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作文(通用4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传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的作文 篇1
“哎呀,好疼!”我叫道。原来是一只鸟把我落在了一个花盆里。
我是一粒草籽,来到花盆中,本以为能就此生根发芽,繁殖后代。可是,当我破土而出,穿上嫩绿色的衣裳没多久,狠心的园丁就将我连根拨起,扔到墙角。那里是一片干土——一块没有绿色生命的“死亡区域”。
我以为自己会死在这片坚硬的干土上。但天无绝草之路,一场太阳雨来喽!有雨、有阳光,灵魂顽强的草还怕活不了?雨停后,土地也湿润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沃土。我立即享受起雨水来,我的根须一点一点地往柔软的泥土里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我贪婪地吸取着养分,茁壮成长。我的根越伸越长、越深,牢牢的进入了大地的怀抱。我的身体也越长越高、越壮,我碧绿的'手臂随风摇摆,仿佛绿色的千手观音。阳光照在我的叶片上,人们可以看到我的不断地运送着水分的透明的绿色经脉。是的,我就是这墙角的绿色使者,带来春的气息,给夏天注入更多活力。再看看我的旧家——花盆,经历几次风雨,有的花儿已开始凋谢,有的甚至已枯萎了。
一天醒来,我看见身旁长着一株株小草,看来我已经成功繁殖了。那些小草就是我可爱的孩子呀。它们是那么细嫩、那么娇小,在风中跳着舞蹈。看到它们,我想起自己被园丁拨掉时候的样子。此时此刻,我在默默的祈祷:希望它们拥有更多的阳光和雨露,希望它们继承我们草族的顽强的血统,在任何的困境中都能茁壮成长!
没人管,没人理会,我的孩子们慢慢地长大。盛夏时节,我们在烈日下快乐地生活着。再看一看花盆中现在的居民吧:兰花、杜鹃花、迎春花……它们已经全部凋谢,花瓣早已褪尽了颜色,在烈日下耷拉着脑袋。而我们草族的子孙们,个个昂头挺胸,生机盎然。
阳光下,我们草的家族,用我们的绿,用我们昂扬的风貌,为夏天注入澎湃的活力,为人们呈现出旺盛的生机。
自传的作文 篇2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我经常一人在房间里抱着一本书来读,从不感到厌倦。
在小的时候,我就对书有着浓厚的兴趣。一有时间,我就捧着一本本的“看图识字”让婆婆教。婆婆读一句,我就跟着读一句。渐渐地,我就能自己看一些书了。诚实的“灰姑娘”、聪明的`“小红帽”、尊敬长辈的孔融……这一个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了。看的书也多了起来,不再满足于小时候看的书了。《三国演义》、《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这些书籍使我结识了许多古今中外的朋友,令我增长了课外知识。
空闲时,我就在书海中探索着,寻找着阅读的乐趣。我完全融入到了书本的世界里,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我时而来到沙尘滚滚的古战场上,时而又走到神秘的大森林里,时而又去到美丽的大观园。让我在书中神秘的世界中遨游、飞翔。我越发喜欢书了,它可以给人无穷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正因为书给予我的课外知识,我的写作能力才得以提高,成绩也比较好,但是我有时也很粗枝大叶,在考试中,由于不小心做错了一些本不该错的题目,我就会变得无精打采。这时书本会使我心情开朗起来。
这天,我正在读《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的故事。这时,诸葛亮为了使粮食大幅增产,让士兵去开拓山野耕种,效果很显著。可好景不长,司马懿率领十五万大军直取诸葛亮阵地。读到这儿,我的心悬了起来,为诸葛亮狠狠地擦了把汗。这时正赶上士兵们去收麦子,只剩二千五百伤残士兵在城,又无武将。可诸葛亮却镇定地指挥士兵隐藏好,再让一些人泼水扫街,自己带着两小童再城楼上神色自若地弹琴。司马懿被这阵势镇住了。诸葛亮不会在玩命吧,里面肯定有埋伏,安全起见,撤!诸葛亮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愣是把十五万大军给退了,真令人佩服。这真把看的人的心都吊到嗓子眼儿了。
我就是如此爱看书,我在书中得到了进步、知识与乐趣,愿书本一直陪伴我成长。
自传的作文 篇3
我是一个男孩,降生于11月某日,准确时间记不住了。我只知道我出生时就很有表演天赋(听我妈妈讲的)。我被医生活生生地拽出我的宫殿,很是生气,因为我正准备“冬眠”呢!我一出来,就被医生揍了一顿,心里很纳闷,就唱了一首歌,没想到周围的人都鼓起掌来,特别是躺在病床上的那位,鼓得最起劲儿。我想:那是我妈妈吧!突然,一个护士走来,把我弄到台秤上去称,激动地说:“六斤!”我瞪着水灵灵的眼睛,不解地看着护士,终于想明白了:这“6斤”肯定是指我歌声的重量,于是,我笑了起来。周围的人更高兴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笑?是因为周杰伦才5斤,而我就6斤,厉害吧?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出生。
我在幼儿班深造的时候,就显示出我的领袖气质。因为在幼儿班时,我就是老大,统帅“千军万马”——二十几个同学。为了提高军事指挥能力,我五岁就开始读“注音版+父读版”的《孙子兵法》,知道先下手为强。在幼儿园的空地上有一些玩耍器材,每到下课时,我就率领众兄弟“杀”向空地,让许多班的同学对这些玩耍器材望而不可及。由于我们班团结互助,再加上我这个英勇的首领,成了超级强班。所以,我六岁就崭露头角。
上了小学,我才知道高手如云,强中更有强中手。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一年级的第一次考试中,我得了90分。全班有40多个100分。我感到了危机,于是拼命学,拼命记,我坚信:幼儿班的首领绝不会落后。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二年级时,我终于名列前茅。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如今12岁了。快小学毕业了。我现在有些精神恍惚,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呢?半夜,我躺在床上,思潮起伏。回忆着这12年到底是怎么过的。我只记得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不知道有什么快乐的事。这些年,我的'父母每天为我操劳,为了我考上重点中学,加班加点挣钱,给我报各种补习班。看到爸爸日渐佝偻的身子,看到妈妈脸上增多的皱纹,我不禁悲从心生,泪流满面。我可以不要童年的欢乐,我要为爸爸妈妈考上重点中学,这是我们一家的终极目标。我们一家就是为了这个终极目标而活着。
好像还有好多家庭跟我们家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啊!
自传的作文 篇4
我是一个平凡的书包,是小主人妈妈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我刚到小主人家的时候可漂亮了呢,我全身都是蓝色的,几个简单的白色条纹印在我的身上,现在我已经跟随小主人有三个年头了,外貌也没有了昔日的光彩。
初次见面
现在想想过去,可真是美好啊,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和小主人见面时的场景:
“快来看看我给你买的生日礼物!”包装我的礼盒被拆了开来,躺在盒中的我被小主人拿起来。“啊,真好看,我好喜欢这个书包,谢谢妈妈。”马上我被小主人拿进了卧室,她在我的肚子里装上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和文具用品,接下来我就要开始我的工作了。
流在我身上的泪
这一天天阴沉沉的,开始下起毛毛小雨,小主人还没给我套上防水套呢,就跑回了家,到了家里,小主人似乎很委屈,女主人又和他说了些什么,她马上跑回房间,重重的关上门,又重重的把我扔在床上,哎呦,真的痛死了,接着小主人很伤心地抱着我哭起来,那是我来到他家第一次看到他哭,她的泪水从眼角流到脸颊,再滴到了我的身上,我不禁也开始为小主人难过起来,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好想能够说话,陪小主人聊一聊,那样也许小主人就会好受很多吧!
最后的离别
陪小主人上完六年级,我已经向饱经风霜的老人了,变得苍老而旧,有许多地方有磨损的污点。
有一天我听到:“我给你买个新书包吧,这个很旧了,可以扔掉了。”“可是我很喜欢这个书包。”“再给你买一个一样的,不就好了。”我知道我的日子已经所剩不多了,从出生到现在,我已经有四年了。
到了扔掉我的那一天,小主人抱着我慢吞吞的走到垃圾箱旁边,在女主人的百般催促下,十分不情愿的把我放进了垃圾箱,又被女主人拉走了,她不停的.回头看着我,我知道她不舍得我,我和她留下了多少的回忆呀。
垃圾车来了,我被带走了,我不知道我将被送去哪里,回收厂?火焚场?我也不知道,我接下来的命运会是怎样的,是生,还是死?但我知道我还想回到小主人的身边,多陪她一会儿。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最留恋的一世,我承载了一个人四年的幸福、痛苦和快乐,真的好沉啊。
自传的作文 篇5
岁寒,雪飘,春风不归,离人醉。
日落,风吹,黎明未至,心欲碎。
是否依旧,空见伊人一把辛酸泪。
我心未动,自传终成,寻美人千里无人,情难坠。
飘扬的雪花点碎了寂静的深夜,黎明的钟声敲醒了沉睡的心灵。遥望悬挂夜空的一弯明月,几豆星星因为月光也不禁一闪一闪的展露笑意,令人捉摸不透。琐碎的过往无情地撕裂时空蜂拥而至,没有一丝预兆,就这样毫无保留的残食着我心中唯一的清醒。
开始也许不过是为了迎接经过之后的结束;存在或者本没有意义,只是来来回回的过客赋予了它些许内涵,一切,都像散落夜空的星座,简单而又复杂……这篇自传记载了我几乎全部的感情经历,友情,爱情,激情,冲动,泪水,微笑,过错,悔恨,兄弟,女人,恩怨。这些年的一切,全是我一手勾勒的,它不是完美的,但我愿意相信——残缺也是一种美吧!
