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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

时间:2021-03-08 08:42:28 初二 我要投稿

【必备】初二作文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二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初二作文9篇

初二作文 篇1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雨点。

  轻轻的推开窗,没有一点声音,怕是要把雨点吓跑一样。闭上双眼,陶醉的沉醉在雨声之中。听,雨点滴落在窗沿上,“滴答”,“滴答”,一份份淡然的忧伤都在雨声中渐渐褪去,剩下的,只有一份对未来的憧憬,和一份对生活的希望。

  我之所以喜欢雨点,是因为雨点虽然只有小小的一滴,但它仍以一份坚强的信念,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挑战巨大的山石。一年一年的过去,千百年来他们始终做着一件事,那就是将巨大的山石滴穿。

  细听着周围的雨声,看着一滴一滴的雨点落在绿叶上,瘦小的绿叶似经不起雨滴的重量,将雨滴小心翼翼地顺着叶脉向下滴,平稳地滴落在土里,又很快消失不见了。

  小雨滴落进池塘里,滴答一声,池面上泛起了小小的涟漪,一圈又一圈的向外扩展,惊动了岸边的青蛙,“呱”——青蛙逍遥又自在的跳走了。雨依旧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而我转头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又不禁湿了眼眶,这片宁静之地,有还能坚持多久呢?

  雨继续下着,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初二作文 篇2

  在我们人生前行的道路上,总会有那么一盏明灯,从来就不会熄灭,只是默默地,如同落花生一般,给予我们战胜阴霾的力量。

  有人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初稚嫩的我若不是对生物这门“新伙伴”产生了兴趣,或许就不会有这么个奇思妙想而又未必不能的理想了——当一名生物学家。或许大部分人对这个职业不太了解,其实我也不确定。在我的印象中,大概就是带上一个单反相机,去世界各地考察,去认识生物。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无聊和麻烦,可我对自己的选择不会后悔,因为我对生物的热爱像燎原之火,不曾熄灭。

  一个星期只有两节生物课,所以大部分投机取巧的同学总会把生物作业“拖”到上课前才做,我不敢打包票说我是乖乖女,当其他作业没写完时,我也会将生物作业放在前头优先完成。不过那个与往常一样的晚自习,我意识到,第二天有生物课,而作业没写。我慌忙打开练习册,一目十行地看向作业,尽管上课时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可对于那些比较开放的题目,或者是更拓展的题目,倒是显得有点束手无策,反而不知如何下手。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概念钻入我的脑袋,本来还清醒的我,变得晕乎起来,看到教室里的钟“嘀嗒”地走,时间也随之流逝,我慌了,急急忙忙打开生物书,可是书里也没有“自能拓展”的相关知识,我企图问一下前排同学,却被值班老师瞪了一眼。看着外面被黑暗笼罩的天空,再看看只有“印刷体”而没有“手写体”的练习册,我紧张起来,又逼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不再去讨巧,一点一点,抱着不想在喜欢的学科上倒下的决心,尝试着“猜想”答案,写了一会儿,便觉得茅塞独开,好像有一盏灯,照亮了黑暗中的我的前行之路,一些拓展的问题也迎刃而解,终于,在晚自习结束前,我完成了我的生物作业。

  我不知道,如果我因为觉得作业太难而不做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没有了对生物的热爱,也许我的理想就像一个泡泡一般,绚丽一会儿之后就破了。人生的旅途中,总会有一盏明灯,我相信,我对于生物的热爱会像那盏明灯一般,永不熄灭。

初二作文 篇3

  冷冷的风在呼唤,寂寞的心在流泪,刺骨的风在咆哮,后悔的心在后退。

  阴天,今天是阴天。寒意向我席卷而来,我萎缩在沙发上,看着窗外那云雾蒙蒙的天空,冷冰冰的大地,无情的劲风。这是一幅多么冰冷的画面。我心里暗想。静静地摊开手中的皮夹,一张早已经不起海水岁月冲击的画面呈现在我眼前。指尖抚过照片中的它,它,笑得那么开心,那么欢乐……泪水瞬间决堤。

