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里面可以学到许多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里面的知识是:龙会飞吗?
科学家研究目前所发现的恐龙化石,还没有发现恐龙会飞的证据。
当恐龙在陆地上称霸的时候,空中也有霸主,那就是翼龙类。科学家认为,翼龙类只是恐龙的近亲,不能算是恐龙。另外,同样出现在恐龙时代的始祖鸟,虽然有滑翔的本领,但它们是介于恐龙和鸟类中间的动物,也不能算是恐龙。
有一些恐龙,外形长得和鸟类极为相似,甚至也有翅膀和羽毛,但它们都不会飞翔。比如似鸟龙,它的前者太短了,所以飞不起来。再比如似鸵龙、似鸡龙,也都不会飞。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知识吗?那就快买《十万个为什么》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虽然“完全”地看一本书要看好长时间,但是你看的时间越长,所获取的知识就越多。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与人;要学会忍让;人没有仁爱之心,有礼仪也没用……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能使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获得有益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它写了调皮的马小跳,也写了乐于助人的梅小雅。这一段时间,我看到许多同学都买了那本书,而且看地津津有味,我便苦苦哀求妈妈也帮我买一本。一段时间后,妈妈终于把书买过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欢”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麦冬娜姐姐,她是个“冷美人”,但是最后还是被马小跳的善良给变温柔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狗狗服装设计师,她给她的狗设计了一套衣服,而且还给够套上了一副墨镜,帅呆了。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芭蕾公主的梦想是跳芭蕾,可是有一天地震了,把她的左腿给压断了,她差点放弃梦想,但是在马小跳的帮助下,终于她可以表演了,马小跳请来了芭蕾王子,芭蕾王子陪她一起跳,她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我也懂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有一天晚上,妈妈还没回来,于是我拿出我喜爱的书《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看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八点半了,我早已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妈妈回来了,我都没听到。妈妈催我:“乖乖,快点睡。”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知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在我读过的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王一梅的《木偶的森林》。这本书是班主任詹老师送给我的儿童节礼物,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刚进小学时,詹老师问我最喜欢什么礼物。“书!”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六一儿童节的那天放学回家,我打开书包,猛然发现里面多了一本书。绿色封面上坐着一个木偶,手里托着一只小鸟,好像正在对话。上面写着“木偶的森林”五个彩色的大字。
一定是哪个小朋友放错了,我想。打开书,里面夹着一张小熊的精美书签,上面写着:“邵洋溢:詹老师祝你小学里的第一个六一节快乐!”是詹老师送给我的六一礼物,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这本书我看了好多遍,它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颗长在大森林中会说话的橡树被一个木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来到了城市。日夜思念大森林的木偶人罗里拥有一颗寒冷的心。他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的行为,于是他招募各种动物成立了马戏团,企图把人类赶出城市。最后罗里被图书管理员阿灿姑娘用爱感化了,回到了绿色的大森林。
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存环境。就像木偶罗里说的:“我不想成为人,我只是一棵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森林才是我真正的家。”那么,我们的家又是什么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 ,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的时候就像在看一本电影一样,刚来到一个以为是安全的地方,但却总是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又招来一场杀生之祸。比如,在鬼公主的嫁衣中他们刚刚逃离金丝线铺天盖地的攻击,躲进了神农百草园,却因胡沙碰了一下冬虫夏草,又引来了更大的麻烦……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最近,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认真的阅读了《绿野仙踪》,目光深深地被吸引:小女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因一场龙卷风来到了奥兹国。她们为了回家,于是去翡翠城找奥兹帮忙。一路上,多萝茜遇见了三位与自己同行的伙伴:渴望得到聪明脑子的'稻草人,盼望得到温暧之心的铁皮人和希望变得勇敢威猛的胆小狮,就这样一场不可思议的神奇之旅开始了……
当我读到第一节的时候,觉得多萝茜从小就失去父母,是多么的不幸呀!那时,我在想:“如果我是一个神医,我要向哆啦A梦借:“进入故事里的鞋子”把死而复生的药给她的父母,这样她们一家人就可以继续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本书中有很多角色,其中我最喜欢多萝茜,因为她坚持不懈,一次次陷入险境,但她仍然不放弃,和伙伴们勇往直前;因为她勇敢,为了救托托,奋不顾身地朝狮子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一拳;相比之下,欺负弱小的两个恶女巫就差得远了。
《绿野仙踪》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如梦如幻,惊险曲折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情节精彩,同时因为它包含了许多的道理,如: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不可以虎头蛇尾;友谊很珍贵,和时间一样,是金钱买不到的。它赞扬了善良和真诚,指责了虚假和丑恶。在鲍姆写的这本书中,好词好语有很多,把人物动物都写得栩栩如生,把一次次冒险写得离奇刺激,让我受益菲浅。给我的暑假生活平添了一番乐趣!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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