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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苹果作文

时间:2021-03-05 09:50:54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最爱--苹果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我有很多爱好,但是我最拿手的还属我的小提琴了,在三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练琴了,之前,我就听说小提琴是“音乐皇后”。果然是名不虚传!当我第一眼看到小提琴的时候,就认定“她”是一门高雅的艺术,我看到“她”那美丽的线条和那高雅的琴箱,还有那五根粗细不同的琴弦,更有那美丽动人的琴声时,我就在不知不觉中被“她”迷住了。

  拉琴很辛苦,有时我也偷偷懒之类的,在握琴把的时候,我的手指因为在不断的摩擦琴弦,磨得手指一阵一阵的疼,但是一想到那拉起来动人心弦的琴声,我还是忍着疼痛继续练琴,我在心里想:不能气馁,要坚持,一定要学得下去。俗话说的好嘛,“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付出才有果实,因为我知道,既然努力了就坚持到最后吧!。

  经过我不懈的努力,在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说我可以考级了,我可高兴呢!终于到了见证我实力的一刻了,第二天我拿着我心爱的小提琴,来到了考试的地方,一看我面前有四个评委,我就有点慌了神,心里想:万一拉不好怎么办呀!在旁别的妈妈好像看出来点什么,妈妈鼓励我说:“不要怕,按你的正常发挥就行”。我顿时有了勇气,我定了定神,按照老师教得拉,在我优美的琴声中,评委们一致叫好,给了我“A”,这可把我高兴坏了,妈妈也为我自豪的笑了。在学校开联欢会的时候,我的小提琴表演让大家每次都热烈欢迎,听见大家的鼓掌声,我开心的笑了,

  在拉好琴的同时,我也细心的保护着我的小提琴,我经常擦拭琴身,给琴弓打打松蜡,磨一磨,琴弦声音变了,我就拧一拧,调调音,在我细心的照料下,小提琴每时每刻都闪亮出美丽的光泽。

  我最后说一句学琴心得:多一点勤奋就会多一点收获,多一点坚持就会多一点喜悦!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2

  春,是个多么神奇的季节,它有着冰雪消融的灵动,有着百花齐放的蓬勃,有着万物复苏的奇迹。

  正值年少的我,每日都会去阿太家中,不管什么季节,每一天,我都会去,因为那里有远离喧嚣的静谧,由香甜可口的饭菜,以及阿太那温暖的怀抱。阿太已过了花甲之年,背渐渐陀了,发渐渐白了,但不变的是她对种花的热爱,那方小小的天地中寄载了多少阿太的梦想。

  似乎感受到那么的不可思议,于是选了一颗种子跟着阿太学种花。

  每天放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阿太家,容不得半点喘吸。看着似乎会发光的泥土中有没有一颗小芽。然后拿着水壶,仔细地浇水,“够了,别浇了,”阿太从房门里快步走出来阻止我,吓得我乖乖地放下水壶。

  不厌其烦地每日去看,每日去浇水,每日施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直到完全天黑了,才意识时间竟如此的晚,回头一看,阿太竟站在我的身边,一直陪伴我。

  日复一日,每日的黄昏下都有一个孩子蹲坐在泥土旁,身后是个慈祥的老人站在那里注视着孩子的神情,眼神里满是欣慰,秋风刮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株苗也渐渐长高,伸出绿叶,顶着一个花骨朵,也只看到青绿色。渐渐地,秋风扫走最后一片叶子。花开了,我才明白,原来这是向日葵。

  欣喜若狂的我,想要立刻和阿太分享我的喜悦。可是,转头,那个一直守护我的人已不在我身旁,我再也不能听到她对我的唠叨。

  太阳下山了,向日葵慢慢地低下了头,那抹刺眼的阳光下也只剩一个孤独的孩子了。

  细细的,淡淡的,花的清香萦绕在身旁,阿太曾说,她最爱的是向日葵,因为它总是喜欢绽开自己的笑脸,永远向着太阳。是啊,现在的我也喜欢它,因为耀眼的金色中包含了阿太的梦想及我的怀念和真挚。

  向日葵,我的最爱,晶莹的泪光中似乎看到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起守护在向日葵旁。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3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4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干的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5