  尘归尘,土归土,该走的,的确不当留!动物,大自然终究是它的家。

  十年前,我爱森林。

  这应该多亏了我老爸,他是一名探险家,横越七大洲,五大洋;看遍世间的奇珍异兽,摸过宇宙的奥妙山河。每每探险回来,都会有一大群的、读者之类的人物来访问他。杂志上的封面平均每个月就会有我老爸一次面。

  身为他自豪的女儿,我,自然也想和爸爸一样,当个威风的探险家,受尽天下人的仰慕!每次跟随着爸爸出席会,我那小小的虚荣心都会被填满。看着高大如树的爸爸,我感到无比的骄傲。

  有一次,爸爸要到丛林之最,地球的宝贵地——刚果森林探险,因为妈妈是一名大学教授,那几天不能带着年仅十一岁的我出席宴会,因而交给了我爸爸,让我去探索大自然的奥妙。

  收拾好行囊,我们踏上了那仿若荆棘满满的艰辛之路。

  爸爸怕我累着,把原本的行程改了。原本十天的探险之旅,变成五天的探险之旅,五天的休息日,正因为如此,爸爸把原先计划——探险森林深处的行程改为寻找黑猩猩之旅。

  爸爸说,黑猩猩是与人最接近的动物。它们有着十分聪慧的大脑,十分有力的手脚,因此生活上完全不亚于人类……我听得都快痴了,没想到单单一个黑猩猩竟然有如此广大的学问。

  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忘却了烦恼,忘却了世俗,与大自然交融为一体。一路上,我发现遮天大树即使遮盖了阳光,但还是有星零的光芒悄悄的透出来、苔藓虽然布满整个草地,使人容易滑到,但却散发着股奇异的味道,清新却不失大自然的泥土味、树上有个鸟窝,里头有几只小鸟,它们高声歌唱,伴奏着,与大自然的风声、阳光交叠在一起,形成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

  “……等等!”突然,爸爸停下脚步。

  我自然也停下,看着爸爸东听西听,左看右看,拉着我的手,往我十点钟的方向前进。我张开嘴巴,要问。怎知爸爸眼明手快的捂住了我的嘴巴,留到嘴边的话马上乘着云霄飞车,滑下去。爸爸微笑地拉着我,来到一个空旷的草地上。

  爸爸四处张望,见一滴滴的血滴滴在青葱葱的草地上。他把我留在原地,自己走进了一堆草丛之中……眼看绿意纷飞的草丛要吞噬了爸爸的背影,要逼急了我那悬在嗓子的心,爸爸转过身来。

  呼……

  松了一口气。

  爸爸目光含笑,似乎在嘲笑我大惊小怪,少见多怪,井底蛙一只。我赌气似地坐在地上,嘟起嘴巴,把眉毛打成八字形,一副气鼓鼓地模样。爸爸走来了。我原本打算不理他,怎知……

  一团黑漆漆的生物被爸爸抱在怀里,长长的黑毛,圆滚滚的大眼睛、细小而嫩的手指……

  “它叫黑猩猩。它妈妈去世了,只留下它。”爸爸的嗓音从上飘下,一字不漏地飘进我的耳里。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它好奇地伸出手指要摸一摸我的脸蛋,我下意识退了一步。“不要怕。”爸爸鼓励我。我眨眨眼,把头颅伸过去,它那可爱的小手摸到了我的脸!我兴奋地抬起头。

  那一次,我仿佛看穿了绿色的叶子,看到了如大海般辽阔的蓝天。一篮子的美梦开始被织成一条毛衣……

  我们把它带回家,在刚果的家。爸爸把它交给我抚养,因为他长期出游根本没时间照顾好这位小黑猩猩,而妈妈最怕野生动物,连摸都不敢了,何况养?因此照顾小黑猩猩的重任就交到我手上。

  我把它取为“明意”,意思是希望小黑猩猩明白我要传给它的意思。虽然有点女性化,但小黑猩猩还是承认了。每次叫“明意”一声,它就会一股脑儿地跑来我面前。我教它,我爱它,我疼它。几年下来,它已是我的知己。

