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我的高一作文汇编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时常在想,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未来的时光总是不可预知的,而我们对于未来是活在过去的人,在手指间流淌的过去的时光也已经成为过去。
未来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却想让这十年来的快一些,十年后的我28岁,青春也已快从身边溜走,也许那时候我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们一样与最初的梦想背道而驰,生活也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每天准时上下班或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后与老妈一块做美味可口的饭菜,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十年前的我心怀梦想,考上一所好大学,让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想成为家里的骄傲,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会做到这些,尽管那时候会为生活奔波,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年后的我,大概不会成为剩女吧,也许会有一个很会照顾我的男朋友,宠溺我的爸爸一定会观察与考验他很久吧,我们会互相见过父母,然后一块为将来的家奋斗,我们会平时煲煲电话粥来打发牵挂对方的时光,在周末像很多情侣一样约会,吃饭,看电影,晚上会送我回家,然后上楼坐坐与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许我们很快就会结婚,举办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我会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后爸爸会郑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们,还有在旁边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妈,我也一定会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细想,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实现。都说人会很早就见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现在见过他了吗?
十年后的我,身边也会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个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联系,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会在其中吧,毕竟我们说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万年不许变的,我们会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回忆十年前的自己,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时候对方,谈论老师们平时的口头禅,谁是哪个老师的课代表,身边的朋友的八卦,谁的外号叫什么,那时候的自己暗恋着谁,想气这些我们一定会笑的肚子疼吧。我也会在失意的时候找他们,会去街边的小饭店向他们吐露心事,他们不会怎样的安慰我,只一个劲的责备我为什么让自己那么累,然后默默的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喝的酩酊大醉后,闺蜜会叫我去她们家留宿,打电话给爸妈叫他们不用担心我,人生得此群知己,夫复何求?
十年后的我,一定也会如现在的我一样没事会写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也会拆开十年前的日记重新回到十几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脑海回忆那些有些发黄的纸上的喜悦与感伤,会在夜晚寂静无人时弹奏一样乐器来消遣内心的孤寂,那时候喜怒不形于色,逐渐领悟许多道理,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十年过后在无此十年,珍惜现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纪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文嘉老师,您还记得几年前那个爱哭的小女孩吗? 文嘉老师,我想对您说:“其实,您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哥哥,您是我的好榜样。” 还曾记得三年前的护士节吗?在那个护士节,我第一次品尝了园丁爱的滋味,是多么的温馨。
