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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时间:2021-05-08 12:42:34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热】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热】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是我们也会有一种希望。他指引我们走过一次有一次坎坷;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他是我们生活的指南针,航海路上的灯塔不断的指引着,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我心中,引领我前行的人,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直直的屹立在我心中从未消失过。在我生命的前行路上,我曾有过多少迷茫,有过多少辛酸,有过多少泪水,是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不是困难,而是你心中一个陌生领域罢了。只要你抬起头,勇敢的向前,这些地方将不再变得陌生也不会变的黑暗了。

  记得我小时候,那是一个夏天,当我独自一个人外出时,我不知不觉便秘是在了一片森林中,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换是没有找到出去的路,在一阵迷茫和绝望中,我无可奈何的坐到林子中,失声痛哭起来,心里好后悔自己来到这片森林。

  自己在绝望中,泪水一滴一滴得掉在了我得手上,当我抬起头时,出现一片天空,月光石那么美丽,星星在不停的闪着,林中的鸟儿,虫子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这美丽的夜空增添气氛。

  听着鸟儿们的歌声,我心中浮现出一句话;“孩子,不管到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你都要相信自己,就算前面的再大,它总有路,不要一味的责怪自己做错了什么,而要确信,自己在做错的同时也熟悉了一片新天地。”

  是这句话,这个人让我心中重新充满了希望,强忍着寒冷与害怕,站了起来,听着鸟儿的歌声,看着美丽的夜空,踏上了这条全然未知的充满惊奇与艰险的道路。

  穿过一棵棵大树,走过一条条沟翻过一条条坎,不知走了多久,心中还是浮现着那个身影,是他引领着我向前,是他呼唤着我不要放弃,不要倒下。

  这个人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的父亲。正是这个人,在我全然不知的领域中,带我度过了一次次的困难,使我不再迷惘,不再害怕。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的妈妈是名公务员。瘦瘦的,和我差不多高。长长的头发,水灵灵的眼睛和小巧的嘴。长得格外美丽,也特别年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的姐姐呢。

  直到今年三月,我才从姐姐的口中得知——妈妈得直肠病已经一年多了。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落下了眼泪。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不仅一次地让妈妈给我买这买那,还很顽皮,经常惹妈妈生气。

  从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应该做出改变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要帮妈妈做,尽可能多地照顾和关心妈妈。而妈妈也非常为我着想,有时甚至不顾自己,送我上学,接我放学。我真的很崇敬她。

  从第一次月考的时候,妈妈就去成都看病了,而爸爸也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回来,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家。直到前一天晚上,妈妈才坐飞机回来。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中,妈妈虽然做了很多检查以及一次手术,但她却不忘每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也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过,没有妈妈在家的日子非常孤单。昨天刚一进门,就看见妈妈虚弱地躺在沙发上,爸爸也在。我哭了,那天是我生日,我本以为妈妈不会赶回来为我庆祝生日,没想到她却……

  看见妈妈瘦得只剩皮包骨了,手臂也细得出奇,头发也少了许多,还问我这几天学习怎么样,我说很好。妈妈每天都需要换药、换纱布,还不能正常饮食。妈妈还微笑着对我说:“你乖乖的,好好上课,不用担心妈。过几个星期等妈恢复了,就带你去吃好吃的,你不是特别想去吃肯德基嘛,我带你去。”

  妈妈这次是专门回来为我庆生的,过几天还要回成都拆支架、复查。她面对如此可怕的病魔,却没有屈服于它,仍然坚持着。

  我知道,妈是爱我的,我也爱她,我非常崇敬她。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说起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的主角马小跳,他圆圆的脸显得天真无邪,一双充满好奇心的眼睛镶嵌在他的脸上。马小跳可有着许多优点,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

  有一次,他在街上玩。远处传来一阵“汪!汪!汪!”的叫声,那叫声十分凄凉,如同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了人们的心理,马小跳听到后,便直奔叫声传来的地方,想去看一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一只狗迷路了,找不到家了,他那股强烈的同情心顿时油然而生,他一定要找到狗主人!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狗的主人终于找到了,而狗的主人却嫌弃那条狗的眼睛失明,坚决不要了,马小跳顿时恍然大悟,但是马小跳并没有放弃,他不但每天去狗主人那儿请求他留下狗,而且还带狗去宠物医院治疗。功夫不负有心人,狗主人终于答应收留那条狗了。跟他比起来,我十分惭愧,低下了头,脸渐渐地红了。