  它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会听话。我告诉它,每次请求人时必须扮出谦卑的模样——弯腰,把左手放在胸前,右手举高过头顶,平放,这样请求才会被答应。其实是我耍它的,这根本就是邀请女士跳舞的动作。我以为它不懂,可冰雪聪明的它懂,它明白,要死要活都不肯和我跳舞,因为它不会跳。

  我自然不依,半哄半求要求它。可它像是吃了铁秤心似的,怎么叫也叫不动。唉,长大了的小孩不听话了。

  即使如此,我和明意的感情还是依然坚固。

  直到有一天……

  爸爸从市政局回来了。他满脸忧愁,与鲜艳快活的我有着明显的对比。我开心地跟着明意在午后玩耍,即使当时我已经十五岁了,但我还是像个小孩子般,整天和明意玩“躲猫猫”。

  “雨晨,你来一下。”爸爸突然把我叫进屋。我心里突然有着不好的预感,看向明意,它正识相地回去它的专属房间。“哦。”我乖乖地走进去。

  一坐下来,爸爸就严肃地开口,“雨晨,我知道你跟明意的感情很好。你也把它视如知己,它也未曾伤害你。”对于这些,我没否认,点点头。我跟明意的感情是连锯子都锯不断、海水也冲不淡的。

  “可是,毕竟人和动物有别,就像男女有别一样,明意是受保护动物……你也知道,大家认为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下,明意才有最好的一切……。”爸爸凝望着我,眼神之中透出了坚决。我知道了!我有预感了!他们要带走……不!不可以!不安犹如癌细胞,慢慢地在我体内扩散。我努力装出不解的眼神看向爸爸。

  “你是聪明人,你明白的。”爸爸叹了一口气。

  “不会的。”我努力的说服自己,不会的,明意不会被带走的……

  “明天有关单元就会派人前来,把明意送到动物园去。”爸爸沉痛地说。妈妈拍了拍爸爸的肩膀。

  轰的一声!把我炸得粉身碎骨!这一切……太突然了!我呆呆地望向明意的房间,它也许在……不,我确定,它在那里看天空,它在那里看森林。每次这个时间,它一定会坐在窗前,看着他的故乡……

  似乎有雾蒙上我的眼睛,我有些看不清。

  “雨晨,听我说……几年前我们领养明意已经造成市政局的不满了,况且最近环保组织中心看到你与明意亲近的画面。他们误以为你……”爸爸深吸一口气。“……利用黑猩猩……”

  我听不下去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跑回自己的房间,把自己所在里面,与世隔绝。为什么?为什么?人与动物之间就有这距离吗?大自然不是平等的吗?

  哭着哭着,我睡着了。也许我的心已经默认了明意会离开我的事实,也许我能够撑下去。明意……对不起……

  第二天早上,我如往常般为明意准备早餐。不同的是,平日的水果早餐今日却出现了一些肉类。黑猩猩虽然不常吃肉,但还是吃的。我怕它去到动物园以后就吃不到了……

  明意下楼了。我努力挤出笑容给它。我要在它心中留下一个美美的影像,我不要当它想起我,就会想起我是弱者的面容……

  不一会儿,市政局的人来了。明意还没吃饱。我怒瞪他们,爸爸让他们等明意吃饱后才带他们走,他们妥协了。我想,如果他们不妥协,我一定会跟他拼命!明意吃饱后,我尽量装出开心的语气告诉它,它要搬去一个更好的地方。我没说出那是动物园,我怕它以为我要抛弃它。

  明意边听边摇头。我装生气,我要它上卡车,即使我的心已是血迹斑斑。明意摇头摇头再摇头。我就点头点头再点头!我的眼泪,就快要被我点出来了!而明意,它早就流泪了。

  我深吸一口气,装出很生气的模样,明意很怕我这模样的。指着卡车,我冷漠地说出,“上去。”也许心痛得死掉了……我才会说出这么冷漠的话。

  明意看着卡车,看着我。突然,它的目光看向屋后的森林。

  时光仿若被水晶冻住,它想什么,我全知道。

  我心一冷,如此一来,我再也见不到明意了。

  突然,它弯下腰,左手放在胸前,右手伸出……我的泪再也控制不住!我轻轻往它的手掌一摸,跑上了明意的房间。我会后悔的!我会后悔的'!我心在咆哮!

