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高三作文五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三作文 篇1
很长一段患病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我的眼皮儿合上时都来不及伸手关掉我床前的灯。好在它是定时的我不必为了会开一夜的灯而烦恼。但是一想到这个就睡意全无。
今天下楼晒太阳的时候又听到了隔壁老太咳嗽的声音。这声音不像是严重感冒者歇斯底里也不像是林黛玉捂嘴小嗽,这是不同于两者的音色但却包囊了两者的苦痛。如果她病重了我猜她的两个儿子应该是最开心的了。大儿子是小有成就的商人,小儿子是小有名气的钢琴老师。可我看得出来他们谁也不喜欢她。这么久了,我依旧只能靠听说来认识老太。记得有次早起出门去医院检查时看到不远处有个驼背的老妇在每家门前的垃圾堆放处淘着什么,坐车路过的时候竟发现这人就是隔壁的老太。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棉服一只手牵着一个尼龙袋一只手抓着火钳在垃圾堆里不停的翻着,终于她还是淘出来了一个易拉罐。这便是我第一眼看到的老太。
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应该是这家老太来打电话给她的二儿子了。她的电话放在我床头不远的位置,因为我几乎每天都能听见她打电话的声音。可是今天似乎有点奇怪。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听见老太有说一个字。隔壁似乎陷入了沉寂。可我还是不想睁眼,摸索着把耳朵贴上冰冷的墙。终于还是听见了一点点老太发出的声音。这和我奶奶打电话抱怨我妈妈絮絮叨叨的声音相似。时而啜泣时而抱怨,再不济些时这些便一起涌出来。
我似乎快要睡熟了又似乎还感觉得到空气从被子隆起的细缝中挤进来。我不想起身去收拾我的被子。大脑的意识被病魔猖狂的捕杀着,我也不在乎脚边那一点被子缝会通风。因为这总好过隔壁老太没有被子。她似乎有儿子暖心,但是她的儿子们只有没钱的时候会回家拿钱,回来便是好的便是暖了老太的心吧!
门被打开了,是我的房门。之后灯也被打开了。我透过眼皮看见了血橙的颜色。进来的也许是我的父亲也许是我的母亲也许是他们两个人。房间里只有呼吸交错重复的声音。我想我可以睡了因为会有人帮我盖好我的被子。
高三作文 篇2
记忆中的她很少对我笑,常常是扯着那副随时会爆炸般的嗓子对别人说话。记忆中的她总是凶神恶煞,从不对别人表达过多的关爱,似乎除了她,什么都不需要太在意、太留心。记忆中的她,总是三句话不到,就和我们大吼大叫,似乎有理就在声高是她的专属。
这就是我的姑妈。
再见她时,似乎记忆只能永远地封为记忆,眼前的她,是我儿时想像中的姑妈。一夕间,仿佛一切只是童话。
除夕的那天,我们一家在姑妈家守年。姑妈没有和往常一样守着电视,一个人“霸”着三个人的座位躺在那里。她把遥控器让给了我,拿出很多小零食摆在我面前,自己去厨房打理了。我只能用“受宠若惊”来表达当时的心情。要知道,从姑妈手中抢到遥控器比登天还难,让她去厨房打理几乎是“百年难遇”的“奇观”了。姑妈变了。
从小到大,我和表姐一直站在统一战线上,与姑妈“斗争”着,虽然每每是我们“束手就擒”,但那样的“对峙阶段”却是“旷日持久”的。而今,却似乎再也找不到那种想要反抗的动机和理由了。当我看着表姐搂着姑妈的脖子,两人有说有笑,温馨弥漫空气时,说不出自己是羡慕,是好奇,是惊讶,还是久违的感动。她们的融洽与我记忆中那对三句话不对头就“开战”的母女,再没有任何瓜葛。姑妈变了。
从前的姑妈,是最厌恶小狗、小鸡之类的动物的。而今,她忙里忙外地为小狗小鸡准备每顿的食物,好到表姐都吃醋,埋怨服务和伙食都不如它们时,那份浓浓的,只有家中才会分泌的味道在我心中升腾,而后漾开。姑妈变了。
她对人温和、耐心了很多;她对事淡化、放开了很多;她对宠物有了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其实,不是因为姑妈变了,而是随着时光的流转,我们彼此的成熟、理解、宽容、互爱在不断地生长、成熟、开花。姑妈一直是温和、善良、慈爱的,只是,这份柔情要在时光推移中被我们渐渐挖掘出来。