  千年万载,华夏一直吟啸着,那啸声回荡在千丘万壑,回荡在亿万中华子孙的心中。这个古老而苍劲的民族啊,历经多少个春露秋霜,那啸声已是那么沧桑。可我偏爱撷取你残留的袅袅余音,寻根问祖,来窥视出你的全部……

  我登上了长城,观其首吞沧海,尾接大漠的气势,叹其跌宕关山,绵亘神州的气魄。我仿佛穿越了历史的茫茫云烟,看到秦始皇筑长城的雄壮场面,听到孟姜女的哭泣声。在这里,多少壮士抛头颅,洒热血,醉卧疆场。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是他们用双手铸造了长城,也是他们用干戈诠释了长城,更是他们用血肉之躯筑成了民族精神的长城,让中华大无畏精神流传……

  我置身于滚滚黄河之中,叹其博大精神。“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们与祖先共饮一碗水;它纵横千里,将华夏儿女相连。这里有刘禹锡浪涛风簸的感慨,亦有曹操赤壁之败的悔恨。曹操与刘禹锡完全是两类人,一个是纵横捭阖的君主,一个是才华横溢的文人。帝王将相自成其盖世功业,文人墨客自成其千古文章。然而黄河以它的广博容纳了这一切。在清晨迎来刘禹锡豪迈的诗曲,在黄昏又遇到曹操疲惫的马蹄。在这里军事与文学相融,在这里我看到了华夏精神之博大。

  我喜爱漫步于西藏古镇,探寻华夏精神。沿着青藏铁路,攀上雪域高原,空气稀薄,白雪皑皑,遍地牛羊像装饰一般点缀在山川之间。在那巅峰之山,屹立着雄伟的布达拉宫。走入宫中,辉煌的壁画向你讲述着千古汉藏情谊与民族团结的生活。从唐朝与吐蕃的和同为一家,到今天的西部大开发,56个民族紧紧团结,艰苦奋斗,为中华民族的繁荣付出了不可估量的力量,也谱写出中华团结精神。

  华夏大地山川秀美,人文淳朴,我最爱徜徉在大江南北,探寻中华精神。在这小小的一山一川、一人情一风俗间倒映出华夏全貌,让我们透过山水人文去窥视华夏母亲的容颜吧。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6

  我名叫丝丝,我从小就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我每天只用睡睡觉,叫几声就可以了。或许这是很惬意的生活吧,可我从第一次睁开眼的生活就发现我在一个笼子里。我,是一只金丝雀。

  在我住在这个笼子里许多天后,我终于明白我出不去了。养我的人是一个小男孩,他已经小学毕业了,马上就升入初中了,而我是他父母作为礼物送给他的`。礼物,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心里呐喊着:我也是有血有肉的鸟啊!我从第一次睁开眼我就知道窗外的天空才是我的家,为什么你要把我囚禁于此呢?我恹恹地趴在那精致的鸟笼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可那男孩好似十分喜欢我。每天都变着法的逗我。有一天,他变戏法式似地拿出一个铃铛挂在我的鸟笼上,但我仍不为所动。他终于生气了:“你个破鸟,怎么这么不懂得感恩!你还想怎样!”他的脸因生气而涨得通红,我却像个旁人一样冷冷地注视着他。他最后一把解开了铃铛朝我头上扔去,转身就走。

  我感觉被打到的那一下我的头重重的晃了一下,可我仍渴望自由,认为自由才是我最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想逃走,却也发现男孩升入初中后与父母的争执变得越来越多。一天男孩回到家,书包还未放下就被阴沉着脸的父亲叫去了书房。渐渐地,他们的争执越来越大,好依稀可以听到东西被“哔哩啪啦”打碎的声音。孩子的母亲焦急地在外面徘徊,而我也忍不住瑟瑟发抖。突然“啪”清脆的一声传来,“你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父亲怒吼道,男孩一声不吭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我看到他脸颊上微微红肿,神情却十分冷漠。他看到了我,注视着我,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似的。倏地一下,他粗暴地扯开了鸟笼,一把把我向窗外扔去。在我扑腾着翅膀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丝笑容,我有了一种透亮的感觉。

  是啊,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最爱——自由。希望你,也如愿。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7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火烧云的绚丽景象,炽热的残阳正亲吻着外婆的银发。

