不在我面前说这些,可是我心里什么都明白,所以有时我听见奶奶说妈妈的时候,我便会护着妈妈,跟奶奶对峙。这时,奶奶又会说这肯定是我妈妈怂恿我这样做的。妈妈知道我跟奶奶吵架后,又会狠狠地责怪我,她说:“小孩子不能跟长辈无理!”虽然当时的我非常不服气,但是也不得不顺从。当然,妈妈也有忍不住的时候,她便会简单地跟奶奶争吵几句,但似乎从妈妈嘴里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不在道理,一下就堵住了奶奶的嘴。
尽管妈妈跟奶奶相处的不好,妈妈从来不在我面前摆一副臭脸,她的那种宽容和大度深深地影响着我,她让我明白了为人应该大度、应该能容忍,不应该小肚鸡肠。因为有了妈妈的容忍,现在奶奶和妈妈的关系好多了,奶奶也恢复了应有的慈爱面孔。
妈妈除了有着宽广的心胸,同时也是一个有主见,有追求的女性。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经过妈妈的“审批”,有时看见她与爸爸在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我也忍不住想要加入,虽然有时我的建议太不成熟,甚至可笑,但是妈妈总会耐心地听我说,也从不笑话我那的想法。妈妈对我的耐心,是任何人也比不上的。
也许我的母亲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但是她却在我人生的旅途上留下了最灿烂的一笔。
高二的我作文9
十年九旱难丰收,荒山秃岭和尚头,积雨饮水贵如油,三餐难饱人外流。——题记
故乡,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一份特殊的情感,对我也不例外。我的故乡在北山,她坐落在那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上,与南山互相形成“姊妹山”,是一个盛产干旱、荒凉与贫瘠的地方,那里不仅有一群勤劳与纯朴的劳动人民,还有一副美丽的北山画卷。
北山是一个常年干旱少雨的地方,在那儿,人们对雨的渴求超越了一切,甚至把雨当做命根子,当作神。可是,老天爷还是很少眷念他们,有时吝啬地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感动地掉下。不过,好在那里有一群勤劳聪明的人们,他们想到了如何去保存那些稀有的珍贵的水的方法——水窖,人们在院子的低洼处挖一个水窖来蓄水:夏天,人们提前打扫好院子,等待雨水的降临,冬天,只要地面被白皑皑的雪覆盖时,人们就会赶紧去收集雪,堆积在窑边上形成一座雪山,等待雪水的消融。在那里,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节约用水的公民,因为他们总是把水多次循环使用,如:一马勺的水会成为一家人的洗脸水,接下来将会是一家人的洗脚水,最后就会被用来浇菜,一点也没有浪费。在那里,人们对水的干净与浑浊是没有苛求的,因为如果他们对水挑剔,那么就是对资源的践踏与不珍惜,毕竟,浑浊的水也是可以让他们在那个缺水的地方幸得存活机会的。
北山也是一个“世外桃源”。夏天,走在田间的小路上,闻着泥土中夹杂着的药香味,看着绿油油的田地,望着劳动人民劳作的背影,听着小鸟欢快的歌唱,就好像掉入了一副景中有景的美丽画卷中。在这里,我要说的其实是北山以前并没有种植药材,但是近年来乡政府为了早点让农民进入小康,才想到在这个干旱少雨、贫瘠落后却日照充足、土地雄厚、结构疏松、海拔高、面积广的自然条件下种植百合和中药材,这是多么具有先天优势啊!农民可以通过出售百合和药材得到一份收入。北山是农业的聚宝盆,这里可以生产多种农副产品,如:洋芋、胡麻、苞谷、小麦等等,而且它们现在已经走出了大山,走向了世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北山农副品牌将会成为另一个知名的世界品牌。
