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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4-18 17:10:00 高一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十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十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过得好慢,就像沙漏里的沙一颗一颗慢慢的掉下去……我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色与白色交叠的混沌时空。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刺眼的光屏,看着早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和漫画,还没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泪花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些,我的注意力立马被一只小蚂蚁给吸引住了,它小小的身体上背着比它本身还要大的食物,不知道它是不是注意到了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盯着它,它的脚步更加急促了,身上的食物一不小心掉了下来,但它没有犹豫立马背起食物开始狂奔,我看着它背着食物从桌子的一个角跑到了另一个角。纵然电影已经放到了高潮,我也毫无心思去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灵好像颤动了一下,明白了些什么。难道我眼中的世界只能透过一台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电脑吗?难道,透过一张张p的光鲜亮丽的图片,我就能知道它们的本质了吗?在这个虚拟,封闭的囚牢里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被假象蒙蔽的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关掉了电脑,躺在床上,思考着明天,此时时间过得非常快。

  早晨,长期瘫着不动的我费劲了吃奶的力气,才登上了山顶,可是看着旁边脸不红气不喘的中年大叔,我心里甚是惭愧。稍作歇息,我站在山顶上俯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每一棵树木都绿的自然绿的清新,每一条小溪都清澈见底富有生机,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我头顶和远方的蓝天上盘旋、翱翔,渐渐地我入了迷,我看到每一块岩石的纹路,色彩都是恰到好处,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棵小草都在随风舞动都从里到外绿出来。即便它们一点都不起眼,但同样用微薄的力量装点着这个世界,一味依赖电脑的我认识的了,我辜负了这美丽的世界。

  正午,我提着野餐盒找了一块树荫,将餐布铺在了草坪上,将食物一一摆开,天然的绿色背景和透鲜的心情使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是坐在家里的桌椅上吃饭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清风在树荫底下显得更加的凉爽了,将食物天然的香气吹到了我的鼻尖,此时平凡的食物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变得更加香甜,让人充满了幸福感,此时我看见几个金发碧眼,充满异域风情的年轻人走在林荫小道,他们嘴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但是他们的笑容告诉了我一切。这个世界虽然不是连在一起的,但也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热爱中国的外国青年正将这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他们怀着纯真和善良为这个美好的世界做出了贡献。而被网络的虚拟性诓骗的我才幡然醒悟,此刻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黄昏,天有些凉了,我披上了毛衣,背起画板坐在小公园里,经过一天的游历和摸索,用手中的素描笔在雪白纯洁的纸上画出我眼中的世界。此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缓缓走来,推着手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细心为她披上了外衣,温柔地说道:“老伴儿啊,我再带出来看看,你年轻的时候就爱到处闯,现在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推着你。当年在巴黎看到你的时候,一眼就被你吸引了,我们在巴塞罗那的大教堂举办婚礼时,你说你想在你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最淳朴最简单的就好,然后……”老爷爷握着老奶奶有些冰凉的手,老奶奶的眼中透出了晶莹的泪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我不忍打扰他们,坐到了稍远一点的地方,我顿时觉得电影中曾经使我热泪盈眶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真的爱是当你白发苍苍,我陪你执手看夕阳。

  人的一辈子只能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整个世界!我看到了大自然鬼斧神工所装点的世界,我看到了隔着大洋心连彼岸的纯真友谊,我也看到了夕阳西下却不离不弃的跨国真爱,这一切的美好代表了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绘出一幅画卷,我开始奋笔疾书,生怕时间太快,过了一秒后就会转瞬即逝。

  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世界之后,我陷入了它的美好之中,就像梦一般,回头看看时间的沙漏,已经全部沉淀变成美好和幸福。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日历一天天的翻去,时间划流水般的流逝,不知不觉已过16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正因为我是一只即将飞向大自然的一只小鸟,我们一定把时机,我们虽然认为我们不够社会经验,总认为我们的肩膀还很稚嫩,但社会如同大自然,我们应该如同适应大自然一样,适应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我们不要在感叹时间过得如离弦之箭,我们不要后悔当初犯下的愚味错误;不要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我们不要贪婪的花费时间了;现在我更应该正视现在,正视现实把握青春,更应该从失败中吸取经验与教训;更应该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更应该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让我们有限的青春,变成一个无限有意义的春天。

  我们即将毕业了,这个命运的转折点,我们更应该掌好我的人生之船,不让人生之船触上暗礁,让我们的人生之船向人生的“价值海洋”我应该为梦想而奋斗,为祖国建设而努力。

  那个时候,可能使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有的人可能还向社会,有的人可能继续读拼搏;有的人可能去学技术,那么,十年之后,我们可能已经当爸爸或者老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行行都出状元了。

  我们深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得科学技术知识丰富,劳动技术越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就会越有动力,创造的社会财富也就越多。并且。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当今世界,国家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科学技术。在我国高科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农业还没有实现全面机械化这进一步证明我国农业缓慢发展的原因,我想我应该为我国农业做出贡献。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农业机械发明家。完善我国农业机械的不足,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我的发明将会有价值,我的人生将会有意义。

  我的另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有实力,有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我要加强人民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素质。因为我国现阶段虽然在教育事业中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段很大距离,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人命素质水平,不够高,我要完善我国的缺点,要想提高人民综合素质,那就要从教育抓起,对教育事业进一步管理,完善我国教育事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培养人才,为我国建设做伟大的贡献,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富强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将会提高,人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我要坚信“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出地球,则国雄出地球”这句话。我要为我自己设立的目标前进。为国家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我们不仅要想像更应脚踏实地,按实际出发。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这样十年之后我们就可能是一个有出息,有气质,有高尚品质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三年前、我庆幸我选择了南兴。因为这里充满了自由与欢乐、知识与奉献:诺大的校园充满了快乐与温馨。宽阔的操场上充满了活力体现了无限魅力。两座教学楼相互对望、任凭风吹雨打、他们依旧用高大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中考已过。三年的初中生活被毕业所洗礼,成为了一段用时间换不回来的记忆。往事历历在目。在这里、我们经历了十五岁的懵懂、十六岁的叛逆、十七岁的懂事。是学校让原本叛逆的我们开始懂事、是学校给了我们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丝希望。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学会坚强,升起心中那轮照亮希望的太阳。让我学会奋斗;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学校的无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群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们屁颠屁颠地来到这所学校、在三年里经过老师的孜孜不倦的教诲、无微不致的关怀、已经在6月22号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兴那道没有门槛的门。三年的学习与奋斗、玩耍调皮中的喜怒哀乐已伴随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为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撒落在南兴这片大地上开出了最真诚、最饱含深情的花朵。给我们的母校增添了一丝风采。

  今天我们以南兴为荣、明天南兴将以我们为骄傲!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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