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500字征文(精选2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征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500字征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遵纪守法征文 篇1
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要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还应储备一些必要的法律常识。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起。有人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在我们的周围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如我校的张同学,在一次与同学的玩闹中将该同学的一颗恒牙磕落,结果赔偿了该同学两千多元,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不说,更是给那位同学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因为但该同学的牙齿再也回不来了。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乐章。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守法”这一基础上,希望大家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让法律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遵纪守法征文 篇2
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记得有一次,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爸爸、妈妈带着我到玄武湖公园去踏青,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公园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走在玄武湖的大道上,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了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公园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认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遵纪守法征文 篇3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儿时的歌谣飘荡在成长的岁月中,变得是逐渐成熟的身体,不变的是那份早已铭刻到骨子里的遵纪守法的思想。
家——我们成长的港湾,它将最无私最深沉的爱给予了我们,而稚嫩的我们却一次又一次粗暴的伤害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它。父母的严加管教是为了我们未来更好的发展。一首歌唱得好“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我们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把我们最不好的一面给了我们最亲近的人。听爸爸妈妈的话,从你我做起。
学校——我们将青春中的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它的地方。在校园中,学校从学校发展、学生健康、师生关系等方面制定了学生必须遵守的各项措施。许多学生不理解学校的良苦用心,甚至公然和学校对抗。作为新一代的好青年我们应该转换角度、换位思考,从学校的角度出发去认识和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样将有利于我们做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社会——我们终将会成为其中的一员。祖国母亲为我们、为社会、为国家付出和奉献了太多太多。当我们身处错综复杂的名利场,千态万状的浮世绘,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因为法律是铁血无情的。我们必须遵纪守法。
我想说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征文 篇4
从我一进学校读书,胸前戴上红领巾,站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看着鲜艳的红旗缓缓升起的那一刻,我心中就涌起一股暖流,要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争做遵规守纪的文明学生。
在我学校的每个教室后方,都醒目地挂着《小学生守则》,明确地要求我们要做到自尊自爱,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知道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不是为了限制同学们的自由,而是为了让同学们拥有一个更加有序的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获得更大意义上的自由,使同学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生活,从小教育我们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从小从校园开始,养成遵规守纪,文明有礼,这才是制定各种纪律、规范的真正目的。
遵规守纪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的确很难。我是一个内向的学生,时时刻刻处处都会提醒着自己,勤早上学,不可迟到,尊重他人,团结友爱,讲文明话,做文明人,爱护花草,爱清洁,走路轻声慢步等。因此,校园里里外外,都留下我灿烂文明的足迹。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与同学,朋友,老师,领导或者客人,就是在路上相遇时,我总会会心地打个招呼;如果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我会大方得体恭恭敬敬地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或者是同学遇到困难,我也会热心地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们,安慰他们,我会跟随他们一起笑一起克服困难;平时生活中,我也与同学和谐地相处。”。当我走在校园中,发现球场或走廊或教室有纸屑,我都会将它拾起来,自觉地放入垃圾箱。清洁卫生靠大家,不是吗?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环境,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干净,从此再也没有垃圾,无论走到哪,都会感觉到很舒服。学校经常教育我们,跟人打招呼是光荣的,是民族的美德,我因此时常记在脑中。我们学校经常会有领导来视察,有一次,校长陪同几位领导来到我们学校参观和指导工作,我正好下楼梯,遇到他们,那一刻我没有退后,而是停下来,站好向他们面带微笑地打招呼“校长好!”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人才,遵规守纪这不仅是学校要求我们做的,更是我们自身就该具备的,世间有谁不羡慕一个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高素质的人呢?其实不必羡慕,因为遵规守纪,我能行,你也能行!。所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们要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前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遵纪守法征文 篇5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行为。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有些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是他们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有事的,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使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承受痛苦!