北山也是一个林木的“王国”。近几年来,在国家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大部分被占为林木区,农民可以在自家被占的土地上种植林条子、杏树等各种绿色林木,让荒山变绿,让自然环境变好,这群朴实的劳动人民就是山的“播绿人”。
构画一幅美丽的家乡蓝图,是每一个北山人的毕生梦想。在这里,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刻苦努力地学习走出大山,完成他们的梦想;也可以用足球踢出他们的未来,北山中连川的足球队,也是我们一些北山学子走出大山的另一条途径,足球是他们的课外活动项目,在不耽误他们学习的情况下填补他们的业余生活,即可以强身健体,又以球育人,在艰苦的环境中铸就他们的梦想,也让他们产生即使在大山深处也不能放弃梦想的信念。
感受着微风从我的面颊上轻轻拂过,内心无比的宁静,突然发现北山儿女也有着独有的品质:不仅可以忍受风吹日晒的劳累之苦,更有永不言败的坚韧与乐观,我们用勤劳的双手构画出了无数个丰收的美景,也哺育了无数个纯朴的北山儿女。
北山,是我毕生的眷恋,就算是山崩地裂也永不改变。
高二的我作文10
因为我属牛,所以对牛有一种很亲切的感受。
在我众多的朋友中,数牛对我最忠诚,也是我最“牛”的朋友,所以我常常爱和牛交朋友,其中有一头牛我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它的名字叫牛黑强,因为它全身的毛都是黑色的,长的十分高大强壮,我和它很友好,所以给它取名叫牛黑强。
说起牛黑强,我们之间还有一段故事呢。
那是我7岁那年的暑假,我们的相识相知是在我的伯伯家一次偶尔相遇而认识的,那天,伯伯在地里耕地,伯母带我一起到她家田里玩,一向爱牛的我看见一头正在田里劳作的牛,它的头上热气腾腾,仿佛从它的头顶升起一朵朵白云,是那样的美丽。过了一会儿,伯伯累了,把那头牛身上的犁卸了下来,让牛在一边自由地吃草,它走到一片草地边,在那里吃了一会儿后,就在那里躺下来开始休息。
我闲着无事,就走过去,来到牛的身边,我给它扯了一些牛最爱吃的青草,喂它吃起来,我一边喂,一边一会儿摸摸这儿,一会儿摸摸那儿,不一会儿,我们就已经成了很熟的好朋友了,它也开始听我的指挥了,似乎很能领会我的意图,我又开始给它讲起故事来,当我谈到新奇的故事时,它就会眨一眨大眼睛,说到高兴的事,它就“哞——哞——哞”大叫几声,说到忧郁的事,它就叫的很低沉。
不知过了多久,该回去了,我们一起往会走,走到一个坡边,它听了下来,一动不动了,我以为它走累了,需要休息一下,我便坐在它的边上,它朝我长长地叫了一声,我不知是什么意思,这时伯父来到我身边对我说:“它刚才的意思是叫你坐到它的背上,这牛性子是最烈的,一般人摸都不敢摸,而你还能与它这样亲密接触,是对你最大的信任与奖赏。”我听完伯父的话,便爬上牛的背,果真它站了起来,开始又向家里走去,回到家中,我给我牛朋友又丢了一些嫩嫩的青草,并给它取名叫牛黑强,它听了我给它取的名字,竖竖耳朵,摇摇尾巴,睁大眼睛,望着我它高兴的叫了一声,似乎表示默认了,自此之后,只要我一喊它的名字,它就哞哞的回应。
我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并继续演绎着,它让难忘的那还是在另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桃树上摘桃子,一失足,我从树上掉到了一根不粗的树枝上,倒挂在了树枝上,那根树枝随时都有可能断掉,我当时吓得高声呼救,可是边上一个人也没有,无人回应,眼看我就没有命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忽然我看见一团黑影从远处奔了过来,近了,近了,我看清了,原来是我的最牛最牛的牛朋友来了,站在我的下面,我刚好双手能够够着它的身子,我手撑着它的脖子,我终于得救了,这次真得感谢它,是它救了我,就这样,我惊魂未定的踏着中午的太阳回家了,虽然那天很猛很猛,但是我感到是那样的温暖。
我们虽然不是同类,但是友情一天深似一天。
我的“牛”朋友,是我最牛最牛的朋友!
