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6篇【集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一作文 篇1
骄傲,是多人存在的。它,如风,飘荡在我们身旁;如“魔”,侵蚀着我们的虚心;如黏人的口香糖,不去掉它,就会永远呆在我们身上。
“叮铃铃!”上课铃响起,在四处玩耍的男女生们“收队集合”于教室。我的心情大好,因为今天老师要来宣布作文竞赛的人选。很爱写作文的我信心满满,昂首挺胸的如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四处的人都来七嘴八舌的说了好多话,这个说“你肯定会选到!”那个说“你平时作文总是被夸,老师一定会选你!”其他的谁说“上学期你也有被选,这学期肯定也有你!”……听着她们的话,我简直就像要飞到天上去了。但是,一切却出乎意料。
“下星期的作文竞赛人选老师来念一下:小玲,小杰,小鹏,小莹……”老师说着。我听着,愣住了,其他人也不约而同的看着我,因为人选里面没有我的'名字。我暗暗安慰自己——是老师搞错了,但是,在老师又念了一次后,我晴天霹雳,本来抬得高高的头又垂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哪里做错了?我不敢看同学,不敢看老师,更不敢看记录着人名的那张纸!刚才的骄傲现在在心里又是多么的不贴切。
竞赛的前一天,下课时老师把竞赛人选叫到讲台上说些话,看着十个人,我是多么希望其中一个会是我,但那又是如何可能!我感觉到眼眶里有些湿润,骄傲早已被悔恨洗去,我悔恨自己落后了,悔恨自己没努力,更悔恨自己的骄傲。但是现在想明白了又有何意义?
就在我悔恨交加时,老师轻轻地叫了我的名字……
初一作文 篇2
从前,有一只大黑熊,瑞瑞。它特别喜欢花,每路过一处有鲜花的地方它必会摘一朵。但是,尽管它摘再多的花,也从不会换下它头顶的喇叭花。
一天,九九,一只鹦鹉。看见瑞瑞正在散步,就把刚摘到的水仙花送给了瑞瑞“瑞瑞,你看我摘的水仙花多漂亮啊,把你头上的花换成它吧。”瑞瑞揺摇头,说道“九九,谢谢你的花。但是我是不会把头上的花换掉的。”说完,它就走了。走着走着,它就遇到了狐狸杳杳。杳杳看到瑞瑞手中的水仙花,就问,这是哪来的呀?瑞瑞回答说,这是九九给的。听了瑞瑞的话,杳杳也把自己手中的玫瑰给了瑞瑞,并跟他说道,瑞瑞你看,我的玫瑰多好看啊,戴我的玫瑰比戴喇叭花漂亮多了。瑞瑞摇了摇头,虽然玫瑰比喇叭花好看,但是我只想戴喇叭花。谢谢你的好意,说完就走了。哈哈是个顽皮的小猴子,它听说了大黑熊瑞瑞头上老戴着一朵喇叭花。于是它趁着夜幕,偷偷的.把喇叭花偷走了。
第二天,瑞瑞发现喇叭花不见了,很是着急。找啊找啊,都找不到。于是大黑熊就病倒了。过了几天,哈哈听到这个消息才想起喇叭花被它偷了的事。哈哈很不理解,问道:瑞瑞的喇叭花没了,在摘一朵不就行了吗?九九回答说:这朵喇叭花不一样,瑞瑞小时候,它的母亲带它去玩,摘了一朵喇叭花戴在它的头上,对它说真漂亮,于是瑞瑞就很喜欢这朵喇叭花。后来,瑞瑞妈妈去摘果子,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于是这朵喇叭花就成了它的宝贝。哈哈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它连忙回到洞里,寻找喇叭花。但怎么找都没找到,后来,它听说瑞瑞去捕鱼了,从此就再也没见过瑞瑞一次。
初一作文 篇3
“80”分,看着那刺眼的分数,我的心情由云端跌入谷底。学习英语吃力的我尽管考试前下足了功夫,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但是那灼人眼球的分数又宣告了我的失败。我顿时感觉到一种无助,一个可怕的字眼——“放弃”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我无精打采地来到公园一条宁静的小路上,手中的试卷是那么沉重,我的泪水已经在我眼里打开了转儿,我心里面无数次的咒骂自己,也无数次的感觉到无能为力。我就这样百无聊赖的走着,突然脸上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下意识的去掉这烦人的东西,原来是蜘蛛网。一股无名之火顿时在我胸膛燃烧,我心想:“我已经这么倒霉了,连蜘蛛也来嘲笑我欺负我”。我越想越气愤,恨不得马上找到欺负我的这个“罪魁祸首”。终于在一片叶子的背后,我找到了我的”敌人”。
