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三作文集锦五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三作文 篇1
90后正是神采风扬的时候,但是90后被挂上了太多的标签,让我们对于90后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不知哪位仁兄说“90后都是脑残”。听到这样的评价,作为90后的他们自然不高兴了。于是,他们开始做各种办不到和能办到的事,以此来证明“90后脑残”这句话说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然而人们又说90后的这些人不知天高地厚。到底他们是怎样的一群“新星”?
90后的他们,遇到开心的事就大笑,遇到不开心的事,把苦作乐,泪水咽进肚里。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他们是敢作敢当的90后。
都说他们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不懂得关心他人,体谅他人。事实不是这样的,不信?那你就瞧好吧。他们爱笑,爱哭。他们的笑为了相遇相知的兄弟姐妹;为了对自己关怀备至,似父似母似朋友的老师;为了自己寒窗苦读,几经努力终于拿下的好成绩。他们哭了,为了失去生命的弱小动物;为了那些因天灾人祸而失去亲人、家园的同龄人,为了那些一出生就被遗弃的孩童。但,哭过之后,他们就会把泪水擦干,然后化悲痛为力量,拿出自己攒下来的零用钱捐给孤儿院、希望工程、贫困山区,而这些事就足以推翻“90后的人没有爱心”这句话。
他们喜欢创新,他们重于实践,他们追求真理。因此,人们才喜欢评价他们,说他们爱出风头,爱表现。但如今这个社会本就是一个张扬个性的社会,而他们,90后,是新时期的接班人,有血有肉有情感,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努力,为了生活会更好而努力。敢想,不说,就做出来,有何错?于是,他们就大胆的回了一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他们崇尚科学不迷信。他们热爱学习,书海寻乐。他们展现自我,快乐起航!
他们自尊心强,所以受不了“你不会”。当别人质疑他们时,他们会加倍努力,做出最好的成绩给人看。他们荣誉感强,所以当有人说他们的学校班级,家乡不好时,他们会据理力争,争的面红耳赤,直到对方低头认错。当班级被提名批评时,他们沉默,然后是反思,最后来一个180度大转变:卫生、纪律都有专人严格管理,直到班级里重新被点名表扬。那时,他们终于大笑、欢呼。
他们爱学也爱玩。学时,抓耳扰腮,查资料,做习题,不亦乐乎;玩时,哈哈大笑是轻的,打打闹闹也是真的。有人说“学生就是学习,不是瞎胡闹”。别这样说,因为他们是学生的同时也是个孩子。
我也是90后,我懂90后,我希望为90后正名!
高三作文 篇2
有一天你的盖世大英雄会踩着腾云从你身边经过娶了另一个姑娘。
——题记
开始变得冷酷,开始变得让人理解不了。我就是那种越长大越孤单的人,我性情不好,脾气暴躁,我没有选择但我可能已经习惯了,习惯了看一个个人离我而远去。
大概你也要离我而去了吧,你说你很喜欢我很爱我,可是我不爱你,就连喜欢的话可能也是一点点。如果我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话,我会时刻关注他,我会尽量去找话题聊天。如果他某一天和我聊的不是很多的话,我会去猜测,他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是不是讨厌我了。
怎么说呢,我喜欢别人主动,可是要是主动的人不是我一开始就喜欢的话,你就算说了多少情话多少好话我都不喜欢。我不喜欢自己主动,我主动了,那就是我很喜欢了,可到最后我也怕被伤害。我也怕,我怕我掏心掏肺也换不回来他的喜欢。
真的很对不起,我确实不喜欢你,和你聊天聊着聊着也慢慢变得冷了。越来越简单干脆,要知道,我还是喜欢做朋友。异地恋其实真的很讨厌,虽然只隔着四五十公里,搭车一两小时就到了。反正就是没见过面,我不知道我们要是见面了,是你会失望还是我会失望。
我不想去喜欢了,我很早之前也和你说过,后来了不知道怎么就和你在一起了。其实你也应该看得出,我不喜欢你,最多也是好感。可是我不敢直接说出来,因为我也被别人拒绝过,我是把你当朋友了,我怕你的喜欢到最后变成浓浓的失望。
我没见过你,我不知道你。
我没喜欢你,也不喜欢过。
我没听过你,我不知道你。
我们不熟悉,只是互相了解一些而已。
十里春风不如你,可你却不是我真心喜欢的。我也不想去喜欢任何人了,不过你要知道,你一直都是我的朋友,你知道我很多事情,很多就连我闺蜜都不知道的事情。其实,作为朋友来说,我还是挺喜欢你这个朋友的。
希望你放下吧,我都已经放下了你也放下好不好。
高三作文 篇3
她淡漠的看着他和她说笑。
身旁的朋友早就惊讶的说不出话了,然而回头再看她时,却是怎么也不明白她,她为什么可以这么淡定。
她对着身旁的朋友微微一笑。
“习惯了。”
朋友张大着嘴,什,什么叫习惯了!?
