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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书呀?我一定会说的一个书名就是——《假如真有时光机》。
这本书是日本著名的作家村上春树写的,书的封面非常奇特,上面有一只灰白的小绵羊,旁边画着个杯子,里面装着“小棉球”一样的东西,“小棉球”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小棉球”也在往上升,转进了另一个杯子里。
这是一本旅游随笔记,或者说是作者造访世界各地的故事,里面有讲到作者去波士顿、冰岛、芬兰,等等国家和地区,当我看到冰岛的篇章时,我才知道冰岛不会非常非常冷,路边都会有一座又一座的温泉,让人忍不住下去游泳。当作者来到波士顿时,其实哈佛大学就在这儿,这里的环境优美,小鸟的叫声动听,小狗在互相嬉戏。春天,樱花开放,春回大地,美极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类要接触我们的`大自然,游玩世界各地,这样边学边玩,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到各地走走,才能知道其他国家的奥秘,让我们学的更好,知道其他国家的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知道一些我们以前并不认识的知识
这本那么好看的书,哪个人不爱看啊!——虽然它确实有点深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我有一本书,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多萝茜”因为一次龙卷风而找不到回家的路。碰巧压死了东方女巫,得到了东方女巫的银鞋和北方好女巫的一个吻。在去寻找世界上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奥兹的路上,遇见了渴望有脑袋的稻草人、渴望有心的铁皮人和想要找到勇敢的狮子。它们齐心协力,尽管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还有在和西方女巫战斗过程中的很多危险,最后凭借着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败了坏女巫,得到了它们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优势,并且很善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孩多萝茜,虽然她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可她却永不放弃,一直追寻着目标。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胆小懦弱的狮子,遇到困难就会退缩,总是不能把一件事好好完成。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了一道很难得奥数题,都没思考一下,直接跳过去了,后来我知道自己错失了一次动脑筋的机会。
我觉得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要一直朝着曙光前进,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就能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从我认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在我看的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以后,便迷上了它。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蔚蓝的天空,鲜艳的花朵,一望无垠的草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海伦.凯勒就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她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写道,假如她有三天的光明,她会去做很多她想做却没有做过事。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绚丽的`风光,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曾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海伦.凯勒,从小患有高度残疾,她的一生只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莎莉文老师和其他老师的帮助下,她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上学,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因为上学的时候我没有带雨伞,只有将外套披在头上向前奔跑。就在这时候,一位同学的妈妈说:“你没带雨伞吗?”还没等我回答,那位阿姨就把她伞给我了,而阿姨自己也跑到商店里躲雨去了,她冲我笑着挥手。时间虽然隔了很久,可是我每次想起这件事,总会想起她温暖的笑容,心里也总是暖暖的。非常感谢这位阿姨,谢谢您!
虽然海伦凯勒,是个盲聋哑人,但她却从来没有向命运低过头,凭着自己的勇敢、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她虽然看不见美丽的世界,也听不见美妙的声音,但她却是一个乐观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海伦.凯勒曾经说过“人如果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你就能体会到人生的意义。”海伦.凯勒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我们要向她学习不懈努力,热爱生活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感受深刻。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天时间,好好学习,面对挑战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困难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感恩所有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与我活泼性格相反,我喜爱的书籍大多为文艺小清新的类型。
我喜欢席慕蓉笔尖舞蹈出的《青春》,我畅游毕淑敏勾勒的《蓝色天堂》,我曾与木心并肩走在伦敦街头,在宁静的蓝天下倾听?云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种难舍的牵挂,让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说最喜欢的,当属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说,那篇序言的确带给我极大的触动,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满满的全是丁立梅对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欢种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种子,看着那些种子为她开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绿,心里会不胜欣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养兔子的经历。小兔子长着柔软洁白的毛,没有一根杂色,刚刚睁开的眼睛机敏地一眨一眨,为了不让狭小的笼子阻碍它的'成长,我们将它放入一个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来跳去,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这样,它一天天的长大了,稍不留神,它便从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来跳去,煞是机敏。渐渐地,小白成长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团圣洁的温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说道:“不要埋怨生活不优待你。你要扪心自问的是,你优待过它吗?还是请从一颗种子入手吧,爱它,珍惜它,你将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那里面,期待有,惊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让你学会执着、柔软和善待。”