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我的高一作文合集七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三年前、我庆幸我选择了南兴。因为这里充满了自由与欢乐、知识与奉献:诺大的校园充满了快乐与温馨。宽阔的操场上充满了活力体现了无限魅力。两座教学楼相互对望、任凭风吹雨打、他们依旧用高大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中考已过。三年的初中生活被毕业所洗礼,成为了一段用时间换不回来的记忆。往事历历在目。在这里、我们经历了十五岁的懵懂、十六岁的叛逆、十七岁的懂事。是学校让原本叛逆的我们开始懂事、是学校给了我们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丝希望。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学会坚强,升起心中那轮照亮希望的太阳。让我学会奋斗;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学校的无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群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们屁颠屁颠地来到这所学校、在三年里经过老师的孜孜不倦的教诲、无微不致的关怀、已经在6月22号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兴那道没有门槛的门。三年的学习与奋斗、玩耍调皮中的喜怒哀乐已伴随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为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撒落在南兴这片大地上开出了最真诚、最饱含深情的花朵。给我们的母校增添了一丝风采。
今天我们以南兴为荣、明天南兴将以我们为骄傲!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有一种味道,如蜂蜜般甜蜜,如甘泉般沁凉,如浓茶般香醇。它就这样浸入我的生命,给予我温暖。
小时候,甜蜜如蜂蜜
记得三年级的一个冬天,寒风紧得很,骤雪也不愿示弱,不到半晌,那未来得及融化冰层的地面又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正赶上放学时,风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围的同学们都投入了父母温暖的怀抱,我只能望洋叹息,因为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为了这个家,更为了这个我。当我迈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满地白雪时,看到远处熟悉的身影,当我确定他是向我走来时,我满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过去。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不上班吗?放假了吗?”只见父亲依旧露出那曾经给了我无数温暖的酒窝:“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间就被触动了:父亲很少请假的。
当我还在发呆时,老爸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紧锁双眉,一边责怪我为什么不多加点衣服,一边却连忙脱下他的大衣为我披上。瞬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甜甜的,如蜂蜜般,时刻给我慰藉。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稍大些,清爽如甘泉 人总是这样,得意而忘形,容易被暂时的成功感而迷惑。自然,我也不例外。年龄稍大些,步入了中学,在学习上,我稍稍有了些成绩,就高兴的不得了,似乎就要飞上了天。这时候他来了,打断了我为自己编织的美梦。那是一个繁星满空的夜晚,风儿悄然地从沙沙的丛叶中走过,一切都那么静。我拿着一张满分满怀欣喜卷兴冲冲地跑父亲面前,令我意外的是,他竟毫无表情地把卷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心思沉重地拉我坐下,为我讲了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美一次空军对战,日军空军训练有素,以十分辉煌的成绩取胜,但最终能够安全地回到日本的战机只有不足十架。父亲为我:“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满心疑惑地摇了摇头。父亲说:因为人本空军快到日本时,美军组织了一场偷袭。而日本空军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胜利,于是放松了警惕。同样,你又何尝不是那?骄傲使人落后,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清凉透爽,如甘泉般,时刻为我净化心灵。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长大了,香醇如浓茶
自从步入高中的校门以来,在沉重的学习压力下,我总是忽略了父母——那相隔百里的牵挂。一次大休回家,偶然看见了父亲那只宽厚的手:黝黑黝黑的,指甲中还留了些污垢,几根稀疏的汗毛在毛孔中七零八落,手指之间有大小不一的茧块,大拇指上还有几处皲裂。再看那双鬓的白发,那而头上肆虐的皱纹,那弯曲的脊柱。我指着白发说:“老爸,我帮你拔白头发吧!”老爸笑了笑说道:“不用拔,人总会老的,毕竟你也长大了。”此刻,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浓烈香醇,如浓茶般,时刻感动着我。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那种甜蜜的味道,那种清爽的味道,那种香醇的味道,就这样一路伴我成长。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腊月,是我伙伴们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嘈杂的声音有时像大合唱,也有时像一锅煮沸的豆浆,从早到晚都洋溢着满村满巷。
腊月的天气时常陰得发绿。难得遇到好几天好太陽,奶奶便开始辞旧迎新了。每到那时,我的心情就好得异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个小丑。只见奶奶利索地将桌子椅子等家具搬出来,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进去,总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满天飞。
腊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铺门前,几个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或是“嗖--砰--”两声让人紧张得直捂耳朵。我总跃跃欲试,想亲自玩玩这让人惊心动魄的小红炮!
瞧,柜台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货堆满了店铺,有的横卧,有的竖排。原来就不太大的店铺就显得更挤了。老板整天笑呵呵的,脸红红的,真像喝了酒一样。店里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脸上总是挂着笑。
每当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我家的屋顶,覆盖了一棵棵高大的树,覆盖了光滑如镜的青石板,我就会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雪中嬉戏。当我发现几根冰柱,就一定会毫不考虑地折下来,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马上吐了。再站起来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热气暖暖手。虽说比较冷,但心里还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渐渐热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结了冰的河边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玩够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里有人讲几个笑话,逗得家里人哄堂大笑,屋子里洋溢着各种香气与阵阵欢笑。
爷爷总是要在门上、窗户上,平平整整地贴着大红的春联。每当这时,我总会冲上去帮忙。趁爷爷贴着时,把另一张大红纸的背面匀匀地涂上浆糊,庄重地等待爷爷来取。爷爷总会摸一摸胡子,然后夸我“乖巧”。
就这样,腊月的最后一天,在这一阵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中,走进了一年中的辉煌与极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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