说残缺,是不争的事实,我懦弱过,后悔过,痛过,哭过,因为错过,我几乎失去可以爱的权力;因为懦弱,我亲手葬送了本属于我的一份真挚的爱,尽管我并不祈求会有果实,但我错过了酸涩的感觉,它是我一生的'遗憾;因为犹豫,我差一点儿断送掉几年的兄弟之情,他们与我,虽无血缘之系,却与我情同手足,我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因为痛过,我竟会用自己的手对自己的爱人进行攻击,我曾愚蠢的以为那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最终却是花落人去两不知。太多,太多,我埋在心底,压在大脑最深层,不敢碰触。而今,时过境迁,我还是我吗?
曾经激情相拥,热情接吻,曾经夸下海口给身边的人幸福,快乐,曾经山盟海誓,地老天荒。曾经,曾经,曾经……
如今物是人非,时过境迁,你依旧是你,我还是我,你向左,我向右,走向各自的渡口朋友,兄弟,爱人。我想对你们说:谢谢,成长路上,有你们相伴,足矣!
自传的作文 篇6
嗨,大家好,我是美小兔,是我们兔儿国的大美女,兔见兔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路灯见了马上开。
我长得小巧玲珑,漂亮极了!我的全身披着像雪一样白的皮毛,非常柔软,光滑,像抹了油一样,摸上去可舒服了。我的眼睛红彤彤的,像两颗红宝石镶嵌在一团白雪上。两只耳朵长长的,时刻都笔直地竖着,因为我胆子特别小,耳朵一听到有风吹草动,我就立马跑了。我的后腿比前腿长,这样有利于我蹦跳、逃难。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后腿用力ー蹬,就像箭一样飞快地向前冲出去。我的尾巴毛绒绒的,短短的,就像一个白色毛毛的毛线球。
我们兔子都是素食主义者。我平时喜欢吃蔬菜类,比如萝ト、白菜和西红柿等。兔子王国的成员们体重一般在五、六斤左右,大的有八、九斤,小的有一、两斤。我拥有你们人类羨慕的苗条身材,体重也很稳定,基本控制在两斤左右。
我们兔子天生就是非常胆小。我一天只睡几分钟,突然的喧闹声、生人和各种动物,比如小狗小猫,都会使我惊慌失措。我不像你们人类可以美美地睡上十个小时左右,真的是太让我羨慕了,我只能打个盹,也只有数十秒。我睡觉时经常一只眼睛睁着一只眼睛闭着,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好好睡上一小会儿了。不过,你们不要以为我这样熬夜把眼睛给熬坏了,眼睛里才会布满了血丝。这可是因为我的眼睛里的'毛细血管反射了外界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睛就会出现红色。而且,我们兔子的眼睛大多数都是跟皮毛颜色有关系,一般情况下,只有白色皮毛的兔子才会有红色的眼睛。正因为这对红宝石般的眼睛,才会助我成为我们兔儿国名副其实的大美女哦!
我喜欢跟小伙伴一起去郊外游玩。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奔跑。我跑起来就像风一样,他们总是抓不到我。我跑得都是“Z”字型路线,左ー下,右ー下。小伙伴说:“美小兔,你再这样跑,我看得头都大了。”我耸耸肩说:“都是为了迷惑你们,让你们抓不到我呀!”其实,我们兔子这样奔跑是为了迷惑我们的天敌,危难时候让我们脱离敌人可怕的魔爪。
我的模样漂亮呆萌,性情温顺可人,人类把我写进各种绘本、动画片里,小朋友们都喜欢可爱的我。你,喜欢我吗?
自传的作文 篇7
在1998年冬季的一个下午,随着清脆的哭声,20世纪末诞生的婴儿又增添了一个我的名字。我,就是传说中的跨世纪少年。也是人们口中的90后。
我叫邱蓉,原名邱?,因为当时医院的电脑不先进,导致护士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这个“?”字,所以我老爸自作主张,把“?”更为“蓉”。老爸是“地主”自己盖了许多的房屋给外来民工住,收取少许的租金。老妈是个很勤劳、简朴的妇女,不愿意闲着,就去打打散工,种种菜。日子过得很充实。自从我诞生以来,我就在这个家不愁吃,也不愁穿。对了,对了,我还有个大我6岁的亲哥哥,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见他的机会也少的可怜。因为他长期在外学习,遇上逢年过节的,才回来那么一两次,又匆匆离去。所以我对他的记忆,很少很少······
我是女生,但是我对裙子有恐惧。原因嘛,还有从1年级开始谈起。那时看着邻居家里的孩子个个玩滑轮玩的好开心,于是我和老爸撒娇,叫他也给我买个。老爸对我很好,我要啥,他二话不说就会买给我。于是,不一会,我就得到了我要的滑轮。我家后面有一块好大的空地,我穿上我心爱的滑轮,原以为我会和邻居们的小孩溜的一样顺。可总是不如意,刚刚穿上没多久,我摔了七八遍,膝盖都摔肿了,原因是我没有带护膝和头盔,而且还是穿裙子去玩的`。看着他们从一个大坡上冲下来,在我面前耍酷,我很不服气。我心想道:为什么他们行,而我不行。我也要去试试。于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上了坡顶。呼,冲哇!接着我是连滚带爬的从坡上摔下来,然后邻居的孩子们齐齐把我抬回家了。因为那次以后,我的膝盖上留下了很深的疤痕,估计是摔下来的时候摩擦的吧!之后我玩轮滑时都会带上护膝和头盔。再也不敢穿裙子玩轮滑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我来到人间已14年了。童年的印记正一点一点的消失,唯独这深深地疤痕让我深深地铭记。
自传的作文 篇8
1997年2月6日晚上,小小的生命便诞生了。或许,是因为上天的缘故吧!我姓邹我父母是双职工,都是教师,因为是教师,有固定的收入,那是我家算过上了中等生活吧。
小时侯,我的性格很调皮,我听家人说过,我以前经常说:“我要调皮死我要调皮死。”记得有一次,上课回答问题,刚开始,我并不紧张。脸也没变。于是我便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顿时,心旷神怡。但是好景不长,当我顺利答完第一个问题时,老师似乎出于考验我一般,又让我答了一道题。谁知道,这道题我不会。一向爱面子的我顷刻间,脸红起来了。心里犹如燃烧了一把火,热气腾飞,烟雾弥漫。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心里堵的慌。还好老师看了出来。赶忙叫我坐了下来,刹那间,红意又全部消失了,我抚摸着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慢慢的想着,都是胆小害羞惹的祸。
接着,我开始慢慢长大,从一个胖小孩,变成了一位少先队员。从我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起,我便决定,认真学习。但我却有个小毛病:“上课爱开小差”。没办法,这个怎么办呢?就是如此,我开始沉默,并且每天愁眉不展。上课时,我一直努力克服自己,不让自己开小差。可惜,却无济于事。于是,我不想就这样放弃,我按借悬梁刺股的方法。把手脚放好,头上夹个夹子。只要意识到自己开小差,便使劲拽那夹子。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为此我很高兴。很激动动……
10岁,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多么可贵啊!因为有一个大的party在等着我们。那一年我便美美的.享受了一番。当天外婆送了一辆自行车给我,那辆车是我亲手挑选的。整体色调为蓝色,我喜欢蓝色,因为它象征着跟平,友谊。
当然不只这个,爷爷给我带来了一些鸡蛋。妈妈还送了一块手表……在我生日那天,烟花绽开了笑脸迎接我。
今年我步入了初中的门槛。它们热情地双臂向我舒展,我禁不住诱惑,走了进来,里面虽五光十色,但也很艰难,几次都想逃脱可仍没用,无奈中我选折了接受,其实接受并不难。只要我努力了。用心去体会!
唉!往事尽在不言中!
自传的作文 篇9
我是一个小姑娘,今年十一岁了。上帝赐给我双重性格,既是一个文静的爱看书的女孩,又是一个野性十足,胆大包天的女孩儿。
我爱看书。记的六岁时,我捧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在看。大人们十分惊奇,连连夸我,就是在这些夸奖中,我渐渐的爱上了看书,开始,我读的是带拼音的童话书,后来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殖民扩张”,不只许多的.中外名著,所有的好书都是我的追捕对象,不是去图书馆借,就是躲在书店里看。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零花钱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书商骗走了。我津津有味儿的啃着书,啃着精神食粮,仿佛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又仿佛是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自由飞翔。于是我认识了格林兄弟笔下的巫婆,王子,公主,认识了,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和林黛玉,认识是卡斯特那笔下的小木偶。认识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杜真子,还有金巴狗地包天,贵妇狗菲娜和会各种笑的笑猫……
说起书,我滔滔不绝,说起书,我两眼放光,书的世界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来到一个又一个的奇妙境界,我不知疲倦的读着书,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精神食粮,书,让我潸然泪下,书,让我手舞足蹈,书,让我为之振奋,书,让我兴发如狂。同时,书还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如何命题如何写作,教我许多妙笔佳句,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的学习天天蒸蒸日上。
我虽然有这爱看书的好习惯,但是也有一个胆子太大的缺点,十岁半时,我和妈妈去乡下,和表弟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我要去捅,表弟胆小不敢,我自告奋勇地逞英雄,捡了一块儿石头就砸,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到马蜂窝,马蜂窝很结实,晃了几下,没有掉下来。表弟吓得满地乱跑,我想也没想,折一根树枝,就去捅,啪的一声!蜂巢掉了下来,马蜂一窝蜂的乱了起来。我傻乎乎的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马蜂叮的半死不活,身上到处都是大红包,又痒又痛。因为胆子大,我吃了不少苦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一个爱学习的我,一个胆子大,不长记性的我,我虽然平平凡凡,却也过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快活无比。
自传的作文 篇10
01 圆圆的脸蛋,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长长的眼睫毛,高高的鼻子,一张大大的"吃货嘴"——这就是我,一个淘气包。
小天才VS母上大人
02 我小时候,简直就是个小天才。我妈见我出去玩儿,不是弄得邻居母鸡不下蛋了,就是砸坏别人家玻璃。她一气之下,把我锁在了家里。我看看被锁起来的门,灵机一动,拿起一个小板凳,站上去,把门一开,逍遥地走出家门。你们看,我是不是很"天才"?
