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高一作文集锦1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作文 篇1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残缺,那唯美的月圆。
十五的月亮如碎在水里的镜子,微风袭来,动荡起一层一层的涟漪,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总是和家人围坐在桌前,听爷爷唠叨那已被我们咀嚼过无数次早已成“渣”的“嫦娥奔月”的故事。听爸爸妈妈打趣的调侃。脑袋里除了想吃东西,就只剩下想睡觉的想法了。一家人坐在院子里,葡萄藤架下,边吃月饼边赏月,很宁静很安详。因此对于躁动的我来说,这是特别痛苦的,每次都嚷着快点睡觉,大人不走就放声大哭,非烦的大家伙散场,可是今年,看着那一轮明亮的圆月,我的心都碎了,团圆佳节,每户人家都高高兴兴的在家庆祝着,我们同样在桌子前,同样在葡萄树下,可是月饼吃不下,甚至美人愿意多待,没赏一会儿就各自回房了,因为爷爷走了,有一个中心位置空了,昔日的幸福被这残忍的现实撕破。爷爷永远地走了,再也不会有温暖的大手无抚摸我的额头,再也不会有慈祥的笑容伴我左右,这往后的十五,只剩下残损得月圆,悬在夜空。
残缺,那纯洁的友谊。
缘分让我们走在了一起,还记得一起牵手走过的小溪吗?还记得一起越过的大山吗?还记得一起路过的街头吗?还记得一起吃过的碗筷吗?还记得一起躺过的小床吗?还记得我们永远在那个小地方——柳树枝头,围栏拐弯的角落里同步跳动的心跳吗?一切一切,在我难过倒下时支撑我站立起来的力量。我的生命因为有了你而闪耀,可是,是时间于社会的综合反应吗?我们越走越远,我们感情越来越淡,大家身边都有了别的同伴,可是当你一个人的时候,会想我们的从前吗?你变了,即使你站在我眼前,我也看不清你的脸,十多年姐妹情就这样无情的渐行渐远。
残缺,那天真的梦想。
长大了,我要当明星,当影后,当房地产公司老总,当工厂巨头,当最棒的服装设计师,当旅游总管,当……当我年少无知的时候,怀揣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看见什么能赚钱能得到人家的认可,就不顾一切的想得到,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开始胆怯,社会让我止步,蜷缩在学校这个小小的温室里,除了读书一无所有,我想要挣脱现实的枷锁,但经过一翻周折后,我除了疲倦的身体一无所获,现在,比我想象中的还现实,任梦想渐渐走去,我却只能在原地沉思……
人生,经过一段幸福之后便开始了波折,当残缺到一定时候便得到终止。残缺的部分我们都无法左右,所以请珍惜眼前吧,努力奋斗,多疼爱身边的人,不要让遗憾延续……
高一作文 篇2
若可以,我愿化身千万,只求一世。
白雾遮天,我是清晨空中的一片白,游走天地,畅游无尽。悄声走过,给一夜深眠生命带来第一点生机,唤醒他们昏沉的大脑。雾珠,流动在天地各处,我静静的清洗着一夜的污浊,带走过去的烦恼,只留下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怅惘。
烈日横天,我是那俯瞰苍生的蓝天,天空因我而广阔,看世界在我怀抱中成长,有一种自豪感,世界因我而伟大,世界因我而充满奇迹。我为生命送来安全的阳光,用身躯为他们撑起一个可靠而美丽的环境,他们都因我而满足,偶有几个生命用那双灵动的双眼望着我,有惊叹,有疑惑,还有着强烈的求知。我可以让他们爬上来研究我,可他们永远也看不透我。
残阳西落,我是夕阳下晚归的飞鸟,拖着疲惫的身体,用仅留的力量撑起天空中滑翔的羽翼,借助自然的力量,一路返回,却顾不得看一眼沿途的风景。展翅高飞,在夕阳下飘荡,余晖中飞掠,只为一览生命的美景。
夜幕撑起一片天,我是那黑夜中闪动的星辰,黑色是我唯一喜爱的颜色,可以闪烁出我耀眼的光芒,成为那夜色中的一盏明灯,为沦落暗夜的迷途者指引成功的希望之路。光!是我的特点,用尽我的一切,消耗我毕生的力量,为一切生命铺出正确的道路,是我的信仰,也是我的职责。我不高尚,也并不伟大,但我知道为生命所好,守护一切生命,似已成为我此生所必要之事。
若可以,我愿化身千万,只求此美丽人生。
人活一世,便只能为人,我们不能化为其它多种,但我们的精神是强大的。可以拥有那种种一切的行为,懂得一切,局限我们的,却不过是勇气与行动罢了。没有勇气,谈何行动;没有行动,谈何未来;没有未来,生的意义何在。豪气一生,也是过;平淡一世,终究是过,何不痛快一场,灵魄永存。可以发出自己最大的作用,也不白在世上过一回,不会有愧自己。
终究化作尘埃,浮生一梦!
