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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作文500字

时间:2021-03-11 17:29:46 高二 我要投稿

高二作文500字合集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二作文500字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二作文500字合集7篇

高二作文500字 篇1

  离开福州很多年了,可是每次回乡总不忘在翌日清晨于熙熙攘攘的市场边上来上一碗锅边,配上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真叫一个人间至美。

  做锅边的原来是个七十多岁的阿姆,满头银发,腰身已经渐渐弯了,深蓝色的民国氏布衣,黑色的绸子裤,在市场边上的老榕树下架起一个大锅,皱的如同老树皮的手一手举着锅铲,一手端着一碗米浆,在锅边一倾,留下一道白环,圆润均匀,锅内的温度很高,一眨眼的功夫就起了边,阿姆另一手锅铲也飞也似的赶到,铲下那一圈的米浆,落入海鲜汤中,待其软下来,撒上虾皮、芹菜,可就是一碗香喷喷的锅边了。

  阿姆性子和顺,对待我们那群孩子更是好脾气,遇上哪个小孩吃的少了,阿姆再忙都会唠叨一句:“上学不能饿肚子啊。”上学的孩子大了走了,小的源源不断地补进来。阿姆的唠叨十年如一日。我离乡的那一日,照旧坐在阿姆的摊前,吸溜着锅边,看着阿姆来来回回,盛锅边做锅边,眼泪就下来了。阿姆看见了,笑着说:“仔仔莫哭了,北京是个大城市,长见识哟。以后常回来看阿姆哟。”福州的方言并没有闽南语的婉转多变,可就那么朴素的两句话,却千回万次地在我梦里响起,伴着锅边那醉人的香气。

  再回到榕树下,满头银发的阿姆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不知是那条巷子里的哪户人家,还是一样的做法,还是一样的腔调,甚至连那一声的“多吃点”都差不离,只是摊子上坐着的孩子,已经长大了。

高二作文500字 篇2

  我更喜欢黑夜,胜过白昼多一些。

  当西边的红点消失,映着云朵的余晖散尽,黑色就主宰了世界,笼罩着整片天空,黑夜的狂欢开始了。

  那些披着暗黑面纱的捕食者们,已经觊觎了世界整整一个白昼。终于,他们的领地不再仅仅局限于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这整片的黑暗都是属于他们的.。与在太阳光炙烤下的躁动的氛围不同的是,这里出奇得安静,哪怕只是栖息于树枝上的乌鸦因脚底打滑而从沉睡中惊醒发出的一声啼叫,便足以撕裂天空,但上帝于心不忍。黑夜蒙着的一切都是不露声色,小心翼翼的。你或许可以凭借敏锐的听觉觉察出动与静相遇发出的摩擦声,但对于辨别他们在何处发生感到无能为力。黑夜给一切披上了安静的外衣。

  白昼太慷慨,一下将无法估量的光一股脑儿泻在大地上,随风飘在空气中。黑夜好吝啬,用她的布口袋将光紧紧罩住,只有剩下那么一点一点的幸存者可以从口袋的缝隙中逃离。慷慨的白昼犹如赤身裸体皮肤白皙的美人,吝啬的黑夜仿佛不谙世事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这直白的热情使我厌倦,那含羞的遮掩让我倾倒。黑夜给世界带来了别有风情的美。

  黑夜,有人愿你在傍晚掳走了光明,我却认为你在黎明送来了希望。以免那不断积累的能量涨破了它们脆弱的躯壳,又在它们渴望,急需不及的时候不紧不慢地将生长的希望送来。黑夜,你这不被人们理解的良苦用心我是知晓的。

  所以,我更偏爱黑夜,胜过白昼。爱她的静谧,爱她的美丽动人,爱她的默默付出。我要斗胆说出我内心所想的黑夜吸引我的真正原因!或许,黑夜就是我,我就是黑夜。

高二作文500字 篇3

  现在,我的高二生活步上了正轨。既然如此,就不要再空想了,只有努力,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每当想到自己是高二生了,心里斗争就很激烈:时间不多了,我不能让自己的梦想破灭,为了让自己进步,把身边的同学当成切磋的对手,综合他们的优点来弥补我的不足,为高考做好冲刺的准备。忽然之间,发现自己长大了不少,不再是以前那个整天嘻嘻哈哈的女孩了。