熊孩子or开心果
03 在老师眼里我是"熊孩子",在同学眼里我是"开心果".有一次,老师领我上台修改我的作文,我趁老师转过头去,跳起了舞,一会儿转转脖子,一会儿撅起屁股,一会儿扭扭腰……同学们见状,哈哈大笑!老师听见笑声后,转过头来,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我也立刻站着不动了。老师去上厕所,我立刻扭起了秧歌——动动脖子、扭扭腰、吐吐舌头、甩甩手……同学们见后,又哈哈大笑起来。老师听见大笑后,立刻回转身来生气地说:"你个熊孩子,快给我回去!"之后,我成了同学们公认的"开心果",同学们一见到我,都笑着说:"你上一次表演可真精彩啊!"
班长PK母老虎
04 我当上了班长,听班主任的命令,由我来记不遵守课堂纪律的'黑名单。我最提心吊胆的就是记黑名单,因为:只要记别人名字,下课,必定被"打"得很惨。有一次,我记了我们班母老虎吴大小姐的名字,一下课,嗨,又要被打了。果不其然,她一来就大吼道:"你!敢记我名字,你不想活了!"于是上来一阵"拳打脚踢",竟把我逼进了男厕所。05 这就是我,一个趣事多多的人。
自传的作文 篇11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2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小时候我有坚强的意志,记得六岁那年,眼科医生说我弱视,妈妈给我配了一付非常贵重的眼镜,我带上后感到已不好看又很麻烦,就不愿意带,结果我天天下午跟爷爷打羽毛球,不到一年的功夫奇迹就发生了,我的视力恢复到正常了,一家人都很高兴!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铁西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语文组长。在学习上能多看课外书籍,经常去剑英图书馆借书或去新华书店看书,同时注意积累好词好句,坚持每个星期写一扁日记,因此语文成绩比较理想,对作文比有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还算可以,但是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好大。
进入六年级以后,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开始练习毛笔字了,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日记、作文;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海绵似地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我小时候能克服困难写日记,现在这点小困难就不能克服了吗?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自传的作文 篇12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12个春秋了。在家庭的温暖氛围里我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童变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少年。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不胖不瘦,但很招人喜爱。在我刚学会说话时,把妈妈叫得很开心;学会走路了,虽走得摇摇晃晃,但不让人扶。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自己绊倒在地,家人以为我会嚎啕大哭,但我却又爬起来,继续在家里“游走”着。
一眨眼的工夫,我上幼儿园了,但我并喜欢去幼儿园。有好几次,妈妈刚把我送到幼儿园,转身走了没几步,我就又追了出来,抱住妈妈的腿不放,最后还是幼儿园老师用几颗糖才把我哄住的.。
在幼儿时期的我好奇心特别强,什么东西都想摸,什么新鲜的事都想尝试。记得有一次,姥姥出去买菜,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我看见桌子上有一个像糖一样的东西,还散发着一阵阵的清香,我想:姥姥把这么好的一颗糖放在桌子上,为什么不吃呀?一定是给我的。这样的糖我以前可没吃过,于是,我的好奇心上来了,便拿起那颗诱人的“糖”尝了一下,咦?凉凉的,有一股薄荷味。我索性把它含在了嘴里,可是它就是不化。这时,姥姥回来了,看我嘴里含着一个球一样的东西,便问:“你吃什么呢?”我说:“糖呗,可好吃了,凉凉的。”说罢,我把它从嘴里拿出来。姥姥一看,马上给我洗嘴。我便疑惑不解地问姥姥:“姥姥,我就吃颗糖,不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吧!”姥姥却说:“你吃的那哪是糖哪?你吃的是樟脑丸,有毒的!”听完姥姥的话,我吓坏啦,哭着说“姥姥我是不是要被毒死啦?”姥姥笑着说:“幸好没咽下去,没事。以后可不敢乱吃东西啦。”我一听没事,立刻笑起来。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太可爱啦。
后来,我进入了平城区十七校读书。在优美的校园里,我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并从此爱上了学习。
现在,我是班里的班长,学校的大队长。升入六年级后,我懂得了变压力为动力,并且也不抱怨作业多了。遇到困难,我就努力去克服。
与小时候相比,现在的我确实进步了,但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等着我去探索。我想: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劲头走下去,就一定能迈进成功的殿堂!
自传的作文 篇13
今年13岁的我在楚天中学已经待了两个多年头了。这两年中,我学会了成长,懂得了努力,而在今后的岁月中,这些必将使我的生活更加炫灿多彩。
刚来楚天的我,带着小学的急躁,更是时常如林黛玉般伤春悲秋。兴许是离开家乡的缘故,对于荆门,我总有一种淡淡的排斥。而家乡便是我唯一的思念寄托,连同家乡的回忆都变得十分亲切。
那时的我,沉浸在回忆中,甚至偶尔想过带着这段回忆过完这段时间。但,回忆终归是回忆,时间如一条小溪,涓涓细流,冲刷掉过往的记忆,带着岁月不停地向前。时间如白驹过隙,待到两年时光匆匆流去,蓦然回首,竟发现往昔的思念早已冲淡,自己所深深记得的,铭记于心的,竟是这所楚天中学。
两年多的时间,我学会了坚强,不再似从前遇难时的软弱;我学会了克制,不再似从前不计后果的放肆;我学会了谨慎,不再似从前遇事时的鲁莽。时间渐渐磨平我锋利刺人的棱角。可能,有人认为这是圆滑,我却认为,这,是一种成长。
进入初三后,短短几天的时间,便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初三的忙碌。累吗?肯定是累的,可是,因为忙碌,所有劳累。因为劳累,所以充实。
在忙碌的初三,我却仍想坚持我的爱好——画画。虽然我画得并不好,但我相信“熟能生巧”,总有一天,我能画出令自己满意的绘画。
两年的`时光带给我许多无法泯灭的难忘的回忆,我犹记得我初到楚天不敢与同学交流时的拘谨;我犹记得我第一次回答问题时的结巴;我犹记得我第一次拿到高分时的欣喜;我犹记得我第一次被老师批评时的难过……楚天的点滴生活,如同电影一般,一桢一桢在我脑中回放,如此清晰又如此美好。
初中的最后一年,我会更加努力,自信地面对生活,淡定地面对困难,宽容地接纳事与人。得意之时,淡然处之;失意之时,泰然处之。不问前程如何,但求落幕无悔。
自传的作文 篇14
本人姓毕。名雨星,现年15岁。单眼皮,黑色小眼睛藏有星辰与大海。鼻子较塌,一字眉,脸蛋圆润似苹果,常荡漾着红光,唇较厚呈淡粉色。
2006年12月16号那大雪纷飞的日子,我降临在这个世界。妈妈生产时,天空月朗星稀,地上如积水空明。所以她就不假思索的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愿我能像天空中繁星里最耀眼的那颗,能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指尖掠过发丝十五年,匆匆十五年,幼年时因为父母工作繁忙,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身体衰弱都无法照顾我,在50㎡的出租屋中度过了我的童年,自己一个人待在家,一个人吃饭……这练就了我独立的性格,钢铁般的意志。
小学时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又当了六年的班干部。在六年级时,偶然的一次机会参加了中小学生科学实验竞赛。终日与同伴在闲时讨论并设计实验方案,不停的修改纰漏。尽管上一秒被热熔枪所烫伤,下一秒也坚持制作。一次次与小组成员排练拍视频,却又达不到预料效果,曾垂头丧气,郁郁寡欢。但心中有光,照亮迷茫,经过两个多星期的努力,我们获得了比赛的第一名。那一刻,全然忘却了过去所发生的诸多不顺,欣喜若狂。
如今我踏入了初中的大门,各路神仙学霸云集,我宛若一粒小小沙砾,平平无奇。经常性的托腮,紧皱眉头,思考问题已然成了常态,时间在滴答滴答的走着,耳旁萦绕着老师的教诲:优秀的人都在努力,失败的'人在为侥幸欢喜。我好胜心很重,总是希望将每件事情都做到完美至极。可人无完人,在做题时只要做错了就会低落,产生自我质疑,十分恼火,但这更是使错误接踵而来。
我害怕磨难像潮水一样向我汹涌袭来,生活纵然充满着美好与幸福,但我知道他的常态总是富有挑战的,多磨多难的。每当校名次前进时,我就又会觉得自己是个强者,并不与他人相差甚远,从中获取一股勇气和奋斗的欢乐。
我期盼自己寒窗苦读终不负,有朝一日盛名扬,与晨光赴约,与星月共赏,做一位医者仁心的医生。
自传的作文 篇15
看,镜里有个人,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我长得貌不惊人,粗略的看勉强看得过去,仔细一瞧就破绽百出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眼睛虽大却扣着两块“玻璃”,只有那张因“饱读群书”的嘴还蛮讨人喜欢的。
我的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在树林里轻幽的漫步,也喜欢在田野里热情豪放的奔跑;喜欢小口小口的品着茶叶的清香,也喜欢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欢像男孩一样打球,也喜欢在房间里静静的读书。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我从小深明其义,十分喜爱读书。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商店买鞋,我刚走进商店,就被商店里的书吸引住了,竟不管妈妈到哪里去,直奔书柜而去。过了一会,妈妈发现我不见了,便到处找我,呼唤我的名字,可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过了二十分钟妈妈才在书店里找到我。小时候的我爱书,现在我的痴书,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现在还是对书情有独钟。
如果说文静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败就是我的伴奏。奏响我狂热拼搏的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会踢。哥哥嘲笑我笨,还说第二天再不会踢,他就不带我玩了。我骨子里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爆发了出来,整个晚上都在想哥哥给我讲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长了许多,可哥哥还是认为我踢的不够好,说我不行,没天分。我气的满脸通红,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球场练球,带球,射门……一个星期后,我把成果展示给哥哥看,哥哥看后惊呆了,还封了我一个“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爱书,我的阅历比同龄人高,因为不认输,我得到了胜利的果实。我用这样的性格书写了酸酸甜甜的十二年,你喜欢这样的我吗?喜欢我书写的十二年吗?