高二的我作文11
有人会问:“爱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无处不在。有的人说,它是一道刻苦铭心的伤疤;有的人说,它是早晨的一杯冒着热气的牛奶;有的人说,它是睡前的一则小故事;有的人说,它是你摔倒时一只温暖的手;还有人说,它啊,是你遇到困难时的一个箭头......回头去看我那朦胧的记忆,它—是一条织满爱的围巾……
正月的天气—冷风拂面,没有一丝春意的缠绵,阳光透过窗户,但还是大雪纷飞,望向窗外,看到了……
雪花漫天飞舞,落在了她满头的银丝上,然后消失。气温低达零下6摄氏度,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大地覆盖着厚厚的白雪,洁白无瑕,放眼望去,茫茫大地,银装素裹,北风吹来,万树银花,洁白的雪浪此起彼伏。在这么冷的天,谁不会对这冷空气望而生畏呢??我被冻得瑟瑟发抖,即使在教室里也依然如此,脸冻得通红,手脚冻得发麻,都不能去写字了。我望着窗外的鹅毛大雪,渐渐的,失去神志……忘记了寒冷的北风,忘记了老师所讲的内容,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事物……也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了我那年老体弱的外婆,虽然还是62岁,但头发已经花白了,体质非常不好,还有心脏病。瞧咱家隔壁的那位老婆婆都已经94高龄了,还健步如飞,整天嘻嘻哈哈的,精神很好,什么疾病都没有!再瞧瞧咱家那位,什么健步如飞,连上下楼梯都不行,整天脸拉下来,一看精神就不好了。“还指望来接我回家呢!”这句话从我的口中溜了出去。“丁零零,丁零零!”“同志们,放学回家了!”“耶!”同学们一个个蜂拥而出,去寻找自己的爸爸妈妈了。教室只有我一个人趴在窗户上四处张望了。“为什么还不来!……”过了良久……我还没见她的身影,便只好走下楼去……“咦!好熟悉哦,谁啊?”我望着那个老人—一身单薄破旧的棉衣,一双解放鞋,脖子上一条围巾,被冻得面红耳赤,头上沾满了雪花,孤零零地坐在石阶上。她转过头,看见了我,想站起来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我连忙跑过去,把她扶了起来。我握着她的手—这冷那,比这冷空气都还冷。她的全身像一个冰河时代时代的冰块。她顾不得身体,一边不停的咳嗽着,一边关切地问着我:“紫颖哪,怎么才来,我还以为你已经回家了呢!”我呆呆的望着她,不作回答,怕她会生气。她也没追问我,“哦!”她回过神来,好像刚刚睡去了一样,解下了脖子上的围巾,说:“把它戴上吧,别冻着了!”我看着她的样子,于心不忍。“不用了,我不是很冷的,你还是自己围着吧!”她不听,像个小孩似的用围巾把我紧紧围住。她紧紧拉着我的手,朝着北风,朝着家的方向前进。泪水在我脸上放肆地舞蹈,感到寒冷,但不知怎会有一股暖流在我的心田流淌……
在寒冷的北风里,一条破旧的棉衣紧紧围住了我的心……
高二的我作文12
一条泥泞的小路不断延伸着,小路上有着许多深浅不一的足印,一个、两个、无数个,这条路上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洞,有些洞上面写着:挫折;有些洞上面写着:艰难……我缓慢地行走在这条路上,虽然一不留神就会掉进洞里,需要挣扎才能被解救,时不时我会感到一些恐惧,但是行走在这条路上带给我更多的是喜悦、是欢乐。
当我第一次遨游在数奥的世界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从来没有见过大世面,也从来没有经历过“大风大雪”。大概是因为我初来乍到的缘故吧,我的数奥基础总是跟不上班里的大多数同学。老师一讲同学们就懂的数奥题,我还要焦头烂额地想个半天才能把这道题完全的“消化”;同学们难以理解的数奥题,我就更加不会做了,看题目就像在看天书一般。每次做题目都弄得我头昏脑胀,眼花缭乱,脑子都被题目给搞混了!因为兴趣班在海宁,我去上学都得妈妈骑摩托车送我来来去去,在冬天的时候可就更加惨了。每次我的手指比冰都还冷。你真是不知道啊!那滋味甭提有多难受了,大概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冻疮每到冬天就来光顾我嫩嫩的小手,离开时还总是依依不舍呢!看到这儿,你一定会说,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使用我的第二个方案——乘公共汽车呢?告诉你吧!先不说乘公共汽车一点也不方便,就说我晕车吧!我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晕车爱好者”,次次乘车我都难受极了,每回我都要吃晕车药才能保证乘车时不来个“小型呕吐”,若是乘几分钟车,那就得把我累个半死了。
