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我作文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吕布因其勇武被并州刺史丁原任为骑都尉,后屯于河内,任其为主簿,大见亲待。汉灵帝死后,丁原进京与大将军何进密谋诛杀宦官,并为执金吾。董卓入京之后,诱吕布杀丁原,并任他为骑都尉,非常信任、喜爱他,不久再任他为中郎将,封都亭侯。
关东军起兵讨董时,吕布亦曾参战,却与将领胡轸不和而被孙坚所败,最后董卓挟天子迁都长安。董卓自知自己凶暴,为人所恶,所以时常要吕布作自己的侍卫及守中阁;不过,董卓性格又十分猜疑,曾因小许失意而向吕布掷出手戟,又吕布与董卓的婢女有染,恐怕事情被董卓发觉,所以心中十分不安。
当时,王允、士孙瑞、杨瓒等密谋暗杀董卓,于是拉拢吕布,吕布答应,成功刺杀董卓,任职奋武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与王允同掌朝政。
投靠各方
董卓死后两个月,其旧部属李傕和郭汜等本想解散部队,归隐田野,途中遇贾诩献计,召集旧部,攻入京城,吕布战败,于是仓皇出逃。吕布先投靠袁术,但因袁术不满他自恃有功而十分骄恣、恣兵抄掠,所以被拒绝,于是吕布改投袁绍。在袁绍处,吕布与他联手大破黑山军,但吕布又恃着功劳,向袁绍请兵,袁绍不应许,吕布将士又多暴横,所以吕布又被袁绍赶走。之后吕布投靠了张杨。
争夺兖徐
张邈受陈宫之言,决定请吕布入主本为曹操所有的兖州,当时曹操东征徐州陶谦,听到消息后立即回师,与吕布数次征战,最终,吕布不敌,东投刘备,刘备让他屯兵小沛。后刘备与袁术相争,吕布乘机夺取了徐州,自称徐州牧。刘备只好投于吕布,吕布反让他屯兵小沛。( )
后袁术攻打刘备,吕布为免袁术北连泰山寇,围堵自己,于是出面相助,以辕门射戟解决事件,袁术麾下大将纪灵大赞“将军天威也”。而后,在陈圭挑衅下,吕布与袁术终断盟好,改与曹操短暂议和,袁术却让陈圭之子陈登成功与曹操连络,作为曹操内应以讨伐吕布。而因吕布与袁术终断盟好,袁术于是发兵攻打徐州,陈圭以反间计令吕布大败袁术军。虽然如此,刘备在小沛再次聚集了万人,吕布感到十分讨厌,于是再连络袁术,出兵攻打刘备,刘备只好西投曹操,决定联手对付吕布。
惨遭缢杀
东汉建安三年(198年)冬,曹操攻打吕布的根据地下邳,因吕布有勇无谋而多猜忌,不用陈宫建议,诸将又各自猜疑,所以每战多败。曹操围攻三个月,决水围城,吕布军中上下离心,其部下侯成、宋宪、魏续反叛,缚了陈宫投降,吕布在白门楼见敌军攻急,大势已去,于是令左右将他的首级交给曹操,左右不忍,便于十二月癸酉(198年2月7日)下城投降。
吕布命丧白门楼
吕布被捆到曹操面前,曾要求松绑,曹操笑说:“捆绑老虎不得不紧。”吕布又说:“曹公得到我,由我率领骑兵,曹公率领步兵,可以统一天下了。”曹操颇为心动,但刘备在一旁说:“明公(曹操)您看见吕布是如何侍奉丁建阳(丁原字建阳)董太师(董卓)的吗!”吕布死前说:“大耳儿最叵信者。”(大耳儿刘备最不能相信)最后吕布被缢杀,然后枭首。其部属陈宫、高顺亦拒降被处死,张辽则领兵向曹操投降。
性格特征
吕布善弓马骑射,臂力过人,被喻为堪比西汉名将李广,同样有“飞将”的美誉。在民间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一说。
不过他虽骁勇善战,但又势利多变,为人无谋,他知高顺言忠而不用,不听陈宫之言,更甚与麾下将领妻子有染,听信妇人说话,故除其勇武为人所记,个性却并不为人所喜。
所以陈寿亦认为:“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三国演义》描写他持方天画戟,骑赤兔马,头戴金冠;“三英战吕布”时关羽、张飞、刘备三人围攻吕布,亦未能将其战倒;又直接写他成为丁原、董卓的义子,加上自己姓吕,所以张飞说他是“三姓家奴”;加插了王允使计,以美女貂蝉离间他与董卓的“连环计”。并州定襄县(今山西省太原市以北、忻州市东南部)东南的中霍村据传是吕布故里,有“霍清泉”、“智擒赤兔马”、“歪脖子树”等民间传说,都与吕布有关。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我非常喜欢吃橘子,一位橘子好吃,维生素含量高,便宜。我想自己种一棵小树,那样多方便啊!随手摘一个就吃,还能尝到自己的劳动果实。于是我说干就干。把橘子的种子收集起来。再把种子种到门前的空地上然后浇了点水。