自传的作文 篇16
我叫孔令昊,提起我的名字,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但是提起我的祖先,那可是家喻户晓—没错,就是孔子。
我现在是一名中学生,很喜欢打篮球,虽然球技不怎么样,但我仍乐此不疲,一有机会就去打篮球,熟能生巧嘛。
小时候我体质很差,几乎上一个星期幼儿园就要病两个星期,爸爸听说游泳是增强体质的最佳方法,于是就想找个地方让我学游泳。有一天,爸爸翻阅沈阳晚报时,看见一则有关“小海豚幼儿园”的新闻报导,那里可以学游泳、魔方、国际象棋等,爸爸一看顿时来了兴趣,游泳可以增强体质,魔方和国际象棋可以开发智力,就这样我转了幼儿园。来到这里我的体质果然好了很多。
但是学魔方却令我不开心,因为我比其他同龄的小朋友入园晚,所以别的小朋友已经转得很快了,而我还不会复原六面呢。爸爸总会对我说:“不要气馁,不会,我们还可以学嘛!“我燃起了斗志,之后爸爸每天都帮我找公式供我学习。但是爸爸发现这些公式转起来不够快捷,而且不能充分的调动人的右脑。为此,爸爸和我又研究了一套新的'公式,并把这套公式录了下来,以便以后学习。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有一次达到了30秒,我很兴奋,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甜。之后在一次比赛中我以16秒的成绩获得了冠军,拿到了金牌,站到领奖台上,我感觉自己付出的辛苦都不值得一提了,爸爸妈妈录下了这光辉的时刻。
到了小学,老师很信任我,让我当上了体育委员。联欢会上,表演魔方三阶速拧、速叠杯,受到了校领导的一致好评,并且还在家长会上全校播放,让我大放光彩。
上了初中,我成了育源中学七年四班的一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才发现学习基础打得不扎实,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不足,想要更加认真学习,我相信我一定会越来越好。
这就是我,阳光、开朗、活泼,上进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17
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有12个春秋了,据我十二年前离开温暖的“房子”来到这个温暖的家,开始我平凡的生活,也是有12年之之久了。
还记得三岁那年,我刚记事,却是我人生中最淘气的时期,每天总是呜呜呜哇的乱叫。最让妈妈心烦的是我经常把妈妈的眼睛腿掰断,害得妈妈整天往眼镜店里跑。这还不够,我还整日像小布胶一样粘在妈妈身上,一点都不让妈妈休息,也不体谅妈妈。
渐渐地我长大了,也开始学会体谅关心理解妈妈了。当我懂得爸爸妈妈努力工作都是为了我时,我开始帮忙让父母分担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一次,爸爸妈妈很晚了还没回来,我就下定决心要为爸爸妈妈做晚饭,蛋炒饭。我准备好米饭、胡萝卜丁、火腿丁……然后起锅烧油,便把备好的食材倒入锅中。接下来我用锅铲拼命的翻炒着,终于蛋炒饭做好了。刚把晚饭端上饭桌,父母就回来了,妈妈见是我做的蛋炒饭,便欣喜若狂的尝了一口,连忙夸赞我说:“宝贝,真是长大了。都会做饭了,来,亲一个。”其实我知道妈妈这些话都是安慰我的,蛋炒饭并不好吃,有的焦,有的糊,黑乎乎的。
当我五年级时,我懂得了团队合作。有一次我们举行拔河比赛,老师喊一句:“预备。”同学们立即入场,每个人的双手像一把把铁钳子似的紧紧的握住麻绳,之后迈一大步做好了准备。“开始。”老师话音刚落,大家立即使劲往自己这边拉绳子,我这边的每个人都在用力拉着绳子,绳子一点点被我们拉过来了,我们的脚一点点往后退。红绳一点点往我们这里移动。“快要到了!我们就要赢了啊!”啊!我们赢了,我们高兴的抱在了一起。
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就像调味剂一样,酸甜苦辣样样俱全。这也打开了我专属的“童年之门”,好像打开了一道五彩缤纷的成长彩虹桥!
自传的作文 篇18
介绍一下,我姓吴,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从小就做个诚实的人,于是,他们给我起了一个得不能再土的名字——吴诚实!可不巧的是,我这个姓与这个名门不当户不对。吴诚实——无诚实了吗?小时候,我犯了错误之后,爸爸在训我话之前,总要加一上句:“你的名字叫诚实,一会我问你时你可要诚实。”时间一长,我的体内便滋生了对这句话的抗体,爸爸一说这句话,我就在心里嘀嘀咕咕一句“那怎么,我还姓吴呢!就是不诚实!”于是,被我打还的杯子由妹妹哭着收起,应落在我脸上的巴掌落在了小狗背上,那时,我觉得“无诚实”真爽,我要永远“无诚实”。
上学了,我的'名字进一步地发挥了作用,自己的作业可以凭小陪明蒙混过关,信誓旦旦地告诉老师玻璃不是我打的,甚至,学会了小偷小摸。当时我的感觉只是无限的惬意。有一天,老师从我的书包中搜出了我声称“落在家的”的作业本,他怒发冲冠地对我说:“吴诚实,你还真是”无诚实。”我心里窃笑,没办法,爹妈给的,赖谁?
工作了,可是单就没那么容易蒙混过关了。在所难免地,我下岗了,不过也没什么,我很快卖起了牌“注水肉”。自没真本事,不过靠这个也起了家,不过是多了几年的牢狱之灾。
成家了,却还是不诚实,与妻子同床异梦,骗家里人的钱去赌博。很快儿子的学费都被我输得干净,最后事情败露,为了挽决意离开的妻子,我决定背水一战。
走上歧途何等的容易,我绑架的别人,敲诈了一笔不小的钱财,然后撕了票。幸福已经太遥远了,我走了逃亡的不归路。白天担惊受怕,梦里刀光剑影……恍然发觉,我吴诚实已经无诚实了四十多年,我得到了什么?丢失了多少?这一生如此虚无。
我要诚实一回了,很可惜是最后一回,可我却坦然、释然。走进公安局大门的那一刻,我想,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还要叫诚实,只是,那时我一定要姓“艾”。
自传的作文 篇19
大家好!我是坎井里青蛙,我生活在这里很久了。我在井里生活多么无忧无虑啊!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宛如天上蛙间啊!直到那一天,东海之鳖的到来打破了我的美梦,他对我说:“井底之蛙,快出去看看吧!我在地之上,天之下,享受着阳光的沐浴,那才叫做享受呀!”我半信半疑,井外有那么美好吗?还是出去长长见识吧!于是我就开始了我的历险之旅。
我猛地一跳,于是在这山明水秀的天地之间愣住了。大树翠绿,河水清澈,花儿娇艳,美不胜收。我终于明白井底之蛙的内涵了,好在我及时醒悟,我再也不会那么自以为是了。离开水之后的.我,渐渐地想到水里快活一番,突然之间我的眼睛锁定在了一条大河之上。“水,我来了!”我三步并作两步的冲过去,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突然,一股臭味和腥味在嘴里弥漫开来,我便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身处一个塑料箱中,身旁还有一只青蛙。“嘿,你从哪里来?”“我从坎井里来呀!怎么,这是要去哪儿?”“我若是你就会呆在井里不出来。”“那不就是井底之蛙吗?”“与其做一只默默无闻的井底之蛙,也不要被人类吃掉。”突然,我被抓到干锅的旁边。一个眼冒寒光的人看着我,拿着一把小刀问:“干锅还是火锅?”“干锅,认真点做。”领导贪婪的说。厨师嚷道:“麻醉打上,这样体重会更重,才能卖个好价钱!”说是迟,那时快,我便在针头扎进我的体内之前,猛的跳到屋后的树丛中,拼了命的跑向坎井,再也不出来了。
我默默地坐在坎井里的石头上,伤感的想着:人类的工厂把周围的大树污染的不再翠绿,花儿不再动人,河水不再清澈,天空不再湛蓝。人们肆无忌惮地在食用野味,无形中其实破坏了生物链,使得环境备受污染,可能下一次灭绝的就是人类,我希望下次在走出坎井之后,人类可以有所改善。
自传的作文 篇20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2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就去追妈妈,被老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小时候我有坚强的意志,记得五六岁那年,眼科医生说我弱视,妈妈给我配了一付非常贵重的眼镜,我带上后感到已不好看又很麻烦。可为了我的眼,我还是坚持带着它。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赵郭小学读书,在这个优美的校园里,我的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二年级同学叫我“小博士”(可能是因为我戴眼镜的缘故吧)。三四年级经常受到老师夸奖,曾经当过劳动委员、宣传委员。在学习上能多看课外书,因此语文成绩不错,主要是写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一直在前几名,但是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好大。
现在进入六年级了,我渐渐懂事起来。也不再贪玩了,开始练字了,当了宣传主管。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作文;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时间了,许多都困难能迎刃而解了。正是这种信念,使我勇敢地坚持着。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自传的作文 篇21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自传的作文 篇22
我于一九九七年生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朱庄村一户姓张的家里。父母都是教书的。听人说,我刚出生一天就高烧不退,这可急坏了家里的人。打针。输液……都尝试过了,就是不退烧,去延津县医院检查,检验单上写着两个大字——脑瘫,知道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还差一点把我丢掉,这多亏了舅妈的劝阻,爸爸妈妈才继续给我治疗。漂亮的护士阿姨把我抱到医院的最高层,用一个小布片盖住我的'小肚,然后打开所有的窗户,把我“冻”了一夜,烧总算是退了。
到现在我的学习一直不错,但是在我九岁那年,同学们整天都吵着这个学校要倒闭了,还是早点儿转学吧!我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心里却很着急,要是这个学校倒闭了,我上哪上学呀?我提心吊胆的过完了暑假。回到学校上课,可是我只见到了一个我的同学,其余的同学都转走了。到了第二天,我在爸爸的带领下到石婆固初级中学报到。这个学校的规模比我们小学的规模大多了,刚刚来到新环境时,一切都很陌生,但是我很快就适应了,而且我还交了很多朋友,已经和他们打成了一片。到这个学校的第三年,也就是今年,我骑着电动车去学校上学。到了半路的时候,有一只小虫飞到了我的眼里,我当时那个急呀,一只手揉眼睛,一只手狠狠地按住了刹车,结果车子由于惯性,只听咣的一声,我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但我觉得不疼也就没在意。可是一路上别人都用异样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心里想肯定出事了,于是我往车镜里一瞧,眼旁擦破了一大块皮,脓水正不断向下淌,这可急坏了我,到了学校后我又让一位同学把我送回了家,给爸爸打电话让他赶紧带我去医院。在医院里我住了三天,然后医生说回家慢慢调养就可以了。大约折腾了一个星期,我的伤好了,终于又可以上学了。
在这里呆了三年,值得庆幸的是我曾经发过两篇文章。这就是我了,这13年我有的不仅仅是磨难,更多的是朋友的关怀,老师的关注,父母的支持,人生的各种体验使我走向更成熟的自己!
