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9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1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明白,我就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就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就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就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就是不就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就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就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就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就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就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最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就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就应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就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就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齐,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就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此时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2
我在生活中爱交朋友,我也会真心对待他们,所以我有许多好朋友。我还有几个特殊的好朋友—一公一母两只小仓鼠。
它们是去年暑假我在南禅寺买的,他们长得可爱极了,一只是黄色的,我给它取名为“布丁”,它毛茸茸的皮毛是土黄色的,但胸前有块白色。另一只是白色的,我给它取名“大白”,它的皮毛洁白如雪,胖嘟嘟的,远远望去,仿佛是一个小雪球。小仓鼠对我来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放学回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他们怎么样了,平时许多事我都是在妈妈的催促下完成的,但只要是关于仓鼠的,我都会放在心上。
我跟它们的友情还有一段令人难忘的故事呢!记得有一次,我刚到家,一如既往地去看它们,那时“布丁”刚跟“大白”生了一窝宝宝,我正准备去逗逗它们,谁知走过去一看,“布丁”的脚竟然被夹在了铁笼里,它不停地拉扯,弄得皮开肉绽,惨不忍睹,而它的宝宝在窝里不停地叫,仿佛失去了天空一样无依无靠,“大白”也不停地大叫“求救”。见到这副情景,我心急如焚,手忙脚乱地用手使劲把它的脚弄出来。谁知,它不知道我是来救它的,不停地来咬我,我不得不停止行动。
我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它把脚扯断,决定再试一次,我心中暗暗鼓励自己:不要担心它会咬我,我们是朋友,加油!于是,我鼓起勇气,把手伸进去,忍着“布丁”和“大白”的撕咬,用手一推,“布丁”的脚终于出来了,我为它送了口气。接着,我又为它用纱布止血。虽然手上全是牙印,但我觉得这也值了。说来也怪,自从那次以后,“布丁”和“大白”就再也不咬我了,把我视为好朋友!
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它们,我无聊时,看看它们那憨憨的样子就不禁笑了起来,我伤心时,一看它们那无辜的小眼神,便把烦恼都抛之脑后。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虽然不能为我遮风挡雨,却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虽然语言不通,但却心照不宣。我爱你们!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3
对面走来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她是我兴趣班认识的朋友——贞贞,她长着一张俏皮瓜子脸,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鼻梁,使她看上去像个美国女孩。她一笑,双脸颊就会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贞贞的笑容任何人都无法抵挡,加上她身后来回摆动的小辫,真是美得没话说。男生们在她美丽的笑容下,常常会举起手,乖乖投降,任她摆布。哎,这么完美的贞贞有一个无法改正的缺点——爱讲废话!