  此刻坐在高二的教室里,看着同学们埋头学习,听见沙沙的翻书声,偶尔有两三个同学为了不会影响到别人的而细声地讨论着问题。仿佛与外界隔离一样,一心放在学习上。这种学习状态总会让人有一种奋发的力量,我把这种力量当作前进的动力。

  其实,能读书是一种幸福,而自己能坐在高三的课堂里为自己的梦奋斗,更是一种幸福。生活赐给我这份幸福,我不能辜负了它。别的邻家孩子早早就因为家里贫穷交不起学费,缀了学,带着不能完成梦想的心去了外地打工。而我拥有了她们渴望的机会,我要加倍努力学习,千万不要松懈。

  我感到身边的友谊的可贵,哪天就飞往各自的天空。人生相遇本来就是一份美丽,抛开一切烦恼,把梦留给夜,把泪流给海,为了高二努力!

  现在,我只想说:“有多苦都让它一笑而过,因为阳光总在风雨后,让我们带着爱拼的勇气,踏向成功的彼岸。”

高二作文500字 篇4

  一日,吾饮酒山林,一将军突至,吾请就坐,相对于一石。

  将军曰:今有一岛,倭国欲争,奈何?

  笑曰:弹丸之国,有何惧之?虽汀渚之岛,亦寸尺不让。

  将军曰:倭国势强,虑之。

  吾拂袖踱走,将军随:吾浩浩九洲,东起渤海,西通喀什,北至漠河,南达三亚,资源广博,山水俊秀,人杰地灵。中原大地,沃野千里,十丈粮仓,满而溢之。人民安其居,乐其业,国泰民安也。智绝神断之贤,灿若繁星,勇冠三军之士,多如牛毛。反观寇国,形如虫,状如蛆,苟且断带之上,飘摇恶海之中,天地不容。广岛之凉,残墟犹在,福岛之地,寸草不生。比之,如雄鸡之与蚯蚓,盛唐之与夜郎。

  将军曰:请计。

  笑曰:何不效关公之法,引众人挥汗之水以淹之?

  将军汗颜:戏言耳。

  曰:寇国狭隘,物资多依他国,何不封其海港,锁起航道。然则贼多粮少,十日必降。如此,兵不血刃,东洋即平。

  将军深思:所言甚是。今而未动,非惧倭国,乃慎其盟。

  对曰:愚以为。寇国为奴,美国为主,自古无主为奴而死,皆奴为主所弃。况血战而胜,岛为寇国所窃,其无实利,得不偿失,不为此愚耳。且华尔之风未平,中东之乱又起,内忧外患,自顾不暇,何以援之?

  将军释怀,大笑而去。

  少时,将军复还,问曰:吾思:狡兔虽弱,急而啮人;走狗虽惰,急而跳墙。彼若搦战,则何如?

  曰:寇国本秦汉之臣,徐福之后,今儿反之,乃不忠不孝;大选将至,争权夺利之故,陷庶民与水深火热之中,此谓不仁不义。而吾兴仁义之师,顺天和人,必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踏平……

  吾正言,突将军窘然,轻言吾耳,吾为之一震——闹钟响。

高二作文500字 篇5

  透明的纱悄悄地滤过了好久的年华,我们都做了什么?我长大了,那么你呢?很久不见,这些年,还好吗?你也长大了吗?曾经说好一起走过所有的以后,这些年,你还记得吗?

  没有矫情的海风迎面吹过只有刺眼的细沙飘远,带走了我们多少这些年。“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曾经都不懂的句子,这些年明白了吗?事不关己,这些年渐渐被高高挂起了。看着记忆里的自己,迈着略显蹒跚的脚步,一点点走来。那些脚印,那些痕迹,怎么如此熟悉。到底,有多少记忆被我狠心的放弃。这些年,我很舍得!