高一作文 篇3
总有一些人,一些事都在时光中丧失,在记忆中永存,那些记忆都是最美好的回忆。
在遇到她之前,男孩曾经是一名抑郁症患者,在他眼中,世界都是灰色的,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是灰色的,他不愿意见任何人,不愿意做任何事。
男孩曾经失去了母亲,而父亲不喜欢他,只知道天天赚钱,而不知道陪他,导致他患上了这抑郁症,就表示随时处在危险,谁也不知道抑郁症患者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也许就是灰色的吧。
而女孩是一名抑郁症的心理治疗专家,长的很漂亮,又善解人意,男孩都父亲把男孩托付给女孩照顾。
一开始,男孩依旧天天呆在房里,发呆着,哪也不去,于是女孩一步一步温柔的劝他,劝他读读书,劝他晒晒太阳。太阳的温暖照到了男孩,男孩笑了笑,还看了看女孩,似乎有好转。
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男孩的抑郁症快痊愈了,也意味着女孩也该离开了,这时候,两个人早已经萌动了那颗青涩的心,他们知道,不可能一直相守下去了。
男孩内心没有了抑郁时的绝望,而是对生活的向往,和爱情的渴望,可是女孩要去追求更高的学历,而自己连病都没好,怎么可能一直相守。
日子还是没有停,很快很快的过去了,女孩收拾着行李准备离开了,男孩看着女孩久久没有说出话,最后,他说,如果我还能遇见你,我一定会和你相守到老。
他不知道那头的女孩默默流下眼泪,离开了。男孩看着离开的背影,心一阵阵的难受,泪水还是下来了。
他的病好了,他还是呆呆的望着房子内的一切,天天晒着太阳,仿佛女孩还在一样,那段灰色的时光,浅色的记忆,铸就了最美好的向往,最青涩的年纪。
高一作文 篇4
我是要说的是一首歌,这首歌相信大家也听过了,就是《稻香》。
这是周杰伦《摩杰座》的主打歌,我很喜欢。说到周杰伦,我想会有很多人表示狂热的追捧,当然也有不少人嗤之以鼻。我想,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是会被音乐感染的。所以我要告诉那些一听到“周杰伦”三字就先要本能反应一下的人,无论周杰伦是怎样的,好音乐都是美妙的。
《稻香》就是一首好歌。这是唯一一首让我可以与父母甚至爷爷奶奶分享的流行音乐。班里每个人的MP3上都有这首歌,街上的音像店都在播这首歌,于是我就想,该写点什么了。
老实说,作为一个jay迷我最近一年的行为有点“出轨”,有一年多的时间我的耳机里都是重金属、饶舌、朋克……再老实的说,周杰伦第八张专辑《我很忙》让我觉得他真的要江郎才尽了,在那以前当有人对周杰伦的创作发展表示疑惑时,我都是不屑的,可那之后,我都有点怀疑了。
周杰伦江郎才尽了?不,一首《稻香》告诉我,杰伦的音乐时代正要展开!
