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我喜欢五年级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五年级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
我喜欢冬天的火炉,静静地赶走冬夜的寒冷,一家人依偎在火炉旁,连呼吸的节奏都渐渐一致,这温暖让我们心连着心。
我喜欢绵绵的春水,它融化沿途的冰雪,为世界带来第一丝复活的希望。它滋润过花草,唤醒了大地,开心地跳跃着,永不知疲倦。
我喜欢夏天的日出,太阳慢慢地从地平线以下缓缓向上攀爬。从第一缕阳光的出现到整个太阳都毫无保留地照射出它那刺眼的光芒,让人精神抖擞,活力满分。
我喜欢秋天的银杏叶,它们满身黄金甲,像一群金色的战士,保护着我们的土地。一旦叶子掉落下来,就给大地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落在花草上,也是很好的肥料。
我喜欢做梦。我喜欢梦中的小狗,看它正在舔着大骨头呢!我喜欢梦中的小猫,它正在树下玩毛球呢!我也喜欢梦中的马儿,它们正在比赛跑步!但是,我最喜欢梦中树上的小鸟,听,它们正在高声合唱呢!
我喜欢花,无论是什么花,我都喜欢。我喜欢桃花,在春天开得最淡泊;我喜欢玫瑰花,在夏天开得最鲜艳;我喜欢菊花,在秋天开得最自在;我还喜欢梅花,在冬天开得最勇敢。
我喜欢妈妈可亲的笑脸,当我考试得了满分时,妈妈会用笑脸说:“儿子,你真棒!”。我喜欢爸爸鼓励的笑脸,当我打高尔夫到一百米时,爸爸就会笑着对我说:“我的儿子就是棒!”我喜欢妹妹天真的笑脸,当我帮妹妹拣东西时,妹妹就会笑嘻嘻地说:“哥哥——谢谢!”
我喜欢游泳,我喜欢在比赛奋力向前的感觉。我喜欢用我最开心的状态来进行比赛——它会有一个好结果。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惊险的小说,经典的四大著,我也喜欢科技类的书和报刊……
我喜欢时不时的去找朋友出去玩。有时我们一起去买东西吃,有时我们一起比赛跑步,有时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
我喜欢自然,因为大自然赋予了五彩的世界。我喜欢生活,在生活里我什么都喜欢!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2
我喜欢身边的一切一切!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净蓝的天空中轻轻飘下。我喜欢那份洁白无瑕,没有一丝杂质的纯洁。
我喜欢在春风中漫步溪边,溪水像一首节奏欢快的小曲叮叮咚咚唱至远方。我喜欢弯下身子,去抚摸清澈的溪水,滴滴水珠打在脸上,冰冷中透着一丝清爽惬意。
我喜欢在夏日的午后独坐在一棵大树下,拿着一本书细细品读。鸟儿叽叽喳喳欢快地歌唱。慢慢地,热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看到了那份久违的热情。
我喜欢在秋风中看泛黄的落叶,在池边上,在树林里,那样柔美而凄凉,匆匆地走完一生。多少人为此而感叹。
我也喜欢水,不管是哪里的水。我喜欢泉水的叮咚,溪水的潺潺,湖水的平静以及大海的浩瀚,我也喜欢流淌在小村庄旁默默无闻的小河,或宽或窄,或清或浊,我认为它们都具有同样的妩媚。
我还喜欢发呆,痴想着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我总痴想着是那神笔马良,挥挥手中的画笔,就能画出祖国的山川河流,画面是那样的精美,色彩是那样的艳丽。鸟儿自由地飞翔,鱼儿欢快地游荡,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我痴想着,我拥有洪亮的歌喉,歌唱着世界,歌唱着祖国,歌唱着人生……
我喜欢水果,无论哪一种。金黄的香蕉,紫红的葡萄,青绿的苹果,幽绿的西瓜。我也喜欢深山里不知名的野果子,圆形的,棱形的,它们都能带给我丰富的营养。
我喜欢另一种水果,是结在人们脸上的红苹果。每当人们笑容洋溢,我都会感到丝丝温暖。
我喜欢写字,一个人静静地写,写下所有有意义的事,封存在我的记忆里,难过时,用它来消除不好的心绪。
我喜欢跑步,喜欢在跑道上成为第一个冲过红线的人,那时,我心里充满了莫名成就感,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是值得的。
我喜欢身边的一切一切,无论什么,我都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3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秋天忧伤的落叶,那田里堆成山的麦垛。我喜欢枯黄衰草中的小艺术家,我喜欢它们大声叫着“秋天来了”。
