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三语文作文汇编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三语文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三语文作文 篇1
愤怒地甩门而出后才惊觉,走出这个曾以为是一生避风港的家,偌大的世界竟无我容身之处。惶惑中,我想起了母亲,迎着黑暗,顶着悲风冷雪,踉跄的我敲开了母亲的门。
穿着母亲的睡衣,依偎在母亲身边,一种久违的温暖与安宁缓缓流遍全身。"你好久没跟我这么亲了。"母亲的一句话使我泣不成声。我就像一只小鸟,翅膀硬了就迫不及待地飞向更为广阔的天空,受到伤害才记起母亲的好。我愧疚地搂着母亲的腰,儿时的记忆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远在新疆,母亲带着体弱多病的我艰难度日,那时候,我常常会不争气地半夜发起高烧来,母亲就要背我到几里外的诊所看病。记忆中有一段路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周围是空旷的农田,偶尔冒出一两个插着白幡的坟头,在黑夜里显得更为阴森恐怖。也许是感应到了母亲的紧张,每走到此,熟睡的我都会被惊醒。母亲就唱儿歌、讲故事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紧紧搂着母亲的脖子,在晃晃悠悠中再次进入梦乡。
看病回来,无论是半夜几点钟,母亲都不睡了,她把温度表一直夹在我的腋下,每隔几分钟拿出来看一下,直到我完全退烧,她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天刚放亮时,母亲就起来熬米粥,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听到有人在耳边轻声唤我,接着感觉自己被轻轻抱起。我睁开眼,看到母亲一手揽着我端了碗,一手拿着勺子,舀了一勺粥在唇边吹了吹,送到了我的嘴边。时至今日,我都忘不了那碗粥的味道,更忘不了漆黑的夜里蜷在母亲背上的感觉,那是我童年最依恋的地方。
第一次离家读书,是在百十里之外的寄宿学校。记得开学那天,母亲细心地帮我打理一切,当她含泪离去后,我所有的坚强顷刻间土崩瓦解,无助的我跑到校园外的围墙下痛哭流涕。那时,我天天盼着过大星期,回家的行李几天前就收拾妥当。后来才知道,期待那天的不止我一人--母亲早把我的归期用红笔醒目地圈在挂历上,很早就去赶集,买菜、割肉,做很多我最爱吃的,床铺也晒得暖暖的。可惜,我那时还不能体会母亲的心情,只想着家里的伙食比学校好,我心里还很不平衡呢。事实上,母亲一个月不见一点晕腥,才省下了那一天的伙食费。一旦想起这些,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深深的愧疚积在心底形成淤血,至今不散。
随后的我参加工作,为人妻,为人母,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羽翼渐丰的我只顾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向往的生活,丝毫没有想起去安慰母亲的不舍和痛楚,可宽容的母亲仍一如既往地待我。我过月子时,十月的天,风已凉得刺骨,不会骑车的母亲早上步行来我家,晚上再离去,三十天没有一天间断。洗衣做饭、洗尿布、烤尿布、抱孩子、照顾我,母亲忙得像个陀螺,在我整个月子里她没有安安稳稳吃上一顿热饭。现在想来,让双鬓斑白的母亲如此劳累,如此牵挂,我于心何忍。为了不让母亲看到我的泪眼,我把自己更深地埋进母亲怀中,小小的心里除了感动与自责,生平第一次懂得了心疼的滋味。