之后我天天给种子浇水、除草、撒肥料。在我的精心培育下发芽了。芽的叶只有两片,是绿色的。绿的就像要流出来一样。真希望它快点长大。
过了三个月小树有十五厘米长了!我十分高兴。只要有时间就回去看它。
快一年了小树有六十厘米长。它的枝叶是深绿色。在太阳的照射下,如同打了蜡一般,非常亮。
一晃连年过去了。小树和我度过了很多的美好时光。
树,给我们带来新鲜的空气,又能抵抗洪水……大家一起种树吧。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人生就如同一条崎岖无尽的路,有着放眼无望的地方,不知未来如何,只有靠想象、努力去达到大的目标,十年十分漫长,可一转眼也过去了。
十年后我成了什么样,是干什么的我一概不知,我想十年后的我应该选择了就业,我当了一名律师,穿着帅气的西装,手中拿着厚厚的资料,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一副成熟的气质,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我去了华丽的美国留学归来十年,我从书海中露出头来,我全身投入了社会,这时我才发现,社会是那样的残酷,我才发现学习是那样的轻松,我时时怀念着读书的日子,可是到了如今已没有回头路了,只得走下去。
以前的我不明白为什么长者在说:“岁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可是现在我不仅明白,而且还深有体会,真的是岁月不饶人呀,我的身高与外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在十年后成为了一名律师,律师是我的梦想,十年后我竟然实现了这个梦想,为以后的人们造福,为他们减轻负担,就如同一名为了和平的人。
十年后的我还可能做许多,因为漫长的十年,谁保证你下一个十年在干什么呢?只是一切是幻象罢了,只有现在好好学习,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美丽世界的大门才会为你而打开,你才能成为社会的一员。
同时我们也要珍惜时间,就像陈子昂写的《登幽州台歌》中: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到时候我们要珍惜岁月,时光易逝,或许只能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多么悲哀呀!
到那实在想从头再来,为时已晚。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最瞩目的位置,最安静的人。时常被人们所遗忘,但却又令每个人心生敬佩,他是班中传奇般的存在,是一个隐藏的大“Boss”。
与他的第一次相见,始于深秋。树叶落地,徐徐秋风,拂过他瘦弱的脸庞。惊鸿一瞥,他是一个安静、文静的男孩子。摘下眼镜的他,真真儿是个小白脸,是儒雅的书生。那股不可穿透的文气,萦绕着他,似乎让人无法靠近他。
他,是个好学的人。从早晨进了教室,若无他事,他会早早地把作业整理好交给组长,接着,或读书,或练英语,或看书。周围熙攘的人群,急促的脚步声,与他无一丝关联。直至上课,他才抬起头,认真上课。课上,他几乎不会举手发言,但总是认真记下老师说的重点。他的笔记本上,知识点罗列干净、详细,没有一点儿马虎。连老师都不曾记得讲过的知识点,他也是仔细地记录下来。他总是默默地、静静地。而老师时常表扬他,不管成绩好与坏,他仍是一丝不苟地做着分析。正因这样的习惯,才是一个隐藏大“Boss”,你知道他是谁吗?