我喜欢冬天。我喜欢冬天苍白的天,雪白的地。鬼灵精怪的雪花仙子一个个跳到我们的世界:跳到窗户上,窗户上挂着一串晶莹的冰棱;飞到大树上,大树穿起了纯白的外衣;跑到小河边,小河冻得结了温暖的冰……我亦喜欢冬天迷茫的薄雾,一切都在模糊中若隐若现……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春天柔和的春风拂过人们一个个亲切的面庞,我喜欢春天温暖的阳光。我喜欢走进春天花的世界,我喜欢欣赏枝头高高在上的玉兰,樱花和桃花,我喜欢被迎春花和油菜花簇拥着,我喜欢抚摸亲近的刺儿菜,我喜欢闻芳香的金银花,我喜欢被蜜蜂和蝴蝶围绕着……
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夏天了。当阳光撒在那接天无穷碧的莲叶上时,当风儿吹过映日别样红的荷花上时,我突然觉得夏天是那样恬静。我喜欢在夏夜坐在广场上看闪烁的慢天繁星,那是北斗七星,那是狮子座……俏皮的星星向我眨眼,静逸梦幻的星空那样唯美。
除了四季,我也喜欢音乐。哀伤的二胡音、悠扬的竖笛乐、优美的古筝曲……它们的音律那样美妙,时轻时重,时缓时急,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啊!最优美的音乐还是钢琴曲。当我十指放在黑白钢琴键上时,总忍不住的要弹一首美妙的曲子。不管是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还是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野蜂飞舞》,或莫扎特的《小星星变奏曲》,总能给我带来美的享受,我喜欢用这种方式和音乐家对话。
我喜欢各种花。乳白色清纯的玉兰花,赤红色妖艳的彼岸花,轻粉色朴实的荷花,天蓝色小巧的桔梗;我也喜欢不知名的小花。喇叭口形的,五角星形的,球形的,三瓣的,五瓣的,七瓣的`,我认为它们都有同样的尊荣,都是一样的娇艳。
我当然不可能不喜欢旅游。安徽的黄山,山西的舜王坪,宜昌的三峡,山东的威海,各有千秋,令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
最最最重要的是,我,喜欢生活,喜欢一切,并且深深地喜欢这能在我心里充满着那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4
看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饭菜,便想起我家对面小屋里的李奶奶。
李奶奶个子中等,一根根银丝散乱的挂在额前,岁月在李奶奶的脸上刻入了一道道痕迹,可李奶奶的皱纹中藏着深深的爱。
那一天,天阴沉沉的,寒风刺骨,大地一片雪白,整个村子都是冷冷清清的。我在家里看电视,爸爸妈妈都出去了,爷爷还在医院照顾奶奶。过了一会儿,传来一阵“咕噜——”的声音,显然是肚子饿了。“咕噜——”又是一阵,我实在忍不住了:“好饿呀!爸爸妈妈不在家,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出房间,准备去厨房找吃的。一阵寒风吹过,我冷得瑟瑟发抖,偶然发现水渠对面的李奶奶正在深情的望着我,大声的喊我:“孩子,你在干什么呀?是不是饿了”我听见了李奶奶的呼喊,但不愿回答,生气地跑进房间把门关上。从窗口看,李奶奶似乎望着我家,望了好一会。这时只听到李奶奶大声地喊道:“孩子,别急,奶奶给你送吃的来了。”只见李奶奶头顶一件棉袄,手柱一根拐杖,用另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衣服,消失在冰天雪地中。我们家与李奶奶家虽然只有一渠之隔,但对面没有桥,李奶奶只能从路口拐弯。这时我饿得难受,头有些发晕,就卧在床上,迷迷糊糊的。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我家大门发出“叮叮”的声响,我喜出望外,心想:“一定是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下了床,高兴地叫道:“来了!”一开门,竟是李奶奶。一时不知说什么是好,竟然愣住了。李奶奶把头顶上的棉袄拿下来,只见她的银丝上冻出了小冰锥,用僵硬的手笨拙地拍着上面的冰,而另一只手掀开捂着的衣服,从怀里拿出一碗热腾腾的饭菜说:“孩子,趁热吃吧,我知道你往厨房里跑是因为饿了。”
这时才明白李奶奶捂着自己的衣服是为了给饭菜保温!我扑进李奶奶的怀里,感动得热泪盈眶。“孩子,别哭了,快吃吧!”我双手接过饭菜,含着泪吃着,吃得香香的,甜甜的,只见李奶奶冰冷发青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夜幕降临了,有李奶奶的陪伴,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直到爸妈回来,李奶奶才回家。
李奶奶的爱捂在怀里,藏在饭菜中,让人温暖无比,让人刻骨铭心。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5
有这样一句话常在我耳边回荡:失败乃成功之母!
