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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5-24 18:34:02 高一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合九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合九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信小呆”凭借自己的好运成为人人艳羡的锦鲤,萧红信心满满地拥有自己的黄金时代。但别人的东西永远只做参考。身处这个时代的我也要有自己的人生目标。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

  要学会聆听心的声音。最恐怖的事并不是未来有多遥远,有多困难,有多艰辛。而是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内心没有想拥有的未来,便觉得未来一片黑暗,不知从何处开始奋斗,无所事事。可实际上并不是没有欲望,只是看不清所欲何为。人有所恶就会有所欲。有人对我说自己对什么都无所谓,才无所事事。我给他列举了一些很恐怖的未来,问他是否希望自己的未来是这样,答案是否定的。想要自己讨厌的事不发生又何尝不是一种欲望??聆听心的声音,问自己所求为何,心底的欲望便是奋斗的源泉。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人的行为是受限的,一旦超出了限度就容易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三思而后行,为每一件事做好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视规矩为摆设。最后弄丢了江山,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为人处世,要清楚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有什么后果,而自己是否做好承受的准备。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放松自己。这是一个竞争力极大的社会,我们需要不断拼搏,努力才能让自己不至于呆在社会的最底层。而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在竞争压力如此大的社会,我们并不一定能承受得起所有的负面情绪,要学会短暂的放松自己,放空自己,接受新的阳光,才能更好的拼搏奋斗。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不忘初心。陶渊明独爱花之君子——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时代我要学会抵制诱惑,坚守初心。成长是让人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让人忘却那颗如明镜般的赤子之心。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虽不能改造这个社会,但也不能被这个社会支配。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望着镜子里的我:鹅蛋脸,双眼皮,丹凤眼,浓眉毛,小嘴巴,在我平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活泼的心。

  我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听说蝌蚪最终会变成青蛙,我便去外面的池塘里捉,把它们养在我的盆子里,每天都会去向他们问安,也看他们在我的盆子里有什么变化,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蝌蚪中有的长出了后腿,我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感到奇怪青蛙不是有四条腿吗?怎么蝌蚪只长出了两条腿?难道蝌蚪不会变成青蛙?我带着疑问去问爷爷,爷爷却笑而不语,只说“在看几天吧。”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又过了几天蝌蚪又长出了前腿,又过了几天蝌蚪的尾巴也不见了,在然后蝌蚪就真的变成了青蛙,我也把他们放生了。

  我

  除了有好奇心之外我也非常好动,只要一下课我就会和朋友们去走廊里玩,或者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或者去找同学聊天,总之只要一下课你就无法在座位上找到我,当然,中午的时候我也不会让自己闲下来的,一般我都会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操场散步,但是他们也不是总有时间,这时候我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教室坐着,我会去帮同学们打扫教室,我想大概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是安安静静的吧!

  我非常热爱运动,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好动有关吧!晨跑是我最爱做的事了,每天早上起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晨风轻轻地从我的脸颊扫过,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天空,这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吗?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打羽毛球,打排球,仰卧起坐……我之所以热爱运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以后可以成为一名医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没有健康的身体当然不行啦!所以我一定要勤加锻炼,只有空想没有行动又怎么能使梦想成为现实呢?还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和行动的汗水,有一份耕耘便会有一份收获,我相信将梦想付诸行动,有目标,有努力,有汗水,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加油!加油!

  不过我还有一个缺点需要改正,就是性子急,听话总是听一半,还说风就是雨比如:那天我接到爸爸的电话爸爸说他回来了,叫我去帮他拿东西我高兴地撂下电话就冲出了门,出门却没有看到爸爸,我疑心爸爸还没到就又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出现,我又返回家里却发现爷爷奶奶已经在帮爸爸拿东西了,原来爸爸是从后门回来的,唉!我的急性子真让我烦心,所以我一定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好了,这就是我,这个世上独一无二,这就是好奇,好动,性子急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做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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