记得有一次,我乘着妈妈的摩托车正行驶在到达海宁的马路上,因为一些农民的疏忽,许多稻谷遗留在了平坦的马路上。妈妈刚开始一点也没有在意,径直开了过去,可是后果不妙:摩托车滑了一滑,只听“通”的一声,我和妈妈连人带车摔在了地上。我和妈妈的小腿上都受了伤,血正缓慢地往下滴着,妈妈衣服的袖子上也摔出了一个小洞。本来我和妈妈还准备休息一会儿,但妈妈为了不耽误我的上课时间,我和妈妈只能重新“全副武装”,开起了摩托车……
这样在风中乘车,开车,持续一天倒也罢了,可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别说我受不了,连妈妈也受不了了,我不禁想到了放弃。这时,当老师的姑姑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她说:“学习是要有始有终的,你既然参加了这个数奥兴趣班,就不应该再半途而废,学习是靠自己的努力的!”姑姑对我说的话使我坚持了下来,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在去年袁花镇高段数奥竞赛中,我取得了全镇第一的好成绩。我的数学王老师碰到我妈妈时,也总是笑呵呵地打趣道:“沈瑶,瑶瑶,遥遥领先啊!”每年的数奥学习中,我年年被评为数奥标兵和优秀学员,成了同学们的羡慕对象。在班级中,数学题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同学们有了不会做的数学题,想跟别人探讨探讨,首选人物就是我。我从原来对数奥的一窍不通成为了现在的数学高手。我常常在心里暗自偷乐,哈哈。我的数奥水平已经不错了,只要再加把劲,争取“更上一层楼”,就一定能再创辉煌,就一定能让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
这就是我的成长之路,虽然这只是我一条普通的成长之路,但是这条路凝聚了我点点滴滴的汗水、欢笑、眼泪、辛酸、和喜悦,我会永远记住这条路,这条我的成长之路!
高二的我作文13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每个孩子都渴望被妈妈捧在手心上呵护,同时,在长久的需要妈妈施之以爱的同时,孩子也在自己对妈妈的爱,或者是甜甜的依恋,或者是纯粹的信任,或者是柔柔的撒娇,这都是孩子们金子般的爱心。《8元钱的钻戒》这是我从《意林?亲情馆》看到的一则故事,令我深受感动。《8元钱的钻戒》讲的是一个孩子为妈妈煞费苦心送给了妈妈一枚既漂亮又实惠还安全的钻戒的故事。文中林沂是一位孩子的妈妈,又是一位外科医生。出于她的职业习惯,林沂从来不佩戴任何首饰,尤其是戒指、手镯等东西。
林沂和丈夫离婚的时候,儿子才三岁。许多人都劝她让掉孩子,而她却不肯。母子俩相依为命了十年。林沂把儿子看成了唯一的而依靠,寂寞凄清的日子里,儿子是她微笑的唯一理由。儿子继承父亲的优点,各方面都很出色。而唯一一点令林沂担忧的,就是儿子太省钱,怕他以后不会照顾自己。儿子征文获奖去夏令营时,林沂经过嘴唇与舌头的一番打架,终于说服儿子带走了200元,并嘱咐他可以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儿子夏令营结束后,将192元余款交给了林沂。林沂很欣慰,8元钱并不大,但在儿子独自花钱已经是最大了一次,因为以前他连花一瓶汽水的钱都不肯。儿子让林沂闭上眼睛,片刻之后,林沂感到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增加了有一点儿分量——儿子将一枚崭新的钻戒呆在她手上。儿子说道:“妈妈,这您一定要戴上,虽然只有8块钱,但是这可是我给你买的啊!”林沂的心里流出了一股暖流。这是一枚精致的仿真戒,一个月过去了,一直保持着原有的模样,大家都以为是一枚真的钻戒。