只见它正在忙前忙后地补网,瞧,它熟练地抽出一根丝,然后顺着蛛丝爬到另外的树枝上,一根丝就搭好了。带着刚才要报复的情绪,我的内心突然产生一种邪恶的想法,我走上前,在他它的时候,将它辛辛苦苦弄好的网拿树枝弄断。果不其然,它一个踉跄,直直地掉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幸灾乐祸的看着它的可怜样。本以为它会就此放弃,但是出乎我的意料,地上躺了一会后,它又试探性的伸展开腿,然后爬上了树枝打算重整起鼓。它很快又开始了,它的行为让我更加恼怒,这次,等它把一整张网快要弄好的时候,我才把树枝轻轻一挥,让它的`努力付之东流。我看着它的狼狈得意的笑出了声。本以为这次一定会让它知难而返,然而,它的行为再一次让我吃惊不已,那只可怜的蜘蛛再次爬上树梢,然后如法炮制,再一次织起了网。我一下呆住了,内心暗暗苦笑,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再弄坏多少次,它也会再一次尝试去搭好它的精美的网。它会像一个能工巧匠一样,用它的不放弃,用它的辛勤和汗水织出最美的“艺术品”。
我被它征服了,我的脸上变得滚烫,不仅为我刚才的恶作剧羞愧,更像是被一个无声的智者上了一堂别具一格的课。我问我自己,蜘蛛都能一次次的失败后重整起鼓,我为什么不能像它屡败屡战,从头再来呢!想到这里,我的内心突然生发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动力,它告诉我,生命的真谛:“不怕摔倒,重头再来”。
柔和的阳光洒下来,我的内心暖洋洋的,先前的不悦一扫而光。我像我的蜘蛛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大踏步离开公园,打算回家翻开书,投入到新一轮的英语复习。耳畔听到不知道从哪传来的刘欢的歌曲: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初一作文 篇4
在我的家庭中,战火,总会是有的,父母之间、母女之间、父女之间、姐妹之间总如钟内的时针一样,总会有交遇,总会有磕碰。没办法,这家里的每个人都有着一股子倔强,倔强和倔强相遇,便少不了碰出火药的味道。还是没办法,没办法父亲与姐姐的不合。既然话题已经说到了姐妹,就来谈谈吧,我与姐姐不算怎么合得来,不像别人家的姐妹整日黏腻,我讨厌她的不知情理,她讨厌我的处处跟随,反正,总是不相合宜的。我从不怜悯姐姐,家中,她总是很强势的,吃亏的断不会是她,但父亲第一次动了手,打了姐姐,她柔弱了,我的心也随之而软了,我开始体恤她坚强背后的本质。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早晨,我,依然要补课,早早的便走了,待到回来时,看见的,却是所有人的冷漠,父亲的气愤与愁思,母亲的担心与言语,她的泪水、和委屈。这一切,太过明显,我好就好在总能快速的看破所有,省去母亲多余的解释和父亲烦乱的暴躁,原因,我也是可以看出的,再不过就是父亲与姐姐的冲突,他们父女的脾性,我太了解,父亲忍不得,而她太反犟。见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早就的.隔阂,她狠狠的摔上了门,不知她在里面的哭闹是怎样,泣的声响都难以听着,她一向强势,一向不愿让眼泪流出,这一点,我深知,要问我为什么如此了解,我也不知道,最简单,也是最明了的回答便只能是因为,我,是她的妹妹,血浓于水,身体里奔腾的的血相同,我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中看见过这句话,“血相同,心相融”,是啊,血相同,心便相融,我便可以深知她的脾性。对于她的冷漠,我没说什么,父母的争辩,我也没说什么。我有那卧室的钥匙,必然可大方打开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只拿了一盒纸巾,我知道,这人不哭是不哭,哭起来眼泪便比谁的也多,不拿纸巾是不行的,她看见我进去,不只是因看见了我,还是看见了纸巾,忽的泪如泉涌,但动静却不大,纸巾被她一抽一抽的拿去。此时,我却拨动了一丝怜悯,可能是她的眼泪太过酸楚,也酸到了我的眼眶,但我,是不会落泪的,在她哭的时候,我绝不再哭,绝不。我不知道,如此酸楚的眼泪,是否就代表着,她的柔弱,已经在我的眼前,淋漓尽致。如果是,那,便是第一次,第一次让我看到了她的软处。
