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我最崇拜的的作文合集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崇拜的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1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们书法班的娄咨羽姐姐,娄咨羽学习刻苦,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都按时上书法班,字练得也非常棒,在书法班作品名列前茅,区、市的比赛,甚至全国的大型书法比赛都能拿第一,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次娄咨羽姐姐脚受伤了,但她仍然坚持上课,让我们非常崇拜她。那是今年冬天的一节书法课,天空中飘着鹅毛大雪,刺骨的寒风刮到脸上,眼睛都睁不开,路上的雪被人们踩过后,滑滑的,一不小心就会摔倒,那天上书法课的同学只到了一半,当上课铃响时,娄咨羽姐姐扶着楼梯一瘸一拐的来到了教室门口,当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娄咨羽姐姐的脚在家意外受伤了,可她还准时上书法课,在天气那么恶劣的情况下,仍然上书法课时,教室里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娄咨羽姐姐的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娄咨羽。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2
如今的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科学的蓬勃发展,创造了令世界人民有目共睹的辉煌成就,可想而知,人们心中有多么强烈的自豪感啊!在所有的科学家中,我最崇拜的是爱迪生。他的名字并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用生命歌唱出来的。
爱迪生小时候好奇心特强,从此他就对科学产生了热爱之情,对它穷追不舍。他内心的执着、坚强,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非常崇拜他。爱迪生只上了三个月的学,十二岁在火车上卖报。有一节车厢专给乘客吸烟用的,车长同意他在那里占用一个角落。他把化学药品和瓶瓶罐罐都搬到那个角落里,卖完了报,就做起了各种有趣的实验。火车开动时猛地一震,一瓶白磷震倒了。白磷一遇到空气马上就燃烧起来,许多人赶过来,和爱迪生一起把火扑灭了。车长气极了,把爱迪生做实验的东西全扔了出去,还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把他的一只耳朵打聋了。但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没有动摇,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差点也弄瞎了他的眼睛,但他没被危险吓倒,而是继续埋头做实验。多么顽强的精神啊,这就是他对科学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我更加崇拜他了!
他的一生最辉煌的成就,就要数发明电灯了。1879年10月21日。人们把这一天定为电灯的发明日。
爱迪生就像在科学上的'螺丝钉,永远在科学事业上立足,为科学做出贡献,创造无限不可能的奇迹,也为人类创出光明的希望!他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没错,在他的发明中融入了他自己那辛勤的汗水,也正是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去热爱和忠于科学。没有任何人比我更崇拜爱迪生了!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3
人在一生当中,有值得你尊敬的,有值得你保护的,有值得你崇拜的。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很孝顺,记得去年奶奶生病住院了,妈妈便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风雨无阻。由于奶奶生病,妈妈就把洗衣服、做饭等家务事全包揽下来。奶奶因生病心情不好,常常会发一些无名之火,妈妈总是默默忍受,从不和奶奶顶嘴。为了能让奶奶的心情尽快好转,还时不时到街上转转,买一些平日里奶奶爱看的戏剧dvd,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奶奶心情也好多了。
妈妈不仅对奶奶好,对隔壁张奶奶也很好。隔壁张奶奶的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张奶奶。虽然张奶奶身体还好,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一遇到雨雪天气,她可就一筹莫展了。记得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妈妈对张奶奶的照顾真是达到了极点。早餐妈妈总是替张奶奶买好,午餐的时候妈妈常把我家烧好的菜呀、烫呀等送到张奶奶家,还时不时的给她买些水果送去。张奶奶很受感动,逢人便夸我妈妈:凡子妈真比我闺女还孝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大概就是为妈妈而写的!
妈妈不光孝顺老人,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妈妈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孝顺老人,帮我学习,她简直就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在全速运转着。每当晚上家务做完,就会习惯似的坐下来,陪我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帮我检查作业、复习功课、预习……记得有一次,母亲身体不舒服,早早睡了。我一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刚到精彩之处,妈妈醒了,她让我把作业给她查查,我不情愿地拿出家庭作业本递给她。当她查到“听写词语”这项时便问我:“词语你是怎么听写的?”“我,我……”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和蔼地对我说,“孩子,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来妈妈帮你听写。”我脸红了,我以为妈妈生病了,今晚可以放松一下,谁知妈妈在病中还对我如此严格要求,我对妈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暗下决心:今后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用优秀的'成绩向我亲爱的妈妈汇报!
