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八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从小到大,我是在爱的滋润中成长的。童年的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如今,我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十二年来,一直伴随我、引领我的,便是妈妈的目光。
每天早上,妈妈六点钟就要起来为我做早饭。一个鸡蛋,是固定不变的。可是我并不喜欢吃,总是与妈妈斗智斗勇,想将鸡蛋藏起来。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仿佛是会说话的。她好像在对我说,快吃了鸡蛋,才有劲、才有营养。我被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被妈妈发现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鸡蛋,就会想起妈妈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会想起妈妈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鸡蛋。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鸡蛋,更是妈妈的目光与爱给予我的正能量,是这道目光,带我成长。
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饱喝好后还去卫生间"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间里乖乖地写作业。妈妈看到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里磨蹭时间"虚度光阴",走过来生气地看着我。仿佛在厉叱我:怎么还不去写作业!你想写到几点啊?我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写作业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单打".妈妈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诉了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我的指路明灯与风向标。
妈妈虽不及三迁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细腻,但她也有爱我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爱的滋润下,在妈妈的目光的引领下,我相信——在成长这条"不归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每个同学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过这么个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她身材瘦小,总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缘特好,还有三个闺蜜,每天她们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气女侠”,因为她总爱打扰我。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在书上做笔记,而我同桌呢?一个劲地故意在一边摇我的桌子,不让我做笔记。“哎哟”我大叫一声,因为她摇桌子,我的笔不小心在书上划破了一道横,我怒火中烧:“哇!好讨厌呀!打扰我写笔记,还搞破我的书!哼,你这个‘害人精’!”听了我的话,她竟然还在一边嘻笑,完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时我真是对她无语了,心想: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师提出换同桌的话题,可是老师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晕了!
转眼间,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开始发现这个“害人精”的优点了:尽管她很讨厌,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课时,发现笔袋忘记带了。我向周围的同学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都不愿意借。我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向我的同桌借。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她竟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借给我笔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问她:“我以前对你说了那么多坏话,你应该不理我才对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开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帮过我吗?”听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现在才感觉到她是一个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从此,我们不再发生争吵了。而且,我们还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调换座位的时候,我和她分开了。这突然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心中对她一直放心不下,因为我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淘气又善良,可恶又可爱的同桌,你们能猜出她是谁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我感动;夏天,树木葱茏、百花争艳使我感动;秋天,硕果累累、五谷丰登使我感动;冬天,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使我感动……今天,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阿姨所做的一件小事却使我感动。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只玲珑的小狗在花坛边玩耍。它顽皮的样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这时,我看到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清洁工阿姨正在收拾浇花坛用的水管,便不再注意小狗,而把目光投向了阿姨,看着她把巨蛇一样的水管收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花坛离马路很近,那个水管放在马路的一边,里边的水没有流干净,阿姨要把里面的水倒完才能收水管。于是,她拎起水管的一头让水从另一头流出去。可是只几秒钟的功夫,马路上就流了一大滩水,人们行走时很不方便。她好像发现了这一点,立刻走过去,小心地拿起了出水的一头,把它放到土地还很干的树坑中,然后让水一滴不剩地流进了树坑,既方便了人们走路,又让大树喝足了水,真是一举两得!
那一瞬间,我被感动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她为别人着想;因为她想到了别人想不到的小细节;因为她有着金子般的品质。也许你觉得用“金子般”夸张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我觉得不夸张——地面上的积水每天都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情,你一定不想天天不高兴地踩着水去上班、听课吧?这事虽小,但它体现了一个人为他人着想、节约的思想品质。
一个人扔一张纸不可怕,但大家一人扔一张纸就很可怕了,这不正是那句名言所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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