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十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扬州,我深深爱恋的家乡!
扬州,她的呼吸律动着我的呼吸,她的呢喃述说着我的成长,她是梦开始的地方,也存有梦蔓延的方向,她不断地成长,成长正是她应有的方向,她迷人的光芒,闪了我的双眸,但我还是禁不住拉开眼帘,亲眼目睹这位美人的盛放!
沿着古运河随风飘扬的浪纹层层深入,岸边绿柳成荫,鸟语花香;顺着东关街嗅着四喜汤圆的香气慢慢沉侵,人来车往,古色古香。
近年来,扬州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竖起了栋栋高楼大厦,街道干净整齐,人人都过上了小康生活。一条条宽敞光亮的车道通向四方,每天车辆川流不息.润扬大桥、火车站、飞机场的精彩亮相更是为扬城锦上添花。
以文昌阁为城市中心的购物天堂更使人们的生活填色增彩,时代广场、金鹰国际、万家福......大型购物天堂的入驻与其相得益彰。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古城扬州褪去了白日的喧嚣,换上了耀眼迷人的晚礼服,星星点点,璀璨夺人眼球,使人沉醉。
扬州相应国家绿色环保出行的口号,紧跟着环保出行的口号,紧跟党的步伐,正紧锣密鼓地筹办绿色巴士,为扬州人民以及来到扬州旅游的外乡、外国人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绿色交通便利与快捷!
在政府和全扬州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相信扬州的变化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好 。让中国的一份子---扬州,能为建设献出一份力,给世界树立一个好口碑和榜样!
扬州,我深深爱恋的家乡!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十年后的我?噢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小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会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个充满温馨的小店。一个玻璃橱窗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红的,是个关于硬化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夫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光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镀上一层金黄。
我要把一瓶金黄的记忆卖给一个失去孙子的老奶奶,让他有一个夕阳下拉着小孙子回家的记忆;我要把那瓶翠绿的色的记忆卖给一个盲校的小姑娘,那是个充满生机的春天的记忆,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写好;我要把最后一瓶关于母爱的记忆送给常经过店门口的流浪儿,在下雨时,他也许会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妈总会为他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
也许,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疑于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老妈为他打伞,虽然雨淋着,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钱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得到一个富翁的记忆的人,以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腊月,是我伙伴们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嘈杂的声音有时像大合唱,也有时像一锅煮沸的豆浆,从早到晚都洋溢着满村满巷。
腊月的天气时常陰得发绿。难得遇到好几天好太陽,奶奶便开始辞旧迎新了。每到那时,我的心情就好得异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个小丑。只见奶奶利索地将桌子椅子等家具搬出来,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进去,总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满天飞。
腊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铺门前,几个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或是“嗖--砰--”两声让人紧张得直捂耳朵。我总跃跃欲试,想亲自玩玩这让人惊心动魄的小红炮!
瞧,柜台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货堆满了店铺,有的横卧,有的竖排。原来就不太大的店铺就显得更挤了。老板整天笑呵呵的,脸红红的,真像喝了酒一样。店里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脸上总是挂着笑。
每当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我家的屋顶,覆盖了一棵棵高大的树,覆盖了光滑如镜的青石板,我就会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雪中嬉戏。当我发现几根冰柱,就一定会毫不考虑地折下来,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马上吐了。再站起来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热气暖暖手。虽说比较冷,但心里还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渐渐热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结了冰的河边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玩够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里有人讲几个笑话,逗得家里人哄堂大笑,屋子里洋溢着各种香气与阵阵欢笑。
爷爷总是要在门上、窗户上,平平整整地贴着大红的春联。每当这时,我总会冲上去帮忙。趁爷爷贴着时,把另一张大红纸的背面匀匀地涂上浆糊,庄重地等待爷爷来取。爷爷总会摸一摸胡子,然后夸我“乖巧”。
就这样,腊月的最后一天,在这一阵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中,走进了一年中的辉煌与极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装载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无论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远处树林里飘逸的风,近处土壤里吹走田园曲的小昆虫,头顶上流动的云,一种惬意舒适和回归自然的感觉涌上心头,五脏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润过一般。