他,是一个谦虚的人。每每遇到不懂的问题,他会去问别人,只要逢人就问,如果不懂,就会一直钻研下去,直到自己懂了之后。在他询问的人中,有学习成绩好或不好,只要能告诉自己方法就可以了。他是一个懂得问的人,不会藏着掖着。这样有问题就问的好习惯,让他成为了一个博学的人,是个隐藏的大“boss”,你知道他是谁吗?
他,是一个有集体荣誉感的人。初冬11月,我校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第30届运动会,他从不参加任何项目,是个小记者。没有比赛的他,时常呆在无人的教室中,安静地写作业。那楼下,那广播中欢呼呐喊的声音,丝毫没有影响他,仿佛没有任何事可以影响他。可是当广播中提到“拔河比赛:七年15班VS七年11班”时,他立刻手持本子和笔,飞一般地来到拔河场地。我们为人员加油呐喊,嗓子都快喊哑了,他从不开口,却总能给予他们鼓励。每每胜利之后,他的笑,是最开心的笑,他的笑化开了所有的悲伤,它的眸装尽了所有的星辰。每次的团体比赛都来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不卑不亢的他,努力求知的他,班级第一的他,考入竞赛班的他……重点在于他,而不是怎么样的他。最真实的他,一个真真儿地隐藏“boss”。你知道他是谁吗?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在我心里,存在着一个人,一个深深地令我敬佩的人,也是被我当作目标的人……
亮点一:坚持不懈:每天,起得最早的是他;睡得最晚的是他;每天守着笔纸奋斗的是他;晚上挑灯夜读的是他。每当我玩耍而忘记学习时,总是听到父母说起他,心中也是不耐烦“他有什么好,哼。”,便到他家去一探究竟。
那天是个周末,阳光照在我们脸上让我们感觉暖洋洋的,清风柔柔的吹在身上,树叶和小草轻轻地随着风舞蹈,小狗也在追逐着草丛里少有的蝴蝶,让人有一种想到户外痛痛快快玩一场的念想。我骑着自行车来到了他家,一进门,让人觉得这个家整整齐齐的感觉。在这么好的天气,本应该到户外,而他,却还是坚守在他那个“岗位”上,我拿着作业和他在一个房间做作业,过了半小时,,我看着钟表,时针似乎刚跑完万米长跑似的,走得很慢。我着烦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而他还很镇静,我心想:他难道就不想玩吗,难道他就是个只知道学习的机器人?好不容易熬过了上午,作业都做完了,本想出去活动活动,而他却说:“下午复习一下吧,别出去了吧。”一句话把我“打回了原型”,只好下午陪着他复习了。相信我吧,他真的很坚持了。
亮点二:探索求新:就从这个寒假说起吧,寒假作业永远是最头痛的,我认为一向勤奋的他应该早就把作业写完了吧,可没想到临近交作业的时候了,竟得知他的作业井没做完一半,让我大吃一惊。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做题方法与我们并不一样,我们是遇到不会的题目就暂时跳过,而他是遇到难题就必须做会,不会不罢休,甚有“碰南墙不回头”的势头。在我得知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神秘的他其实是我的三哥,一个初三快毕业的学生,但是,他就凭这两点,足以我敬佩,我相信,他那颗坚持不懈的心,足以让他走向成功!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我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动物,它叫“懒懒”,它体形庞大,身材魁梧,活像一只小老虎,我们又叫它“齐天大猫”。八年来,懒懒跟我们日夜相伴,朝夕相处,像个忠实的卫士,守护着我们的家庭,我们可喜欢它了。
懒懒的外形十分可爱。它的毛分为两种颜色,背上的毛是金黄色的,肚子上的毛是白色,它有一双金子似的眼睛,如果你仔细看,一定会觉得那一双眼睛就是两颗金子,活像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使它更显警觉和聪慧。它有一个敏锐的鼻子,不要光看它鼻子小,只要有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它准会闻到。还走到你的前面,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给点东西我吃吧!给点东西我吃吧!”它还一个樱桃小嘴,虽然它嘴巴小,但是它有一排锋利的牙齿。它的牙齿有3厘米长,就像匕首一样锐利。要是你被它狠狠地咬上一口,准会流大量的血。
懒懒是个“大吃王”。它肚子饿的时候,它会喵喵地叫着,有时还会碰一碰你的腿,好像在说:“我饿了,快给我东西吃!”我便走到它的饭盆前,给它加一点猫粮。它吃东西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弄它,它也一声不响,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又喵喵地叫着,这时我们又得给它加猫粮。我问爸爸妈妈为什么猫会吃那么多餐。妈妈说:“猫的性格就是那么古怪,贪吃是它的天性,你可要好好侍候它喽!”爸爸说:“它是怕我们冷落它,借这种方式希望我们多关注它,它是很会撒娇的!”