  似乎有人在怒吼……似乎有东西被打翻……我紧紧地咬着嘴唇,眼睁睁地看着明意投向它的故乡的怀抱……

  突然,我真的后悔了。

  如果明意去到动物园,或许我可以去看它,而现在……

  明意走了。我的心也跟着它走了。十八岁那年,我毅然地离开刚果。我怕,我怕我会回到那座森林……我怕,我会要求明意回来……

  至今,我还记得,当我的手轻摸它的手掌时,那一瞬,我的天空在失去了颜色,失去了彩虹。

  风声萧萧……当年锁着坚决的剑眉霍然垂下,当年流出泪水的瞳仁再也装不下任何色彩,后悔的心,就算再想后退,再想撑住,也撑不下去了……后悔,已经化为当年的英政大军,把我的心,攻泻而下……

初二作文 篇4

  寻人启示。寻找一名名为初心的女孩,13岁,她在无尽黄昏之中走失,她曾经是一个欢悦的,乐以忘忧的姑娘……

  倚在天桥上,望着灯火通明,车水马龙,汽车调皮地滑下斜坡,又飞速驶去,它们或是赶着去工作,或是赶着去回家,也或是赶着去消遣,但它们都有一个目的地,而我呢?我在哪里?我要去哪?一概不知……只有重新寻到那女孩,答案才会浮出水面。天渐盖上了一层被,也许它怕阳光太刺眼,悄然转了过去。人稀疏了,他们都怕这深蓝的被不小心披到他们身上。我仍在天桥上无所事事,我渴望夜能分我一杯羹,这样就能把心永远隐藏起来了。桥下的树,梧桐树,那个是我吗?树旁的丛,黄杨丛,那个是我吗?丛下的草,野草,是我吗?草里的石,圆石子,是我吗?我看来看去,还是不知我在哪里。黑夜精灵的舞蹈,唤起风的觉醒,风儿和精灵翩翩而起,像灵动的姑娘提着长裙,婀娜摆动,看的醉人,连心也凝固了……

  空洞的肢体驱使我像其他人一样躲到一个安乐窝去,我缓缓挪动着,不愿离开风的怀抱。我被她推着,走着。又去不觉得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我,是叶吗?……我,是虫吗?……我,是光吗?……是在世中?还是在梦中?无尽的猜测中,答案是那么的幽远,它刻意躲着我,藏到漆黑的夜中。路灯的光,忽明忽暗,给人一种恐怖的氛围,是答案迫不及待了,它会消逝。“别傻了,你不会找到的。”“我会找到她的,我知道她还在等着我……”无助之余,我的初心与现实无情的争论着。灯出奇的亮。我回头望着走过的路,骤然发现影子一直漫到路口,这很平常,并非世俗。我在这里,我就在这里,答案不会消逝,我终于寻找到了它,答案就是我。我不是叶,不是虫,也不是光。但素叶给了我信心,春虫给了我憧憬,光,给了我希望。只要你走出阴暗的角落,走到光亮撒满地地方,即使是矮小之人也能投射出巨大的影子;即使是再渺茫之人也能在光亮中获得丰满的希望。那姑娘不会去虚度光阴,浪费人生。她会珍惜现在,把握当下。风又舞起来了,风,吹开了蜷缩的叶片,吹化了我的心。

  醒来,只当这是一场梦;梦醒了,怀揣初心,继续前行……

初二作文 篇5

  我不想长大,不愿长大。我希望我永远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不点,无拘又无束,快乐而又没有烦恼。——题记

  或许有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好挣脱家人的怀抱。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的脑子里却总是闪着一个奇怪的念头: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都像五六岁时那么大,那么快乐。但这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有时我只能沉浸在幻想里想一想,如果我没有在一天天的长大,那么就不会有烦恼缠着我,我会多么的快乐。 我不想长大,因为如果我可以不长大的话,我就可以永远呆在爸爸妈妈的身边。让他们爱护我、保护我,帮我解决我不会的问题,鼓励我和我一起面对挫折。如果我没有长大,我可以问一些无知的问题逗得他们开怀大笑,即使做错了事爸爸妈妈也不会过于责备我,重复地去问同一个问题爸爸妈妈也不会感到厌烦,总会耐心地讲给我听。如果我没有长大,就可以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缠着她给我讲故事,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大梁上让爸爸带我到黄河去玩,让爸爸妈妈陪着我看那幼稚的动画片。所以我不想长大,永远都不想长大。