坐在贞贞旁边,她的嘴巴永远像一个坏了的水龙头,一打话匣子,就怎么也关不上。这不,她又在我耳边滔滔不绝地讲废话了。“嘿,可楠,我告诉你哦,昨天,我爸爸又带我去肯德基了,肯德基的餐品可丰富了,你知道的吧,新奥尔良烤翅啊,劲脆鸡腿堡啊,鸡米花,甜筒……”贞贞全然不顾我愤怒的眼神,还继续自顾自说下去,“听说吃多了要发胖要早熟,下次我再也不去了……”我简直要发狂了,恨不得撕块透明胶条把她的嘴给封上。而且贞贞说话的范围特广特跳跃,比如在吃午饭时,她从控诉食堂饭菜太难吃讲到香喷喷的东北大米,从东北大米讲到乘坐飞机去旅游,从坐飞机再讲到希望小学的贫苦孩子,然后开始描述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她的幸福故事还没开始之前,我已经把语文课作完成了,而她的饭还没吃完。
当然,你们可不能认为贞贞除此以外就没有优点了。她虽然嘴巴不争气,可她的手很争气,她能写出一手漂亮清秀的钢笔字。
贞贞那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跟她的勤学苦练是分不开的。刚上暑假班那会,贞贞的字远远不如我。但是,每到下课。她就拿出自己的练字册,认认真真一页一页地写整个暑假,她从来不曾间断,再忙再累,每天坚持练一页。一个月后,她的字大有进步,居然还练就了一项神功——在吵闹的环境下,认真做自己的事,这是我自愧不如的。
贞贞,一个有个性的女孩,一个爱讲废话的女孩,更是一个勤学苦练的女孩。我喜欢这个多变的朋友——贞贞。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4
我最好的朋友,不是同学,不是发小,也不是父母老师等等,它是一只小熊,一只毛茸茸的玩具小熊。
这是一只金色的玩偶熊。它是小姨夫在我3岁的时候送给我的。它还有一个黑色的双胞胎姐姐,现在住在堂姐家里。小熊有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无论谁见了都会生出一番怜爱之情,想把这个小宝贝抱回家去。短短的胳膊和腿,让它显得更加笨拙而可爱。
我给小熊取了名字,叫“卡洛琳”,因为我名字中有个“琳”字,所以家里所有的玩具的名字都要带个“琳”字,表示我们是一家人。
卡洛琳一直是我最心爱的玩偶,已经陪伴了我八个春夏秋冬。每天晚上我都要抱着它进入甜蜜的梦乡,早上不管有多着急出门,我都会把它摆放好,让它端正地坐在我的枕头上。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抱着它,把自己的委屈、愤怒、悲伤……一股脑地全讲给它听,虽然它无法给出回应,但我坚信它听懂了,也理解了。这样一来,心里便觉得好受多了。
小熊已经很旧了,妈妈一直说要把它丢掉,可我舍不得它。有一年,学校里举行爱心义卖活动。我买了一只兔子回家,想让卡洛琳“退位”,以后抱着兔子睡觉。夜幕沉沉,我怀抱着小兔没几分钟,就想起我的卡洛琳,决定还是不能冷落它,于是左手抱一个,右手抱一个。可第二天晚上发现,抱着小兔还没有卡洛琳舒服,于是卡洛琳重新夺回了它的“地位”,而小兔子被我随手送给了邻居家的小妹妹。虽然家里的毛绒玩具多到足以装满一个衣柜,但是卡洛琳依然是我的最爱,没有之一。
卡洛琳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喜欢的玩偶。我们一起度过了八年光阴,它陪我经历我的悲欢离合,它见证了我的成长,它是我最忠诚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5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伴随着我的童年,带给我无限的欢乐。
读书是一种乐趣,只要手中有了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书就像囫囵吞枣,只看故事情节。到了三年级,我开始思考和感受,因为我发现,读书既能看到故事,又能懂得许多道理,《丑小鸭》让我明白是金子总会发光;《海的女儿》,美丽善良的美人鱼深深地打动了我,原来爱不仅仅是得到,还有成全和牺牲。当美人鱼投入海中化为泡沫的时候,我的心中仿佛也浮出了美丽的泡沫。
到了四年级,我开始读长篇小说,其中,我最爱看的一套是《哈利·波特》系列,书中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与黑魔法勇敢斗争的故事。在每一个惊心动魄的时刻,我的心砰砰直跳,生怕哈利会不幸夭折死去,虽然我处于安全的家中,可我却像是进入了书中,和哈利一起去冒险。当哈利进入密室时,因为不能看到蛇眼,我真想当他的指路灯;当小天狼星死去的时候,我难过地像失去了自己的亲人一样,哈利好不容易拥有的唯一的亲人死了,我觉得的哈利实在是太可怜了,我自己有爸爸妈妈和哥哥陪伴在身边,可真幸福啊!当邓不利多去世的时候,我多希望我没看到过这一页,他可是哈利仅有的指引和依靠啊!我翻到前面一页,又翻到这一页,闭上眼睛,再睁开,希望我看到的不是真的,可是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邓不利多死了”,我的心都要碎了。从开始一直到最后,哈利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无论遇到了多少困难,发生过多少口角纷争,永远都互相帮助,不离不弃,真挚的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啊!