  遥想当年,我没有雄姿英发,只是在姥姥离开时,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静静的想着从此我又少了一位亲人。在一些哭泣中,有些懵懂,原来有些人走了,就真的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年每每想起,那样冷静的我,带着泪痕的脸是稚嫩的,还是可悲的。一个人的离去不该有人在回来吗?为什么,我这些年除了失去爱我的人便没有人回来了!是我不乖吗?还是命运觉得我本该如此。这些年,我很坚强!

  偷偷地看妈妈,坚强的外表下有多少我不知道的辛苦。看着妈妈变老的面孔,我终于不敢再大言不惭,不敢在宣扬自己的懂事。原来,为了我,妈妈付出了太多!为了我这些年的骄傲,为了年少轻狂的生活!谁人年少不轻狂?水人情况不哀伤!有了太多的伤害,才明白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妈妈多大的痛苦之上。或许,妈妈真的是变了,我的骄傲也该减写了!这些年,我很任性!

  浮生若梦,似水年华。那些年,我不记得!这些年我已经长大!

高二作文500字 篇6

  变,千变万化、千机一变、百变无穷……这些由“变”组成的成语中,都体现出一种变化,这些到底是怎样变的呢?

  其实用“变”这个字来修饰人,那还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人无时无刻在变,身边的许多也变,但人变主要是因为社会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在上学时代,天天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享受着知识给人带来的充实感,让人的情感变得丰富,特别是评议它天生浪漫,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人的生活升华,在这个特定的读书环境中,由于专致于读书的缘由,人的思维就不断变化。

  当你步入社会的时候,就会学到很多你意想不到的东西,但又必须去适应它,所以你就会变得接纳、包容,在社会中遇到一些困难不要担心自己处理不好,只要是一棵经得起风雨的小草,就一定是一棵顶天的大树,这样突然的变化才能让生活更精彩,更有悬念!

  和学生时代比起来,它会让你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变成一个成熟而稳重的大人,从一个不懂事的小朋友变成懂得事的人,这样的变化不是很好吗?虽然它让你抹去了童年的一些记忆,但同时又让你拥有了丰富的人生阅历。

  人总是不断运动变化的,但又总是在变化过程中长大的,有时会随着自己的性格而变化。总之,它会符合你的人生标准,人要千变万化才活得精神,有朝气,变一种心态,让它满足你所需要的,但是再怎么变,也不要变超过父母在心目中的位置,因为他们是你人生中的保护伞,让你遮风避雨的场所,希望你变的时候要围绕着父母,以他们为中心,这样的变化能让自己一家幸福洋溢在脸上,快乐甜蜜在心里,适度地变。

  尽管每一种变化都能引出不同的结果,所以鼓励多变,要变得多姿多彩,就像人生没有一次彩排,相信变已在你高速公路的起跑线上,正等着你去启动。

高二作文500字 篇7

  当初开始沉迷英语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在看美剧或者看一些TED演讲视频时,可以达到不用看字幕也能了解到他们讲的大意。

  这是一个看似很清晰但又有点飘渺的目标,因为后来我才发现英语有关于美音和英音的区别,而且同是外国人,他们所处的地域不同,发音也会有所不同,就像我们不同省份的人有的说普通话还是会带着自己方言的口音。

  当然,这些只是在学习中渐渐明白的一些区别,并不会影响我的学习热情。

  有人说,越读书越发现自己知识的浅薄。这个概念真的是适用于所有的学习。

  当我在背诵英语文章的时候,我先浏览了一遍,了解了大意,再开始背诵,对于一些生词逐个去查询音标和含义。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那就是,一个英文句子,我能懂,也能明白英文的大意,可如果要我用中文翻译过来的话,我的翻译会和参考译文有很大的不同。同时部分的译文我也不是很认同,虽然我觉得自己的翻译也没有达到精准,只是觉得不管是自己的翻译还是译文翻译都和我所读的英文原文不能百分之分地吻合。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同一本被翻译过的书,有的人则只选择自己认定的译者翻的,也突然明白为什么很多大师级学者要学多国语言,喜欢去看原版书,因为,那真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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