  我不想长大,因为如果我可以不长大的话,我就可以永远不被刻苦的学习所束缚。不用整天沉浸在题海战术里面,面对那冰冷的数字、字母和文字。更不用担心每当考试没考好时该如何面对父母的期望和老师的厚望。可以不用再每天抱着课本像吃东西一样的把课本里的那些知识一点一点的塞到大脑里去。更不用担心那些没有背下来的知识被考到了。所以我不想长大,永远都不想长大。

  我不想长大,因为如果我可以不长大的话,我就可以永远都有一帮和我一样快乐,没心没肺的小伙伴。每天和他们一起玩耍,进行我们的淘气协奏曲。做游戏、抢玩具……是我们的“家常便饭”,而打架就是我们的“小活动”了。虽然打闹不断,但是打完了还是在一起玩的热闹,不会像现在一点小摩擦就会让一对几年的好朋友闹到绝交的地步。所以我不想长大,永远都不想长大。

  我不想长大,想要永远都那么小初中,不被烦恼困扰,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就像歌里唱的:“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我永远都不想长大!

初二作文 篇6

  每次看见手臂上那依旧清晰的伤疤,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次让我永远忘记不了的经历,那个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际遇。

  我已经会骑自行车了,可当我看见身边有些人会玩自行车的其他“技能“:什么不用手,直接用脚啊;什么飞到空中啊等等。我就决定,开始学其中最简单:手不握住把手。u那是七月份,外面天热,我在一个阴天开始了我的学习。

  一阵凉风吹来,树枝随之摇曳,一改往日沉思者的姿态,头顶阴云密布,油菜花没有了往日的光泽。我拿了自行车,推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四围一片寂静。我便大胆地骑上自行车,脚却慢慢蹬着,速度很慢,双手紧紧握住把手,不敢离开。路面很光洁,没有一点障碍物,远处几只麻雀叽叽喳喳。我似乎要成功了,连麻雀都在为我加油呢!于是,我将手慢慢地松开,脚的速度依旧没变;等到完全松开手时,我心中一阵紧张。天空中竟下起雨来,可我突然重心不稳,轮胎打滑,重重地摔在地上,手臂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我不服,忍着疼痛,继续骑上自行车,脚有力地蹬着,手松开,可又一次重重地摔在地上,天上下的雨越来越大了,我坐在地上,眼睛直望着前方。

  为什么别人可以这样,我却不可以。可身体上的疼痛让我只好静静地坐在地上,无法动弹。天空中的雨逐渐停了,而我身上却早已湿透了。雨水从树枝上滴了下来,那是水滴,晶莹透亮,可我丝毫没觉得美丽。风没有停,吹在身上冷极了,我艰难地爬起来。忽然,眼前一亮,满天的乌云竟有一部分变成金黄色阳光,似乎从缝隙中泻出来。我瞬间领悟到了:人生就像这样,满天乌云,有时候会遮住你;但是,乌云总会过去,一抹斜阳终究会照射进人的心田,于是我的心也光明起来。

  这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罗曼·罗兰的诗句:要有光!太阳的光是不够的,要有心的光明。