林沂笑而不答,在她心里,这就是一枚真的钻戒。一次做手术后,林沂忘记戴上那枚戒指了,吃饭的时候,细心的儿子居然发现了,急切地问林沂:“妈妈,你的戒指呢?戒指你一定要带上啊!你经常上晚班,回来时家里又没有人去接你,要是遇到坏人,你就把戒指给他,就跟他说这是真的钻戒,他就不会再伤害你了……”林沂听到这里,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离婚十年来,日子再辛酸,她都没有当着儿子的面落过一滴泪。而今,她却任由着这泪水放肆地流淌着,因为这是她享受到过的最大的幸福。拥有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便可以预见一个长久的幸福。这是故事末尾一句意味深长的一句话。现在的孩子不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事情全靠别人来为他们完成,哪里有一个孩子能如此细心地感恩妈妈,回报妈妈无私的爱。
儿子一个小小的举动,有可能就是在回报妈妈的爱:帮妈妈洗一件衣服,帮妈妈倒一杯茶,帮妈妈叠一叠被子,帮妈妈洗一洗碗筷。这是每个人都力所能及的事情,由此可以看出,回报母爱并不难,就要看你有没有真心实意感恩妈妈了。8元钱数目并不大,而这个钻戒却实惠又漂亮;小小一个戒指,普通人可能只会认为只能放在装饰的角度上去看,谁能像文中的儿子放在防身的上面思考呢?孩子用一个便宜的钻戒,小小的举动,回报给了妈妈一个无与伦比的爱。
这是多么感人啊!钻戒虽小,情意却大。让我们像文中的小男孩,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所能及的事回报父母的爱吧。
高二的我作文14
还没做好思想准备,随着九月的一声号角,背起行囊,虽然行囊里装着高一一年来少得可怜的收获,匆匆的又叩响了高二的大门。
高二的我,并不单纯的满足于写记叙文,开始喜欢写一些诸如反映内心的文章,对任何事情都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恨不得全世界都将它作为真理,用爸爸的话说:“这么小,就开始愤世嫉俗了?”也许,真的,可能受到现在的一些报刊的影响,生活在校园中的我,喜欢以一个学生幼稚的眼光去观察社会,凭自己一点点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去“剖析”一些社会现象。记得白岩松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渴望年老”,他并不是希望在年龄上的老去,而是希望一种人生阅历的丰富和心理的成熟;而我则不然,当我真的“老去”成为一个社会人之后,可能变得和现在社会上的人一样,对一些年轻的时候曾经忿忿不平的现象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进入社会,可能就会沉淀昨日的激情,多的只是浮躁,少了曾经在校园中那种宁静的一尘不染的心态,因为校园中的我们把这个世界想的近乎完美,甚至苛刻。想象它永远都是阳光灿烂的,人们之间都是坦诚相待的,而事实上他们或为名,或为利,无时无刻不和我们的想象发生着冲突,所以我们就要写一些文字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校园里多了一个学生,社会中就多了一个愤世嫉俗的家伙。这就是我得出的结论。
高二的我,总是与父母相处的不太和谐,总是认为我和他们之间有代沟,总是认为他们不理解我,有时与他们发生争执,明明错的是我,可是习惯于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每次真的很想对他们说一声“对不起”,可话到嘴边,又总是显得那么难以启齿,狠狠心,依然我行我素。高二的我,习惯饭来伸手的日子。每天早晨,由于起得迟,动作又慢,几乎早餐都是妈妈端到嘴边的。这个星期五稍微起早一些,就在自己拿碗盛饭的时候,忽然间僵持在那里,对在这样一个时间里完成一个很熟悉的动作感到非常的陌生。
高二的我,对事情的看法变化很快,很可能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新的观点。记得上学期还是对王朔不屑一顾甚至咬牙切齿,今天的我,对王朔又有了新的看法,我又开始欣赏这个人的风格了。觉得王朔文如其人,总是显得很坦率,有什么说什么,看他的文章就像和一位老朋友谈心一样;虽然他的观点有时不容易让人接受。他不像一些作家,跟你玩深沉,文章看了一半不知所云,王朔的出名就是缘自于他的评论,中国这么大,没见得几个靠批评名人而出名的,王朔之所以能在文坛上掀起一些波澜,就因为他说了别人都不敢说的话,这是人们喜欢或不喜欢他的原因。欣赏王朔是因为他能将一些不易理解的问题,用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深入浅出的表述出来。最近,他又写了一篇《数你最思想》,用一种自嘲的口吻将自己定位成“有话不好好说的人”,从而将一些别人习以为常的定论拎出来,引起人们一种更深层次的思考。这种方式,我很喜欢。