自传的作文 篇23
十三年前,一个小生命降落在这个世界上。一双大眼睛、粉嫩的皮肤、特有的大嗓门。“哇”,这就是我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句话,也是告诉全世界-我来了。
现在的我经过太阳的曝晒,大风的洗礼,皮肤黝黑,这便成为了我的一大“特点”,用同学们的话说:“你上辈子一定是一块煤”,听惯这种话的我现在已经能坦然面对这个评价。唯一让我骄傲的便是我那美丽的大花眼,所见之人,无不羡慕,美中不足的是里面的眼球不太好使,需要借助眼镜经这个工具才能看清远处的东西。眼睛下方的鼻梁,不是鹰钩鼻也不是小翘鼻,只是扁扁地立在那里。再下方的嘴,可以算得上是樱桃小嘴了,可笑起来却是血盆大口,一副能吃人的架势,与我的淑女形象很是不符。
我的性格比较温顺,会真心对待周围的`朋友,而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记仇,前一秒还是怒气冲冲,只要一个笑话,就能一笑泯恩仇。
对于我的学习,从小学到初中一直都是中等水平,因为上学早,一直以为是因为没有上过学前班的缘故,所以基础要比大家差一点。现在看来,是学习的方式方法问题,所以还是需要去改变之前的学习方法,找到更适合自己,能快速提高成绩的好方法。
上了初中以后,学业加重,虽然每天父母都给补充丰富的营养,人还是消瘦起来。课业的繁重不免会对学习有些抱怨,但是对语文的热爱却没有改变过,这就是国粹的魅力吧!
在兴趣方面,独爱小提琴。六年的陪伴,它已成为了我的挚友,练琴的一路艰辛难以忘记。从每天坚持枯燥无味的练习到现在可以随时拉上一首喜欢的乐曲,这也是算是我对它的一片痴情。每当学习乏累了,一曲?查尔达什舞曲?便化解了这些烦恼,一曲过后,便又以饱满的状态再次投入到题海中。
这就是我这十三年来经历、体验过的生活。以后的日子希望能探索出更精彩、优秀的beautifulgirl。
自传的作文 篇24
我出生于一个山清水秀的村庄里,突然有一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一个瘦弱的小女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出生时非常瘦小。个子非常矮。还不足六斤呢。下面我给你们讲一讲发生在我身上有趣的故事吧!
我四岁的时候身体单薄,扎着两个羊角辫,扑闪着两只美丽的'大眼睛,两颗宝石般镶嵌在眼眶里,一笑两个小酒窝,人见人爱。无忧无虑,咿呀学语,蹒跚走路,在爸妈的宠爱下快乐成长。
我七岁的时候,上了一年级。一天早上妈妈送我进了班级里,那里有我许多不认识的新朋友。我也不好意思上前去。看到那些新朋友脸上充满恐惧。在课间做游戏的时候。老师跟我就像朋友一样。我渐渐的放下心来。
上课时间到了,老师开始讲课,我越听越迷糊,于是就睡着了。老师站在我的旁边用手轻轻碰一碰我,我立刻站起来,把腰弯下去九十度,红着脸说:对不起老师。老师笑了,只说晚上早点睡。
放学回家后,我跟妈妈讲述了我在学校发生的事。妈妈沉着脸“那可不行!上课要专心,怎能睡大觉?”“不过,你挺诚实!”妈妈补充说。
我小时候不但爱迷糊爱睡觉还很胆小。
有一次,我在床上睡觉。妈妈敲了一下我的门。我吓的躲到被子里,头也不敢往外伸。妈妈碰了我一下。我说:妖怪我不怕你!于是从被子里跳了出来。这才发现,原来是妈妈。你们说我是不是很胆小呢?看小人书都入了迷了。
时间过得真快呀,转眼间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大学生了。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奖状也是越来越多。墙上都贴满了,亲戚谁来谁夸我,爸爸妈妈乐得合不拢嘴呢。我更是飘飘然。
回想起小时候还真是让我忍俊不禁呢。
有欢乐也有心酸,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滋有味的童年会永远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
中学,高中,大学……未来的路还很长,会充满荆棘与坎坷,也会有鲜花和掌声。我会勇敢的去面对!
自传的作文 篇25
我叫杨博文,出生已12载,再过一个月,我就13岁了。我有一对又浓又长的眉毛附在高额上,大大的眼睛,如玛瑙般明亮,如星辰大海般深邃,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可以化为乌有。平时喜欢说说笑笑,喜欢热闹。我有时大方,有时斤斤计较,有时文静,有时幽默……怎么说呢,虽然有时我有点不着调,但是我还是分得清场合的。
直到11岁那年,我学会了羽毛球,我的课余生活不再是浪费时间,而是变得更加丰富有趣。每天还可以合理得利用时间来锻炼身体。因此,我这项的特长得到了体育老师的.认可,顺利进入了羽毛球队。我们每天训练,将我们的基本功都练扎实了。就这样,通过我们艰苦奋斗,我们就要去参加比赛了。老师完美地为我们抽到了最强的队伍。嗯,在我脑海中,我们都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面对挑战。尽管我们尽了全力,但最终终究还是败了。败得我们心服口服。这场比赛,才让我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让我们明白只有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才可能战胜别人。
升入六年级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我的成绩越来越好,越来越理想。在这过程中,有一段在我印象中最深刻,最难以忘怀的经历。有一次,我们的班主任叫我为她办点事,我照作,她又让我为她装饰一下班级,我依旧照作。这次她让我为她写一下古诗词题单,我又答应了。本以为中午可以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但,老师却让我中午留下来,我只好像老牛般心甘情愿地为她留下写题单,老师说她回去了,下午来看成果,我一个人孤独地留在那满是鼻鼾声的大楼里。我絮叨着“唉,为什么呢?,为啥不留其他人,哎,好困呀!……”不知为何,我这些满嘴的抱怨声,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老师的耳朵中。因此,我被老师批评了。怎么说呢,我觉得我不该这样,老师是因为器重我才用我的,我应该向老师道歉才对。
虽然我是个普通的男孩,但我也拥有着自己的诗,自己的蓝天,自己的歌。我要用更灿烂的乐章奏出我的生命之歌!
自传的作文 篇26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自传的作文 篇27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样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的作文 篇28
夕阳要落上了,月亮悄悄爬了上来,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夜景美丽极了。
我一人独坐在窗台下,寂寞地欣赏着夜景。回想着自己儿童的美好时光,儿时的我圆圆的脸像鹅蛋一样,光滑润泽,大大的眼睛如玻璃球一样水润光泽透着儿童时的天真可爱稚气。嘴唇又薄又嫩,嫩得像豆腐一般,但可惜的是牙齿没长出来,不能找出我雪白的牙齿,有一处非常特殊,当时我的头发非常的少,像没长一样,因此我觉得当时照得非常丑。儿时的'我身子弱,天天有病,因此母亲不让我跟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天天自己一个人在家非常孤独,所我渐渐变得非常内向,从不和人主动讲话,所以小学六年里没有“铁哥们”。
一年暑假,母亲把我关在家里,天天让我做作业。突然,一下敲门声把我从作业的海洋中捞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原来是我的同学。他们说:“你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出门你不怕闷死啊,我们去河里捉虾你不去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我身子弱病多,还是不去了吧。”同学们失望地摇了摇了头。我回屋一想:“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就捉虾吗,谁不敢!”于是,我戴上太阳帽,提起小红桶向河边走去了。
晚上,母亲下班回来,推门一看我没在家急得要命,四处问人我去哪了。终于在小河边找到了我。母亲气极了,跑到河边一脚把我的虾桶给踢翻了,我辛辛苦苦捉来的虾全跑了。我伤心极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母亲一把将我拽起来,踢回了家,关上门找来竹条。母亲的样子我至今历历在目:眼瞪得像汤圆,气得咬牙切齿。手里的竹条颤抖着,好像要吃了我一样。母亲揪着我的耳朵,扬起竹条重重地抽在我的身上,一道道深深的紫痕在上面印着。
那一夜,我向母亲认了错,母亲一边给我上了药,一边教育我小孩子不能玩水玩火,总之很多很多我已经忘了。但是感受得到母亲对我的爱。
到了初中,我不再内向了,变得话很多,这也许就是我成绩上不去的原因吧。
我在初一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个自由空间,一个美丽的青春花季!