头一次的体恤,却给了让我以为从不需体恤的姐姐,这是她冷漠背后的热泪啊,就这么掉了许多,这是她苦苦建立起的坚强啊,就这么被本质的柔弱所打碎。
初一作文 篇5
我,是喜欢苏麻离青的。想着那犹如青花瓷一般的色泽,却比青花瓷更粗制,有些放任不羁。但就第一感而言还是柔和、淡雅的。就此爱上了秋,为的只是那点所谓的共性。可人总是有欲望的,既然喜欢了,潜意识里便开始想着占有,只是一瞬,想:偷点秋色吧……
徒步走去站台,经过一道长满梧桐的林荫。秋天,枝叶渐渐稀疏。手掌般的叶片从初始的翠绿变成了橄榄色。这几天在看美工书,对颜色有了非凡的敏感。这是一种暗淡的色彩,成熟而内敛一如此秋,或许低调永远是秋的信仰。但我不喜欢这种令人倍感安全的色调,竟驻足凝视着这片梧桐,年少气盛,心有不甘,不认为钟意的季节会就此落寞。可不是,正午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撒向这片秋的寄居地,亮的刺眼。叶缝里的阳光朦胧地笼罩着梧桐、笼罩着秋,是金、是黄,是我等待的秋的生气,秋的本色——心有阳光。偶尔的眩晕,让我看到阳光中星星点点的斑痕,是黑色的,好像这个季节的烙印,布满叶片,给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沧桑、斑驳。秋不是诗人眼中的文弱,这黑点中透出的是坚强,足以掩盖外表的温婉。记得去年去山上看红枫,浓艳刚烈,就算落地为泥也要一展姿色。完美登场,绝美落幕。虽然人生只为映衬,却永不抛弃,连生命的最后一分也苛求随性、随心,不负自己红艳一生。哪怕生来注定是无名之叶、历史中隐没的平凡,也要抓住这最后时光——一生总要美丽一次。以后看《乱世佳人》总会想到这红枫,想到它的飘逝,我想,它一定在微笑,那是真正的胜者,为美献生……
假期里去外婆家,抬头望一轮秋月正圆,一时间目光流转,千娇百媚,想到了纳兰容若。这个英姿翩翩的少年郎,出生名门,本想他会如所有的公子哥一般堕落、沉溺,却不知这是一位多情人。一支长箫,吹不尽心头情草春生;一腔热血,染不红诗中白雪绵绵,却集成了心头一颗朱砂痣,时时思念故人。一只御笔,月高风清之时,记心头如水愁情;一把闲诗,早已是肝肠寸断,宛如这秋月,泪也碎、心亦醉。终得佳人真知己,可惜命运作祟,造化弄人,匆匆无再会,以死解愁心。纳兰已不是那个纳兰,青格儿早已是沈宛,人生没有重来,很多事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想来他应是喜欢秋的,想来他应是爱月的',一生漂泊,一身惨淡,纵然家中富可敌国,但终究是身外之物,也许只有一死才是最好的解脱、最后的安慰,即便哭出了血也是甜涩的。
去敦煌,正值秋,西北大地一片荒芜,沙尘漫天,粗劣刚强。看惯了江南若水的秋景,转而是如此野性的爆发。不禁想:再单薄的季节也有豪放的一瞬。不知从何时起人的审美标准里也有了刚毅之美。也许是历史上出现了武则天,出现了孙尚香,出现了卓文君……刚烈成了一种从心底迸发的决绝的美、悲痛的美,这是属于秋的,属于这个季节的内心。长期的压制,遗忘了秋的野性;一味的隐忍使它的爆发更具震撼。
初一作文 篇6
报完道后,梦灵邀请大家去她家里玩(当然包括杰,因为杰的性格已经变好了,所以他们接受了他。)。她的意见马上遭到阳的反对,阳是梦灵的孪生弟弟,阳说:“你们那哪叫玩呀!成天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在学校说还说不完,还要到家里去!真搞不懂你们成天说什么。要我说,我们应该去......”
阳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梦灵和馨儿的眼神给瞪得硬咽了下去。梦灵和馨儿带这狰狞的.微笑一步一步的逼近阳,阳马上跑出了教室。梦灵和馨儿也马上追了出去。还在教室里的静亦用惊奇的眼神望了望晨和杰,他们察觉到静亦的表情,露出了无奈的表情,晨说:“每次阳只要说错一句话,梦灵和馨儿就会把他打成‘残疾’的,我们也拦不住,有一次我还被她们追打呢~~”晨刚说完,就听见阳一声惨叫响彻天空,惊起无数的乌鸦“啊~~啊~~啊~~”的乱叫。 没多长时间,梦灵和馨儿就拖着连声惨叫的阳进了教室。她们把阳扔给晨和轩,抓起静亦就要走,沉默了很久的轩终于吐出了一句话:“你、你们要把她带到哪里去......”梦灵和馨儿同时落出阴险的笑容,说:“要你管?!” 静亦心里却在郁闷:小时候,梦灵是最爱哭的一个孩子了,怎么长大了差距就这么大呢?
静亦就这样眼睁睁的被从轩的视线里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