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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6-03 18:55:38 高一 我要投稿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日历一天天的翻去,时间划流水般的流逝,不知不觉已过16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正因为我是一只即将飞向大自然的一只小鸟,我们一定把时机,我们虽然认为我们不够社会经验,总认为我们的肩膀还很稚嫩,但社会如同大自然,我们应该如同适应大自然一样,适应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我们不要在感叹时间过得如离弦之箭,我们不要后悔当初犯下的愚味错误;不要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我们不要贪婪的花费时间了;现在我更应该正视现在,正视现实把握青春,更应该从失败中吸取经验与教训;更应该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更应该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让我们有限的青春,变成一个无限有意义的春天。

  我们即将毕业了,这个命运的转折点,我们更应该掌好我的人生之船,不让人生之船触上暗礁,让我们的人生之船向人生的“价值海洋”我应该为梦想而奋斗,为祖国建设而努力。

  那个时候,可能使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有的人可能还向社会,有的人可能继续读拼搏;有的人可能去学技术,那么,十年之后,我们可能已经当爸爸或者老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行行都出状元了。

  我们深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得科学技术知识丰富,劳动技术越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就会越有动力,创造的社会财富也就越多。并且。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当今世界,国家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科学技术。在我国高科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农业还没有实现全面机械化这进一步证明我国农业缓慢发展的原因,我想我应该为我国农业做出贡献。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农业机械发明家。完善我国农业机械的不足,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我的发明将会有价值,我的'人生将会有意义。

  我的另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有实力,有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我要加强人民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素质。因为我国现阶段虽然在教育事业中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段很大距离,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人命素质水平,不够高,我要完善我国的缺点,要想提高人民综合素质,那就要从教育抓起,对教育事业进一步管理,完善我国教育事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培养人才,为我国建设做伟大的贡献,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富强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将会提高,人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我要坚信“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出地球,则国雄出地球”这句话。我要为我自己设立的目标前进。为国家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我们不仅要想像更应脚踏实地,按实际出发。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这样十年之后我们就可能是一个有出息,有气质,有高尚品质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刚刚过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锅盖和锅钵之间的细语传入耳畔,伴随着我与母亲之间的时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户,煤气灶上的药锅得到了片刻的安宁,锅盖与锅钵紧密贴合,讲着说不完的悄悄话。手臂上的痘痘准时的和夏天一起到来,消耗着母亲的剩余假期。

  “咔”这是煤气灶打开的声音,药锅的空隙被药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满着,睡意不断侵蚀着清醒的意识,满眼都是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呲呲”锅盖和锅钵摩擦着,寻找着合适的契合点。往常一瞬间就好的事情,今天却显得格外的漫长。“呲呲”的声音不绝于耳,仿佛握住锅把的手不断颤抖着,似乎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吧嗒”一声,卡扣与卡扣紧紧贴合着。

  随后母亲的身影在厨房中忙碌起来,“踢嗒”“踢嗒”母亲拖鞋的后跟与地上的瓷砖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厨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视线里全是母亲的身影,身边回响的是母亲拖鞋的声音。

  “还没好吗?”我轻轻地询问着,刻意的压低了嗓门,生怕破坏了这种宁静安详的氛围。

  “来了,来了。”母亲回答道,睁开眼,“呲呲”锅盖被母亲掀开,一股奇异的药香顿时充斥了整个厨房,一股苦味中夹杂着丝丝的甜味。

  “叮”汤勺与锅盖相碰,“叮”母亲小心翼翼地将清亮的药汤勺入玻璃碗里,尽量避免发出声音,但还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说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扰到你休息了?”母亲将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与桌面相碰,亮绿色的药汤不断在碗中晃动着,投射下充满生机的光,干枯的叶子在汤中发出充满生机的光芒。

  端起碗,将药汤倒入喉咙中,辛辣与苦涩的信息在舌尖传入脑海,艰难的咽下,母亲轻拍我的背部,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安慰我。

  “乖,没事,治病的。”母亲还是如小时候一样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药,原来对药理一窍不通的她,此时对那些药名,各种药效,都了如指掌。

  灶台上的小火继续舔着锅底,锅盖与锅钵依旧在轻轻的碰撞着,这声音依然在我耳畔时不时的回响着,依然伴随着我与母亲的时光。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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