自传的作文 篇29
本人姓李名姝萱,无字,但有一绰号,名为佩奇。此名称不知从何而来,已有一年多。
本人自小爱好众多,曾学过舞蹈,压腿之痛、下腰之累、空翻之难、无不令我难以忍受,只学了一年多,没有坚持下来,也是有些遗憾了,若是没有舞蹈的铺垫,早就“未发达,先发胖”了。
幼时还学过口才,具体的教学内容已经模糊了,只隐约记得学过打竹板,现令已手生到不会拿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时常对着窗外发呆,练就了一招“不眨眼功”,三分四分谈不上,一分两分是没问题了,虽不能算得上是什么令人骄傲的功夫,但瞪人已经足够了。
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美术了,美术是一直以来所热爱的,自小学二年级学起一直到初中二年级,从未想过放弃,现已达到速写最高九级水平。每至有山有水有图画的地方,总想临摹一幅,手便会不自觉得描起来,可见甚是喜爱。
记忆中学过的爱好班也只有这些,虽数目不多,但十分充实。
在班集体中,我担任生活委员一职,平常也只是卫生方面的事务较多,虽然管理范围不大、官职不高、能力也没有多强,但尽自己所能,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诸如随手拣起垃圾、擦干净黑板、课活无事时帮同学值下日,事情虽小,但意义众多,既能为班级尽微博之力又在这些小事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我也是五十一位九班人中的一员,始终秉持“友好相处,以和为贵”的`原则,平日与同学们关系相处甚好,不曾有过争执矛盾,因为每天学习内容、作业、复习都消化不了,而且短短三年初中生活已经过半,珍惜还来不及,那些小别扭小矛盾都靠边站吧,没时间让你们光临,希望一直保持下去。
本人有幸融入“求真感恩,乐学善思”的有爱班级,目前虽成绩平平,相貌平平,但我也有自己的特点,李白的诗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时激励着我,我会继续努力实现我的人生价值,不负青春不负奋斗!
自传的作文 篇30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度过了14个春秋,过去的剪影依稀还在眼前。
我是20世纪的尾巴,在1999年12月8日来到这个世界,爸爸妈妈想让我“品行庄正,仪态雅致”,便取名为刘子仪。因为是90后的尾巴,既有90后的成熟,又略有00后的疯狂,幼稚以及叛逆。籍贯在东北,但却在河北长大,对那些奇怪的方言一窍不通。
我长着一头黑色的头发,霸气的斜头帘不太像个女生,五官虽然不精致,但也很端正,眼睛遗传了爸爸的大眼睛,无奈小时候爱玩电脑,不加节制,变成了“文质彬彬”的书生(戴着眼镜)。喜欢简单的衬衫,不管春夏秋冬都喜欢长长的牛仔裤,最讨厌穿裙子,更讨厌在脸上涂一大堆化妆品。说到这我不得不提一下,我是天然白!我的成绩也还可以,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状。
记得从小我就有些像“假小子”,在其他女生在玩娃娃的时候我在玩卡片;其他女生在安静的画画的时候我在打游戏;在她们跳皮筋的时候我在玩电脑。总之,一直做着和女生不大相同的事。所以刚上学的时候,比一般人更爱玩,成绩也不行。
但后来在老师的培育下。我开始努力学习,最后成绩也开始名列前茅。不过我体育不是很好,在跑步上毫无天赋,不过在球类上还可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六年级的时候垒球拿了一等奖呢。
说完了过去,再说说现在,我现在是初二的'学生,性格比以前古怪,时而安静,时而暴躁,想要努力学习,夺回第一宝座,可总是光说不做,在嘴皮上耍功夫。因为是青春期,刚上初中时总和老师对着干,但终究以卵击石,如飞蛾扑火,毫无作用。在成长的河流中身上的戾气也渐渐消退,终于没有了小时候的稚气,开始了相对成熟一点的生活。但我却没有小时候那么快乐,我不明白我的未来会如何,但我仍在奋斗的路上坚持。
14岁的我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会让我“人生的传记”大放光彩。
自传的作文 篇31
转眼之间,我已经十二岁了,在温暖家庭里我慢慢地成长,从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少年。
听妈妈说,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对妈妈很依恋。妈妈带我去安马工作。有天妈妈要去开会,只好让别人照顾我,等把我交给别人后,妈妈就离开了。看到妈妈走了,我心急如焚,咿咿呀呀地叫着,可是没有用,妈妈还是走了…。我“哇”地一声哭了,无论怎么哄,给我什么糖吃,我都不肯停下来。接管我的人刚开始是好好哄我,到后面,她都快崩溃了。据说,我是哭到妈妈开会回来接我我才停下的,那已是一个小时后了,我自己都惊讶了。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依恋妈妈呀。
在我幼儿时期,特别喜欢画画。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盒水彩笔,我兴奋极了,迫不急等地要试一试。于是我跑到雪白的墙前,拿出画笔,就在上面画起了画,我在墙上画上了汽车,又画上了小猫、小狗,但这些画只有我能看懂。我觉得不够,又画上了一些白云。不一回儿,一面雪白的墙被画得花花绿绿的。成了一面“艺术墙”,妈妈看到了,惊喜的对我说:“这是你画的吗,很有画家的潜质呀。”得到妈妈的表扬后,我拉着爸爸让他也来看看我的“艺术”,没想到却讨来了一顿臭骂。现在墙上还有我的'画呢。
我上小学后,经常沉迷在自己的幻想内。有一次,我和妈妈走在路上,我正想着要是我能拥有飞向太空的飞船,我要去看看月球的背面是什么样呢?正想得出神,妈妈提醒我“看路呀!”我的想法被打断了,再加上今天心情不好,很生气,就故意盯着路面看,说到“我在看路。”妈妈也生气了,于是我们为此吵了一架,回想起来,我真不该为这和妈妈吵架。
如今,我已经六年级了,想想从前,我自己都觉得很惭愧,曾经做了那么多不懂事的事。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变得懂事了,变得孝顺了。再接下来的成长道路上,我会更努力。
自传的作文 篇32
2005年的冬天,5点时产房里,我呱呱坠地了。你奶奶看见你时,眉头的‘川字’也平了,心也舒畅了,乐呵呵的。嘴里一直念叨着‘是个女孩’我的妈妈跟我说道。
也是因为出生前,一位算命先生说我命里缺金,所以得名三金一珠——鑫玥。
幼时特别喜欢与同院的小大人玩耍,整天东蹿西跑,但却越吃越贵妃。雨天喜欢和泥,有次兴趣突发,竟然往楼前亭子上扔得都是泥球。现在想想,真的是年少,心大。夏天就喜欢滑着滑板到处溜达,或是在南苑玩警抓偷,何处都能藏、何处都能躲;到了冬天就放鞭炮、看烟花,或堆雪人、打雪仗。
当时满心想着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或是有爱心的人。虽然在仲夏的夜晚,院子里总会飘荡着我们尊老爱幼的歌,但是也好心办了坏事。在了解了烟对人体的'危害之后,心里感慨万分,拉上隔壁二妞,用粉笔在满院子的墙上写了烟的危害。事后便被管理员逮住,训了一顿。当时内心觉得比起让院子里的人健康,训一顿不算什么。现在回顾想起来,不仅少了当时的英雄主义,自己也在成长的道路上丢失了童年的很多东西。
后来上了小学,接触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不再像是院子里的人。很多人都有自己的一幅面孔,纸老虎、铁公鸡、变色龙、墙头草身边也有几个,交往接触碰了几次壁后,也变得圆滑起来,身上披了羊皮,周围变成了花香。
初中之后,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去理解,越来越多的责任需要去承担。知俗不俗,知理懂理,知人不评人,都要学着去做。回首望去,发现热爱生活,顺从自己的心意,都是最基础的,但却是最难的,就像语文的基础分,你明明都知道,却都拿不到。
院子里墙上成长的痕迹,早已消失不见;楼前亭子上的泥球,已被红漆覆盖;仲夏夜里的歌声,不知随风飘荡到了哪里。你觉得过去已经过去,其实它还在你心里。
自传的作文 篇33
在二零零零年一个冬天的夜晚,随着“哇哇”一声婴儿的哭啼,一个小女孩而诞生了,那个小女孩儿便是我。妈妈说她见我哭声那么大,以为我将来能像她一样加入音乐系的队伍,所以命名凤歌,全名高凤歌。
从小,我的性格就跟男孩儿十分相似,妈妈总爱用“风风火火”来形容我。好日子不长,我要被送入幼儿园了,我一想到要被幼儿园那个可恶的地方束缚,便跟妈妈又哭又闹,妈妈斗不过我,便答应带我去幼儿园跟老师商量。在妈妈把我带到幼儿园门口的那天,我靠在妈妈身上,等待着她告诉老师我不要到那里去,谁知妈妈却出尔反尔,我一听,哇哇大哭起来,又蹦又跳,可把妈妈的.门牙害惨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三年级时,我酷爱语文,每天晚上自己都温习、预习,精力旺盛的我每天都和学习“玩儿”到深夜。第二天,上课时,我眼皮直打架,但还是坚持着。到了语文课,我干脆呼呼大睡起来,语文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都能答上来,弄得老师生气也不是,高兴也不是,无奈的说:“高凤歌的学习方法谁也学不会,她是在梦里学的啊!”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老师也忍不住笑了,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也笑了。
四年级时,我有了2个习惯,不知道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啃笔杆和抠手指。上课的时候总是会把这两个习惯显现出来,可是老师讲的课我都在听,可以说,我的学习是靠耳朵学的,老师让我回答的问题我都会。可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习惯,后来老师们都在“宣传”,竟然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这下我可惨了,被臭骂了一顿。一开始我反驳妈妈,因为我并没有发觉我有哪些习惯,可后来我意识到了,不过我不可不想输给妈妈,每次吵架我总是说:“可是我没耽误学习啊”我一说这句话,妈妈就哑口无言了。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虽然还是小时候的性子——贪玩儿,但我还是分得清主次的,学、玩两不误,妈妈硬是拿我没办法。怎么样?听了我的自传,想和我交朋友么?