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在我们上思品课的时候,老师多次说过:“在众多犯罪的青少年中,大多数是因为抵抗不了诱惑,以及自己没有培养出一种坚韧的心理才走上了不归路,所以我提醒大家在社交方面一定要注意??”这是发自于老师内心的呼吁,也是对我们最有益的忠告。
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说脏话,无故旷课,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做为一名小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我们能做什么呢?就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健康、茁壮地成长!
遵纪守法征文 篇6
当今社会,日益发展,孩子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承担着无比重大的责任和要求,在很多家长的眼里,成绩变得最为重要,甚至可以压倒一切,殊不知,在分数的背后,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在我看来,要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应该要学会感恩,学会爱,学会承担责任!
要学会感恩,首先要成为心地善良的人,不要把别人给予的帮助视为理所当然,问心无愧。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不需要惊天动地,只需要你的一句问候,一声呼唤,一丝报答。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以身作则,在父母劳累后送上一杯暖茶,在他们生日时递上一份浓浓的祝福,在朋友失落时送上一句关心的话语,教育孩子感恩需要用心去体会,去报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周围所有的人,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会让孩子的心胸更加宽广,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学会爱,首先要学会关爱别人,不光是自己身边的亲人,亲爱的老师,还有你的朋友等等。学会爱父母,父母给予了生命,为孩子奉献了所有一切,不求回报,这是最为无私的爱。学会爱老师,老师谆谆教导,呕心沥血,给学生带来了知识,更教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学会爱朋友,他们和你一起同甘苦,共患难。在被爱中学会爱,你会珍惜你所得到的爱,而你对别人的关爱也会更加宽广。爱是一种共鸣,他会让你释放心灵,让你找到心灵的港湾!
学会承担责任,这个教育对孩子至关重要。要承担责任,光有勇气是不够的,还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曾经有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邻居愤怒不已,向他索赔12.5美元。这12.5美元在当时可谓是天文数字,足够买下125只生蛋的母鸡了。男孩儿把闯祸的事告诉了父亲,并且忏悔。见儿子为难的样子,父亲拿出了12.5美元,说:"这笔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要分毫不差的还给我。"男孩赔了钱之后,便开始艰苦地打工。终于,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把这"天文数字"分毫不差地还给了父亲。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罗纳德
遵纪守法征文 篇7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毒品,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遵纪守法征文 篇8
没有不按次序织就的衣服,没有不受熔结注成的戟。我们每个人如一粒粒嵌入社会中的零件,相互扣合,各司其职。纪与法,便是我们紧簇的原力。
遥望当年秦灭六国,揽中原,略蛮夷,贵军纪。沙子攻不破任何一种防御,只有火洗过的队伍才能浑如一体。其原因为人人守军纪。遵规矩,往来进退,皆于约定的方圆之中。化零为整,这是纪之用。
百万年来的狼以其严格的纪律,流淌于草原与雪地,与人相争,却生生不息。远古人类先祖从森林到山原,从深谷到河川,将狼一步步相逼。不在其他,在于法。
法超乎纪律,由范围限制强的纪律扩展成为国家性的,又佐以道德相维系,是人与狼相抗的宝贵财富与实力。
法中蕴藏的道德与价值观,使人类从茹毛饮血到一点点走向文明,而其纪律的本质使人类团结起来,文明又不失血性。
我们既手握纪与法的宝藏,便不要使其蒙生黑暗。我们也不能高举纪与法的旗帜,只声张,不实从。
我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守学校与国家的规定,不触犯每一条警戒线。在镣铐里的舞者才是最动人的舞者———当代古诗格律研究者如是说。更何况联系我的.不是冰冷的锁链,而是对他人的关爱呢。
遵纪守法,遵守我们各自承诺的职责,将对别人的关爱提醒在名叫纪律与法律的文字里,想一想,都觉得温暖。
请让遵纪守法融入我们身边的点滴。遵纪守法,从我,从我们做起。
遵纪守法征文 篇9
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中国何以在当今世界演绎大国崛起的神话,不只是因为我们有占世界近五分之一的庞大的人口数量,不只是因为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只是因为四大发明对世界近代科技不灭的影响,还因为,因为我们有5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一、中华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
中华魂,是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础,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与时俱进的我们的民族精神。她使得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而且生生不息,连绵不绝,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魂,是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是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是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文天祥的慷慨就义,“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故事,体现了中国人强烈的精忠爱国精神。中华魂,是热爱祖国,是精忠报国。