你别看我调皮捣蛋,十一岁的我已经考出了书法六级。在家中,光我书法考级、获奖的证书就有厚厚一沓。但在这厚厚的背后所付出的艰辛不是三言两语道得完的。每当我遇挫想放弃时,妈妈总会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也正是在这句话的激励下,我一次次的取得了成功。
记得有一天,我推开书法教室的门,见黑板中央是老师写的四个刚劲有力的大字——“多难兴邦”。
“哇,今天要练写四个字!”我着实吓了一跳。对我来说,一节一个半小时的课能练好两个繁体草书已经很不错了。而这回竟翻了个倍——4个!不说了,还是动手吧!我铺好宣纸,让毛笔蘸足了墨后,大笔一挥,写了起来。
“这里的中锋行笔要翘一些,不能这么平!”老师走过来看了看我的字后,摇摇头说。
“是这样吗?”
“不对。你看我写。”老师给我作了示范。
“还是不行,你再琢磨琢磨。”老师看了后显然有些不满意。
“唉,这字太难写了!不写了!”写着写着,我没了信心。
“不要放弃,‘失败乃成功之母’!”陪在一边的妈妈拍了拍我的肩,给我鼓劲。
对呀,我的每张证书背后不都印着一次次失败后努力的印痕吗?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
“好,我再试试!”
“如果笔划与笔划间的游丝衔接得更流畅些就更好了。”老师又一次来到我身边,“这一笔收笔时的逆峰很不错!”
对,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仔细观察老师的字后,发现了自己的问题,重新紧握笔杆,轻轻地将笔落在纸上。这一刻,我与笔已合二为一……
“嗯,不错!写得很好!”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已站在我的身后,笑着称许道。
“耶!”我开心得蹦了起来,笑容在我的脸上绽放。
“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喜欢成功,更喜欢失败后的成功。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6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三国演义》,《柳林风声》,《海底两万里》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企鹅旅行记》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作家塞尔玛芙写的,讲的是一个淘气,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被魔法师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然后意外的遇到了一群南飞的大雁,他骑着鹅跟随着这群大雁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饱览了各地的旖旎风光,经历了各种奇遇和历险。认识到了人类的伟大,生活的美好,知识的荣耀,亲情的温暖,友谊的可贵。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冲破了魔法的蛊惑,重新变回了人,和父母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这里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他在跟随大雁飞行的过程中,凭着他的智慧,机智和勇敢,帮助了很多动物,有一次,一只绿头鸭雅洛被猎人活捉了,猎人把他当诱饵栓在船上,来引诱其他的鸟儿,还让他的猎狗看守着。尼尔斯不怕,他坐在一只鸟巢里,悄悄划到了船边,趁猎狗不注意,把拴住雅洛的绳子解开,猎狗还没回过神来,雅洛拍动翅膀飞上了蓝天,尼尔斯帮助他获得了自由。后来他还帮助牧鹅姑娘奥萨找到了她的父亲,让他们父女得以团圆。
我还喜欢这群大雁的领头雁阿卡队长,她是一只来自雪山的大雁,她领着她的雁群和雄鹅闯过了重重难关,她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在旅行过程中,她教会了雄鹅和尼尔斯野外生存的经验,还让尼尔斯懂得了只有互相帮助,互相信任,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的道理。在旅行中尼尔斯也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了一个好少年。
这本书里还描绘了瑞典的美丽风光,斯卡湖,斯康耐山庄,维姆布湖,拉普兰大峡谷。这些美景的描写,使我在读书的同时,也随着尼尔斯他们周游了一次瑞典,让我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一读,非常好看。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7
如果你问我平时喜欢做什么事,我会告诉你是画画。但是在一开始,其实我是有点害怕画画,甚至曾经想过放弃,但是自从那次之后,我就喜欢上了画画。
“梓文,该去上画画课了。”妈妈拿着钥匙,在门口叫我。“哦。”我嘴里应着,脚步却慢得像蜗牛一般。又要上画画课,哎,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又到周六了!