在这个世界上,豪华的酒店,华丽的跑车,绚烂的霓虹灯,横冲直撞的金钱,淹没人性的权力,我们应该怎样?清高?有几人能。还是顺从罢,适应着这些令人作呕的生活理念,这是要活下去最理智的的选择!可是城市的“排气管”味毕竟太浓郁,呛得人只想流泪。这些时候,我们该怎么做?又能怎么做?一个又一个“?“对你不停地眨眼,你一次又一次惊愕后,开始陷入迷茫,数次迷茫演变成了一种麻木。你开始麻木的面对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麻木的面对周围的一切,甚至麻木的面对死亡。活着,仅是为了吃饭而已。
这时,需要一个久别声音告诉你,你还有曾经的梦想,你还有你久别的故乡,那是藏匿于你心底美好与纯真。以此,让自己的心灵做一个深呼吸,找回那些本就属于你的东西,明白你还有活下去的其他理由,理解自己生命的真谛。于是,不要再迷失下去,不要再被堙没下去,你会从一个被权贵利欲操纵的牵线木偶做回到一个飞翔在清澈天空的精灵。坚守住这份感觉,时刻握在手,就会看到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年轻的母亲;听到虫鸣鸟叫;闻到远方飘来的“稻香”!
高一作文 篇5
狗蛋发了财,发财后的狗蛋不再叫狗蛋,而叫张富贵了。张富贵在城里买了楼房买了小轿车,气气派派地做起了城里人。
狗蛋是个孝子,于是他就想起了乡下的父亲。狗蛋就开着小轿车回乡下了,他给乡亲们边让香烟,边说,我张富贵很久没有回家,想大家了。大家就说,狗蛋,你是想你爹了吧。狗蛋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大家就说,狗蛋真是孝子,你爹狗剩要享大福了。
狗剩于是就被狗蛋带进了城里,住进了小楼里了。狗剩住进城里后,儿子说,爹也得有个城里名儿,就坚持给爹起个张大福的名字。张大福自从住进了小楼就开始享起福来,吃饭不用自己做了,有保姆做好给送到跟前;衣服不用自己洗了,有保姆洗好熨好帮着给穿在身上;铺床叠被也不用操心了,保姆给拾掇好他只管舒舒服服地躺上便是……张大福给家乡人打电话说:“舒服,真舒服!”
可是没有过多长时间,张大福就感觉不舒服了:没有人叫他狗剩了,儿子的朋友来喊他大福叔,他总觉得是在喊别人;抓惯了锄头、铁锨的手如今什么也抓不到,手心里有点儿痒痒的;原先邻居家那个老泼妇的骂声也听不到了,这耳根清静得让人心慌……
狗剩就找儿子谈心,狗蛋,我想回乡下。狗蛋就问,爹,住这儿不幸福吗?狗剩说,儿子,住乡下是苦了点儿,但心里痛快。狗蛋就说,我有时也这么感觉,可这不就是我们在乡下时盼望享受的那种幸福吗?可狗剩坚持说,我要回去。
狗蛋就带着狗剩回乡下了,一回到家狗剩就抓起墙跟的锄头,下地了。狗蛋也忙拿起门后的铁锨,却不知到该干些什么,想半天也下地了。
庄西头的大洼里,太阳正火辣辣地照着。狗剩浑身都冒着汗珠,脸上却笑眯眯的。狗蛋也笨拙地用铁锨铲着玉米禾下的杂草,汗水很快浸湿了名贵的西装。在邻地里干活的那个老泼妇看了就喊起来,狗剩、狗蛋你们这俩个兔崽子,怎么回来受起这罪来了?狗剩就说,咳!咱这乡下人,花钱享福不叫幸福,在这儿受罪我才感到幸福哩。
狗蛋突然明白了什么,也大喊,乡亲们——我张富贵,咳咳,我狗蛋明白了,我要把我的楼房、汽车都卖了,回家来生活哩,我把那钱收回来,给乡亲们打20眼机井吧。乡亲们都说,好啊!