“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无论怎样富裕,如果他的国家被破坏的话,也一定会牵入普遍的毁灭中;但是只要国家本身安全的话,个人就有更多的机会从私人的不幸中恢复过来。 ”(伯利克里)祖国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的平安离不开祖国的和平,个人的富足离不开祖国的繁荣,只有把个人与祖国的利益、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前途才会有保障,才会有意义。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祖国挚爱的深厚情感。她表现为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和深切的眷恋,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期盼,对祖国繁荣昌盛的坚定信念,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
二、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内忧外患时的埋头苦干一心搞生产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唯有自强不息,我们方能锐意进取,方能日益接近我们心中最初设想的那个理想的人,成为当代社会中令人艳羡的白领.骨干.精英。一段一段蜿蜒千里的长城是中华魂的集中体现,她雄浑、坚强,屹立千年不倒。她挺立着自己的脊梁,也支撑着华夏儿女的傲骨,生生不息,流传不灭。中华魂以她独特的方式汹涌着不绝的热切,流动着滚烫的激情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长城为依托,以黄河为韧带,千世万世永虎厂港断蕃登歌券攻猾恒长存。
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勤奋可使天才如虎添翼,也可使庸者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
只有艰苦奋斗,才能自觉克服学习不钻、生活不俭、境界不高的陋习;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思想诱惑,坚守做人的道德防线;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防止各种享乐思想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强自立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
遵纪守法征文 篇10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学生,3月24日,我校家长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张伟利律师来校作了题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张律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讲座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职校生。
遵纪守法征文 篇11
时间的车轮已缓缓驶入21世纪。回想过去,我们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小巷上,地上的果皮纸屑我们是否见到了呢?看到了会不假思索的捡起吗?不,不会。我们身边有许多的弱势群体,我们伸出援助之手了吗?不,没有。同在一个教室中,我们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了吗?也许很少有,我们应该反省过去,展望未来,争做新时代的五号小公民!
我们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每个同学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们每天被泡在蜜罐里,假如没有了蜜罐,我们没有独立面对生活的经验与勇气。然而社会是残酷的,竞争的,富有挑战的,在弱肉强食中我们能做的只有振作信心,自强自立、迎接挑战,做好自己生活的主人,学习的主人。那么有一天蜜罐累了,倒下了,我们也更应该帮助蜜罐贮存蜂蜜。
父母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们,日日夜夜为我们操劳。我们的任务不仅是努力学习,刚应该做父母的"小帮手", 在家庭中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应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关心照顾他们。同时在生活上朴实勤俭,经济上不给父母增加负担,体贴懂事,使自己在被爱的同时学会播撒爱,收获爱。
"爱国爱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我们只是小公民,但做好在社会中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这是我们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传统美德。
有句老话叫"众人拾柴火焰高",有一首歌这么唱"团结就是力量"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与信赖是建立在互帮互助的基础上的。我们共同生活在班级中,只有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能凝聚成一股力量,携手共创优秀班集体,让这个多彩的集体其乐融融,温馨快乐。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的脚骨折了,好几天都在待在家里休息,没能来上学,功课自然落下了许多。可是,与她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天天放学以后都给她送作业。当那位同学做作业时,遇到不懂的地方,另一位同学也会给她耐心地讲解,直到她弄懂为止。每天早晨,另一位同学都会去拿她前一天做好的作业帮她交给老师。等那位同学在家修养好了,回学校学习时,功课一点也没有落下。我们应该团结同学,做同学身边的"好伙伴"!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有峰峦起伏的群山,有波涛汹涌的大海,祖国的山河美极了!我们的家乡景色优美,气候宜人。我们的学校是文明的家园,学习的殿堂,当然我们也希望生活在洁净的环境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保问题是现在迫在眉睫的大事。人人节约资源,就是还自然一片绿色。我们青少年应挑起这个重担,积极加入环保志愿者的队伍,给城市添绿,给心灵添彩。把绿色的希望播撒到城市上的每一片蓝天,森林中的每一寸土地,让祖国的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
"你拍一,我拍一,团结友爱要牢记;你拍二,我拍二,勤奋自主我能行;你拍三,我拍三,铺张浪费要揭穿;你拍四,我拍四,诚实守信爱中华。你拍五,我拍五,尊老爱幼人人夸;你拍六,我拍六,保护环境记心头 ......"复兴中华,从我做起,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新的道路,新的未来,新的文化需要我们五好小公民!
