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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4-18 17:51:59 高一 我要投稿

我的高一作文汇编六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高一作文汇编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有一种味道,如蜂蜜般甜蜜,如甘泉般沁凉,如浓茶般香醇。它就这样浸入我的生命,给予我温暖。

  小时候,甜蜜如蜂蜜

  记得三年级的一个冬天,寒风紧得很,骤雪也不愿示弱,不到半晌,那未来得及融化冰层的地面又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正赶上放学时,风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围的同学们都投入了父母温暖的怀抱,我只能望洋叹息,因为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为了这个家,更为了这个我。当我迈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满地白雪时,看到远处熟悉的身影,当我确定他是向我走来时,我满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过去。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不上班吗?放假了吗?”只见父亲依旧露出那曾经给了我无数温暖的酒窝:“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间就被触动了:父亲很少请假的。

  当我还在发呆时,老爸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紧锁双眉,一边责怪我为什么不多加点衣服,一边却连忙脱下他的大衣为我披上。瞬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甜甜的,如蜂蜜般,时刻给我慰藉。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稍大些,清爽如甘泉 人总是这样,得意而忘形,容易被暂时的成功感而迷惑。自然,我也不例外。年龄稍大些,步入了中学,在学习上,我稍稍有了些成绩,就高兴的不得了,似乎就要飞上了天。这时候他来了,打断了我为自己编织的美梦。那是一个繁星满空的夜晚,风儿悄然地从沙沙的丛叶中走过,一切都那么静。我拿着一张满分满怀欣喜卷兴冲冲地跑父亲面前,令我意外的是,他竟毫无表情地把卷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心思沉重地拉我坐下,为我讲了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美一次空军对战,日军空军训练有素,以十分辉煌的成绩取胜,但最终能够安全地回到日本的战机只有不足十架。父亲为我:“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满心疑惑地摇了摇头。父亲说:因为人本空军快到日本时,美军组织了一场偷袭。而日本空军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胜利,于是放松了警惕。同样,你又何尝不是那?骄傲使人落后,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清凉透爽,如甘泉般,时刻为我净化心灵。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长大了,香醇如浓茶

  自从步入高中的校门以来,在沉重的学习压力下,我总是忽略了父母——那相隔百里的牵挂。一次大休回家,偶然看见了父亲那只宽厚的手:黝黑黝黑的,指甲中还留了些污垢,几根稀疏的汗毛在毛孔中七零八落,手指之间有大小不一的茧块,大拇指上还有几处皲裂。再看那双鬓的白发,那而头上肆虐的皱纹,那弯曲的脊柱。我指着白发说:“老爸,我帮你拔白头发吧!”老爸笑了笑说道:“不用拔,人总会老的,毕竟你也长大了。”此刻,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浓烈香醇,如浓茶般,时刻感动着我。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那种甜蜜的味道,那种清爽的味道,那种香醇的味道,就这样一路伴我成长。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曾一直仰慕着学神,殊不知,我与她,只差了简单的两个字:方法;可差的只是这两个字,就让我只能仰慕她,远远地看着操场那边的她。

  ——题记

  在学海里拼命游动,我努力不让自己沉入海底;眼睁睁地看别人造好了船,西湖泛滥舟,自己却连该怎么造船都不知。我曾一度想要模仿别人的“造船”方法,却没有任何作用:如果一个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盐和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作一滴“眼泪”呢?

  我曾迷茫、无助,每日都慌乱,睡眠的时间也越来越晚。我也努力,但总感觉用不上力……

  从期中的第二名,到月考的第五名,再到期末的第七名,我真的很害怕。

  后来,我来到了晨晨,听段老师的课:“笨鸟先飞没有用,应该巧飞。”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定指的是那些不使蛮力的“大力士”;所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的前提是,找到了一座正确的山,这样才能登上辉煌高峰。“方法”二字,看上去真的很抽象,但如果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是一种成功的捷径。

  第一堂课,老师就问了我们一个问题:“每年考生有四万多名,而能考上三大校的只有几百人,你凭什么在其中?”是啊,凭什么?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梦想,可有的人只是梦一梦,而有的人开始了逐梦的奔跑。在付出行动的人里,又分为两种——“拼死”跑的,和“轻松”跑的。大部分人包括以前的我,会认为只有努力才会成功;殊不知没有方向的努力,会越付出,错得越离谱。而看似轻松的人,能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冰山一角”,看不见的,就是那背后的钻研、反思与巧劲,是适当的油再加一把火,燃烧殆尽,逬出最璀璨光芒。

  我有梦想,我在努力,我一直很棒!我找寻见了方法,我要扶摇直上,腾霄九天!

  我不愿做世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方法,却又有上进心;没方向,却又梦想;越努力,越难过。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方法,不管过程有多么迷茫,我要冲破云霄,牵住属于我的阳光。岂能遂尽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一定要改变,做最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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