懒懒十分贪睡。每逢它睡觉的时候,它总会找个舒适的地方,或者是阳光普照的地方,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如果你不吵它,它可是会睡上一天一夜,睡到天昏地暗。懒懒整天沉浸在甜蜜的梦乡里,仿佛看破红尘一样,觉得世人皆醒,唯我独睡。我们都担心它患上忧郁症、肥胖症。
懒懒还是捉老鼠的高手。有了它,我们家从来没有被老鼠搔扰过,真是劳苦功高。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伏在沙发睡觉的懒懒突然睁开火眼金睛,竖起耳朵,向阳台飞扑过去。原来阳台有只大老鼠作作索索,吱吱地抓咬放在袋里的花生米。它看出懒懒来了,并不躲避,现在的猫都贪吃贪睡不干活,与老鼠互不侵犯,和谐相处。只见懒懒竖起尾巴,翘起胡子,睁圆一双喷火的眼睛,弓起身子,四腿一跃,像猛虎下山一样扑向老鼠,尖利的爪子一下扯在老鼠头上。老鼠发出一声惨叫,马上爬向栏杆上,落荒而逃。懒懒穷追不舍,纵身一跃,把老鼠扑在地上,用爪子紧紧按住老鼠,张开锋利的牙齿,把老鼠咬得鲜血淋淋,体无完肤。老鼠拼命挣扎,无奈回力无天,最后被懒懒咬死了。懒懒发出快乐的“喵喵”声,像在向其它老鼠发出警告,又像凯旋的战士,向我们传递胜利的捷报。
我可喜欢懒懒了!因为它活泼,因为它可爱,因为它是我们家的守护神,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宠物!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唐诗乃我国五千年文化之瑰宝,而在诸多吟诗寄情之人中,诗仙李白则格外突出。每每读他的诗,便觉得荡气回肠。
腰悬酒壶,仗剑行天下,一口气吐出,便是诗无数。后人赞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岂是凡人!
他在年少时便已立下志愿:看遍天下美景,游遍大唐江山。他入巴蜀游齐鲁,逍遥一公子。李白十五通剑术,说他是游子,倒不如说他是游侠。与好友把酒做诗,论古今风流人物,但他更期盼的,却是在仕途中,找到一把写满功名富贵的钥匙。
几番坎坷之后,李白终可奉诏入京。高呼:“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成了御用文人。可玄宗也不过是有雅兴或是哄美人时,才想起他李白,而他一吟也尽是带着奢华之气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在经历游子、仕途、受宠和离京之后,他终明白,宫廷不适合他,感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继而又回归游子生活,主宰大唐诗歌。
细看李白宫廷生活,心生诸多遗憾之处。李白身处宫中,心寂寞,唯能独饮,却仍要对月举杯。权贵压不住他,力士脱靴、驭手调酒、贵妃研墨,如此傲慢之李白,玄宗如何留他?可李白既有抱负,就应全力施展才能,方可报祖国、耀楣门,而非做出上述三事件。如力士脱靴,李白喝得酩酊大醉,可他既是御用文人,饮酒便该有三分节制,虽赋得佳作,却为自己的仕途埋下祸根。有人称之为文人骨气,我则认为是书生意气!为官在外,首须隐忍。司马迁忍辱偷生,方作史记;司马炎沉静内敛,做事果断,喜怒不形于色,终统一三国;雍正颇懂隐忍,心思缜密,才继帝位……。反观李白,本就因才能出众引得群臣妒忌,却还傲慢张狂。李白虽才高八斗,却不适于官场的尔虞我诈,不善于宫中的为人处事,终不能在权贵之地成大器。
综上所述,我眼中的李白,满腹才情,却不适为官;傲骨铮铮,却非霜心耿耿。可见,他最终退出仕途弃功名,为诗痴狂成诗仙,确是正确的选择。