高二的我,遇到挫折、委屈的时候,不会像别人一样号啕大哭,我会去听歌。我不会去听抒情伤感的歌曲,而会去选择舞曲风格、震撼力比较强的歌曲,我会静静地流泪,“歌唱完了,泪也流干了,心也就平静了。”
高二的我拥有与同龄人很多很多的不同点,又拥有与同龄人太多太多的相似点,这,就是高二的我。
高二的我作文15
“真实的十分理智的友谊,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以前总对这句话不以为然的我,自从结识了我的“铁人班长”后,立即将它当成了我的人生座右铭。
她叫蒋可欣,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着多重角色。班级中,她是一个一丝不苟的女班长;学习上,她则更像是我的优良导师;生活里,她就俨然成为了我的闺中密友。就是这样一个“多功能”的女孩子,却独有着一种难得的“铁人精神”。
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临近,而我对那个学期所学的知识掌握的并不好,但又实在不想“大红灯笼高高挂”,于是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考试前一天我意外得知蒋可欣的考试座位就在我旁边。可欣的学习可一直都是数一数二的,有她在我还怕什么!这样想来,我也就安心准备考试了。很快考试那天就到了,一直“胸有成竹”的我屡次对可欣使眼色没想到她都置若罔闻!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交了试卷。事后我找可欣“讨个说法”,可欣严肃的对我说:“卷子发下来你哪个不会我都可以给你讲,但是这种配合我是绝对不会的!”
哼,还好朋友呢,这点忙也不帮,也太“大公无私”了吧!于是我和可欣的冷战就拉开了序幕。
我们的冷战一直持续的校运会的到来,那次并不擅长长跑的我却报了个一千五百米。谁让短跑的名额都被占齐了呢,我只好带着一颗及其忐忑的心站上了一千五百米的跑道。随着一声枪响,运动员们都开始了一千五百米的征程。我在前几圈的时候还算可以,到了一千米时就坚持不住了。心几乎要跳出来,脸上也是汗如雨下!我几乎要支持不住了。
就在我的脚步越来越沉重时,却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居然是蒋可欣!她不是一直遥遥领先的吗?怎么……就在我还疑惑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她的声音:“如果是第一名,我们就并列第一;如果是最后一名,我们就一起最后。但是你就是爬,也要和我一起爬过终点,不能停啊!”
我知道,可欣又来发挥她的“铁人精神”了。她从来不会被自己打倒。
那一瞬间,我多么想哭出来。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忽然有了一种勇气,有了一种可欣给我的勇气;就是爬,也要爬到最后!身边有这样的朋友来陪我跨过终点,我还有什么理由说放弃呢!终于,我与可欣一起奋力前冲,并列第三越过了象征着胜利的终点。那一刻我们喜极相拥。其实我知道,可欣的“铁人精神”一直是对的,无论是跑道上,还是考场上。她一直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友谊是一本书,为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与收获;友谊是一盏香茶,在我们身心疲倦时送来缕缕清香;友谊是一轮明日,在我们悲伤痛苦照亮我们心中所有的阴霾。在这里我只想说:那个秉公无私、一脸严肃的女孩子,那个永不服输、敢于拼搏的小铁人,谢谢你让我原本平凡的生活因为有你而变得多姿多彩。以前的我,有你相伴;以后的你,一路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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