遵纪守法征文 篇1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是,在我们这个班级的集体中,还时常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
那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因为临时接到通知到其他班级听课去了,临走时只是匆匆交待了几句。谁知老师的脚步刚离开教室,同学们就开始捣蛋工作了。讲话的讲话,扔纸条的扔纸条,看漫画的还算是比较安分守己了。更出格的是,有几位同学互相喊着绰号,展开的唇枪舌战,有一位同学还跑到讲台边,在黑板上胡乱涂鸦,班干部劝也劝不住。俗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这些同学,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觉约束自己,一旦养成习惯,可怎么改正啊。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也经常看到一些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近几年,塘下的车辆增多了,交通比较复杂,重要的十字路口动增设了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没有人不懂,可是就有一些行人,等不及绿灯亮起的时候,看着红灯就闯过去了,来往的车辆鸣着喇叭提醒他,他当做没听到。我想,这跟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有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那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东西,走在公路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快速地从身边擦肩而过。妈妈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是青年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使。等到摩托车开过去了,这才发现手上的提包比摩托车后面坐着的青年人“顺手牵羊”地捋走了。妈妈大喊:“抓住他,强盗。”可是,救星并没有出现,大家看到这种情况,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对我们的不幸遭遇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提包被两个不法青年抢走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校园,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更要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
遵纪守法征文 篇13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记得有一次,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爸爸、妈妈带着我到玄武湖公园去踏青,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公园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走在玄武湖的大道上,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了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公园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认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遵纪守法征文 篇14
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要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还应储备一些必要的法律常识。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起。有人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在我们的周围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如我校的张同学,在一次与同学的玩闹中将该同学的一颗恒牙磕落,结果赔偿了该同学两千多元,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不说,更是给那位同学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因为但该同学的牙齿再也回不来了。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乐章。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守法”这一基础上,希望大家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让法律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遵纪守法征文 篇15
从现在做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文明,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遵纪守法。有这样一篇报道:崔同学,今年16岁,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就有一个贪小便宜的习惯,看见别的同学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皮就要拿来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件事,但他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现在还小,长大了会懂的。但崔同学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看见人家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手就痒痒,非要去撬锁,把车子占为己有。有的车子被他买掉,有的车子被他骑到别的地方丢弃了,所偷合计人民币6900元。崔同学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盗窃罪。法院对崔同学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人们常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就是说从小就要加强自己的守法意识,遵章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身边的有些同学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自身形象,日积月累就养成了些坏习气:迟到,旷课;边走边吃,乱扔垃圾;街头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等。同学们,千万不要认为这些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不能引起重视,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以后长大就可能会更加放纵自己,不能做好自我约束,到时再后悔已经晚矣。