自传的作文 篇34
这是我——桂昀的一首小诗,是我对童年、对绘画的感触。我从小就喜欢写写画画,每天的绘画课一点点地记录着天真烂漫、无忧无虑、五彩缤纷的童年生活。我从上幼儿园起,开始接触画画,有儿童绘画、剪纸、手工、水粉版画,到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开始学线描。渐渐地,我对绘画有了更大的兴趣,绘画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生活在清华园是幸运的,这儿就是个大公园,一年四季,美不胜收。春天有牡丹园里的牡丹;夏天有荷塘月色;秋天有校门两旁的银杏;冬天有工字厅的雪景;这些都是绝美的风景。班里不仅组织同学们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参观学习;还让同学们自己当上小小摄影家,拍摄清华大学的建筑,更激发了我对美术的兴趣。
得天独厚的条件,使我养成了细致观察,发现美、欣赏美的良好习惯。我总能发现一些我们并不留意的一些细小变化。窗外的一丛竹子,一颗枣树,一颗柿子树,在我们眼里再平常不过了,我们平时天天在旁边经过,并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眼里,这虽是“一处不起眼的`风景”,但是“夏天树木变得生机勃勃,好像在阳光和雨水中吸取了营养,每一片叶子都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你瞧,远处柿子树那椭圆的叶子变得有巴掌大了……”文字描写还不够过瘾,我还试着用画笔把这些美景画下来。现在,我越来越喜欢上了绘画,尽管笔法还很稚嫩,但这一幅幅充满童趣的画作展现了我对大自然的细致观察和丰富想象,相信我会画得越来越好!我怀着一些忐忑的心情报名了清华附小的水木秀场,得到了班主任和教育教学中心老师的鼓励和帮助,感谢附小给了我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这次展出的美术作品有《窗》、《手》、《滑板》、《剪纸》等,都是从三年级开始陆续完成的。这些绘画作品形式多种多样、无拘无束、充满童趣,色彩大胆而夸张,展现了我的天真质朴、诚恳和天马行空般的想象。现在我更热爱绘画了,我经常说:“画画可以愉悦我的心情。”
童年五彩缤纷,我要用我的画笔绘出童年!
自传的作文 篇35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桨;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的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
——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们了。我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补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吹着肥皂泡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询问他。“牛大院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也了力学三大定律。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个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
莘莘学子们,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自传的作文 篇3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度过11个春秋,已经从一个从不懂事的小孩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
我在一二岁时,奶奶说我非常的调皮,经常走路不让人扶,时不时的就摔跤了,但奶奶还说,就算我摔倒了,也不哭,我很坚强,有一次,我睡觉时从床上掉了下来,手摔伤了也没有哭闹,至今我的手上还有一个非常显眼的伤疤。
到了4岁,该上幼儿园了。开始我非常想去幼儿园,可后来,我和同学闹了矛盾,打了一场架,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上幼儿园了。妈妈要我去,我都不去。在妈妈的千言万语劝说之下,我才愿意上学。
到我七八岁时,那真是个淘气包,整个村都被闹个鸡飞狗跳,在别人田里偷橘子,赶着鸡满地跑,用鞭炮炸邻居家的'猪……这些都是我做过的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件: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水枪,那把水枪要吸水才能玩,我正好瞧见我的不远处有一个水缸,我拿了一个板凳放在地上,爬了上去,只听咕噜一声,我就掉下了水,我当时就急了,马上大喊:“救命,救命”。爸爸马上跑过来,把我从水缸里捞了上来。
刚上小学时,我才知道学习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我便爱上了学习。我沉浸在语文阅读的快乐之中,我陶醉在战胜数学难题的喜悦之中,我更痴迷于科学与社会等课程。我一直在补习英语,因为这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一直在好好学习英语。
直到升上六年级,我懂事了,经常帮妈妈做家务,拖地,扫地,洗碗等许多事,我都做过,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的辛苦。长大后,我一定要报答妈妈养育之恩。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是进步了,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慢慢成熟了,但我不能骄傲。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东西不会,人生的道路还有很长,我需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
自传的作文 篇37
1999年2月4日,我在永春这个地方呱呱坠地,大人们都非常喜欢我,也为我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郑滨楠。我的爸爸和妈妈虽然是个体户,可我为有一个这样的妈妈和爸爸感到无比的骄傲。
幼小的我便迷上了音乐,3、4岁的时候在家里已经是个小小音乐家了,家里放音乐的时候,便会想挣脱大人们的手,下地听歌,可那时还不会走路,只能在大人们的怀抱里“呵呵”地笑着,高兴地拍手,大人们也总会被我逗得“咯咯……”地笑。4、5岁时我上了实验幼儿园,那时还稚嫩的我,最爱交朋友,而朋友也总爱跟我玩,这样好是好,三年后,幼儿园毕业了,我和同学们都哭天喊地,都闹着说不走,不分开,老师们和家长们都拿我们没办法,只好让我们玩,最后以为明天还可以玩,便高高兴兴地回家,第二天,已经淡忘了这件事,平静地上了小学。
7、8岁时我上了桃城中心小学,我在这里度过了难忘的`六年,也忘不了我毕业于六年(五)班这个值得回忆的地方。在小学,是我收获奖状挺多的地方。一、二年级的时候,美术老师觉得我有绘画天赋,便让我参加了那一年的六一绘画比赛,画了一幅画,得了两项全国性的奖,是双龙杯的银杯奖与繁星杯的二等奖,让我高兴不已。接下来从三年级开始,我的声音被音乐老师看中了,便连续让我参加“校园歌手”歌唱比赛。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再后来,六年级的时候,我订了以我的名字开通的第一份杂志,这时,我的写作能力也由此提升,在六年级的时候,参加了全国创新作文大赛也获得了不错的成绩,这也让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这时,我也在杂志上刊登了一些文章,去年,我获得了300多元的稿费。
14岁的时候,我进入了永春华侨中学,在这里,我已经是初一(四)班的一名成员了,在这个有60名同学的班级里,我也在努力,而在这里,我也加入了许多好朋友,在这里,我必须珍视友谊更要努力学习。学习的道路还很长很长,我会努力,加油……
自传的作文 篇38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自传的作文 篇39
本人张晨,丁河一中学生也,芳龄13。现正值初中黄金时期——八年级,本人长得很高,是女生中的大高个儿,长相不太出众,甚至有点丑,也有点黑,因此有点自卑,有点偏内向。
但我从小就是个乖孩子。上幼儿园时,妈妈报完名把我放在学校就回去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教室后边最靠边的角落里,不哭也不闹儿,别的小朋友又哭又闹缠着家长不让走,整个教室乱哄哄的,全是孩子的哭闹声,虽我也很想回家,很想我的爸爸妈妈,即使这样。但我不能哭,不能给爸爸妈妈添麻烦。
我有点贪玩,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很贪玩,有一次光顾着玩儿,忘了写作业回家的时候妈妈问我有没有作业,我说老师没有布置作业。结果第二天到学校别的同学都交上了作业,唯独我没有,老师就把妈妈叫到了学校。妈妈急急忙忙的赶到学校,一巴掌把我打趴在地。腿上流出了鲜红鲜红的血,从那次以后,我就养成了认真做作业,不撒谎的好习惯。
我也有点优秀,上四年级时镇组织诗词朗诵比赛。学校派我去参加,我用自己积累背诵的诗歌赢得了第一名,奖励了一本厚厚的课外读物。接着,我又参加了作文比赛,也获得了奖励。我赢得了很多很多本课外书,每一本我都收藏着。现在每次大小考试,讲台上也少不了我的影子。
孔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有些缺点,其一就是心眼儿太小,脾气太差,经常会给身边的人闹矛盾,一生气就会甩脸色,就和朋友冷战,可是冷战一段时间后又后悔、又是自责,不久便会和好如初,我的友情真可谓是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其二呢,就是不爱说话,性格内向,课堂回答问题不主动,家里来客人不主动打招呼,为此没少挨家长的唠叨、老师的批评。
人常说:不怕有错,只怕不改过。为了我的美好未来,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决心从今开始我要正视自己的不足,扬长补短。改变我自己,上课主动发言,与同学竞争合作,对人有礼貌。扎扎实实进步,开开心心学习,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自传的作文 篇40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
——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什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
莘莘学子,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自传的作文 篇41
在那明媚的春天,他会去捉蝴蝶采花;在那赤日炎炎的夏天,他会浑然不觉太阳公公的存在,依然跑呀跳呀,搞得大汗淋漓却不说热;秋天来了,他会拿扫把扫一扫地上那些金黄的落叶;冬天,他会穿上棉衣,戴上手套,化为雪地小天使,玩起打雪仗、堆雪人等等游戏。
他总是笑,他的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你们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我是一个阳光的男孩,最喜欢新鲜空气,早晨起床,在通往校园的路上,每吸一口气,都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心情也随即愉快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加快上学的步伐。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笑,不仅自己爱笑,还喜欢开玩笑,带给别人欢笑。有一次,我在手上写了个大侠二字,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咦,你还是大侠呢,真是笑死我了!我却说:那是当然,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医院的太平间,跺跺脚,没有一个人敢喘气。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却面不改色,其实心里在笑过不停。
我这人呀,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上课好动被老师批评,做题粗心不注重细节等等,但脑袋瓜子还是挺聪明的。在班上,我有奥数大王之称,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奥数题给我们做,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做出来,老师看了看题目,思索了良久,也没有想出来。终于,过了很久,我竟然用方程解了出来。语文课写作文,我也是技高一筹。几乎,每一次老师在班上要念作文的.时候,都要念我的作文。四年级时,我还写了两千多字的作文-----《云南之旅》呢。我还多才多艺,会吹笛子,会写书法。说到吹笛子,我还拿了不少奖呢,我学一年就考过了笛子八级,接着又取得了衡阳市比赛的一等奖,还到香港比赛拿了个银奖。书法,我只学半年,就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三等奖。哈哈!多才多艺,爱开玩笑的我是不是很厉害呢?