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总能绽放出别样的风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顽皮的哥哥拼命地追着蝴蝶与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时它挣扎得厉害了,会把翅膀弄断掉,有过这样的经历了,我和哥哥都会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飞。
一年四季中,春天来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艳丽的油菜花,那狭长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带;零星的油菜田,一块块金黄,与小麦的绿色相间,交织成装饰田野的美丽图案;那整片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又像是绿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绒。仿佛汇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气里满是油滋滋的香味,风吹过的时候,满眼的灿烂摇曳起来,你站在金色当中,定然心情舒畅。
最忘不了的还是和家人拿着剪刀和菜篮子去田野里摘野菜,当时什么也不懂,只顾着在一旁玩,母亲还在教我怎样区别野菜,告诉我马兰是一窝一窝的,荠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应答,并没有认真地对待。
新鲜摘下来的野菜我们一直是用它来包馄饨的,又鲜又香;马兰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块儿拌上麻油,那真是无比的美味。
那样的时光,总觉得岁月长长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费,总觉得天地之间是永恒不变的,没有阴雨,唯有油菜花一样金黄色的灿烂。
时隔大半年来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楼使我误认为来错地方了,原来绿油油的田野已经消失了,和我记忆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风在楼房的缝隙里穿过,空气里弥漫着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荠菜,马兰,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记忆,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时节凋落的花瓣一样不会再回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有一种味道,如蜂蜜般甜蜜,如甘泉般沁凉,如浓茶般香醇。它就这样浸入我的生命,给予我温暖。
小时候,甜蜜如蜂蜜
记得三年级的一个冬天,寒风紧得很,骤雪也不愿示弱,不到半晌,那未来得及融化冰层的地面又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正赶上放学时,风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围的同学们都投入了父母温暖的怀抱,我只能望洋叹息,因为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为了这个家,更为了这个我。当我迈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满地白雪时,看到远处熟悉的身影,当我确定他是向我走来时,我满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过去。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不上班吗?放假了吗?”只见父亲依旧露出那曾经给了我无数温暖的酒窝:“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间就被触动了:父亲很少请假的。
当我还在发呆时,老爸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紧锁双眉,一边责怪我为什么不多加点衣服,一边却连忙脱下他的大衣为我披上。瞬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甜甜的,如蜂蜜般,时刻给我慰藉。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稍大些,清爽如甘泉 人总是这样,得意而忘形,容易被暂时的成功感而迷惑。自然,我也不例外。年龄稍大些,步入了中学,在学习上,我稍稍有了些成绩,就高兴的不得了,似乎就要飞上了天。这时候他来了,打断了我为自己编织的美梦。那是一个繁星满空的夜晚,风儿悄然地从沙沙的丛叶中走过,一切都那么静。我拿着一张满分满怀欣喜卷兴冲冲地跑父亲面前,令我意外的是,他竟毫无表情地把卷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心思沉重地拉我坐下,为我讲了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美一次空军对战,日军空军训练有素,以十分辉煌的成绩取胜,但最终能够安全地回到日本的战机只有不足十架。父亲为我:“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满心疑惑地摇了摇头。父亲说:因为人本空军快到日本时,美军组织了一场偷袭。而日本空军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胜利,于是放松了警惕。同样,你又何尝不是那?骄傲使人落后,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清凉透爽,如甘泉般,时刻为我净化心灵。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长大了,香醇如浓茶
自从步入高中的校门以来,在沉重的学习压力下,我总是忽略了父母——那相隔百里的牵挂。一次大休回家,偶然看见了父亲那只宽厚的手:黝黑黝黑的,指甲中还留了些污垢,几根稀疏的汗毛在毛孔中七零八落,手指之间有大小不一的茧块,大拇指上还有几处皲裂。再看那双鬓的白发,那而头上肆虐的皱纹,那弯曲的脊柱。我指着白发说:“老爸,我帮你拔白头发吧!”老爸笑了笑说道:“不用拔,人总会老的,毕竟你也长大了。”此刻,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浓烈香醇,如浓茶般,时刻感动着我。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那种甜蜜的味道,那种清爽的味道,那种香醇的味道,就这样一路伴我成长。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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