  ——题记

  我的外婆是一位祥和,节俭的老妇人。

  我是由她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后面干农活。外婆辛苦地劳作时,我在一旁拔点小草,然后拢在一起,捧在手心上,向天空抛弃——一个漂亮的“仙女散花”!“外婆,你快看!”稚嫩的童声在田间回荡。外婆笑弯了眼,和蔼可亲地赞美:“嘿,这是哪个小仙女哪!”时不时,我又跑到小路旁,摘下几朵小野花:蓝的、白的、紫的、黄的,鲜艳又吐郁着芬芳。我往头顶放上几朵小野花,兴致勃勃地跑向外婆,在她耳旁挂上两朵小花。外婆扭过身子,将耳边的野花取下,静静地说:“娃儿,外婆老了,早就不美了,你瞅瞅这皱纹。”说罢,指了指她额间的皱纹。我看了看,像迷宫一样,又深又多。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闷闷的,很难受。

  一晃眼过了十年,外婆的腿脚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只能偶尔做点家务活。

  一个秋日的下午,我趴在外婆腿上,回忆着昔日生活的酸甜苦辣。“娃儿,你说时间过得多快呀!你一下子就从小娃娃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我呀也老了,不中用了……”灿烂的阳光照在外婆的脸上,金灿灿的,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夕阳西下,佳人在旁。所谓伊人,非在水一方。“谁说的,您不是还可以炒菜、煮饭、扫地嘛,再说了,在我心里,您可是最美的老姑娘!”外婆被我逗乐了,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落叶飞舞,今非昔比……

  我抬起头,发现天空中洁白的云朵被夕阳渲染上一层橙色的胭脂,像一位位羞涩,纯真的少女。那正是民国四大才女——萧红在《火烧云》中描写的秀丽景色!

  烂漫的阳光深情地亲吻着外婆的银发,我知道,即使过了多年,我也不会忘记——那藏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8

  在你饥寒交迫时,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便成了美味。但你们永远也体会不到它在我心中的位置,它在我心中是多么的珍贵。

  那时我家在乡下,不大的土坯房中间砌了一道墙。墙的那边是我的曾祖母,一个人开门孤伶伶地生活着。

  从小妈妈就不让我和曾祖母来往,因为妈妈嫌曾祖母老,不讲卫生,还爱发火,怕她吓着我,便对我说了一些有关曾祖母的坏话,我对她没有好印象。

  有时我看见曾祖母往我家送面,便挑剔地说面难吃,有一股怪味。其实我根本没尝过,只想让她知趣些。

  另一个晚上,我照常说完那些话,想要出去玩。不经意间,我看见曾祖母站在房外的墙角里,手里捧着面碗,眼里蓄着泪,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些什么。这时我心头一颤,心想自己的话伤她到了什么地步,但一想到妈妈的话我又定下了心。

  说来也奇怪,那天父母有事走了,要三天后才回来。放学时,天下起了雨。想着父母走了,我顶着书包就冲出了教室。校门外家长成了一堵墙,真感人!可又不会有人来接我,我便冲了出去。突然我听到有人喊我,又想一想怎么可能。便往前走,声音一直传来,我下意识地往后看了看,是曾祖母,她用枯黄色的手撑着雨伞向我走来。虽然心暖暖的,可我没跟她说半句话。

  回到家,我用毛巾擦身上的雨水,她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我看了一眼,便毫不留情地说:“一点营养价值都没有,你每天都吃它,所以面如土色,我不吃。”曾祖母说:“娃,吃点吧,天凉暖暖身子。”为了不使她烦我,我尝了一口,这时我才知道面是这么的美味、爽口,顿时身体暖暖的。

  “你曾祖父最喜欢吃我做的面,他说一吃面就会精神百倍。现在你曾祖父走了,面是我对他唯一的思念。”曾祖母轻轻地说。

  这时我才知道,曾祖母为什么整天吃面,从此以后,曾祖母一做面,我便跑去吃,品尝人间的美味。

  现在曾祖母不在了,我却一直在寻找那个味道,希望重温那个味道。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9

  假如你问我:你最爱干什么?我一定会回答你:我最爱读书!