“同学们,我们今天要画的是人物,大家可以自己发挥,画出你心中最想画的人。”老师在讲完绘画技巧后说。人物?那不是很简单吗?一个头,一个身子,两只手两条腿,看来今天我可以很快完成了。抱着这样轻松的心态,我开始创作了。
但是在画的过程中,我才发现,这并不简单。一开始,我把头画得太大了,老师过来告诉我,应该先构图,计算好每个部分大概占多少比例。所以我把已经画好的又擦了,看着自己的努力被一点点擦掉,我有点泄气:没想到我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看来我并不适合学画画。不过,在课堂上,我可不敢违抗老师,所以还是乖乖地重新画。
当我画好头部之后,老师过来了:“哇,梓文,你画得好棒啊,人物脸上的表情都栩栩如生啊!这个人肯定是你生活中非常熟悉的吧,让我猜猜,跟你长得有点像,是——你的姐姐吗?”我被老师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红着脸点点头,心里却想:我画得真的有那么像吗?老师竟然能看出来我画的是谁?意思是说我还是有点绘画天分的?有了老师的肯定,接下来我画得更加卖力了。从一根头发丝,到衣服上的装饰,都努力做到一丝不苟。平时让我觉得度日如年的一个半小时竟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最后,我的画被老师评为了本节课最优,还说要帮我裱起来。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老师在同学们面前不停地夸我,感觉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原来被人肯定的感觉是那么好,以后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地画好每一幅画。
从此,我爱上了画画,因为它不仅让我受到老师肯定,变得更加自信,更能够让我明白了:只要静下心来为一个目标而努力,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8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吃馄饨,因为它既小巧玲珑,非常可爱,又味道鲜美。
虽然馄饨好吃,但是做起来可不简单。首先,要擀好馄饨皮。这件事可容不得马虎,要擀得又薄又方又均匀才行,因为它可是这道美食的主角呢!
皮擀好了,馅也要开始调了。瞧,主料是那玲珑剔透的白菜,粉嘟嘟的虾仁,水灵灵的香菇……再加上调料,搅拌均匀,色泽鲜润。光是馅就让人垂涎欲滴,就别说做熟了有多么好吃了。
终于要开始包了。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左手托着皮,右手用筷子挑一些馅,最后左手一合,一个饱满可爱的馄饨就包好了。在我们女生包的时候,男士也不能闲着,爸爸在厨房看着水有没有煮沸。
馄饨终于包好了,我们把馄饨倒到煮沸的水中,没过多久一个个“小号角”就浮上来了。妈妈把馄饨捞上来,盛在一个碗里。把煎鸡蛋。紫菜和弄好的汤汁一股脑倒进大碗里。
哇!一大碗完美的馄饨呈现在我们面前。那馄饨皮晶莹细薄,都能看见里面红红绿绿的馅。妈妈给我盛来一碗,我拿起勺子盛出一个放在嘴边一咬,热乎乎的汤汁随之溢满口中,真是美味。
妈妈告诉我:馄饨是北京的传统小吃。起源于北方,后来流传到南方,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了,最早被称为“混沌”,之后被改为“馄饨”。被四川称为“抄手”,广东称为“云吞”,福建成为“扁肉”,江西称为“清汤”,湖北称为“包面”,新疆称为“曲曲”。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匈奴部落有两个首领浑氏和屯氏,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又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呼作混沌。很以食之,以此祈求平息战乱,过上太平日子,于是有了吃混沌的风俗。以前我还不知这香喷喷的馄饨还有这么多关于它的传说呢!