当时的我,是一个比较爱哭的小女孩,我手里拿着一式两份的《停宿协议》,您仔细看着《停宿协议》的内容后,就劝我说:“住宿吧。”可是您拗不过固执的我,只得乖乖地在《停宿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问我:“云儿,你的家境并不是很优越,是个名副其实的低保户,你母亲在你幼年的时候患上了中风后遗症,你奶奶终身瘫痪在床上。你父亲虽然是你家里的顶梁柱,但是他没有正式的工作,收入低微。如果你要走读的话,那岂不是给你家人带来麻烦了吗?”我说:“我只是见一步走进一步罢了。” 结果,那个护士节成为了我悲喜交加的护士节,悲的是我和相处了一个多学期的宿管阿姨告别,走出了女生宿舍,永远也不再回来;喜的是我品尝了一个属于您的爱——园丁爱,是一种渴望自立的爱,带来了温馨甜美的滋味。
文嘉老师,您是我初一初二时的班主任,是证明着我过着走读生活的第一位班主任,也是唯一一个教音乐学科的班主任。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本应回忆的是忧伤的往事,想不到回忆的却是高兴的、具有意义的事。
文嘉老师,还曾记得初中学校的那位年轻的、戴眼镜的校医吗?您肯定不记得了,可我依稀还记得,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的两个星期,因为您当时去了会议室开会,所以教室里只有班干部管理纪律,但是教室里的几位以打架而闻名全级的同学不配合班干部的安排,就互相打起架来,还把与打架毫无相关的我撞倒在邻桌的椅子上。我的头上肿了一块大包,左手的肘关节也被用水泥做的地板擦伤了,正在渗渗地流着鲜红地血液,似乎在为这不公平的疼痛而流泪。
坐在邻组的班长看到我被撞倒并受伤后,马上扶我去医务室,校医问我身体有何不适,我只说头晕,然后校医亲自写请假条,让班长把请假条送去给正在开会的您。当您听到班长的话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在会议结束后,那位校医向您说明了这件事的情况,您就让班长把那几位闹事的同学叫下来。然后把他们训斥了一顿,并走进了医务室。看见了坐在椅子上大哭并直嚷痛的我,就对我说:“不哭,smile。” 我记得我在去年国庆假期之后,来到初中学校看过您。我在高中学校一出门,父亲就直嚷:“他对你有什么好的?只有初三时的班主任才会对你好!”而且,我还记得,我来初中学校看您的时候,您刚刚开完会议就回到办公室,手机响了,您接听手机,听见保安人员说:“老师,有一位上一届的毕业生来找您。”您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会是云儿吗?”我被您邀请到办公室之后,您就对我说:“以前还是一个害羞的小女孩,现在活泼开朗多了!”
文嘉老师,我品尝了园丁爱的滋味,是多么的温馨甜美,这种滋味已为我的青春年华埋下了理想的种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当日子少了调料的时候,请不要否定它,学会发现水的清甜,你便会喜欢它。
——题记
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活力四射的母亲拌拌嘴,争论着杂碎的问题,嘴上抱怨着一尘不染的家,我喜欢有母亲的家。
可是在树叶都饱和了的梅雨季,母亲居然发了烧。“啊,好讨厌!”我冲老天爷喊了一嗓。“咋了,没事吧?”爸爸身围围裙,探出头。没错,得靠这个“无聊”的老爸熬过去了,一阵寒风吹过,心凉透了。爸爸几乎从不做家务,整天出去打球,要么就是盯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到我身边“寒暄”几句:“认真做啊。”他是隐于市的“隐士”。
我望着隔壁房中无力的母亲,只好将埋怨藏起,做作业好了。三个小时的奋斗之后,我的肚子打起鼓点——吃饭时间到了。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准备下楼自己动手。咦!怎么有一桌子菜,啊,是奶奶来了!“奶奶——”我瞥了一眼卧在沙发上的爸爸,想找个救兵,“你奶奶又没来,乱叫啥!”爸爸没抬头。“嗯……想奶奶了不行?”我强装镇定,心里却早就不平静了,“爸爸烧的?怎么会!”爸爸幽幽地唤了一句:“别偷吃,得等你妈来了。”我微笑地望着那个不笑的男人,“还挺靠谱的嘛。”
妈妈下来了,我忙尝了一块肉,挺香;再是汤,不错!“一般”嘴里说着,手却已停不下来。一会儿,我就被电视吸引了去,回过神来,大闸蟹没了,妈妈一只,爸爸两只。哼!我有点火,去洗个手缓一缓情绪,回来便见碗中已有了一层醋,十余只鲜嫩的蟹脚肉安稳地躺着。父亲还在剥蟹脚,蟹肚却放着,“给你,壳里的肉先别吃。”我刚戴牙套,牙齿也吃不了硬的。我毫不客气地吃着,硬是将快流出的泪逼了回去,手却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吃完了饭,却发现父亲没怎么吃,待我们停下筷子,他才开始大口吃,只为了给我们吃好的,以前为何没发现?
第二天,一碗蟹年糕端到屋里,昨日没吃掉的部分,被细挑出来浮在年糕上,好香!一回头,父亲立着:“吃了做作业。”
父亲就是一碗水,无味但细品后,甘甜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有父亲在,日子也似乎甜了,我好像也喜欢这甜甜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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