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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4-04 17:41:02 高一 我要投稿

【实用】我的高一作文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我的高一作文8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园啦。老师询问大家懂不懂鱼的种类,大家纷纷表示鲨鱼、鲸鱼等等,原来老师告诉大家,未来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园游玩了,青阳同学去另一间屋里拿相片,却因为屋子太暗而不敢去。这时小善去看看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小善拿回来了鱼类照片。耶鲁看到了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数太多,如果不跟紧会丢掉的。当老师告诉大家要写观后感的时候,大家一直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可是青阳很难过,因为他怕黑。大家都在震惊于鱼类的可爱时,他却很害怕。

  小精灵想去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有追上,有点难过。隧道突然变的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身会发光的生物,关上灯之后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很怕黑。回忆起小时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了柜子里,从此以后对于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惧。他一边哭一边大喊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了游客休息室,里面的光线突然间就没了,青阳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装载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无论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远处树林里飘逸的风,近处土壤里吹走田园曲的小昆虫,头顶上流动的云,一种惬意舒适和回归自然的感觉涌上心头,五脏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润过一般。

  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总能绽放出别样的风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顽皮的哥哥拼命地追着蝴蝶与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时它挣扎得厉害了,会把翅膀弄断掉,有过这样的经历了,我和哥哥都会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飞。

  一年四季中,春天来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艳丽的油菜花,那狭长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带;零星的油菜田,一块块金黄,与小麦的绿色相间,交织成装饰田野的美丽图案;那整片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又像是绿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绒。仿佛汇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气里满是油滋滋的香味,风吹过的时候,满眼的灿烂摇曳起来,你站在金色当中,定然心情舒畅。

  最忘不了的还是和家人拿着剪刀和菜篮子去田野里摘野菜,当时什么也不懂,只顾着在一旁玩,母亲还在教我怎样区别野菜,告诉我马兰是一窝一窝的,荠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应答,并没有认真地对待。

  新鲜摘下来的野菜我们一直是用它来包馄饨的,又鲜又香;马兰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块儿拌上麻油,那真是无比的美味。

  那样的时光,总觉得岁月长长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费,总觉得天地之间是永恒不变的,没有阴雨,唯有油菜花一样金黄色的灿烂。

  时隔大半年来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楼使我误认为来错地方了,原来绿油油的田野已经消失了,和我记忆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风在楼房的缝隙里穿过,空气里弥漫着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荠菜,马兰,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记忆,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时节凋落的花瓣一样不会再回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过得好慢,就像沙漏里的沙一颗一颗慢慢的掉下去……我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色与白色交叠的混沌时空。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刺眼的光屏,看着早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和漫画,还没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泪花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些,我的注意力立马被一只小蚂蚁给吸引住了,它小小的身体上背着比它本身还要大的食物,不知道它是不是注意到了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盯着它,它的脚步更加急促了,身上的食物一不小心掉了下来,但它没有犹豫立马背起食物开始狂奔,我看着它背着食物从桌子的一个角跑到了另一个角。纵然电影已经放到了高潮,我也毫无心思去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灵好像颤动了一下,明白了些什么。难道我眼中的世界只能透过一台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电脑吗?难道,透过一张张p的光鲜亮丽的图片,我就能知道它们的本质了吗?在这个虚拟,封闭的囚牢里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被假象蒙蔽的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关掉了电脑,躺在床上,思考着明天,此时时间过得非常快。

  早晨,长期瘫着不动的我费劲了吃奶的力气,才登上了山顶,可是看着旁边脸不红气不喘的中年大叔,我心里甚是惭愧。稍作歇息,我站在山顶上俯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每一棵树木都绿的自然绿的清新,每一条小溪都清澈见底富有生机,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我头顶和远方的蓝天上盘旋、翱翔,渐渐地我入了迷,我看到每一块岩石的纹路,色彩都是恰到好处,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棵小草都在随风舞动都从里到外绿出来。即便它们一点都不起眼,但同样用微薄的力量装点着这个世界,一味依赖电脑的我认识的了,我辜负了这美丽的世界。

  正午,我提着野餐盒找了一块树荫,将餐布铺在了草坪上,将食物一一摆开,天然的绿色背景和透鲜的心情使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是坐在家里的桌椅上吃饭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清风在树荫底下显得更加的凉爽了,将食物天然的香气吹到了我的鼻尖,此时平凡的食物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变得更加香甜,让人充满了幸福感,此时我看见几个金发碧眼,充满异域风情的年轻人走在林荫小道,他们嘴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但是他们的笑容告诉了我一切。这个世界虽然不是连在一起的,但也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热爱中国的外国青年正将这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他们怀着纯真和善良为这个美好的世界做出了贡献。而被网络的虚拟性诓骗的我才幡然醒悟,此刻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黄昏,天有些凉了,我披上了毛衣,背起画板坐在小公园里,经过一天的游历和摸索,用手中的素描笔在雪白纯洁的纸上画出我眼中的世界。此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缓缓走来,推着手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细心为她披上了外衣,温柔地说道:“老伴儿啊,我再带出来看看,你年轻的时候就爱到处闯,现在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推着你。当年在巴黎看到你的时候,一眼就被你吸引了,我们在巴塞罗那的大教堂举办婚礼时,你说你想在你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最淳朴最简单的就好,然后……”老爷爷握着老奶奶有些冰凉的手,老奶奶的'眼中透出了晶莹的泪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我不忍打扰他们,坐到了稍远一点的地方,我顿时觉得电影中曾经使我热泪盈眶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真的爱是当你白发苍苍,我陪你执手看夕阳。

  人的一辈子只能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整个世界!我看到了大自然鬼斧神工所装点的世界,我看到了隔着大洋心连彼岸的纯真友谊,我也看到了夕阳西下却不离不弃的跨国真爱,这一切的美好代表了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绘出一幅画卷,我开始奋笔疾书,生怕时间太快,过了一秒后就会转瞬即逝。

  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世界之后,我陷入了它的美好之中,就像梦一般,回头看看时间的沙漏,已经全部沉淀变成美好和幸福。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我感动;夏天,树木葱茏、百花争艳使我感动;秋天,硕果累累、五谷丰登使我感动;冬天,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使我感动……今天,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阿姨所做的一件小事却使我感动。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只玲珑的小狗在花坛边玩耍。它顽皮的样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这时,我看到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清洁工阿姨正在收拾浇花坛用的水管,便不再注意小狗,而把目光投向了阿姨,看着她把巨蛇一样的水管收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花坛离马路很近,那个水管放在马路的一边,里边的水没有流干净,阿姨要把里面的水倒完才能收水管。于是,她拎起水管的一头让水从另一头流出去。可是只几秒钟的功夫,马路上就流了一大滩水,人们行走时很不方便。她好像发现了这一点,立刻走过去,小心地拿起了出水的一头,把它放到土地还很干的树坑中,然后让水一滴不剩地流进了树坑,既方便了人们走路,又让大树喝足了水,真是一举两得!

  那一瞬间,我被感动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她为别人着想;因为她想到了别人想不到的小细节;因为她有着金子般的品质。也许你觉得用“金子般”夸张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我觉得不夸张——地面上的积水每天都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情,你一定不想天天不高兴地踩着水去上班、听课吧?这事虽小,但它体现了一个人为他人着想、节约的思想品质。

  一个人扔一张纸不可怕,但大家一人扔一张纸就很可怕了,这不正是那句名言所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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