大家都笑起来。烈日下,他们的笑声是那么爽朗。
狗蛋小声嘀咕道,妈的,幸福原来就在这烈日下!
高一作文 篇6
为了响应上山下乡闹革命的号召,他来到了红河村,一天天挨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痛恨这个穷山沟,痛恨这里的破败、愚味,即使山明水秀也未给他留下一丝好感。
忽然有一天,她闯进了他的生活,她也常帮他洗衣、做饭;他就教她读书写字。说实话,她并不美,但这种纯朴与热情却是他在失落中渴望得到的生活有了亮色。
“人生无希望,难得有情人”。被爱情滋润的他开始设想在这里安个家。
那天,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们结婚吧”。他肯定地说。
“不,你不属于这里,不属于这个穷山沟,更加不属于我”。
他惊愕,她悄悄地抹眼泪。
……
4年后,他果真抛下她走了,留下一句无奈的话“对不起,天高才能任鸟飞……”
25年后,人才市场。
男士:“这是我的下岗证,我下过乡,有农业经验,不知……可不可以……”。
女士:“我们聘请的是农业技术人员,你恐怕……”。
突然,她翻开着履历的手僵了,一分钟的沉默,他焦急地等待着答复,终于,她缓缓地抬起头来:“还记得红河村吗“?
“啊,你……是你……”他干裂的嘴唇在发抖。
他,又回来到小山村,成为她厂里的一名小雇员。
高一作文 篇7
当我坐在书桌前,把左手贴在后脑勺,手指可以插进头发里的时候,我就会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这样的计时法。对于我,每一个月去一次理发店,那已经很多了。
经常只去一家理发店,而且一直都只去那里。我是不爱管我的发型怎么样,定时洗洗也就了事了。记得以前的发型不是现在这样的,那个时候的发型可能是最简单的,理短一下就可以了。后来在福州的时候,一时说错词,本来去理头发我都说“理”字,那回也不知怎么的,说成了“剪”字。老板一把抓起剪刀,我感觉今天动的'家伙怎么不一样,一剪刀下来,凉飕飕的。算了算了,也就那样吧。后来老板跟我小聊了一会,毕竟那天没人在等,老板也就放慢了动作,一剪刀一剪刀地慢慢剪着我的头发。他就问我,几年级了。我说马上就升八年级了。他一听,不对劲,继续说道,不是初二吗,还没听说过有八年级这个称法。我说,八年级不就是初二吗。那个时候,我跟他都笑了,他跟我讲起了他的一些事,我现在是记不记得了。差不多是20分钟左右后,我才看了一眼对面的镜子,他问我,这么长可以吧。我说,长了一点。他继续修修。我也就满意了,付完钱,回家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因为我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再到福州剪过头发,最近的一次也是一年前,他也已经走了,毕竟那家店,员工兼老板就他一人。
后来,升了八年级,开学第一天,英语老师就拍了我的头说,一个暑假没见,连发型都变了?我那时,一定连耳根都红了。一直用手挡着头发。新的同桌,在我的耳边一直唱着《单身情歌》,一起讲着各自在暑假的所见所闻,八年级,就那样开始了。
其实,后来会去那间理发店也是一个意外。八年级下学期刚开学的第一周,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周五晚上。那天晚上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头发,明明理了,还是感觉长长的,特别是那两个鬓角,我是觉得很恶心。大半夜的,骑着自行车又去理头发。就在原先那家的对面,我跟老板说了一下该修的部分,老板操起剪刀,一顿速剪。我满意的回家了。
