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的高一作文合集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每个同学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过这么个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她身材瘦小,总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缘特好,还有三个闺蜜,每天她们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气女侠”,因为她总爱打扰我。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在书上做笔记,而我同桌呢?一个劲地故意在一边摇我的桌子,不让我做笔记。“哎哟”我大叫一声,因为她摇桌子,我的笔不小心在书上划破了一道横,我怒火中烧:“哇!好讨厌呀!打扰我写笔记,还搞破我的书!哼,你这个‘害人精’!”听了我的话,她竟然还在一边嘻笑,完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时我真是对她无语了,心想: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师提出换同桌的话题,可是老师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晕了!
转眼间,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开始发现这个“害人精”的优点了:尽管她很讨厌,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课时,发现笔袋忘记带了。我向周围的同学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都不愿意借。我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向我的同桌借。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她竟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借给我笔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问她:“我以前对你说了那么多坏话,你应该不理我才对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开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帮过我吗?”听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现在才感觉到她是一个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从此,我们不再发生争吵了。而且,我们还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调换座位的时候,我和她分开了。这突然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心中对她一直放心不下,因为我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淘气又善良,可恶又可爱的同桌,你们能猜出她是谁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雾气,很静。几只小燕子站在栏杆叽叽地闹上两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砖块上跳跃,嘀嗒嘀嗒……
我认识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亲,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饮银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的,泛着银光。一双澄澈的双眼是她最大的特征,总能传达给别人安慰与鼓励。
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劳的她总把她那个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总说:“唉呀,人老了,就别麻烦大家了,我自个儿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开心了。”说完我总能“偶然”看到她对着一张老照片抚摸着,无声的泪水落下来了,老人孤独凄清的家静得只有泪水嘀嗒的声。
她是张奶奶,那个曾经对我很好很好的长辈,她在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捉鱼、挖泥鳅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声音回荡在田野上。那时秋风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们静静地躺下,聊聊未来和幼稚的话题。夜晚吃完饭就拔腿奔到张奶奶家去捉萤火虫,张奶奶手提着小灯,微弱的亮光照在我们脸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尽是冷凉,“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给你。”说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张奶奶一个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时,只看到一个身影坐在大石块上,那背影看起来那么瘦小和孤独,仿佛一叶扁舟遨游于人海,无依无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说是无依无靠的。
虽不理解她总是说自己开心却偷偷地落泪,但是我也只想给她家的温暖。“奶奶,我给您拿衣服来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囡囡,奶奶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说着一边把手上的一块小玉石用绳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虫轻轻吟唱,满天莹光,脚边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时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为什么黯然而无彩,却闪闪泪花说着一些教导我的话。那夜之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前,屋子变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却不见了她忙碌在劳动的身影,后来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离了人世,也离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块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经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望窗外的细雨想起了她无声而孤独落寞的泪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吗?
回到故乡,坐在她以往乘凉的大树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边似乎回响着我们溪边捉鱼,夏日里漫步的嬉笑声,如今没了,只残存着她在我生命里的回忆与笑声,奶奶,我也想你了,关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忆中,我们还去捉萤火虫吧,好吗?我不想只收获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我听得太多关于同学们不想读书的理由,比如家里没钱、认为读书无用、认为读书太辛苦、不喜欢等等。要说作为一个人读书是一种权力,但就我来看吧,读书倒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了。
家长总是逼迫我们要抓紧时间多学习,要考个好成绩,遇到与我同龄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比成绩。
而老师吧!总是对我们说:“你们一定要全力应对高考,认真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过好的生活。”我们做错了一点事,就说:“这怎么行,现在不说你以后你又会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好好学习怎么能考个好成绩,怎么对得起你的父母。”真好笑,好像我们到了学校只有考好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一们。他们总是把我们所学的每一样东西都与高考挂钩,好像我们高考过后全忘了也没什么,好像我们的学习就是为了高考考个好大学一样。我很反感这样的教育,真的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们学习是就为了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也不需要老师把知识向我们的大脑中挤,而是要我们主动学。还不只是我,几乎有一半的同学和我一样。我有点搞不懂,老师如此卖力的当应试教育的帮凶是为了什么,不错,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看出有很多老师教书是不图回报的,但所有的老师教书都是有报酬的,难道现在教育工作只是一种任务吗。
那更不用说学校领导,年级领导。我真有些怀疑学校成了企业,今天这个领导说要发什么资料书要收钱,明天那个领导说补课费要收钱……经济压力是难免,但对于精神压力呢?我们每天要在校学习15个小时,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9点多,晚上谁能睡个饱觉哪!他们还偏不准我们迟到,迟到,好说,先饶操场跑几圈,再记你的名字并批评你一顿,到了教室,还会有人批评你。有时与其他学校一起联考,考试的前几个星期连假也不让我们放,要知道我们一个星期才5个小时的假。我有时候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监牢里。有时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长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有人说我是读书用多了脑子。是就好了,我的成绩就不会这么糟了。我倒觉得是在学校吃得太“好”了,只有在新生报名和有领导来检查的时候才能见到大片的肉和干静的菜。平时肉少得可怜,菜干静得可怜。就这样年复一年过来的,我能胖起来才怪。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天天吃学校的饭还能长胖的人。即使这样,学校领导也能找到一本帐本在全校学生面前说学校食堂亏了很多钱。真伤脑筋啊,呵呵!
我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总爱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满是向往的回答了一遍又一遍,但就是说不够。现在呢?要的有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总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当回答的人说“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的时候总会有人笑。但事实又有多少人是这样想了的呢?我们曾经的理想呢?我想应该还在,只不过已经被现在的教育压成了幻想。为什么?因为几乎我们的老师都教导我们要一心读好书,考个好成绩呀!这才是现实。
过去的学生吵着要读书,但是再看我的身边,有多少人不想读书呀?数不清,也不敢数。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有什么意见你说吧!就是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爱读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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