初三语文作文 篇2
今天,上品生课了,同学们纷纷走进教室坐好。突然,窗户上飞来了一个怪东西,同学们尖叫起来:“大黄蜂!”只见这只“大黄蜂”围着教室转来转去,同学们趴在桌子上不断地拿东西打它。老师说:“什么大黄蜂吗,明明是蜂鸟,蜂鸟是益虫,同学们不要打它。”
蜂鸟好奇地停在大屏幕上,老师点了一下鼠标,大屏幕一闪,蜂鸟吓坏了,嗡嗡地飞跑了。它停在衣橱的门帘上,使劲地往缝里钻,看钻不进去,又飞到了电灯上,最后它沿着窗户飞跑了。大家直起身子,认真听课。过了一会儿,那只嗡嗡叫的蜂鸟又飞来了,落在衣橱的一件粉红色的衣服上,这时同学们都没注意,却被我发现了,我拉拉昆,指着衣橱对他说:“你看,那家伙又飞来了。”蜂鸟好像发现我在指它,便飞出来,又落在了大屏幕上。此时,同学们正在仔细的看着大屏幕上的找规律题,这只蜂鸟冷不丁的落在大屏幕上,又让全班同学都看见了。课堂里瞬间响起叽叽喳喳的讨论声:“瞧,蜂鸟认识路呢。”“可不是吗,要不怎么又飞回来了。”“这蜂鸟记性真好,可咱们很有缘呀。”“哎,上次飞来的大黄蜂是不是也是这只蜂鸟呢?”。。。。。。老师大声强调纪律:“别说了,班长,把门打开,让蜂鸟飞出去。”
蜂鸟飞走了,大家继续上课,不过这时谁也没有集中精力听课,却把心思放在那只蜂鸟的身上,“那蜂鸟会不会再飞回来?”“顶好那样。”果不其然,嗡嗡声再次响起———蜂鸟又飞回来了。“又来了。”我和汲政昆都偷偷地幸灾乐祸的想到。同学们又在下面叽叽喳喳地讨论不停:“哎,蜂鸟舍不得咱们班,干脆把巢建在这里吧。”“对呀对呀,我们天天看着蜂鸟多好玩。”。。。。。。老师生气了,用力地拍着桌子:“好了好了,听课了,不要再去管那只蜂鸟了。”教室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蜂鸟也飞出了窗外,可能是怕打扰同学们上课吧,它再也没有飞回来。唉,我们都好想念它。
终于做完了所有的题,下课了,同学们都奔出教室寻找那只可爱的蜂鸟。。。。。。
初三语文作文 篇3
与往常一样,我拖着沉重的步伐,毫无节奏的走在放学的路上。天,是黑色的。远处电光闪闪,每一个闪电,都无法劈走我的孤独。一阵响后。哗,这就更让我感到——全世界只有我一人。我还是那么无节奏的走着。泥土打到我的膝盖上,我还是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
前面的人都焦急的跑着,后面的就找个地方躲起来。一条路上,只有我一个人在走。后面跑来轻盈的脚步声,到我身边后,忽然问我:“下这么大的雨,为什么不跑啊”。我沉默不语,嘴角一个颤抖,时间让我不知道如何笑了,我看这个女孩一眼后,我并不认识她。见我不说话,她又开口说了:“受谁的委屈了呀?”我心一震,为什么一个陌生人要对我这么好啊?我用一向口气说:“前面下雨,后面下雨,跑与不跑都是一个结果。”惊讶的她放慢脚步。与我一起走着。
雨中,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走着,女孩看上去瘦小而善良,男孩却相反,他很孤独。大雨冲击着,使男孩陷入了一段白色记忆……
在学校,好学生视我为另类,坏学生绝对我怪异。都不屑与我交朋友。我独自一人坐在我的位子上,没人愿意和我说话,我也不愿意和他们说话。
在家里,面对热情似火的父母,也只是冷言冷语的应对几句。
喜欢一个人背靠着门,双手抱着弯曲的双脚。关着灯,不思索任何事情,静静地。直到深夜,我喜欢这样的世界,这个世界只有我,是那么的安全,那么的舒服。
眼前的这个女孩,她确实是很善良,她是唯一跟我说话的同龄女孩,大雨还在下着,她的衣服紧贴着她那瘦小的身材,而她却给我一种新颖的感觉。啊,前面就是家了,却显得有点陌生。
踏上没有水滴的台阶。脚下,带水的脚印。把它给弄湿了。脚印,把我带回了家。
身后的她喊道:“你住这啊,怪人!交个朋友吧!