后来我就一直去那家店,即使是在寒暑假,偶尔也会下去玩玩,顺便把头发剪一下。如今我每一个月都会去一次那家理发店,那家理发店不大,没有聘请什么员工,是纯正的私营。两把转椅,一张长凳,一个洗头台,如此简单而已,但我还是很乐意去。
那家理发店,是母女共同经营的,看得出来女儿的那门手艺是妈妈教的。每次去,不是女儿给我剪,就是妈妈给我剪,这种随机性我很情愿。刚开始去的一两个月,我还会跟她们说,要怎么剪,后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说过了,每次去,一坐下来,她们也不问,就开始剪,我也会空出零钱,正好那个价格。可能这也是一种默契。
理发的时候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可以坐在那里发呆半个小时,每次去都会发呆,也有时会想一些事,那里成为了我想心事的地方,虽然自己的心事不多,但是也够想半个小时,也偶尔会听听老板与其它客人聊天,我必然是插不上话的,就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想我的事,半个小时也过得很快,也过得很舒服。女儿是8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是比没剪时看得顺眼,但是头发一长,巴不得马上剪掉;妈妈是6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还不如不剪,但是一两周后,头发长了,也看得顺眼了,越长越不想剪掉。有时候,头发会被剪的很难看,但是我不会介意,一个月以后,头发还是会长出来的,那个时候再剪好也就可以了。我不在乎自己的发型怎么样怎么样的,反正没有镜子,自己长什么样也是不知道的,更何况发型怎么,这个怎么知道,又不会去用手一直摸。
以前上学,都会路过那家店,也会看看都有什么客人。如今,我上学的路变了,虽然住的也离那里越来越远,但是我还是只会去那家……
高一作文 篇8
“你敢吗?”每当有人问起我时,我总想逞能说:“当然敢了。”可是,不是所有事情只要敢就是对的,有时不过大胆也未必是好事。还记得去年暑假,我们一家一起去登山,那座山十分高耸,蜿蜒的山间小道一直伸到了山顶,山壁也十分陡峭,山里的小虫的种类也多得数不过来。
刚开始爬时活力满满,浑身足劲,所以爬得很快,也不感到疲倦。这时,我望了望山脚,感觉不是很可怕。但马上要爬到一半时,我的体力却有些不支了,脚步也逐渐慢了下来,呼出的气也粗了些,此时,我又望了望山脚,此时的山脚已经有些被云雾遮得看不清了。向下望去,已叫人打了个冷战。但当马上要爬到山顶时,我的双脚仿佛拴了两个大铁球,脸上已有不少汗珠,后背也几被汗水浸湿了。这时,我又望了望山脚,此时已经完全看不见山脚了,只见周围云雾缭绕,好似仙境一般。
当我登上山顶时,看见有一个蹦极的的项目,就是从山顶向不见底的下方跳下,底上便会有船接你,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蹦极能给你带来无限的清凉和刺激,十分好玩。
此时,一个工作人员走向我,问我说:“你敢不敢来挑战一下呢?”要是换作其他事,我一定会尽量尝试,但是这一项,我犹豫了,我回想起上一步步登山时向下望去的害怕的景象,又想起那望不见底的河,我不敢了,这一次,我没有逞能,而是理性的拒绝了。
那次登山结束后,再想想这次经历,我仍然认为我自己做得对,不是什么事都要说“敢”,有些事也要说“不敢”,才能带给你安全、快乐与舒畅的情。
高一作文 篇9
藏起青春里锋利的棱角,别让它伤了你至亲至爱的人啊!