作者善待有梦想的洋葱头,洋葱头回馈以一长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绿。在看似平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爱与感动浅吟低唱,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绿里,期待生命的回响。凡来尘往中,我读着丁老师长短有致、温情婉转的文字,心里很受触动。我怀抱每天新生的太阳,问即将参加中考的自己,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珍惜善待这不舍昼夜的日子了吗?既然种下了梦想,就用坚守浇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于我,无上高远;读那篇序言,我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丰富内涵。那些文字让人心涌而久不息。现在我将最喜欢的它写入我的文章,想让纸页前的你,与我一同感受生命长河里的意趣。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优待生命的当下,生命也定然会报我以歌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会看许许多多的书,有些书如同阳光一般,照亮心里,给你温暖,给你力量。《夏洛的网》就是这么一本书,我特别喜欢它。
这本书的封面上方有四个用毛笔与硬笔写出的书名。下方一位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只胖嘟嘟的小猪,和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们正一本正经地看着一只倒挂的蜘蛛网上的一只小蜘蛛,他们好像正在开会呢。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亲爱的汉修先生》。它幽默风趣地记录了小读者鲍雷伊与作家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的经过以及鲍雷伊用书信和日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成长经历。极佳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同时我也深入走进了雷伊的内心世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鲍雷伊。雷伊因为着迷作家汉修先生的`书,给作家写了一封信。正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读书报告)也是给作家写信。雷伊在信里给作家提了九个问题。奇妙的是作家竟然给雷伊回了信,也给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比如你是谁?长什么样?家有什么人?住在哪里?种种。这下变成了讨厌作文的雷伊的负担。因为家里的电视机坏了,雷伊无聊之余不情愿地给汉修先生写回信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雷伊和汉修先生开始了写信交流,每一封信他都很有礼貌,比如称汉修先生为“您”,信后还写上“敬上”二字。后来,雷伊甚至接受汉修先生的建议开始写日记。他就慢慢得养成天天写日记的好习惯。每一则日记,鲍雷伊都写得很通顺,而且把事情写得很完整。他用有趣的笔调描写了家庭的琐事、小狗班弟、午餐盒报警铃、作文竞赛等等,让我有时读起来觉得好笑;有时遗憾、伤心、甚至气愤等。
鲍雷伊从二年级一直 和汉修 先生保持书信往来直至六年级,他把生活中和学习上的事都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都一一回复了,还教他写作文的秘诀: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这让鲍雷伊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有一次,他们学校举办“小作家征文比赛”, 鲍雷伊的作文《卡车上的一天》获得了“荣誉入围奖”,在文中他描述了和爸爸从125号公路穿越巴奇科山口运葡萄去酿酒场的经过,鲍雷伊的名字还因此出现在年刊上,这让他的心情很好。我真羡慕雷伊,心想自己要是能和著名的作家长期书信往来,那我肯定也学到很多的写作技能和方法。
书中也有一些情节令人感动不已,我坚信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虽然鲍雷伊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们还有深深的感情,比如在书的结尾,鲍雷伊的爸爸要把一车椰菜运到俄亥俄州,但是爸爸很想念鲍雷伊和他的妈妈,于是特地绕道他们家,妈妈很激动,给了爸爸一个很大的拥抱。
从鲍雷伊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点,比如:理解别人、不自暴自弃,勤想办法,爱动脑筋……而汉修先生也让我悟得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等,这些必将成为我今后开启智慧的另一把金钥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样被这本书吸引上的呢?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韩秋艺玩,在她的家里,我看到了这本书,她让我看了看,当时我看得十分入迷,连她叫我下去玩都没有听到。
我自己拿了这本书后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馆这一情节,这一章是这么写的,在本书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条胡同口,有一个叫惠安馆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王秀真的“疯子”。英子呢,有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妞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经常打骂她,逼她吊嗓子,挣钱给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原来秀真有一位恋人,那人去别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说考完就买几亩田,回来接她,可谁知那人一去十几年都没回来。这还不是最可悲的,这个疯子怀了那人的孩子,生下来后脖子上面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生下来没几天就被扔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给吃掉了。最后英子让秀真和妞儿见了一面,秀真见妞儿的脖子上真有一块胎记,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秀真连夜带着妞儿想去找妞儿的爸爸,英子不知该干什么,一会儿就晕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来宋妈和妈就告诉她秀真和妞儿已经被火车撞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对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后终于团聚了,可上帝还是没让她们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妈妈让我看的一个章节。当时我正在睡觉,妈妈读着我的《城南旧事》,我发现她的脸红了,眼泪也流了下来,便问她怎么回事,妈妈告诉我:“我看到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动。”第二天,由于好奇,我也读了一遍,果然感动极了。
在这时候,英子已经已经十二三岁了,是家里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经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几年前,英子的爸爸带着英子去看过英子所就读的这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典礼,学校会选一个学生代表上去演讲,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选上台去演讲,可是英子的爸爸却病了,没法去看自己女儿的演讲,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女儿站在台上光荣的演讲,可是自己却看不到了。英子演讲完,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却永远的倒下了。
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小小年级的英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我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