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传》读后感
岳飞回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后,兵权被夺。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七月,秦绘竣使右满议大夫万侯桌首先发难,上书指责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的志向,日渐颓情”。这年八月,岳飞的枢密副使之职被免,改任万寿观使的闲职。之后,秦忙唆使岳飞手下的副统制王俊出面诬告,说岳飞部将张宪准备谋反。十月,朝廷张榜,说张宪一案“其谋牵连岳飞,遂逮捕归案,设召狱审问”,并将岳飞及儿子岳云逮捕入狱。十二月,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当天,大理寺执法官遵旨作最后处决,逼岳飞在供状上画押。一生光明磊落的岳飞在供状上写下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即服毒酒身亡,时年仅三十九岁。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他虽愚忠,但忠的有骨气,他的好身手,对人民对祖国的爱让我们感动,但他的死却是一遗憾,没有使他的`伟大升华到更智慧的境界,始终是一个遗憾啊,我们只有把对岳飞的感叹实现在学习他的忠和勇,让他的精神保留在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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