——题记
窗外刮起了飒飒的秋风,犹在树间的叶随风摇曳,鸣奏着凄婉哀伤的曲子。落叶被风卷起在空中旋转,翻飞,以最美的姿态结束短暂的一生。最后翩然坠落,亲吻大树母亲的根。来年化作春泥,报答大树母亲的养育之恩。
我的母亲也似大树那般伟大,无私,她把她最温柔的爱给了我,把她最柔软的心给了我。我却那么残忍,竖起身上锐利的棱角,将那颗心伤的满目疮痍,任性地践踏着母亲的深情。
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划出了一道往事的弧线。
那是青春期的我,叛逆,倔强,对父母有浓浓的敌意。我开始爱美,看着身上微凸的小肚子,不够纤细的大腿难免会不满意。像很多同龄人一样,我开始减肥。每天吃着一点点的饭量,一点水果,即使饿得前胸贴后背也坚决不进食。父母急在眼里疼在心里,就是劝不动执拗的我。有一天晚上,母亲轻轻推开我房间的门,温和地说:“孩子,妈妈做了你最爱吃的馄饨,来吃点吧!”我紧蹙着眉头:“不吃!”母亲把馄饨摆在桌上,仍温和的劝着:“吃吧,不吃会饿坏的。”
我暴躁地把枕头扔在地上,语气厌恶:“我说了不吃就是不吃!如果不是你们遗传,我还用减肥吗?”话说完后,我有些后悔。我清楚的看见母亲微微发福的身子僵了僵,轻轻地带上房门。
那时的我是多么可恨,凭借母亲对我的爱,肆意伤害着她的心。母亲该多么痛苦,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像一只小兽一样攻击着她,怨恨着她。
脑海中又浮现出一幅画面。母亲在刺骨的寒风中,拼命追着前面奔跑的我。
她手上拿的是我的棉袄,而她自己只穿了件薄薄的毛衣。在那之前,我与母亲发
生了争执。我不愿穿母亲织的毛衣,而母亲担心我会冷,苦口婆心的劝着我。一气之下,我摔门而出,跑到了街上。回到家时,母亲发了高烧,正虚弱的躺在床上,面色苍白。母亲睡得也极不安稳,紧蹙着眉头,嘴里还呢喃着什么,仔细一听;“孩子,会冷的……”
我看着床上早已不再年轻的母亲,心里泛着酸。她心心念念的只有我,只要我健康,我快乐就够了。她将自己的心团吧团吧给了我,不管我怎么伤害她,怎么怨恨她,她仍然深深爱着我,永远不变。那是多么深沉的爱,才会爱的忽略自己,只有对方。
母亲只有这么个卑微的愿望啊!我怎么可以这么任性,肆意伤害最疼我爱我的母亲!我该懂事了!母亲不再年轻,我该磨平身上的棱角,像落叶那般,报答生我养我的母亲,多让她露出幸福的笑容,让她为我骄傲。
藏起青春里锋利的棱角,别让它伤了你至亲至爱的人。
高一作文 篇10
不盲从自已的感情,在现代社会显得更为重要,以商界为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多少创业成功的企业,因为抛不开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结果企业分崩离析,被市场的洪流卷走,而对学习历史,更是如此。
你会因喜爱北国的皑皑白雪而对南国的椰林海风不屑一顾吗?你会因为沉迷于江南的小桥流水而否定西北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美吗?你会因为钟情于流行音乐而厌沉闷乏味的古典音乐吗?
古希腊有哲学家说过:人是感情的动物,因此面对大千世界,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喜好、憎恶往往会影响到对人对事的看法。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有自已的标准,用来衡量周边的一切。
感情如同天平一端的砝码。
而感情也使人盲目。
霸王骑着乌骓化为了鬼雄,虞姬将生命之花化为了矛尖的湛蓝,于是我们被这种悲状所打动了。那殿上之君,仅之高祖,我们不去承认他的帝王之尊了,而是说历史由胜利者书写,汉邦不过一介草莽出身,生性是一个无赖,他的胜利,成了他阴险的佐征。可就是这个被现在的我们唾骂的人,建立了中华大地一代王朝,没有他哪有丝绸之路上的阵阵驼铃声,没有他,哪有后来伟大的大一统,哪有名扬世界的汉文化?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然而胜利者也是由历史选择的,历史不会选择一个报仇的人,也不会选择一个没有资格的人。因此胜败皆有因,而功过更须我们用辫证的眼光去看待。
历史教科书上,总有唐太宗贞观之治的美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以民为本,任用贤才,开创了封建王朝少有的盛世。可即使是这样的圣明之君,我们又怎么能忘了玄武门前的血泊。虽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喜爱着这样的君王,但历史却义正言辞地告诉我们再伟大的君王身后也有白骨累累。
跳出爱憎的心灵,用清澈的双眼看待真正的历史,才是学习历史的最佳方法。
以史为镜,还需要我们将它擦得明净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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