我不想回答,走向那黑暗的房间,带水的脚印,带着彷徨的心情。进了房间。
初三语文作文 篇4
过去,语文是我最不愿意学的学科,“语文”也成了令我最烦心的词。而现在,我却把它视为良师益友,因为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语文。
刚入学时,我认为自己天生和语文没缘分,拼音不会读,汉字不会写,就连说话也结结巴巴。而那位语文老师好像专门和我过不去:眼睛老是盯着我,一会儿要我读,一会儿叫我说,还经常提我到黑板前写字。所以,我更加讨厌语文了,都是它惹的祸。这种怨恨缠绕了我三年,直到上四年级才得以转变。
我的表哥是一个学习语文的高手,语文给他带来的荣誉不计其数,什么演讲比赛一等奖,知识比赛特等奖,普通话比赛冠军等等,荣誉证书塞了整整一抽屉,还有什么奖杯之类的东西也不少。但是,他从来不向我炫耀这些,而是经常劝我试着和语文交朋友,和书籍交朋友。
受到表哥的启发后,我和语文交朋友的.生涯便开始了。
每天的课余时间,我都会捧着一本书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无穷无尽的知识。从书中,我读出一种美好的人生品味和一种深远的人生境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何等的无私胸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何等的浩然正气;“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何等的豪放潇洒。
就这样,我与语文深深地相知了,也与语文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喜欢上了语文,还在一些报刊上发表了几篇文章。
语文,你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初三语文作文 篇5
岁月如梭,光阴荏苒,我的初中生活已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19年,我永远不会忘记那背着煎饼上学走过的小路,永远不会忘记那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伙伴,永远不会忘记那串涩涩的桑葚……
我上初中是1983年,那时我家人口少,在生产队挣的工分少,我清楚的记得有一年我家只分了60斤小麦。在如此贫困的情况下,父亲还是毅然让我上了当时县里的最好的初中——宁阳一中。那时,没有钱买自行车,十及里路来回跑着,身后背着两个包,一个包里装着课本,一个包里装着煎饼。一个宿舍里如果有同学带了豆子咸菜,那是最大的奢侈,舍友会很快一齐分光,然后带着十分的满足讨论起学习问题。那时,每个星期能吃上一顿5分钱一碗的大白菜就是很好的牙祭了!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能吃上顿饱饭多好啊!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学识渊博、人格高尚的老师。他们都很喜欢我这个苦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对我格外关心。记得语文老师靳老师多次找我谈心,鼓励我学好语文,这使我终于也走上了语文教学这条路。班主任宁老师观察到我着迷于象棋,就教导我:“有好的爱好很好,但不能沉湎于其中。使我明白了万物丧志、智勇多困于所溺的道理,这之后,我努力学习,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宁阳一中的高中。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感谢老师们,是他们指引我走上了人生的正确之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串涩涩的桑葚。宁阳一中的西边是洸河,河东岸有一片桑树林,下午我们同学经常去读书。那是五月的一个下午,我们发现有些桑葚开始红了,青里透着红,我们馋涎欲滴,马上采取行动,摘下来便大把的塞进嘴里。“哇,太涩了,还没熟透呢!我们不约而同的大喊。“不好,看林的老大爷来了!不知谁一声喊,我们不顾一切的飞奔起来,我竟然跑掉了一只鞋。没想到,第二天,那老大爷竟拎着一只鞋子,挨个教室询问,最后终于找到了我。我当时心里非常感动,可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说出口。现在想起这件事,心中还十分的内疚,老大爷,您能原谅当时一个无知的孩子吗?
现今32岁的我,回想起初中生活,真的是百感交集,既有美好快乐的幸福时光,也有生活困难的涩涩酸楚,但我终生不会忘记那段时光,它在我的人生岁月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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