  马小跳不仅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他依然是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卖花,她神情紧张,他走上去问他:“你怎么在这里卖花?你没有父母吗?”小女孩没有回答,他一遍又一遍地问,小女孩哭着说:“我不卖完花会挨打受骂的!”听了后,他找了好友一起买花,还动员好友一起买花。第二天,马小跳看见一个男人一上午都在桥上,监视着卖花女孩,马小跳觉得这事很蹊跷,边上去跟那个男人吵了起来,人们被吸引到了桥上,马小跳便指着那个男人说:“那人强行女孩卖花!”人们听后十分愤怒,把那个男人送到了警察局,终于那个女孩被安全的送回了家,那个男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中的马小跳多么伟大,想到这儿,我感到自己多么渺小。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马小跳。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xx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有人崇拜博学多才的爱因斯坦,有人崇拜好学的司马光,有人崇拜为国赴死的赵一曼,有人崇拜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

  而我最崇拜的人是钱学森。钱学森是中国航天之父、导弹之父、火箭之王、自动化控制之父。而且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午饭后,母亲教儿子背诵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或者画画,或者写毛笔字。每天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悟性极高,记忆尤其出众,他三岁时就会背诵百首唐诗,以及一些启蒙的读物,自小被人称为:“小神童”。

  上小学时,学校的男孩都爱玩用硬纸片折成的小飞镖,好的飞镖,掷岀去像燕子一样,又稳又远,学校里没有人能赶得上钱学森。后来,钱学森说了为什么飞镖飞不高,飞不远,飞不久的原因。听后,钱学森的老师心里非常震撼。因为小小的飞镖里蕴含着空气动力学的基本原理,钱学森没有老师教他,他竟然自己悟出来了!

  还有一次,钱学森在美国留学时,一名教授出了很多难题,使得许多学生不及格,大家一致认为教授是故意让他们难堪,想去闹事。他们惊讶地发现,教授早把钱学森的卷子贴在了门上。他们发现,卷子上干净、整洁、清爽、没有一处修改,看上去是毫不费力,一口气完成的。教授在卷子上给了一个大大的A后面还有三个加号,想要闹事的学生,灰溜溜的走了。

  钱学森,是一个好学的人,他的一辈子,只做了两件事,一是读书,二是为国奉献。他由美国回到国内时,美国人不让他走,因为他一个人能抵得上三五个师,还给了他很高的官位,但钱学森礼貌地回绝了,他毅然决然回到祖国,为国效力。

  这就是我佩服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比如居里夫人、马云、牛顿、爱因斯坦等,但我最崇拜的就数“数学王子”——高斯。

  他原名为卡尔·夫里德里希·高斯。他是德国的数学家,物理家等。高斯从小在农村上学,一天,从城里来了一位教师,自以为农村孩子不如城里的孩子聪明伶俐。第一天就在黑板上写了一串数字,1 2 3 4…… 100,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孩来到老师面前说他算好了,老师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石板上写着5050,老师惊讶极了,还没等老师开口,他就说:“我没按照常规方法算,而是用1 100等于101,2 99等于101,一直加到50 51等于101,共有50组101,再用50×101等于5050,老师不得不赞叹,这个小男孩就是高斯。

  高斯不到20岁时,在许多学科上就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对于高斯接二连三的成功,有许多同龄人很不服气,想要为难他。这不,一天,他匆匆的往学院赶去,一群人拦住了他,并出了一个跟数学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一个玻璃瓶里面有一根棉线系着的银币,让高斯不打开瓶塞,把线弄断,他认真的思考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想出来,这时,一个带着老花镜的老人拿出伞帮高斯遮阳,高斯看了看老人,灵机一动,向老人说了句话,老人把自己的老花镜给了他,高斯利用凸透镜聚焦原理将棉线弄断,让那群为难的他人也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高斯给数学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心中的楷模,是我人生的标杆。我要努力向他学习,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赫赫有名的大明星;有的人崇拜那高尚的教师;有的人崇拜自己的家人……当然,我也不例外。想知道我崇拜的人是何许人也吗?告诉你吧!我崇拜的人是在城市里毫不惹人注意的职业,但是他们是城市的化妆师,他们就是清洁工。

  冬季的一天,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穿上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寒风呼呼的吹着,让人直哆嗦。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阿姨穿着薄薄的工作服,在又臭又脏的垃圾旁边清理着。她那被冻得像红苹果一般的双手直发抖。她的手在垃圾里来回穿梭,看得我心都寒了。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他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她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亮,大大的嘴巴,让人感到无比亲切。我心想:在生活中,我并不具备像她那样不怕吃苦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习。

