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写故事为题目的作文
我爱冒傻气,高中时,老师布置作文作业,题材不限,字数不限,我一晚上就炮制出洋洋6000字的作文,狗拉羊肠子般的长,我太注重故事的完整性了。其实这就是写的太满了,但我没有自知之明,还在小范围内进行了传阅。当然,小轰动还是有的。
在杭城,书读完了,就滞留在这个城市打工,闲来无事,爱记录所见所闻,写的东西又散又杂,被传阅者冠以万宝全书缺只角的褒贬合一之称谓。我自鸣得意的自定义为手抄本,还当真有捧我者,一字一句的.抄了去,记得有一篇写女白领的小故事,在公司广为流传,骗取女同事们发自共鸣的眼泪,这大约更加激发了我写身边人写身边事的勇气。
对于一个人或一件事,人们惯于用成败下定论,拿我来说,客居异乡十余年,活的杂乱无章以致惨淡,年轮却在额头刻下一道道印记,我几乎在生活面前抬不起头了,但总有鼓励的话语响起,你没有输给生活,你的经历就是你最大的财富,你比活在一亩三分地的同龄人活的丰满。我还当真冒傻气,好听的话拿来当补药吃,难听的话一律当做蚊子叮了一口。好吧,我就当回阿Q吧。
我不是个聪明人,但我一直有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可圈可点的是我的记忆库常用常新,库容量随着时间的滑过,有增无减,这是我自赞的唯一可取之处,至于创作激情则远没有年轻时气盛,我给自己下任务,每天写一篇千字文,这就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一样言之凿凿,但执行力度软弱无力,总有自欺欺人之嫌,我总在给自己找借口,时间是最有弹性的东西,我就拿它下手,我总找借口说没有时间去写,套用一句话,时间就和海绵里的水一样,挤一挤还是有的。其实我的时间虽说不能和大胸器相比,挤一挤还真是有的。
我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大脑不好用,可以套用一句早前的经典,学问是屁股做出来的。我和孙悟空的师父有一拼,我的坐功也很了得。和老和尚一样心无杂念,可以心平气和的呆坐半天不觉厌烦。林林总总,都证明我有写作的先决条件,那么写吧。
我从习作开始,一个一个字去抠,一个一个故事去串联,用悲悯去渲染,尽可能的帮助阅读者看到不同生活层面的多面性,给这生活中的故事情节找一个安放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