  如果你来到我的课桌和书架前,你一定能看见那一排排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图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吹小号的天鹅》、《魔法学校小巫女》……保证让你大饱眼福,看个过瘾!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又何尝感觉不出来呢!看书时,我沉浸在书的境界里,遨游着:看每一个故事,读每一个章节,我们甚至与主人公融为一体,和他们的情感交错:时而,为那悲惨的剧情潸然泪下,时而,替无辜的人儿打抱不平。书中的情节,令我的心情忽上忽下:当看到那紧张的片段时,仿佛整个心都被提起来了,又好似有几只小鹿在心里四处乱窜,心中七上八下的。然而,当那些人物危险过后胜利的喜悦来临时,我不知不觉欢呼了起来,心中雀跃,那份欣喜,是说不出来的……这样,我不仅阅览了大量书籍,学会了许多优美的好词好句,认识了自己以前都未曾学过的生字,知道了更多更妙的写作方式,令自己受益匪浅。

  回想起有一次,我刚刚买到一本新书《冒险小虎队》,看了一半,便让妈妈叫去吃饭了。在餐桌前,我还回味无穷,想:“不知道碧吉有没有逃出来呢?真是心急呀!”弄的自己坐立不安。终于,我忍受不了书的诱惑,趁妈妈上洗手间的当儿,回房间拿了那本《冒险小虎队》出来,悄悄放在了膝盖上,低下头,用饭碗作掩护,快速地翻看,入了迷。妈妈回来了,见我一直低着头,心生好奇,往向下一瞥,就晓得我又在偷偷看书了,她不动声色去了厨房。回来后,她碰了碰我的肩膀,说:“你还吃不吃饭呀?别看书了,不然我把你的书收走!”我听了吓一跳,赶紧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总想快点吃完饭去看书,菜都没夹多少……

  我爱读书,爱上了每一个书中的主人公,爱上了他们那美好的心灵,爱上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成长道路中克服重重困难,爱上了作者那朴实无华却又写得生动形象的文笔……我爱读书,我爱在书的世界里荡漾,一次又一次的遨游……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0

  我爱吃的水果有很多,有橘子,桃,梨,香蕉,菠萝,苹果……, 其中我最爱吃的水果是苹果。说起苹果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好吃,又有营养。

  苹果圆圆的,比我的拳头大一点,全身平滑光亮,苹果成熟后,就从绿装换成了红装,削去那层红色的皮,就可以看见里头白白胖胖的果肉,闻一闻,还可以闻到一股芳香扑鼻而来,真让人垂涎三尺,你若切一块尝一尝,还未到嘴边,口水就不听话的往外流。轻咬一口,顿时,果汁溢满了嘴,甜津津的,真有滋味!不过,你吃了太多半熟的苹果,你的牙齿就要遭殃了。

  苹果虽然不能多吃,但每天早晨起来之后吃一个,会对身体有好处。它可不是一种华而不实的水果,它是为我们提供维生素C的重要水果之一,它不仅是心血管的保护神,心脏病患者的健康元素,还可以帮助我们消化,减肥,增强抵抗力。人们都说:“每天一个苹果,疾病远离我。”我现在每天吃一个苹果,你们看,我现在很健康,很少生病,可多亏了苹果啊!

  苹果真不愧是“百果之王”。我喜欢它的外形,喜欢它的口感,更喜欢它给我们超强记忆力的“魔力”。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1

  家乡一直以来是我的最爱,行走在家乡的小路上,乡村晚景尽收眼底。

  炊烟袅袅,太阳已收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晚霞带着欢乐与温馨,翩翩而至。她将一片金辉洒向带着田野气息的乡村,刹那间,家乡的山冈、田野、村庄被镀上了一层金黄。放眼望去,金灿灿的,红彤彤的,幻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家乡的小院顿时沸腾起来,像一锅煮沸的水。牛哞羊咩,鸡鸣狗吠,牧童吹起悠扬的横笛……这一切声音交织在一起,好像正在演奏一曲优美的黄昏交响乐。各家门前横七竖八地倒伏着农具,还未归巢的鸟儿脚尖掂着,像小蛾跳芭蕾似的,"唧啾”一声,几只小鸟齐飞冲天,它们掠过屋顶,眨眼间又飞到电线上,跳来跳去,像一串串音符演奏着一天最后的乐章,它们给秋日的黄昏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再看看不远处的一片片良田。那沉甸甸的谷穗上还闪着农民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正在忙着收割金灿灿的稻谷。一滴滴汗水掺进泥土里,让我不禁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

  一阵阵秋风吹来,夹杂着幽幽的清香。哦,原来是柑橘熟了。那一串串挂在枝头的黄澄澄的柑橘,在晚霞中显得格外耀眼夺目。有的露出黄黄的笑脸,有的害羞地藏在绿叶后面,有的露出小半边涨红的脸。