五年级,我迷上了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知道了动物的许多有趣的本能,还有人类对它们的误会,也让我知道了动物也像人一样是有自尊心的。《雌孔雀的恋情》让我哈哈大笑,《狼“狈”》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原来并没有“狈”,《和乌鸦做邻居》让我深深地沉思……
我爱读书,它使我的学习不再无趣;我爱读书,它使我的生活充满欢乐;我爱读书,它使我的人生精彩无比。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6
开学时,我开开心心来到学校,却发现和我亲如姐妹的好朋友没有分在同一个班,我顿时感到很失落。现在已经开学三个星期了,却还没有交到知心朋友。我想在班里尽快找到好朋友。
我是一个单纯平凡、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的女孩。我不会花言巧语,但会坦诚待人;我不会高谈阔论,但会脚踏实地;我不会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但会为朋友犯原则性的错误而心焦;我会勤勤恳恳地学习,也会井井有条地完成自己的事情,我想和朋友愉快地玩耍。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你们想和这样的我交朋友吗?我希望与你们为友为伴,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我希望我的好朋友是这样的:她能在我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她能和我一起哭、一起笑、在自由的空气中打打闹闹;她或许像我一样有缺点有不足,但也像我一样勇于面对、及时改正。生活需要七彩阳光,她和我一样喜欢歌唱,我们同样热爱学习、热爱集体,我们愿意做好老师的臂膀。
我希望我的朋友是一个勤劳、诚实、守信、好学、讲美德,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积极回答问题,不乱说话,认真完成作业,好好学习、下课时开开心心地玩,上课时踏踏实实学习的人。
我还希望我的朋友春天能和我一起漫步在大自然中探索大自然的奥秘——看小草的呼吸、听花开的声音、读成长的年轮、写生活的热爱;夏天能和我一起去捉知了、摸鱼虾、数星星、游天下;秋天能和我一起到果园采果实、捉蝴蝶、做标本,闲暇时一起聆听秋风的呼喊、蟋蟀的低吟、秋雨的歌唱;冬天和我一起捉麻雀、下棋、堆雪人、打雪仗……
我真的想和你们成为朋友,相互帮助、携手进步、无话不谈、互敬互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7
“乐乐”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的上半身是黑色的,下半身是白色的,它身上的毛光滑的很,你把它抱起来,它能从你的身上滑下来。
它到我家的来历是这样的:一天晚上,我放学回家,刚一进屋一只狗向我跑来而且还在“汪汪”地叫个不停。我还以为它要咬我,于是我赶快逃到我的屋里,把门关好,即使我爸叫我,我也不出去。那时候我的胆子很小。
我爬到桌子上看,它还在不在,我一看它走了,这时我才放心走出来,我赶快跑出去问我爸这只狗是谁的。
爸爸说:“这是我从运城买的牧羊犬,怎么样喜欢吗?”
我说:“喜欢是喜欢,可它太凶了。”
爸爸说:“没事,走我带你去和它玩一玩。”
说着爸爸就把我带到了它面前,我一看它那锋利的牙齿,就赶快躲到爸爸身后。我又一想:它还那么小,即使咬我一下应该没事吧。于是我就鼓足勇气去抚摸它,它一见我的手伸过来,还以为我要攻击它,就张大嘴巴准备咬我,我一见它要咬我就把手赶紧缩回去了,我又连续试了几次还是不能摸它,我想还是明天再和它玩吧。
第二天一早,我一起床就和它玩,没想到我一摸它却一动不动,我可高兴了,我就一直和它玩到了吃饭时间,我给了它一块肉骨头,它吃的可香了呢。
从此以后,我们每天都一起玩,我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一天,有个陌生人进了我家,“乐乐”看见了,便去咬它,把它的裤子都撕烂了。可是有一天“乐乐”生病了,我爸买了许多药也治不好,终于有一天晚上我最好的朋友“乐乐”去世了,我伤心极了。
“乐乐”去世后爸爸见我很伤心,便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也很可爱。但它现在也没有成为我真正的朋友。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8
我有许多朋友,其中有一个我最要好的,你猜猜她是谁?
