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
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
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日常生活中,从来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也是白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来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人生就像一艘荡漾的船,在生命长河的一本书,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有享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这些浪头是汹涌无比,会让你胆战心惊,会让你充满得之失患,但是小船被浪头击倒的话,还能平稳地渡过,真正能掌握命运的人是你!你即可以从汹涌的大浪中走出,也可以任由被大浪击倒,掉在冰冷的长河之中,这一切的命运都掌握在你之中。
这几日我已经读过《鲁滨孙漂流记》也明白了许多的道理。鲁滨孙因为一次的事故漂流到一个袅五无人烟荒岛上。鲁滨孙你是一个顽强的冒险者,是一个有极强想活下来的冒险者。你来到了这个荒岛上并没有害怕,而是耐心地寻找食物,有一次你看到了一艘废弃的大船,但那?f大船离你很远,但是你并没有慌张而失去理智。你毫无畏惧地跳下大海,几次差点身体抽筋而溺水身亡,但是你都坚持下来了。只要得到船上的事物食物就能活下来!正是这种想法,才让你勇往直前。终于你得到了应有的食物、枪和生存工具。你只凭一个斧头造了一个木屋。你是生存的王道。还有一次你遇见了凶残的野人。但是你并没有慌张失色,而且英勇地击倒了他们,并和他们其中一个野人教了朋友。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你给那位野人起了“星期五”这个名字并作以纪念。从此你跟星期五一起度过了二十八年的漫长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你是一位敢于冒险百折不饶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的学子吃尽了世间的苦头才走了人间的巅峰。是啊!只要我努力,也可以做一位人上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有一个问题?美味的食物和书,有趣的玩具和书,带你去环游世界和书?你会选择什么?如果让我选,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书!
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圣神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天上的宝座……我喜欢读书,找原伴着我钟情的书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总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别林斯基,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文化生活的源泉——库法耶夫,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从数千篇佳作文中精心选录,千里挑一;内容全面,包括小学阶段各种常见作文类型:写人、记事、描景、状物……应有尽有。让你尽情享受一顿精美而丰盛的“作文大餐。”不同于拼凑的“写作大全”,示例范文篇篇皆是精品;不同于陈旧迂腐的“作文妙招,”写作指导章章实用易学,内容详尽技法使用,绝对让你物超所值,卷卷有益!
《好词好句好段》它让你掌握写作方法,学会素材积累,激发写作兴趣,从此爱上作文,
这一本书使我学会了作文应该多用好词好句,这样作文才可以写的好,这一本书不但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还增加了我人生记忆的知识,就像小鸟不能没有翅膀,不然小鸟将永远不会飞;也像世界不能失去色彩,不然世界不会变得如此美丽;小动物也不能没有食物,不然小动物们会渐渐消失;植物也不能失去水之源,不然将永远不会健康;我们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们将永远不会到达知识的彼岸。
我喜欢的.这本书虽然不是最好的,最贵的,最有用的,但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帮助了我很多,在我思路断了的时候,在我作文不知该怎么写的时候,就是它帮助了我!
我喜欢书,我喜欢有趣的书,我喜欢幽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我学习提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人开心的书,我喜欢看书,我喜欢读书!
人生虽然短暂,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开心心,书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有趣。
是呀!只要多读书,多学知识,隐藏的真理就会“一咕噜”从书中跳出来,跑进大脑,帮助你克服困难,认真做人,真诚待人,将你变成一个佼佼者。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之所以需要它,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她永远不会背弃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天使雕像》这本书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一本国际获奖小说。
《天使雕像》的内容非常精彩,带点冒险、带点推理还带着一个人应有的努力和自信:一个名叫克劳迪娅女孩子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于是,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她的同伴则是她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在读了《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找到了埋藏在心底那一份渴望探险、活动的精神。我认为,虽然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出走使他们的爸爸妈妈非常担忧。但是,他们也在出走中得到了锻炼,学会了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他们在博物馆里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每天洗澡只能在喷泉里用冰水洗,但也因此收获了不少钱在喷泉的底部有许多人为实现愿望撒下硬币。每天在工作人员检查博物馆时,他们必须蹲在厕所的马桶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克劳迪娅和杰米都挺过来了。
在发现小天使雕像后,克劳迪娅和杰米找到了小天使雕像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虽然到达时他们像两个小乞丐似的,其实他们能够到达就已经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了,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最后,他们和福兰克威尔夫人达成了共识,一起保守了一个秘密,一个他们要是说出去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秘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虽然克劳迪娅想要出名,但她想要的一定不是这种出人头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他们都令我感动。让我感动最深的当然是克劳迪娅。首先是因为她在家里虽然是姐姐,但处处让着弟弟,而且她还要每天去打扫卫生,就算是弟弟故意将一些脏东西拿来恶心她,她也不会有一句怨言。其次,则是在保守秘密时,她令我感动,虽然她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出人头地,但她并没有利用别人的秘密来造福自己,她想要的,一定是靠她的劳动争取过来的。我认为,她能够为别人守住惊天动地的秘密,已经相当厉害了,她并没有被自己的贪婪心征服,而是将它彻底打败了。
我希望,我也能像克劳迪娅一样,有一次冒险,还有更多收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
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书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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