  感谢那抹斜阳,它照射进我的心灵,我不再感到疼痛,双手脱开把手,向着东方前进。

初二作文 篇7

  很久以前有一只猫,那只猫曾经是被主人所抛弃 。

  主人(马力)厌烦了那只猫决定把它丢弃,刚开始它用爪子紧紧拉着马力的裤子, 祈求不要让它走, 马力一把狠下心把它扔出门外。

  于是它流落街头 ,在无数个漫长的日夜。 它无家可归 ,饱受风雨 ,遭到路过的小孩石头的攻击;遇到马路边快速飞奔而来的车辆;碰到宰杀的猎户……

  时间久了,马力突然意识到有这只猫咪在家的日子, 连空气都带着欢愉 。马力知道它没有死, 于是苦苦寻找一番 ,终于在街头某个肮脏的一角看见了它 ,它卷着身体。

  你笑了, 笑着说“跟我回家吧。”这时以为猫会如从前那样甜蜜地扑进你的怀中。 但他没有,他反抗了你 ,爪子在主人(马力)的手上留下了几道刺眼的血印 。

  滴出了的鲜红的血都是它对你的怨恨, 他哭了, 马力向亲人、朋友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自以为自己是个可怜的人,孤独者。后来你终于把猫带回了家, 猫的双目从前是璀璨的绿宝石 ,现在失神而空洞 ,你想方设法逗它开心 、你喂它猫粮、 给它买玩具 、给它换上最舒适的小窝 。可是无论(马力)做什么 ,这只猫再也不会扑进怀里向他撒娇。 从前是, 现在不是, 以后永远都不是。

  猫说:“我曾试图去挽回过,后来才发现其实我更可怜 ,但无论怎样 ,你从来不回头客看。我在时间的长河里洗涤, 伤口逐渐结痂成疤 ,就算怎么也不可能再回去了!

初二作文 篇8

  李白在黄鹤楼目送其挚友孟浩然乘舟远去时的伤感与寂寞,尽在“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滔滔东去的长江,是他无尽的伤感与思念;与挚友的离别,更使阳春三月的明媚阳光为之暗淡。这是怎样的一种悲伤与无奈呀!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虽然这句诗未指明要送别的人物,也未直抒其离愁别绪,但是,也正是因此,这首诗成了中外离别诗中的名句。对古人的追忆,正是对现实的写照。骆宾王深知好友此行可能是“荆轲刺秦王”的翻版,却把心中之悲伤化作凄冷的河水,这又是何等的愤慨与悲壮!

  古代人以诗抒情,表达内心的悲痛与伤感;现代人的离别,悲痛之情则表达得更为直接。

  火车站上,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一小组一小组的人们。他们大都以一人为中心,其中若有女性,想必早已是珍珠滑落脸庞。若是走近细听,则嘱咐、缠绵与不舍之声不绝于耳。妈妈会抚摸着早已高出她一头的儿子,布满皱纹的粗糙的手微微地颤抖着,浑浊的双眼中少有地闪烁着晶莹,口中轻轻念叨着“路上小心”,“常写信回家”之类的话语,却没有觉察声音早已变得沙哑难辨;女孩轻轻地依偎在男友宽大的肩膀上,脸上的泪珠早已变成断了线的珠子,男孩的口中发出温柔的声音,试图安慰女孩,而自己的眼神却早已变得忧郁;三三两两的朋友,握住对方的手,轻诉着往事,憧憬着未来,却无法掩饰语调中的失落与伤心。

  当列车开启的那一瞬间,母亲的泪决堤了,虽然她知道,儿子是去实现理想的;儿子从玻璃窗看出去,母亲步履蹒跚地追着正在加速的列车,心里紧了一下,大喊一声:“妈妈你回去吧!”便别过头去,再不忍心看年迈的母亲……女孩和男孩的手紧紧地隔着玻璃对在一起,女孩吃力地追着列车,却不小心摔倒在地上,腿擦伤了,鲜血一下子冒了出来,当她忍着痛再要追时,男友的脸早已小得再也看不清楚。她忍不住坐在月台边放声哭泣。男孩看着女友弱不禁风的身影,眼角湿润了,这是他长大以来第一次哭。他多想冲下去抱住她,但轨道边因列车的加速而看似连成一堵墙的月台柱子,挡住了他的冲动……朋友们互相喊着“再见”,追到月台的边缘,手不断挥动着;坐在列车上的那位也用力地回应着,直到列车开出了视线,月台也变成了一个黑点……

  伤离别,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也许,这一次的分别,要好长时间才能相见或者从此便不会相见;也许,这一次的分别,成为彼此之间关系的句号。离开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再见之时又遥遥无期,怎能使人不悲伤,不难过?当分离就在眼前时,我们也会试图走得开心,走得潇洒;我们也会试图让离开之人安心与平静,但是,谁又能真正做到,在离别时没有一点点伤心和失落?

