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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5-15 10:41:24 高一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锦9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锦9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每个同学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过这么个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她身材瘦小,总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缘特好,还有三个闺蜜,每天她们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气女侠”,因为她总爱打扰我。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在书上做笔记,而我同桌呢?一个劲地故意在一边摇我的桌子,不让我做笔记。“哎哟”我大叫一声,因为她摇桌子,我的笔不小心在书上划破了一道横,我怒火中烧:“哇!好讨厌呀!打扰我写笔记,还搞破我的书!哼,你这个‘害人精’!”听了我的话,她竟然还在一边嘻笑,完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时我真是对她无语了,心想: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师提出换同桌的话题,可是老师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晕了!

  转眼间,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开始发现这个“害人精”的优点了:尽管她很讨厌,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课时,发现笔袋忘记带了。我向周围的同学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都不愿意借。我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向我的同桌借。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她竟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借给我笔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问她:“我以前对你说了那么多坏话,你应该不理我才对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开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帮过我吗?”听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现在才感觉到她是一个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从此,我们不再发生争吵了。而且,我们还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调换座位的时候,我和她分开了。这突然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心中对她一直放心不下,因为我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淘气又善良,可恶又可爱的同桌,你们能猜出她是谁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装载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无论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远处树林里飘逸的风,近处土壤里吹走田园曲的小昆虫,头顶上流动的云,一种惬意舒适和回归自然的感觉涌上心头,五脏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润过一般。

  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总能绽放出别样的风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顽皮的哥哥拼命地追着蝴蝶与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时它挣扎得厉害了,会把翅膀弄断掉,有过这样的经历了,我和哥哥都会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飞。

  一年四季中,春天来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艳丽的油菜花,那狭长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带;零星的油菜田,一块块金黄,与小麦的绿色相间,交织成装饰田野的美丽图案;那整片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又像是绿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绒。仿佛汇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气里满是油滋滋的香味,风吹过的时候,满眼的灿烂摇曳起来,你站在金色当中,定然心情舒畅。

  最忘不了的还是和家人拿着剪刀和菜篮子去田野里摘野菜,当时什么也不懂,只顾着在一旁玩,母亲还在教我怎样区别野菜,告诉我马兰是一窝一窝的,荠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应答,并没有认真地对待。

  新鲜摘下来的野菜我们一直是用它来包馄饨的,又鲜又香;马兰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块儿拌上麻油,那真是无比的美味。

  那样的时光,总觉得岁月长长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费,总觉得天地之间是永恒不变的,没有阴雨,唯有油菜花一样金黄色的灿烂。

  时隔大半年来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楼使我误认为来错地方了,原来绿油油的田野已经消失了,和我记忆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风在楼房的缝隙里穿过,空气里弥漫着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荠菜,马兰,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记忆,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时节凋落的花瓣一样不会再回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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