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积累。遵章守纪应该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的校园将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也将变得更加和谐。同学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遵纪守法征文 篇16
作为一名学生应该从我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普法的小公民。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总是对我说“要听老师的话,爱护公物,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不要欺负小朋友,要谦让。不要做坏事,如果做了坏事就要被公交同志抓走的。”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有一个案例讲了一个青少年吸毒的案件,一个少年因不爱学习,整天游手好闲,不遵守学校的纪律,后来整天沉迷于游戏,结果染上了,最终后悔莫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所以,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参与到学法守法的队伍来,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那我们的生活就更加美好了。
法律伴我们成长,法律给我们权利,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遵纪守法征文 篇17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遵纪守法征文 篇18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
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遵纪守法征文 篇19
我迫不及待地捧起还没捂热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急切地阅读起来。突然,我被一篇《谁能处理压岁钱》深深吸引……
春节可是我最爱的节日,会得很多的压岁钱,可是,也是我最郁闷的,每次得来的压岁钱总是不可避免地落入父母手中。这下,我可有话对他们说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我便哼着欢快的小曲儿,连蹦带跳地走在回家路上。耳边“呼呼”的风声早已把我笑声洒满整条小路,“哈哈哈……”。
走进家门,我便高高举起手中的书,挥舞着:“爸爸妈妈,你们看,这是什么?”爸爸从手机中抬起头来,懒懒地说:“不就是本书吗?有什么特别的。”“疯丫头,看你整天大呼小叫的,有什么女孩样?”妈妈一边炒菜一边教训我。我把书使劲地推到爸爸怀里,并特意翻到《谁能处理压岁钱》。
“不管谁处理压岁钱,我都有权做主。”爸爸只瞄了一眼,就把书还给我,便不再理我了。“从此以后,我的压岁钱,我做主!”我坚定地宣布我的决定。“你做主?你做得了主吗?连你都是我们的。”妈妈在一旁笑道。“看来,你们真有必要好好看看这本书啊!”说着,我便把书再次在他们眼前晃了晃。
“不管看不看,我们都有权决定你的压岁钱该如何使用。”爸爸不屑地说。
“如果未成年人的压岁钱被父母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我指着书中的句子,直接反驳道。
“厉害呀,妹妹。”一旁的哥哥向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得意地向他做了一个鬼脸。“好小子,你居然和你妹妹一起反对我们。”妈妈走过来,拍了一下哥哥的头。“本来嘛,我们的压岁钱就应该让我们自己管理。你们总是说,帮我们把这些钱存起来,作为以后的学费,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哥哥抢走我的书,指着书说,“因为负担子女受教育的费用是父母的责任,父母应使用自己的钱支付这类费用。”我抢着说:“所以,你们不能用我们的压岁钱,否则就是侵害了我们的财产权。”
“简直是胡说!”爸爸睁大眼睛,瞪着我们。
“我们可没乱说,这都是书上写的呢!不信,你看!”哥哥把书递给爸爸。
爸爸这才接过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只见他一边看,一边摸着下巴,眉头紧皱,一会儿点点头,一会儿又发出几个简单的字音“嗯?哦……难道我们真错啦?”爸爸自言自语着。“不过,”爸爸抬起头来,“你们虽然有权支配压岁钱,但也应该合理使用。如果你们不合理地使用,我们就有权干涉。”见我们露出不快的神情,爸爸指着书中一段话,不紧不慢地说:“你们看,《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虽然,这些内容我并不大理解,但看哥哥都点头了,应该没错,我也就同意了爸爸的建议:父母监督,合理使用。
尽管如此,我已经争取到了压岁钱的使用权。从此以后,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遵纪守法征文 篇20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国粗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小学生应该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起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小学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前不久,国家又颁布了“八荣八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八荣八耻”就是我们的航标灯,为我们照明,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现在,北京奥运会正迈着矫健的脚步向我们走来。主会场鸟巢、游泳馆水立方正敞开双臂欢迎各国的领导和运动员们。北京以及其它城市都鲜花簇拥,严阵以待。到时,五湖四海的朋友都会来参加这伟大的盛典。如果我们不遵纪守法,做出了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那将会给我们中国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啊!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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