人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我说,我们每天也都是新的。以一颗博爱的'心去看待世界、看待他人,每个人在彼此眼中,都是新的她(他)。
高三作文 篇3
初次遇见小金,是在某个阳光微笑清风温柔的午后,在某个开满莲花的池塘角落。那天我恍惚瞥见他过于明媚的笑脸,才发现那是一张毫无掩饰的,仿佛穿越了世俗所有尘埃带着一道柔光破开黑夜而来的笑脸。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依旧记得那年小雍写给他的话:“自你那时踏着光芒万丈的白光向我走来,你便是我心中岸之萤火处永远的不朽少年。”
小金的笑容或许是温暖的,他微笑或者欢笑。他总为在某个幽深而黑暗墙角所绽开的妖艳花朵而赞叹,或者是在暴风之中的顽强摇曳的野草。但是他不拥有苦笑,因为苦与笑本身便是矛盾的,小金总能看到那些向着阳光的事物,例如飞鸟以及春暖花开。
我也时常见他肆无忌惮,他总是将对于生命的感悟融入他的笑容,那并非是某种充满睿智的笑,而是将真诚与赤子之心毫无遮拦的显露出来。但他时常写一些我看不懂的深沉文章,他总是写关于流年、生命抑或轮回的文章,他时常思索关于回忆关于时间的问题,但他从来都未能沉醉于他的文章之中。如果说他笔下的文字总是明媚而忧伤,那他本人则是忧伤而明媚,忧伤来源于作为婉约派的他的多愁伤感,但明媚才是主题,就像他能用淡然的声音念完他才写下的文章,转身便与我开怀大笑,澄澈的眸子里没有丝毫阴云。
我曾对小金说:“为什么你的文字常含忧伤?”
他笑道:“因为我的生活充满美好。文字是浮云,生活才是本质,我是快乐的。”
小金也会画画。我最喜欢他画的那幅关于雪林冰湖与远山的画,他用色很淡很朦胧,小金曾给这幅画写了一句话:“一片雪林想一面冰湖时,澄澈的思念云不知,梦里风很暖、雨很湿,你放逐了我的泪水沉淀的诗……”他的画似乎也是忧伤的,但那其实只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因为他依旧是每日笑着。
如果说微笑时小金光鲜的表面,那么宽容就是小金善良的内在。
他曾淡然的向我讲述了一个故事,那年他正和一个朋友玩游戏,他粗心地把钱放在地上,而他的朋友偷拿了钱找借口走了。后来他找到他的朋友并要回了钱,然后再次邀请他的朋友去玩游戏,当然他的朋友已不好意思与他再一同。我曾说小金有时这样过度的宽容并不是很正确的,但在很多时候,他都同情弱者的。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金曾给了三轮车师傅多一倍的车钱,这点倒是有道理的,他能够体谅到别人的辛苦并为之心动。
小金曾在心理课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就像一只蝴蝶,总是寻找着诸如鲜花一类的美好事物,我也像一朵鲜花,愿成为最美的事物等待每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的到来。”
这或许就是他向着明媚并且内在明媚的形象叙述吧。
我作为小金的自我,就是如此与小金的本我一起度过了十七个春秋与冬夏的。时而宁静美好,时而热情动人。
小金就是我与他的本我的一体。
高三作文 篇4
大伙儿有点惊讶,看到高一新生由父母陪着我鱼贯而入时,感情仿佛会出現没法压仰的那么一颤。高二完毕后,再三的高三补习和仅有大家的清静校园内好像未使我们觉得到大家早已高三了。而眼下的这种大家似曾相识的模样,似曾相识的场景,却在大家期待遗忘的感情河堤上重重的敲上一锤。猛然间大家发觉,原先自身早已长的那麼高了,早已是这座校园里的老大哥了。
踏过俩年,大家早就忘掉最开始进到这一校园内,作为新生时的情绪是怎样的了。但隐约中你是否还记得,那时候的心是轻快的,是充满期待的。随后在这类轻快和希望中渐渐地了解,然后被同化。像一样新买的物件放到一个屋子里,起先失新再着与屋子的景色慢慢地融为一体。然后被一层层的灰尘遮盖最终进入了普通高中生活的倒数计时。