她微微垂眸,唇角依然含着淡笑,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的走了开去,朋友看着她的背影,莫名的心疼。
早就习惯了。自从七年前的交往开始,他就只是敷衍的和她在一起,就连什么七年之痒,也不过是随风。
她只是很不能理解罢了,从来就没有难受过。除了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哭过闹过,最后在被他狠狠的扇了一个巴掌后终于清醒了过来,其实她也没有资格约束他不是么,毕竟她也不爱他,一切不过是占有欲在作祟罢了。
七年,他换过多少个女友,每次都是一样的场景,可笑的是,依然会有天真的女人被他所欺骗,但她也一样不是么。不然也不会一挣扎就是七年。
遍体鳞伤,支离破碎,心如死灰,什么她都经历过。
可她依旧不在乎了。
她此生最应该恨得就是那个男人,可是最庆幸的也莫过于,遇到那个男人。
毕竟,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被雨淋湿的风衣向她跑来时的样子,那时他笑的又有多温柔,多干净。
“啪一一”
可是,那一个巴掌毁了所有的美梦。
就像现在一样,他还是从不断的交着新女友,而她,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一个改不掉的习惯。
……
他疲惫的走进家门,松了松领带,仰躺在沙发上,看着屋里那个温婉的背影。
忽然想。
其实他并不是不爱她。
只是他对她的爱,早就在这七年之中消磨殆尽了,七年前的那一个巴掌,她眼底的绝望让他不可抑制的疯了。
他只是太爱她,爱到想要毁掉自己。
他就是疯了。嗤笑着一手插进发丝里揉着,迷蒙间看着她端着粥过来。
“你醒了,你发烧了,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我帮你请过假了。”
接过她手上递来的热粥,他望着雾气有些出神,原来回忆不过一梦中。
“今天晚上我有应酬,不回来了。”
“嗯。”
看着她走出房间,轻轻的带上门,“咔”的一声,世界就寂静了。
他想。
他不是不爱她。
……
朋友挽着她的胳膊,在商场里疯狂扫荡着,她无奈的拉着她强制的在一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又闹什么?”她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个朋友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朋友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商场,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可怜兮兮的靠在她的肩上,语气低落。
“我男朋友和我分手了。”
她一愣,遂想起那个人,垂眸,轻声安慰道,“没事,你看看我,多坚强。”
朋友听了一愣,旋即尴尬的转移着话题,她只是微笑,也并没有多说什么。
她多坚强。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可以伤她。
明明她不爱他。
……
他还是每天和她一起去散步,每天都和她一起谈天说地。
“我们在一起好么?”
她微微一愣,看着那个握着她肩膀,神色忽然认真的男生,忽然有种难言的感动。
“好。”
她的回答显得多么简单,多么平淡。以至于他在未来一段时间里都是战战兢兢的,就怕她不喜欢他。
可她的确不喜欢他。
她爱的人早早的就离开了。
又想到了以前的事,又想到了,那个最初,让她动心的,人。
……
“披上,别着凉。”
那个人是温柔的代名词,温润的眸是那么让人忍不住想要叹息。
就连……她如今的温柔,也是和那人学的。
“你快回去吧,就送我到这儿好了。”她看着凛凛的夜风,有些担心的对他道。
他却是轻轻的笑笑,然后在她额间落了轻轻一吻,温厚的大掌牵着她的手心。
“别担心。”
最后他还是坚持把她送到了家门口,然后就在她的注视中消失在了夜色里。
是消失。
再也没有,出现过。
……
她轻轻的打开那个陈旧的箱子,里面是一条黑色的男士外套,缓缓的拿起了,眼里的怀念和悲伤不禁溢满。
外套的上衣口袋里有一方手绢,上面还留着他的字迹,晕染着温柔,转角处又带着笔锋。
一一对不起一一
对不起。
她不要他的对不起,也要不起。
她贪恋的从来就只是他眼底的温柔而已。
莫城启。
怎想恋君心。
……
她又哭了。
他站在书房门口,看着那个抱着一条衣服蜷缩在沙发上哭的小女人,只是僵硬的扯了扯嘴角。想说的话却始终没有说出口,因为她不懂。
一一怎想恋君心一一
当年他叫莫城启。
……
那个温柔的男人名叫莫城乾,他的同胞哥哥。
那个男人,学的是他的温柔,所以,从此他换了一副暴戾的性子。