我最喜欢的美食就是——馄饨。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9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人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假如你真的要问我喜欢什么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之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让给别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让村里的孩子异常羡慕。直到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唤回了她以前所生活的城市。
她,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他们兄妹两个情同手足,形影不离,在大麦地这个充满着善良、朴实的地方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演绎着一幕一幕让人潸然泪下的活剧……
青铜,葵花。
葵花,青铜。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陪葵花去稻香渡看马戏表演的那一段。他们到了那里,看马戏表演的已是人山人海,青铜为了让妹妹葵花能看到马戏表演,为了一块石头和比自己高大的一群男孩打了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最后又让葵花坐在他的肩上看马戏,自己却累得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得站不住。读到这里,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着,留在我的脸上,流进我小小的心灵。他们虽不是亲兄妹,但他们的兄妹情却感天动地。
比比青铜,我真的好惭愧,有时为了一点好吃的和五岁的妹妹争来争去,有时和妹妹闹别扭,妈妈多批评了我几句,我就会抹眼泪闹情绪。以后,生活中我会以青铜为榜样,时时处处关心妹妹,爱护妹妹。做妹妹的好姐姐。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这就是幸福,以后我也要像青铜做一个懂事、善良、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0
家里有一架钢琴,乌黑发亮的外壳,黑白分明的琴键,轻轻一敲就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可是我却一点也不喜欢它,因为爸爸妈妈给我报了钢琴班,每天都要练琴,真是一件十分枯燥又疲惫的事。尤其今年暑假还要参加钢琴等级考试,我好不容易才盼到的假期,就这样“毫无意外”泡汤了。
没了手机游戏,也没了外出旅游,甚至也没了动画片,好像这个暑假什么有趣的事情都没了,只剩下我和这架黑钢琴,每天都陷入昏天黑地、无尽无止的练习中。终于,熬到了考级结束,我被爸爸妈妈“刑满释放”,再也不用碰这架令人厌恶的钢琴了,哈哈,原来没有琴声的日子这么快乐啊!我还不满足,心里发狠一定要把它“送”走才算出气。我恳求爸爸妈妈把钢琴卖掉,可是他们不仅不同意,还居然说我以后一定会喜欢上它…。哼,这根本不可能!
一连两周,我再也没有摸过钢琴,它那原本黑的都能照出人影的外壳上面蒙了一层薄薄的细尘。慢慢地,我心里开始觉得似乎少了什么东西,究竟是什么呢?自己也说不清楚,有点像失去好朋友的那种味道。一天傍晚,刚下过雨,空气凉爽。晚饭后,妈妈带我去逛街,恰巧路过一家琴行,我本能地捂住耳朵,想快步绕过去。可是里面传出的悠扬钢琴声,像顽皮的精灵从指尖缝中钻入耳朵,一直跳进心里。啊!这是一首我曾经经常练习的曲子,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甚至闭上眼睛都能回想起自己练习时的样子。这首曲子此时此刻听起来是如此动听,而且透过琴行宽敞的玻璃大门,能看到里面那个正在弹琴的孩子,动作是那么认真,脸上洋溢着微笑。突然间,我明白了心里少的东西是什么。