妈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虽然外表不算很美,但是在我眼里,妈妈是最美丽、最耀眼的!妈妈,我爱你!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4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5
母亲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她爱我,早已超过爱她自己。而她对我的关怀和教导,让我切切实实地领悟到“母爱”的真谛。母亲是一位音乐教师,所以,家里的音乐氛围很浓。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弹钢琴。那时我的我很淘气,不愿在钢琴边规规矩矩的坐着,所以,不懂事的我对母亲和钢琴都很反感,甚至有一段时间还要砸了钢琴。让我感动的是,母亲总能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乖乖的坐到钢琴前“玩”钢琴。为了让我把钢琴学得好一些,母亲把辅导电子琴的工作都辞掉了!上小学后,母亲对我的钢琴放松了,开始抓我的学习。三年级期末考试时,成绩一向优秀的我数学只考了83分。
那时,卷子还未发下,但性急的母亲已等不到发卷了,她和我一起去老师办公室看卷子并让我重新做一遍。我不愿,却又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因为,母亲的眼睛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我觉得,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如此严厉。到五年级时,我的钢琴考过了六级。母亲问我还想不想继续再考,我毫不犹豫的说,不。虽然母亲没说什么,但我能看出她眼里的失望。从此,我就再也没有系统的学习钢琴。时光飞逝,转眼,我就要小学毕业了。为了给我选一个理想的中学,她分别在很多学校给我报了名。
那时的母亲,穿梭于市里的许多学校之间,而且,见了熟人,第一要事就是询问那所学校更好。真的,这段时间,母亲是家里最忙的一个。经过一番斟酌,最后,母亲选择了一中。当我拿到一中录取通知书时,母亲高兴得都快疯掉了。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伟大。也是从那时起,我对母亲产生了一种崇拜感!让我痛苦的是,在初一下半学期,母亲因疲劳过度,腰椎和颈椎都得了一种怪病。虽然四处求医问药,但至今都没有彻底治好。妈妈身体虽然不好,但她依然天天为我做早饭。每当看到母亲在厨房忙碌时,我的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无以名状的感动。这一刻,我总会不由自主的走到钢琴前,弹起她教给我的第一首曲子——《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在我的世界里,您就是温暖,您就是爱,您是我一生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6
你的心里一定都有自己喜欢或者崇拜的人,可能是某个明星、某位作家、某位科学家等等,或者是自己的父母、老师、周边的同学……我最崇拜的人是班上的小“明星。”
他留着一个小平头,看上去显得特别精神,体型胖胖的,皮肤黝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时而一眨一眨的,一个圆圆的鼻子下有一张厚实的嘴巴。他就是我们班的吹奏小能手——小潘。小潘用葫芦丝吹奏过许多乐曲,其中《欢乐的泼水节》是小潘最拿手、最熟悉不过的曲子,他还拿这首曲子参加过许多比赛,都获奖了!有一次,小潘在音乐课上为我们展示了这首动听、欢快的乐曲,我还深深地记住了这首乐曲的`旋律:起初,旋律委婉连绵,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这似乎是人们正拿着水瓢从家里往广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人们成群结伴,欢声笑语,准备度过这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小潘也仿佛被自己吹奏出的乐曲深深的感染了,竟情不自禁的在左右晃动起来,好像在为自己打着拍子,随着旋律的升腾跌宕,步步高昂,乐曲进入了欢快的阶段。这仿佛是在泼水节上,男女老少正把水瓢里的水泼个别人,也把自己的祝福带给了别人,大家爽朗的笑声传遍整个广场,渐渐地,旋律逐渐变得柔和,柔美,这好像是人们互相泼水时忘记了时间,落日已经像个害羞的小女孩,羞涩的低下了头,人们陆陆续续的回家吃晚饭去了。整个乐曲的旋律舒缓而又起伏,恬静而又激荡。大家听完后,说到:”吹葫芦丝肯定要常久练习,才能吹奏出这么好的乐曲声!小潘吹得葫芦丝实在是太棒了!我还第一次听呢!小潘,你这首乐曲是怎么吹奏的?教教我吧。小潘,你在哪里学吹葫芦丝的?我也要去!