莫城乾从小就爱抢夺他的一切,甚至是他的父母,他学着他温柔讨喜的性格讨得了父母的欢喜,终于有一天,也成功取代了他的位置。
从此,世上再也没有莫城乾。
却多了一个假的`莫城启。
……
他早就说过。
他不是不爱她。
而是,不能爱她。
……
因为那个人,终有一天也会夺走她。
……
可是现在,他已经把她从他的身边抢走了。
因为七年了,她整整念了他七年。
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所以七年了,她也从来没有记住过他。
没有记住过,那个当初握着她手的人,其实是他。
也没有发现。
一一怎想恋君心一一
恋的人是莫城启。
高三作文 篇4
初拿到《儿童文学》这本书,担心由于文字太多而不爱看,随便翻翻就会置之一旁。但经同学的强烈推荐,还是“勉强”翻了两页。不过,就因为这“随便翻过的两页”,使《儿童文学》这本书成了我至爱的读物。每次上阅读课,我总是冲到图书角先睹为快,不放过里面的人和一篇文章,包括诗歌,我也总是细细地品味。
里面的文章虽然风格各异,却能经常引领我们走进奇妙的境界,或感动,或凝重,或轻松……让人读后回味无穷。这本书中的文章总让人感觉那么新颖,以至于闻所未闻。可能在你边读书边喝咖啡时,感动得把咖啡“调味”;或许又在下一秒钟,被另一篇文章逗得哈哈大笑,导致书桌上被一道喷泉绣上了“花”。虽然经常被家长或同学误认为神经质的嫌疑,但这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享受。
殊不知,古人总是把读书当作是一种痛苦的事: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苦读。然而,凡是《儿童文学》的读者们,都深知读书是一种享受。编者用笔宣泄了自己埋藏内心深处的情感,而读者也饱了“眼福”,陶冶了自己的情操。
曹文轩说过一句话“一个作家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拥有一个苦难的童年。”在《儿童文学》一书中,有太多太多那些苦难而悲壮的经历,可作者并不只是单一地用官样地文字表示出来。在作者的笔下,主人公可能会是一个渴望住在世界上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只小蚂蚁,也可能是一片想争夺阳光而有力所不能及的小苗儿……在这条彩霞编织成的银河上,总会有各式各样的小眼睛对你霎眼,让你忍不住触摸它们一下,感受一下星星的奇妙经历是如此得绚丽多彩。
也许,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作家,因为现在的我们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嘛!
高三作文 篇5
叹流年似水,转眼就已成蹉跎,看世事变迁,转瞬就人事各异,最好的年华不过是焚剑煮酒,踏书山万里,行学海千程。
时代已非复少年时代了,谁还有悠闲的心情在闷人的风雨中烹茶品酒与琴诗为侣呢?或是温习着一些细腻的情致,重读着那些曾经被迷醉过被感动过的小说,或者低回冥思那些天涯的故人,那些精神上的享受都飞逝了。看看身旁的人吧!都在全神贯注,聚精会神的听讲,在奋笔疾书挑灯夜战的努力,在顽强拼搏,毫不懈怠的冲刺。感受身旁越来越低的说话声,越来越高的讨论声,越来越简单的问候,越来越迅速的步伐,你着急了吗?你恍悟了吗?你后悔了吗?
三年前,你带着一份自豪走进校园,你庆幸自己是二中的学生;三年后你又要以怎样的心态走出母校呢?
最后的一百天,是流血流汗不流泪的一百天;是掉皮掉肉不掉队的一百天;是可以看着手表上的指针两次并拢在十二的位置的,可以在十点钟洗完澡灌下一杯冰牛奶开始第二阶段的学习,可以每天早晨第一个从床上爬起来每天晚上最后一个躺在床上戴着眼镜沉沉的睡去。
面对这人生的第一次抉择,你准备好了吗?你有健康的体魄,挺拔的心理,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斗志去迎接这次较量,这优胜劣汰的残酷吗?
当前我们最首要最关键的任务就是学习,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推脱躲避它,能够直视挑战并战胜它的才称之为强者。面临中考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心和勇气!
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三年的厚积只为今朝的薄发,三年的锤炼只盼今朝的辉煌!宁吃百日苦,不留终身憾!愿我们在理想的六月盘龙踞虎,凤舞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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