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的高一作文汇总九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一直感觉梦想很渺小,总是比理想隔着很远,但今天我实现了最初的梦想。
“外公,我获得了“暨南大学”传媒系的奖学金了,我们一起去吃清蒸豆腐好吗?”星转斗移,我的又一个十年在暨南大学得以诠释,我在暨南大学充实了自己,在这里我感受到了一个如此大的家庭温暖,享受了大学城给予我的胸怀,“大鹏展翅尽情飞,勿忘祖国回报恩,”我不会忘记是祖国培养了我。于是在这个十年中,我找到了一份属于梦想的工作……
昨天仍是过去,明天还是未来,唯独今天最真实。一直以为世界很美好,但细细品味芸芸众生,却令我感慨万千,懵懂的我如今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也许我该去寻找一个能让我心灵清静的地方……
寻找十年,寻找一个让人懂得人生的十年。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事,但是在我心里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呢?请往下看!
前几天,我在公交车站牌等公交车,刚进公交车,发现车子里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发现一个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头发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边长满了皱纹,但看上去特别的和蔼,背有点驼,瘦瘦的,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有谁可以给这个老奶奶让个座呢?
我把头转了转,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样在做这个动作,她把怀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边的扶手,眼神里闪过一丝温努阿暖,然后,很灵活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给老奶奶让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过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说:“阿姨,您看那个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摇了摇头,又向阿姨说:“给那个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不要让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说:“老奶奶,还是您坐吧!我没事。”老奶奶愣了一会儿,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小朋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转眼间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车时,我听到老奶奶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已经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对啊,这件事深深的打动了我,特别是老奶奶说的那句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帮助别人,就不要犹豫不决,而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间的精灵,胡适称她为“中国一代才女”,冰心说“她很美,很有才气”。是什么她无愧于“才貌双全,聪明伶俐”的才女称号?浓厚的兴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认识她。其实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爱国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浓,枯叶已落满了院子,窗外一棵苍老的柏树似乎被岁月压弯了腰,孤零零的枝头只剩“发白”的绿叶,偶然间还能听到枯叶的沙沙声。
突然,冷清的街头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谁?是她,她来了。小草好奇地把头从石砖上探出来,风儿停下来看她,地上的石头也动了起来,似乎在对她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每靠近一步,它们就越激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铺满黄叶的院子,走向她那个知识的海洋——书房,又一次沉入书海中。她忘情的访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声吟唱,像一个不食烟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间穿行,在诗文中游走,漫步于红尘之上”,仿佛世俗尘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与世无争。如若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静静的小憩一会,想必任凭窗外风起云涌,在书房里,依旧会坐着一位不食烟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贪婪的遨游于书海中。
美妙充实的青春生活稍纵即逝,她一个弱女子,竟带着赤子忠心,带着对建筑学的热爱,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投入到中国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爱所擅长的本领,报效祖国。
乱世中,她如同一朵盛开的梅花,傲雪绽放,纵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献给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最后她选择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爱,共同为年轻时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并双双对中国建筑科学的发展和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早年,她克服了美国宾州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学挫折,辗转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学成回国后,夫妻双双投入报国事业中,辗转走访了十五个省,两百多个县,实地考察了两百多处古建筑,并让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到有效的保护。抗战年代,她不顾个人安危,发出文艺界抗日救亡的强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和丈夫辗转多个地方,一路风雨却从未摧毁他们对建筑的热爱与研究。战乱曾击垮了她的身体,但却无法阻挡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为理想而顽强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从未荒废对建筑的学习和热爱,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资料,协助丈夫完成《中国建筑史》初稿的撰写,实现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对古迹保护的众说纷纭,她以极其负责且坚决的态度表明:反对拆毁城墙、城楼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极力保护,如今的故宫才能得到保存和保护。
面对优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林徽因夫妇纹丝不动。美国曾几次三番邀请二人去做访谈和演讲,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绝了,她说:“虽然我们生活贫困,但是我们却深深的明白中国现在的困难与生活条件的不好,如果我们没有站出来在建筑学上发展,那么还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呢。”就这样,她放弃了所有在国外发展的宝贵的机会,同梁思成在艰苦的环境下,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并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学术成就,一定会十分高兴,美丽的容颜上必将洋溢着光彩与活力,就像阳光一样,照射在国家建筑学和民国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许多像林薇因这样的才子,但有些人却选择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个时代的巨人,她用尽毕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着,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奋斗着,并用自己的努力与才华温暖他人。
秋风飒飒,历史长河中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知,此后我也将抱着心中的梦想奋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每个同学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过这么个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她身材瘦小,总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缘特好,还有三个闺蜜,每天她们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气女侠”,因为她总爱打扰我。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在书上做笔记,而我同桌呢?一个劲地故意在一边摇我的桌子,不让我做笔记。“哎哟”我大叫一声,因为她摇桌子,我的笔不小心在书上划破了一道横,我怒火中烧:“哇!好讨厌呀!打扰我写笔记,还搞破我的书!哼,你这个‘害人精’!”听了我的话,她竟然还在一边嘻笑,完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时我真是对她无语了,心想: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师提出换同桌的话题,可是老师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晕了!
转眼间,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开始发现这个“害人精”的优点了:尽管她很讨厌,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课时,发现笔袋忘记带了。我向周围的同学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都不愿意借。我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向我的同桌借。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她竟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借给我笔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问她:“我以前对你说了那么多坏话,你应该不理我才对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开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帮过我吗?”听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现在才感觉到她是一个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从此,我们不再发生争吵了。而且,我们还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调换座位的时候,我和她分开了。这突然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心中对她一直放心不下,因为我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淘气又善良,可恶又可爱的同桌,你们能猜出她是谁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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