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15岁。15岁的我,15年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三年前、我庆幸我选择了南兴。因为这里充满了自由与欢乐、知识与奉献:诺大的校园充满了快乐与温馨。宽阔的操场上充满了活力体现了无限魅力。两座教学楼相互对望、任凭风吹雨打、他们依旧用高大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中考已过。三年的初中生活被毕业所洗礼,成为了一段用时间换不回来的记忆。往事历历在目。在这里、我们经历了十五岁的懵懂、十六岁的叛逆、十七岁的懂事。是学校让原本叛逆的我们开始懂事、是学校给了我们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丝希望。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学会坚强,升起心中那轮照亮希望的太阳。让我学会奋斗;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学校的无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群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们屁颠屁颠地来到这所学校、在三年里经过老师的孜孜不倦的教诲、无微不致的关怀、已经在6月22号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兴那道没有门槛的门。三年的学习与奋斗、玩耍调皮中的喜怒哀乐已伴随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为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撒落在南兴这片大地上开出了最真诚、最饱含深情的花朵。给我们的母校增添了一丝风采。
今天我们以南兴为荣、明天南兴将以我们为骄傲!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园啦。老师询问大家懂不懂鱼的种类,大家纷纷表示鲨鱼、鲸鱼等等,原来老师告诉大家,未来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园游玩了,青阳同学去另一间屋里拿相片,却因为屋子太暗而不敢去。这时小善去看看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小善拿回来了鱼类照片。耶鲁看到了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数太多,如果不跟紧会丢掉的。当老师告诉大家要写观后感的时候,大家一直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可是青阳很难过,因为他怕黑。大家都在震惊于鱼类的可爱时,他却很害怕。
小精灵想去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有追上,有点难过。隧道突然变的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身会发光的生物,关上灯之后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很怕黑。回忆起小时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了柜子里,从此以后对于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惧。他一边哭一边大喊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了游客休息室,里面的光线突然间就没了,青阳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我听得太多关于同学们不想读书的理由,比如家里没钱、认为读书无用、认为读书太辛苦、不喜欢等等。要说作为一个人读书是一种权力,但就我来看吧,读书倒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了。
家长总是逼迫我们要抓紧时间多学习,要考个好成绩,遇到与我同龄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比成绩。
而老师吧!总是对我们说:“你们一定要全力应对高考,认真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过好的生活。”我们做错了一点事,就说:“这怎么行,现在不说你以后你又会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好好学习怎么能考个好成绩,怎么对得起你的父母。”真好笑,好像我们到了学校只有考好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一们。他们总是把我们所学的每一样东西都与高考挂钩,好像我们高考过后全忘了也没什么,好像我们的学习就是为了高考考个好大学一样。我很反感这样的教育,真的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们学习是就为了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也不需要老师把知识向我们的大脑中挤,而是要我们主动学。还不只是我,几乎有一半的同学和我一样。我有点搞不懂,老师如此卖力的当应试教育的帮凶是为了什么,不错,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看出有很多老师教书是不图回报的,但所有的老师教书都是有报酬的,难道现在教育工作只是一种任务吗。
那更不用说学校领导,年级领导。我真有些怀疑学校成了企业,今天这个领导说要发什么资料书要收钱,明天那个领导说补课费要收钱……经济压力是难免,但对于精神压力呢?我们每天要在校学习15个小时,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9点多,晚上谁能睡个饱觉哪!他们还偏不准我们迟到,迟到,好说,先饶操场跑几圈,再记你的名字并批评你一顿,到了教室,还会有人批评你。有时与其他学校一起联考,考试的前几个星期连假也不让我们放,要知道我们一个星期才5个小时的假。我有时候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监牢里。有时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长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有人说我是读书用多了脑子。是就好了,我的成绩就不会这么糟了。我倒觉得是在学校吃得太“好”了,只有在新生报名和有领导来检查的时候才能见到大片的肉和干静的菜。平时肉少得可怜,菜干静得可怜。就这样年复一年过来的,我能胖起来才怪。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天天吃学校的饭还能长胖的人。即使这样,学校领导也能找到一本帐本在全校学生面前说学校食堂亏了很多钱。真伤脑筋啊,呵呵!
我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总爱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满是向往的回答了一遍又一遍,但就是说不够。现在呢?要的有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总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当回答的人说“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的时候总会有人笑。但事实又有多少人是这样想了的呢?我们曾经的理想呢?我想应该还在,只不过已经被现在的教育压成了幻想。为什么?因为几乎我们的老师都教导我们要一心读好书,考个好成绩呀!这才是现实。
过去的学生吵着要读书,但是再看我的身边,有多少人不想读书呀?数不清,也不敢数。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有什么意见你说吧!就是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爱读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