  夏姑娘轻盈的向我们走来,太阳公公仿佛喝醉酒了一般,大摇大摆的从山底下慢悠悠地爬了上来,把大地烤的火辣辣的。妈妈在房间里大叫:“热死我啦!语嫣,你去买根冰棒给我吃吧!”我爽快的答应了。到楼下,我飞快的冲向小卖部,身边掠过一个相似熟悉,但又陌生的背影。走近一看,原来是上次见到过的那个清洁工阿姨。她那一颗颗豆大的汗水淌满了整个脸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颗晶莹的汗珠跟其他几颗汇成一大滴,沿着额头,“啪嗒”一声,汗珠掉到了地面上。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汗珠不停的掉下来,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我想:这位阿姨是多么热爱她的工作,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习上。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名列前茅!

  瞧,这就是我崇拜的人,虽然很平凡,但她的精神却不一般!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并被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所影响,他们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榜样的作用。我觉得对偶像的崇拜可以激励我们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不懈奋斗,但是我们切不可盲目崇拜,而是应该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借鉴他们的成功路径,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才是崇拜偶像的真正内涵。

  我最崇拜的是医药学家,因为他们默默无闻、不计名利,一心醉心于科学研究的精神令人敬佩。他们夜以继日地研究抗体,研制治病救人的药品,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路易斯巴斯德发明的狂犬疫苗,亚历山大弗莱明发明的抗生素,正是有了这些发明,才一次次地解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回顾历史上的几次重大疫情,当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束手无策时,正是因为有你们,人类才能解除痛苦,战胜病魔,所以我才崇拜医药学家。

  而我最崇拜的是2015年荣获诺贝尔最高医学奖的屠呦呦团队,他们发现的青蒿素,可以有效治疗疟疾。它的出现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医护人员治疗瘟疫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户。他们每天在弥漫着刺鼻的化学药品实验室里,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实验,才发现并提取出青蒿素,青蒿素的出现让更多的患者得到了解救。

  我喜欢屠呦呦老师身上的淡泊和正直,而我更喜欢她很经典的一段话:“我喜欢宁静,蒿叶一样的宁静。我追求淡泊,蒿花一样的淡泊。我向往正直,蒿茎一样的正直。”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这正是我所向往与追求的品质,我要做一个像她一样的人。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拿诺贝尔医学奖,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理想一定能实现!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崇拜,对年少的我们来说,歌星、演员、英雄……都是崇拜的对象,而我,却崇拜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个子很高,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写满了智慧,布满皱纹的脸上经常挂着和蔼的笑容,

  听妈妈说,外公虽然小学还没毕业(家里很穷,兄弟姐妹多辍学了),但十分好学。他靠自学翻完整本字典。邻里乡亲需要写什么材料,总是找外公,在那时外公可是村里的“秀才”。

  现在外公虽然六十几岁了,每天都坚持往本子上抄抄写写我好奇地问外公:“外公,你抄这些干什么呀?”外公乐呵呵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记性不好,把不懂抄下来琢磨琢磨,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我恍然大悟。外公还是个赶时尚的人,又一次,外公来请教我怎么讲好普通话,我很感到很疑惑,外公似乎猜出我的心事说:“我老说方言可不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出门人家可听不懂,我的乖孙女,你就教教我吧!”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外公的普通话越说越好,甚至超过我。

  外公不仅好学,而且是个拉二胡的能手。什么《赛马》﹑《二泉映月》等乐曲他都会拉,更了不起的是,外公是自学成才。特别是拉《二泉映月》时,外公那么投入,只见他手指在二胡上不停滑动,从音乐声中,我似乎听出了阿炳的心声,听出了阿炳对命运的控诉,同时也听出了外公对阿炳的同情……

  瞧,外公还喜欢唱京剧呢。他一天到晚都在哼什么“红脸的关公,白脸的曹操……”在外公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我国的国粹,还经常和外公在一起谈论京剧呢。

  我崇拜外公,是因为他已经六十几岁了,还是那么的热爱学习,那么的执着,我一定要学习外公执着的那个“劲”!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挑山工的活很轻松,因为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也在挑山工的行列里。直到那次泰山游回来后,我对挑山工的看法改观了……

  四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相约到泰山去登山。我们到了山脚底下,拿着食物和相机,便登了起来。一路上,我们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挑山工。看到前面的路上没有挑山工了,我心想:这些挑山工的活很轻松,还很熟悉路,怎么走得那么慢那?真奇怪!接着,我们看看风景,走走路,走到半山腰时,又累又渴,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了。刚一坐下,我便发现我们旁边坐着刚才的挑山工。我很好奇:他们不是被我们甩得远远了么?难道有近路?