自传的作文 篇42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自传的作文 篇43
本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不仅学习优秀,而且有许多特长爱好。我同桌的话来讲,我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成绩优异的“学霸”,而另一个则是个分不清自己是个什么生物的傻子。现在就借这个机会,让本人来向你们展示一下什么是傻子与学霸的结合体。
我认为我的“傻”是从娘胎儿里带的,听老妈说我一出生就得了病(我怀疑我的傻与这病有关),在头上扎针、输液,因此我头上有了个小的“地中海”(在我脑袋右边有一小片秃发,我恨呀!!!)与我携手一生、白头到老。此后等我上了幼儿园,我开始“傻”。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像超人一样飞行。我找到一把椅子,然后踩上去,“嗖”地飞了出去,可是地球母亲似乎并不想让我离开她的怀抱,大约一秒后,脸贴地,送进了医院。等到了小学,我又傻。不知道多少个早上,我一脸欢喜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到了学校,我感到裤子难受的很。一低头,原来是我的裤子穿反了。唉,又傻喽。到了现在,我不但没改掉这个“傻”劲,而且还变的更傻了。没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我都会提前把书本整理好,但这时我的傻劲又上来啦,不知怎么的.,我左手把书放到书包里放好,右手又糊里糊涂地把书拿走。等我第二天到校时,我打开书包,才发现书没带。
唉,我怎么就这么傻呀?难道上天在打开我的一张门的时候,又顺手把窗户关上了?唉,算啦,算啦。说完我的“傻”还是来说说我学霸的一面。
点开本人的“历史记录”你就会发现本人原来是一名“学渣”,但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本人爱上了学习,不久还得了个好成绩,与本人从此以后决定与“小地中海”还有“学习”一起白头到老。在学习方面,本人除了语文以外,剩下的各科样样拿手,就因为语文这一课,导致我数次考试与我的目标擦肩而过,于是就进了这个补习班,写下这篇作文。
自传的作文 篇44
我叫罗煜豪,出生在一个美丽的山城——兴宁市。我的父母为什么给我起这个名字呢?因为“煜”是希望我灿烂、辉煌,“豪”是希望我将来成为一个令父母骄傲、自豪的人。这是后来听妈妈说的,我会努力做到。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我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十三个春秋。
听爸妈说,我婴儿时胖胖的、呆呆的、萌萌的,老爱咧着小嘴笑呢。大约一周岁左右,我晚上洗完澡换好衣服,妈妈刚把我放在地上,我就突然走起路来,绕着客厅歪歪扭扭地走来走去,像个不倒翁,可爱极了。因为我突然学会了走路,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上幼儿园了。一开始我不喜欢上幼儿园,可能是因为之前外婆天天带我四处游逛,我习惯了这份自由吧!我那时候很爱哭。上校车的时候哭;坐在教室里想起妈妈不在身边也哭;一到放学如果不是第一个回家的话,我准会哭鼻子。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我很挑食,不太喜欢吃肉,爱吃的菜也就那么几样,所以妈妈老说我“难伺候”。
幼儿园毕业后,我来到了实验学校读书。我喜欢这美丽的.校园,喜欢热心的同学,喜欢温和的老师,我的成绩还算过得去。但是后来,因为放假时沉迷手机,我成了一个“四眼哥”,成绩也受到了影响。老师说的那句话没错:“想毁掉一个孩子,就是给孩子一部手机。”
你别看我戴着副眼镜挺斯文,其实,我私下里是很活跃的。我特别爱跳舞。节假日的时候,还常跟几个好友找地儿练呢!去年,也是我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几个人一起在舞台上演出了节目——鬼步舞。在节奏明快的音乐中,我们穿着黑色的风衣,戴着黑色的帽子和口罩上台了。帅气的装扮、酷酷的舞步博得观众们热烈的掌声。最后我们以九点七的高分,拿下了全年级第一名,厉害吧!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我还有很多风风雨雨未曾经历,还有很多秀丽风光未曾领略。但我坚信,只要靠着顽强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
自传的作文 篇45
我的年龄虽然不大,但是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一本书。
首先你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你所看到的是一张照片和一个名字,没错,他就是我:眼睛不大不小,也不算好看,但他们一对孪生兄弟可啃”过许多书本;鼻子也算刚好,他能帮我辨别各种气味,如果你说鼻子只有闻气味的功能,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它可是你睡觉时帮助你呼吸的能手呢;每个人都有一双耳朵,他能帮我听到许多人的谈话,如:老师的讲课,朋友的谈话……
翻开第二页,你所看到的是本人的优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我也不例外,我读书的时候读得比较快,而且也能读的时候会理解句子的意思;但是没有人会十全十美,所以我也有缺点,就是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有时会丢三落四的',上课有时会发一会儿呆。我有的这些缺点我就一定会改,保留优点,改正缺点。
打开第三页,你将看到的是我的爱好。我的爱好好像天上的繁星一样看也看不完,数也数不清,但在这其中有两颗繁星又大又亮。第一颗大星星——读书。虽然在学校已经看了许多书,但这远远是不够的,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也在家看,在学校看名著,在家就看自己喜欢的书。这第二颗大星星——打乒乓球。我们不能光学习,王亚楠的老师说过“脑力劳动者每天至少要走十里路”,虽然我每天走不了十里路,但是可以作别的运动来替补,就像打乒乓球就可以替补。
到了第四页,就是我的梦想。我想要当一名医生,医生可以帮助病人,让病人重新获得健康,医生可以获得尊重,他们是开导师,引导师,我知道要实现梦想一定要努力学习,医生要持之以恒,在给病人治病时要坚持,不能急,我也要培养这种性格。
到了尾声,也就是第五页,上面有我的座右铭:持之以恒,又不放弃。加油努力,实现梦想。
自传的作文 篇46
倏忽十四个春秋,已从我指缝间溜走。十四载里,哭过,笑过,疯过,乐过,我依然可爱。
呱呱坠地那天,妈妈见我脸颊绯红,心生怜爱,继姓“吴”,起名“姝宇”,意为宇宙美玉,再无第二。而我,像极鲁迅笔下的小草,“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这就是我,生也坚挺,死亦顽强。
小时候,有几个知心玩伴,每天很晚回家,免不了妈妈一顿轻训。一天,最好的朋友从幼儿园转走,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重大的打击!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离似死别,心里的不舍,老天最清楚。傍晚离别时,“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不谙诗意,但惜别情。夕阳映红天际,丝丝缕缕的晚霞很久很久才消散。两个小不点,站在晚风中道别,既可笑又可贵。我执意送她,和她最后一次牵手。两只小手相牵,走着走着,就奔跑起来。风啸耳畔,夕照无情。大概是太过于专注彼此,没有顾及路上铁柱横拦,我跟她轰然相撞。结果,我很惨,头上撞彩,错别儿伴。如今,疤痕仍浅浅地印在额头,而儿伴已不知去向何方,友谊逐渐淡然。执拗的我,心里永忆那晚的一切。
后来,心智成熟,我找到了最爱一一画画,坚持要上兴趣班。然而,父亲并不支持,他认为我只需要专注于学习就行,不必多此一举。平时乖巧的我,第一次违抗父命。我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劲,凭一个少年的心思,凭一个少年的诡计,想要一种特别的生活。当然,我的`伎俩在大人眼里不值一提。而我的父亲,那天,严肃地看着我。我毫不畏惧,笔直站立,迎着父亲的目光。父亲看到我眼神中的热爱,看懂了平日里无欲无求的我此刻最渴望的东西,看懂了我想要为之奋斗的意愿,终于点头同意。我想,不是自己的计策得逞,套住了父亲,而是父亲知道,这是我的梦想,是我要飞翔的翅膀。
“你剪掉我的翅膀,却怪我不会飞翔!”我不想让自己和父亲都后悔。我知道,父亲的用意,不是不支持我,而是怕我仅有三分钟热情。我会用行动,告诉父亲,我会珍惜,更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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