小潘吹葫芦丝可真是棒极了!我十分的崇拜他,希望我也能像小潘那样厉害!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7
崇拜,对年少的我们来说,歌星、演员、英雄……都是崇拜的对象,而我,却崇拜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个子很高,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写满了智慧,布满皱纹的脸上经常挂着和蔼的笑容,
听妈妈说,外公虽然小学还没毕业(家里很穷,兄弟姐妹多辍学了),但十分好学。他靠自学翻完整本字典。邻里乡亲需要写什么材料,总是找外公,在那时外公可是村里的“秀才”。
现在外公虽然六十几岁了,每天都坚持往本子上抄抄写写我好奇地问外公:“外公,你抄这些干什么呀?”外公乐呵呵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记性不好,把不懂抄下来琢磨琢磨,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我恍然大悟。外公还是个赶时尚的人,又一次,外公来请教我怎么讲好普通话,我很感到很疑惑,外公似乎猜出我的心事说:“我老说方言可不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出门人家可听不懂,我的乖孙女,你就教教我吧!”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外公的普通话越说越好,甚至超过我。
外公不仅好学,而且是个拉二胡的能手。什么《赛马》﹑《二泉映月》等乐曲他都会拉,更了不起的`是,外公是自学成才。特别是拉《二泉映月》时,外公那么投入,只见他手指在二胡上不停滑动,从音乐声中,我似乎听出了阿炳的心声,听出了阿炳对命运的控诉,同时也听出了外公对阿炳的同情……
瞧,外公还喜欢唱京剧呢。他一天到晚都在哼什么“红脸的关公,白脸的曹操……”在外公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我国的国粹,还经常和外公在一起谈论京剧呢。
我崇拜外公,是因为他已经六十几岁了,还是那么的热爱学习,那么的执着,我一定要学习外公执着的那个“劲”!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8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崇拜的人,长辈,老师,朋友还是同学,都是我们的榜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最崇拜的就属我的老师了,她可是一个教书认真,品行方正的好老师,就与鲁迅的老师寿镜吴老先生那样名传海外。为什么说她是我最崇拜的人呢,这还得从我入学说起。记得那时候,我们还不懂事,上课的时候乱说闲话,老师在讲台上也不吭声,我以为老师生气了,但老师的行为却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我们进行严格的批评,而是给我们讲上课时该干什么,全班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没想到老师的这招真灵。这是我崇拜老师的'第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是她有无所不能的本事。
我的老师可以说是一个书法家,他写的粉笔字,毛笔字以及钢笔字,让人看了都惊叹不已;她朗诵也很专业,什么语气,神态,样样俱全,真不愧是无所不能呀!如今,她已经叫了我们五年了,这样的好老师,值得我崇拜。
我最崇拜的的作文 篇9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班主任—伍老师。伍老师是一中等身材的个,长长秀发微微卷起、整齐而精致,白净的脸上泛着红晕,一双乌黑的眼睛时而闪烁着,把神采奕奕的状态传递给我们每一位同学,让每天的学习充满着能量。
伍老师是一个温柔的人,她从不会因为学生的调皮,所以粗暴地指责我们,也不会用什么办法来惩罚我们,她会用温和的语气和我们说话,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开导我们,让我们没有感到有压力的情况下把不足和错误改正。
伍老师同时还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经常和我们在一起谈论些寓言故事、成语典故,向我们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她会孜孜不倦地向我们灌输更多的.知识和新鲜的事物,让我们开阔视野。
伍老师时常会自掏腰包买些小礼物及棒棒糖、巧克力等等,用它们来奖励一些学习有进步的学生,让受奖励的同学喜滋滋地回家跟父母炫耀整晚上。
就是这样一位十几载如一日,每天迎着黎明的朝霞走,顶着午夜星光归的好老师。从此,深深地扎根在我心灵深处,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班主任、我最崇拜的人-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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