  我带着一肚子疑问,问了一个看上去年纪较大的挑山工:“挑山工爷爷,你们的活重不重?重的话又为什么走的那么快?难道有近路么?”挑山工爷爷眯着眼,微笑着说:“小朋友,我们挑山工的活很重啊!但是我们不像你们,走走停停,我们只是专心致志的走路,并没有近路!”我听了挑山工爷爷的回答,又问:“既然活很重,你们为什么还要做呢?”“小朋友,泰山上是不是有很多旅馆、小卖部?”“是啊。”“那就对了啊,没有我们挑山工,山顶哪来的东西卖,哪来的东西提供给游客呢?所以,我们才要挑东西给山顶啊!”听了挑山工爷爷的一席话,我不由得尊敬起了挑山工,也暗下决心:以后我也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接着,我向父母喊了一声:“爸爸妈妈,我们登山去!”喊完,便拖着父母登起了泰山……

  经过这次泰山游,我改观了对挑山工的看法。在这里,我想对挑山工说:“挑山工,你真了不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壮硕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短发看起来很有精神。长方脸,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下,一张不大不小的嘴经常抿成一条线,整个人看起来很威严。

  我崇拜爸爸,是因为他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爸爸坐公交车去商场。车上的人很多,挤得像沙丁鱼一样,背靠背,腿贴腿。车行驶了大约两站地,我们才好不容易坐下来。就在这时,车停住了,两个满面皱纹的老人,拄着拐杖,驼着背,从后门慢慢走上了车。“请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个座,谢谢……”虽然车上的广播都这么叫了,可那些人们玩的玩,吃的吃,根本无动于衷。两个老人扶着栏杆,在一路上摇晃得很厉害,随时都可能摔倒的样子。“老人家,您过来坐吧。”爸爸站起来,扶着其中一位老人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老奶奶欣慰地笑了,脸上的皱纹更明显了,拍着他的肩说:“诶,好,好,谢谢!”爸爸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爸爸,我再也坐不住了,我立马起身,把另一位老爷爷也扶到座位上,老爷爷笑得很开心,称赞我是好孩子。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爸爸把我拉进怀里护住,我抬头对上爸爸赞许的目光,比买了新衣服还高兴。

  我崇拜爸爸,还因为他永不言弃。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去爬泰山。在山底下,我看到泰山是如此高大,好象在云彩上面,再看看石阶边上的铁链似乎是从天上悬挂下来的,真叫人内心发颤。开始爬了,我们奋力向峰顶爬去,爬了一大会儿,我腿像灌了铅,一步都迈不动了。内心还以为马上到了,抬头望去,竟然才爬了五分之一。我想放弃,爸爸却让我再坚持一下。爬到半山腰,我和哥哥都爬不动了,爸爸就让我们在半山腰的休息处休息,老妈照看我俩,他一个人继续坚持,终于爬到了顶峰。看着爸爸在峰顶给我们传回的照片,让我们明白了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在成长的过程中,爸爸用言传身教激励着我前进,促使我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5

  岁月悠悠,时光漫漫,山河已老,一转眼,已经跨入了二十一世纪,我们无比怀念逝去的英雄。他们为革命献出了精力,献出了力量,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英名我们将永远铭记,他们的事迹我们将永远熟知。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董存瑞,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啊!

  他和战士们正隐藏在大桥边的房子里,看到了日本的**车经过大桥,他托着沉重的炸药包来到大桥下,准备把炸药包固定在桥下的洞中,但谁也没有料到桥下没有洞,眼看日本**的车子就要渡过大桥了,董存瑞不假思索地托起炸药包,在这千钧一发时刻,点燃了导火线,几秒钟后,“轰”、“呯”,大桥被炸没了,董存瑞也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董存瑞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但他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本来他应该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在生与死的选择下,他选择了为人民、为祖国,他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的人。他十三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加入革命后,他一路向前,随着时间的增长,年龄的增加,他的职位也越来越高,到了二十几岁,他就当上了连长,他的脑子里始终只有祖国,只有人民,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变得勇敢,敢于做出一个这样伟大的决定。正是他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国家的人民,相信自己的战友能打败敌人,他才会做出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英勇行为!

  天下无数的英雄我们都应该始终铭记,我们永远不能忘怀他们的英名,要永永远远地把他们可在脑海中,他们是值得我们怀念的,也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记住,千万不可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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