高三了,是的,早已高三了。每每想到自身已经是高三,心里总会有千感万慨。高三的大家已已不幼稚,做为惜日的新生儿,我们曾经很不理解高三师哥的那一脸茫然与浑厚多管齐下的脸色。如今,大家被转换了人物角色,换为了我们都是迷惘和低沉,而这些不理解的提问。我们在回顾这一群与以前的我们类似的人时内心有一种眷恋,亦有一种失落。大家眷恋哪个安心的岁月的另外又对岁月的匆匆忙忙以往,大家又会赶到高三而失落。普通高中较长,普通高中也很短,在这里长与短中间,有多少大家捧有过眼泪,有多少带会过幸福快乐和笑容。立在高三追忆,背后是一串串亮透了的,情感圆润的笑泪。前路是一座山,高三的我们赶到了山脚,变成一个登途者。这早已终究这一段路途绝不会像背后的一般,光亮而深入,总是更零碎,更艰苦。背后是笑泪,身前则是汗液。高三,每一个登途的宿命与没法推测的冒险之旅。躲不过也逃不掉。就象大家难以避免的会在情感的道上碰到感情,在生活的零碎之中学会的抽烟喝酒一样。
在意识到自身早已高三了以后,老想更改点什么。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或许只由于大家早已高三了。因此,大家更改了作息时间,因此大家学会了孤单,因此大家学会了接纳冷言冷语。大伙儿再度摆脱着解决同学学姐们,学好用沉默来答复一切,学好反感像以前一样微笑,学好一个人特立独行,学好一脸茫然与迷失
直致我们听得懂了孤独,谢绝了感情,沾上了酒烟,痴迷到了忧愁的文本。
从来不爱诗的我,在高三学会了看诗。诗是一种情结,总在人生道路运势将要更改的情况下被表达。高三,是诗的岁月,并且是一首忧愁的自述诗:
时至今日大家收藏几片枯叶
时至今日大家把遗忘的一张张笑容去温习
写满伤的信笺带著泪痕的诗集
感情夹在浅浅的零碎里
最后被碾碎幻成梦里花
虚度的岁月都会以往因此
课桌寝室路程
在凉夜沾了烟在闷日浸了酒
因此生活多了俩个小伙伴
心伤了情悲了
一个角落里俩位挚友
体会来到孤独习惯失眠症
迷途的我找寻着登途
高三作文 篇5
对于秋,我总有种不可名状的感觉,有些莫名的惊喜和淡淡的忧伤。这似乎是一种极美好的感觉,就像古诗一样,带给人丝丝惆怅,却叫人爱不释手。我对于秋的感觉就像对于古诗的爱慕,我称呼这种情愫为“慕秋”。
当太阳把它对地球的焦点从北边移到南边的时候,尽管还有些炎热,却不及盛夏那般火热。学校里的青草叶尖开始泛黄,黑夜也被拉得愈来愈长,住宿的同学已换上了厚实的被单,太阳也升起得愈来愈晚。而我总会盯着这些景象很久,才知秋天已经悄无声息地来了。
受够了盛夏的炎热,我尤其喜欢初秋的爽朗。清晨,空气携带着丝丝凉意,轻触脸庞,有着说不尽的舒爽。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全然没有了夏季时的盛气凌人,现在它更像是一个羞涩的少女,红着脸,无比温柔。路旁牵牛花附在即将枯萎的草丛上开得正盛,晶莹的露珠躺在花瓣上,给萧条的秋天增了几分盎然。
爽朗的秋也正是这样,即便站在阳光下也不会让人觉得燥热,或是站在阴凉处也不会觉得阴冷。太阳升起一段时间后,我喜欢站在树下,任阳光透过树叶洒下点点光亮。微风吹来,阳光随着树叶的飘动忽而一闪一闪的,映照着我的面庞,仿佛透过了时光,映照着我的整个青春,瞬间定格成了一幅永不褪色的画卷。
我最喜欢的还是十月金秋。桂树是秋的使者,精心准备了一年桂香,只为在秋天盛开。一朵朵桂花,细小精巧,像一只只小精灵,任意挥洒自己的一抹馨香欢庆金秋,迎接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这一抹抹的馨香缠绵悱恻,绵延至远方,总会让人忍不住驻足细闻,再细看。
秋日的夜晚很寂静,再洒上绵绵的细雨,看着雨丝在灯光下轻轻飘落,千条万条闪着莹光,在空中轻舞,落在脸庞,停在指尖,清清凉凉,安安静静,仿佛夜晚的静寂只是秋的舞台,而我有幸成为观众。我再也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再也形容不出来,只是呆呆地看着。
我对秋的爱慕,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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