  有的离别,是应该充满欢声笑语的。朋友升职,儿女上大学,爱人出国深造等等。这些事所带来的离别,将成就至爱的人的美好未来。没错,我们会为他们高兴,会为他们祝福,但当真正要分别的时刻,我们又怎能不感到悲伤?毕竟我们的生活中,从此会失掉那样一种色彩;毕竟我们的生活,从此失掉了一份酸甜苦辣,就像你倍加珍惜的水晶球,有一天被磕掉了一块,你又怎能不伤心不难过?即使那一块掉落的水晶被做成了精美的首饰,但是,你的水晶球已不再完整,它是残缺的。

  那么离别之时,就不要再顾及其他而压抑你的感情了!这不是懦弱,这只是真实,更是表达真实的勇气;这不是对他人的伤害,只是让亲朋好友知道,我们有多爱他们。就连古代的大诗人都毫无避讳地表达他们的情感,我们这些现代人又何必羞于开口呢?伤离别,是人类的本性,是感情的流露。

  但是,伤离别,只能是一时之伤而非一世之伤。我们不能活在离别的阴影里,在离别时刻流泪甚至哭泣是无可厚非的,但夜夜泪湿枕头则是不正确的。没有人能陪伴你一生一世,离别之至亲,总会有再见的一天,即使他们不再回来,你的生命中也是会出现另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缺的。你的水晶球的凹洞,虽然不能完全复原,但它会被其他珍贵之物所填补,那么你的水晶球依然闪烁和耀眼。但如果你让悲伤去填补那个空洞,那么,水晶球便不再灿烂,只会变得空洞、暗淡。

  伤离别,从古到今,无人不尝,无人不知;伤离别,是一种生活,是一种体会,是一种场面,是一种心情;伤离别,是一种真实,是一种勇气,是一种残缺,更是一种完美;伤离别,是一种阶段,而不是一种结果;伤离别,是一种成长的经历、成熟的过程。

  不要再惧怕离别,也不要再压抑你的离别之伤。勇敢地去面对伤离别,你的生活才会更多彩,你的人生才会更完整。

初二作文 篇9

  颗颗繁星,我拈一颗最亮的;朵朵红梅,我采一朵最美的;片片浪花,我拥一簇最清的……转眼间他们全都变成了同一个东西——书香。

  是它,散出阵阵气味牵引我进入那“欲界之仙都”,见到了那满园春色与那清丽的花中君子。它让我品味到了李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浓浓思乡情;亦让我体会到了苏轼“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的坚韧……我在古人那高尚的思想境界中遨游着,如同一朵初开的莲花,摆脱了世俗的肮脏与污秽,经过心灵的洗礼从那浑浊的水中探出头来,仰望着那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丽世界。

  合上书页,一阵香气飘来,让我从此爱上了看书,爱上了写作,亦爱上了这阵书香。

  小溪边,绿树下,我捧着一本书,让那耀眼的阳光钻过叶与叶之间的空隙,投射在书页上,形成点点光板,照亮了书页,也照亮了我的心房。

  触碰着那厚实的书本,我仿佛正在用心灵与他们对话。沉醉进那诱人的文字间,早已无法自拔。它不知教会了我多少,让我懂得了多少。我对它的爱,是怎么也无法用语言诉说出来的。可能这就是那所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我曾胸有成竹的说过“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百花齐放的春天开出一朵属于自己的花!”它笑着支持我。最终当我被困难打的落荒而逃时,它依旧笑着,用它那迷人的文字安抚我的心灵。

  “我有着将自己那部分做好的责任,只有让团体发光,才能让大家看到发光的自己。”这是它让我知道的第一个道理,我将它刻在心上,使它无法被磨灭、

  我爱书,它亦爱我,我对它这个无声之友可以倾诉很多,可它依旧那么淡然,淡然的包容我的错,淡然地欣赏着我的对,淡然的教会我一个又一个道理……

  在这大千世界中,我十分庆幸能将自己的缕缕情丝系在那阵阵书香上,能够情系书香,与它永远在一起,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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