初一的'我作文 篇8
我眼中的时间拥有两张脸:白天和夜晚。白天,太阳升起来了,一缕阳光照亮了大地,也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它陪伴着我们去学习、去追求梦想。夜晚,它带给我们宁静,月亮高高挂在天空上守候着我们,让我们尽情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月光洒在我们的身上,留下一缕淡淡的影子,为我们消除一天的疲劳,让我们去迎接美好的明天。
我眼中的时间拥有三条腿:时针、分针和秒针。在这三条腿中,时针的步伐最深沉,定时踏响的节奏如号角,启动着我们的生命向永恒冲锋。
分针很踏实,一步一个脚印,无声无息地前行着,步伐不紧不慢,似乎在严肃地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秒针最活泼,它围绕着中心跑上几万圈也不会累,轻盈的步伐,滴答滴答的脚步声时刻在警告我们要惜时。
时间有三条腿,而拥有两条腿的我们注定要去追求时间。
我眼中的时间还拥有三间住房: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经安息了,不能再改变的事情。今天居住着我们奔跑的姿势和热烈的心跳声。明天绽放着我们美好的梦想。
时间的三间住房,昨天是回忆的酸甜苦辣,今天是绚丽多姿,明天是美好的追求。
我眼中的时间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应该去珍惜时间、守护时间。
初一的我作文 篇9
父亲在每个孩子眼中既是亲切的,又是令人敬佩的。我从小时候起就崇拜我的父亲,他在我眼中是那么的高大,让人心生一种畏惧。
爸爸很少批评我,但也很少鼓励我。自从我长大以后,爸爸就很少和我开玩笑了,让我好渴望小时候,被爸爸背着到处跑,当时感觉好幸福。坐在爸爸的肩上感觉整个世界就是我的。爸爸当时很喜欢笑,而今我很少见他笑了。看着爸爸日益老去,我有一股刺心的痛。
为了得到爸爸的一句鼓励,我在学校尽可能的努力学习。当我终于取得好成绩,高兴的捧着成绩单走到爸爸的面前时,他总是一副很严肃的表情,我害怕那种表情。他看过成绩之后总是一言不发,我多么希望他能说点儿鼓励的话。因此,我总觉得与爸爸之间产生了一道隔膜。
直到去年,我去医院做手术。在手术之前的几天我总是以泪洗面,甚至晚上失眠。有时身上会不禁的发抖。我感到好害怕,自己要独立面对人生的一大挑战,当时心里才明白到有些事情是自己的父母永远无法为自己分担的。
终于到了那天,在病房里我就忍不住哭了。走进电梯里我感觉两腿发软,浑身直发抖。这时爸爸拉过我的手,夹在他的一双大手中间,姐姐和妈妈站在我身后哭了。因为感觉到了爸爸一双大手的力量与温暖,忽然不再害怕。爸爸终究是爸爸,他不会在我面前流泪。
走进了手术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女医生陪伴着我。我在里面待了两个小时,感觉好漫长,我躺在那里,回想着他们的每一张熟悉的脸,也想起了我的同学。等我出来的时候,我看见门外的爸爸、妈妈,一股泪水就从心里涌了出来。我明显的看出爸爸的眼睛红红的。之后到了晚上,妈妈才告诉我爸爸在手术室外哭过。
从那次起,我才明白有的爱是不需要用言语和行动表达的,爸爸无言的爱会一直温暖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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