“妈妈,我不想逛街了,回家吧。”“怎么了?你是哪里不舒服吗?”“我想回家找一个好朋友玩。”“好朋友?你约哪个好朋友来家了吗?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顾不上和充满疑惑的妈妈解释,我飞快地拉着她赶回家。一进屋,先用柔软的毛巾把我钢琴上的尘土都小心地擦拭掉,然后轻轻抚摸着那一排光滑的琴键,一扬手,优美的旋律顿时欢快地流淌而出,洒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从内心里真正喜欢上了这架黑钢琴,是它让我懂得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让我体会到了掌握本领的乐趣,它是将陪伴我一生的好朋友!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1
我喜欢冬天那初升的淡阳,被白茫茫的世界照映着;我喜欢那份安详迷茫中的一丝波动,我喜欢那纯洁的一抹淡光。
我喜欢在春风中弥漫山谷的鸟语花香,百灵鸟儿飞过蔚蓝色的苍穹在枝头鸣唱;花儿在悠悠的草地上绽放;我喜欢倾听竹林中一棵棵小竹笋萌芽的音乐声,更喜欢看看它头上那一点幼稚的新绿。
我喜欢炎炎夏日里微风吹拂过的一丝清凉。我喜欢在太阳当空明照时,舔一舔凉凉的冰棒,感受一下它沁人的甜香;我喜欢站在远处的高山上,望着天边残留的最后一抹晚霞,迎接夜晚繁星闪烁的光芒。
我喜欢秋风吹过的满树金黄,慢慢的,悠悠的;我喜欢看飞舞的落叶红黄,一片片金蝴蝶的模样,结束这一生辉煌。
我喜欢音乐里的哀哀乐乐,喜喜伤伤,一句句歌词都充满独创;我喜欢五线谱里一个个音符的抖动,看着它飞舞的样子,是那么的充满诗情画意,一个个都坦坦荡荡。我喜欢一架架钢琴中的黑键音符,独特而悠扬。
我喜欢被褥充满阳光,在严冬里,我喜欢抱着它,感受它的暖洋洋;我喜欢被褥中那亲切的味道,充满独有的芳香。
我喜欢我那充满智慧的小小书房,到处都是书的海洋;我喜欢在里面畅快地翱翔,吸吮知识的甘露;我喜欢那书中一个个人物被精描细写,犹如吸铁石吸引着我。
我喜欢朋友那一丝丝真挚的微笑,楚楚动人;我喜欢在白乎乎的迷茫中被牵引着,不被茫然所困惑,不被犹豫所打扰;我喜欢在下雨时,坐在冰冰凉凉的教室里,倾听一句句嘘寒问暖的回放。
我喜欢一个个充满温馨的大家小家,不论是大国还是小家,都充满着温情与真谛;我喜欢我的家乡,在那里,我可以大大方方,闻一闻花儿的香,听一听溪流的唱,瞧一瞧柳树的辫子长长。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活着,我喜欢人世间所有的一片美好。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2
我喜欢春风任意在我脸颊上跳跃;我喜欢看见褐黄色的泥土上探出一个又一个稚嫩、可爱的绿脑袋;我喜欢闻着芬芳的、清新的花香,让它在空气中散开。每当手指触到地面时,我想象自己变成一棵树苗,长出嫩枝,抽出嫩叶,在风中摇摆。我感受到生命的绽放。
我喜欢粉妆玉砌的冬姑娘。我喜欢她扬洒起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我喜欢她带给大地的朦胧纯洁的美;我喜欢她在小院里做客时留下的一串串冰风铃;我喜欢她送给大山的雪帽和棉袄。我感到心灵得到了净化。
我还喜欢梦。我喜欢梦这个奇幻的世界。我梦见和水蓝色的飞龙在银河中嬉戏;我梦见在幽静的深林中化身为一只百灵鸟,和百鸟一起歌唱自由、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最难忘记那次我在一条金色的小河中玩耍,鱼儿相继跃起,在河水中蹦跳。那水想必不是金色的,只是清澈的河水映着金子般的阳光,遂在梦中幻出这样的美景。我突然感到奇思妙想喷涌而出。
我还喜欢植物,不管是什么。我喜欢孤傲地屹立在雪地上的傲雪寒梅,我喜欢她的傲骨;我喜欢紫白色的,如蝴蝶一样飘逸的蝴蝶兰,喜欢她的洒脱;我喜欢带刺的仙人掌,它不需要肥沃的土质,只是默默地把根扎进沙漠之中,我喜欢它的坚韧不拔。我渴望成为一个这样洒脱又坚强的人。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那狡猾的赤狐,我喜欢它的灵动和火一样闪闪发光的皮毛;我喜欢自由翱翔的雄鹰,喜欢它永不向命运屈服的品质;我喜欢威武的老虎,喜欢它强健的体魄和鞭子般有力的尾巴,以及威武的王者气势。我感受到它们的自由、奔放和灵动……
我喜欢画画。我握着笔勾勒出线条时,心里就顿时心满意足;我喜欢拿着颜料给精致的图案填上颜色,那时我的心中就会色彩斑斓;我还喜欢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张张精美画作,就像亲爱的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偶尔,我的画作还会得奖,那更让我得意扬扬。
我喜欢朋友。喜欢她在我茫然时为我打开一盏明灯,为我驱散面前的浓雾;喜欢她在我走向人生悬崖时,为我悬崖勒马;喜欢她在我在我举步难行、骑虎难下时,为我打开一扇铺着鲜花的方便之门。我感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正含意!