她是个女生,年龄和我差不多大,是老师的小帮手,也是全班的荣耀。前几天,她还代表我们班去参加国旗下的讲话呢!怎么样,知道她是谁了吗?对了,她就是徐晔子。
徐晔子长着圆圆的脸,浅浅的眉毛下有两颗宝石般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一张樱桃小嘴。她的头发齐刘海,扎着短短的马尾辫儿,跑步时一甩一甩的。她是个性格开朗、活泼可爱的女孩子。
徐晔子和我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总的说,她可以算是我的知音。我俩都非常爱看杨红缨阿姨写的小说、故事,都非常爱练钢笔字。每天上课,我们总是把手举得很高,那时我们成了学习上的“竞争对手”。我觉得有对方举手,自己受到了激励,大脑就会加速思考,再难的题我都能回答出来。有这样的好朋友,自己会感到学习更有动力!
有一件事情,虽然已经过了很久,但我仍然清晰记得:徐晔子是劳动委员,但在各个方面都比较出色。一天,李老师向全班同学宣布:“明天我班去阶梯教室上公开课,请大家回家后做预习准备!”第二天,来到阶梯教室,我们安静地等待上课。课堂上,同学们都很紧张,没人敢回答老师提的问题,李老师着急得皱了皱眉头。徐晔子悄悄地对我说:“别紧张,就当这里是平时的课堂!”说完,她第一个举了手,李老师见了,舒展了眉头;同学们见了,也陆陆续续地举手发言,我也一样。这后大半节课上得很顺利,我真得好好谢谢晔子,她让我没有了压力,给了我信心。她真是以身作则、激励身边的人,给他们勇气。
我很高兴,因为我交了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啊!
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500字 篇9
在五年级上册的课文《走遍天下书为侣》中有这样一句话:“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我觉得这个比喻很贴切。
记得在我五岁时就十分喜欢看连环画。有一次,妈妈要带我去新华书店,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地连跳了好几下。要知道,新华书店里的连环画可不少,我每天都是盼星星盼月亮的,现在终于要如愿以偿啦!我立刻去向别的小孩炫耀,洋洋得意地说:“我就要去新华书店啦!”别的小孩知道了,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到了新华书店,我看向书的海洋,真想一辈子住在这儿。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跑进去,赶忙挑选连环画,然后悄悄地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
我好像融入到故事里了,被故事中的剧情所牵动:看到搞笑部分,便哈哈大笑;看到感人部分,就流下滚烫的眼泪。如果眼睛酸了,那就揉揉眼睛,继续看。
我已经看了几个小时了,要回家了,可我似乎忘记了时间,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画页。妈妈已经在柜台旁边等得不耐烦了,大声唤我,我才发觉该回家了。虽然知道要回家了,但我仍然挪不动步,因为我知道妈妈是不会买了连环画的。没办法,我实在太喜欢这本连环画了,只能边走边看。走到柜台,我缓缓地把乞求的目光投向妈妈,而妈妈也用眼神回绝了我。可我真的太喜欢这本连环画了,只好努力地劝说妈妈。终于,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买了连环画。我激动地抱住连环画,生怕别人把连环画抢走了。嗯,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第一个专属我的朋友!
长大后,我对书更加感兴趣了。从小时候看连环画,慢慢地向学校的图书馆借阅书籍,现在已经在看大部头书了。
书,已经作为我的朋友陪伴我五年了,而它注定会陪伴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