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姓钱不爱钱作文
“现在我两次把支票附信寄上,仍恳请收下。我希望上级能批准,允许先父和我们表达这个心意。如果上级不能批准,也请留下这笔钱,就作为我自己,一个普通中国共产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党费”。这是1969年钱学森老先生在他父亲去世后收到中央文史馆为其父补发工资后写给文史馆第二封信的内容,此前先生曾将3000多元的支票随信退给文史馆,但被退回,接着又写了这样的第二封。
“现在国家正处于经济困难时期,人民吃不饱饭。这笔钱我不能要,把它作为学费交给组织吧!”这是上世纪60年代初,钱学森老先生两本学术著作问世时,先生对待稿酬的'态度。这笔稿酬虽无准确数字,但推算应至少不下于1万元。
这是曾经作过钱学森秘书的涂元季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讲到的两个情节,另外还谈到了钱老有关的救济友人、捐赠国家西部治沙事业等感人情节,并把文章的标题定为《姓钱不爱“钱”》。
读到此,想起了身边的两个人。一个是姓L的老同志,退休前曾任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委全体党员的党费,退休后,为少交一定金额的党费,竞申请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迁往农村支部。还有一位W,当年也曾口口声声信迎马列主义,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看自己提干无望,便心痛起钱来,连续几年不交党费,终于有一天被党组织除名。都是一样的人,都曾是一个党的党员,和钱老比起来,怎么就差距这么大呢?
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学家的深刻也难免以偏概全,“天下”与“皆”这样大概念的外延大概也很难包括这位无论是学术还是做人都堪称楷模的姓钱的老先生的。世人爱钱并没有错,有几个能说自己不爱钱呢?有钱毕竟是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马克思主义一个重要的结论不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谁能否认不是在这个重要结论之上构建起历史唯物主义宏伟大厦的呢?所以,决不能将是否爱钱作为衡量一个人好坏的标准,期望所有的人都像钱老那样不爱钱恐怕也有些过于理想化。
重要的是,爱钱不仅要做到取之有道,更要做到用之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