我喜欢这个繁华美丽的世界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3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习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习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4
“今天是祖国的生日,我们吃什么庆祝庆祝呢?”“大丰收鱼锅!”爸爸话音未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开心地喊起来。
厦门美食云集,我品尝过鑫客家的狮子头,肯德基的炸鸡腿,必胜客的披萨······我不喜欢吃鱼,却对“大丰收鱼庄”情有独钟。这是因为大丰收鱼锅的鱼没有腥味,又香、又辣、又嫩,让人赞不绝口,欲罢不能。
我们轻车熟路地走进大丰收鱼庄。这里环境优雅,餐桌设计别致,温馨舒适,走进去让人眼前一亮,
一进门,便有一股香辣味儿扑鼻而来。嗬,好家伙,座无虚席。我们刚坐下,一位服务员便笑盈盈地迎过来,说“你们四位点什么菜!”我熟练地报出菜名,随后便面静心焦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佳肴送上来了,啊,真是色香味俱全!翡翠龙鱼锅香气飘溢,雪白的鱼片上是红绿相称的辣椒和香喷喷的黑胡椒粒,就像雪地上撒了五颜六色的花赏心悦目;闻一下,一股辣椒味扑面而来,浓郁的香味沁人心脾。我迫不及待地夹起鱼片往嘴里送,轻轻一嚼,嗬!口感滑溜,鱼肉鲜嫩,味道醇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享受!
爽口木耳也是我的最爱,乌黑的木耳与鲜红的辣椒,香浓微辣的酱汁交织在一起,闪烁着黑色的光泽,让人眼睛发亮。微烟飘出,一股酸中带甜的气息直冲鼻翼,咸、甜、酸、辣、鲜、香六种味道相得益彰,妙不可言。
乳白色的大骨浓汤沸腾翻滚时像起伏的波浪,甜美的浓汤点缀着深棕色的牛肉带着青菜投进锅里,混合着金针菇、土豆,上下翻腾。咬着又香又脆的菠萝飞饼,配上可口的浓汤,简直飘飘欲仙。
望着满桌的佳肴,我尽情地享受,一会儿大口大口地吃龙鱼片,一会儿吃爽口木耳,一会儿又吃飞饼和大骨浓汤,忘记了餐桌文明,看不见邻桌友善的笑容,简直是“丑态百出”。我们吃了个盘光锅净才心满意足地走出餐厅,我打着饱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说:“这一顿吃得真痛快啊!”
大丰收鱼庄是一家以“鱼”为主的现代餐饮连锁机构,结合中国川、湘、陇等地“炝香烹鱼”的传统技法,并在传统中加以研习创新,全力打造“炝香烹鱼”的金牌特色。这里美味云集:全椒脆鱼锅,黄金牛肉,爽嫩乌鱼锅······让人一见就直咽口水,我真想天天到那里去吃透透。
我喜欢五年级作文15
我喜欢,我喜欢我的家,喜欢贴心逗趣的邻居,喜欢这儿干净清晰的空气,更重要的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在我心目中那温馨的家庭来的喜欢了!
我喜欢我的宠物-狗狗“来福”,他十分地聪明,可靠,是我的行动小帮手。有一次,他不小心的走丢了!我和妈妈不停的喊呀!叫呀!但始终见不到那可爱怜惜的模样,我和妈妈一直找了一个小时多了,但那可爱的来福依旧没找到,我和妈妈只好心灰意冷的回家。隔天,妈妈到我们爱吃的面店吃干面,没有想到,我们家来福竟就在这儿,我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欢喜!而来福也高兴的摇摇尾巴,我们家的其中的一员又回来了,以后我下课又可以它玩游戏了!这也证实了,狗,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我喜欢电脑,因为有许多宝贵的资料,是我在日常生活中所不知道的,而且电脑还提供了有趣刺激的游戏,要是没有电脑,我又为什么能在“小桃子”投稿呢?电脑满足了我那为不足到的愿望,可继越来越发达了,以前那无趣平凡的游戏,如今,进步到有3D的感觉了!电脑是我的朋友,虽然这样说,布过平时用电脑要适可而止喔!
我喜欢精品店,里面的东西都小巧可爱,但是一看到价钱就令人跌破眼镜,虽然如此,但是能见视那么精美的小吊饰等物品,通常只要有看到,就足够满足了!妈妈常跟我说“幸儒~钱不可以乱花喔!”我有听妈妈的话,把钱养在猪公里,等到前一够,我就会去一家精品店挑最“廉价”的东西,希望搭家都可以常去精品店逛逛呦!
我喜欢好多好多东西,每一样东西,不管是抽象的,还是物品,都令我心花怒放。每一个人都有想要的到的东西,但是,有一些人没有能力去获得它,则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我觉得这种人很不值得我们学习,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大家可别学喔~要是世界上少了这些人,我也爱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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