  爬上田间小丘,鸟瞰暮色中的乡村。那再也不是一座座土砖茅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和漂亮的楼房。环顾四周,晚霞染红了大地,一群骑在牛背上活泼好动的小孩子们的脸也被染红了。两头老黄牛在溪边饮着甘甜的溪水。三四个小牧童正为他俩“梳妆打扮”。红彤彤的天,金灿灿的云,黄绿绿的草,红艳艳的小孩,构成了一副乡村晚景中最美的图。

  月亮爬上树梢,我只好“兴尽往回走,误入林家灶头”。看着乡村这么美丽的景色,怎能不是我的最爱呢?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2

  音乐,是人性最委婉的表达。音符的排列改变曲风,一转,一顿,都牵动着听者的心。

  流行音乐,蓝调,乡村音乐都是我排忧解难的寄托,我从音乐里可以看到最真实的自己。

  可,我最喜欢的是古典音乐。

  说其华丽未免新潮,但说其厚重,是会让我点头称是的。

  听过十几场音乐会,唯独吕思清在宜兴保利大剧院的小提琴独奏使我印象深刻。

  一身笔挺的西装,油光闪亮的尖头皮鞋,微卷的长发,神采奕奕的眼睛,始终保持微笑的嘴角,这就是吕思清。浑身上下散发着一位艺术家的朴素与优雅。当然,还有两手的小提琴和弓。

  难得在宜兴听音乐会,选了最靠近舞台的位置。

  灯光亮起。

  他和他的钢琴伴奏缓缓走上了舞台。步伐稳健,面带微笑,弥散着一位艺术家的气质和修养,使全场人静默。

  他用他干净悦耳的声音说出了自己将要演奏的第一首乐曲。全场灯光暗下,一束柔和的黄光慢慢地降落在他的身上。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试音,十几秒后,他对钢琴伴奏点了点头,稳稳地提起小提琴。

  一声厚重的和弦翻开了他的乐章,停顿一拍后,开始快速悦耳的快板,修长的手指在指板上轻盈地跳动,如同精灵在仙河点水飞去。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完美,每一个音符都是那么无可挑剔。他双眸紧闭,仿佛回到了作曲家的那个时代,亦或是在脑海里与音符共舞。时而缓慢时而激昂的乐音在大剧院里回荡。他似乎把生命附在了小提琴上,美妙的乐音成了他内心的声音。快速的音符在剧场里手拉着手跳动,振动了空气也随着跳动。他在台上尽情享受这音乐带给他的乐趣,微卷的头发在他身子的摇晃下乱舞。一曲毕,华丽收官,嘴角上扬,他看起来是那么的轻松,而在台下的我手心里早已沁出了汗水,他鞠了一个躬,依旧迈着稳健的步伐下场休息。

  接下来,无论是激情澎湃的《前奏与快板》还是感伤的《流浪者之歌》,都演奏得令人啧啧称奇。

  在整场演奏的歌单演奏完后,他三次上台,六次鞠躬,加演三首名曲,让我实实在在过了把瘾。

  散场时,硕大的剧院里仿佛还萦绕着那悠扬典雅的琴声,我竟不舍得离去。

  听音乐,是我的最爱。爱它带给我的一份厚重的历史,爱它走进我的心灵建起一座宏伟的音乐殿堂,更爱它给予我前进的动力,青春的激昂!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3

  从九岁起,我就与毛笔书法交上了朋友。现在我写的毛笔字人人称赞,这与我刻苦练习是分不开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毛笔书法课,这次是写一句古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鲍老师叫我每个字都练八遍。但我在写的时候手腕颤颤抖抖,笔画一会儿太粗,一会儿太细,字的结构也摆得不够大气,总之写出来的字都不尽人意。我越写越气,感觉今天我的亲密伙伴——毛笔和墨汁都在跟我作对似的。

  鲍老师看着我的字摇摇头,我心里很难过,一颗心拔凉拔凉的,整个人就像放了气的皮球——瘪了下去。鲍老师见此,就给我认真分析了每个字的笔画、间架结构,指出我不妥的地方,然后又握着我的手,手把手地把每个字书写了一遍。在写的过程中,我用心感受着老师在我手上的用力,眼睛看着笔端,分析着力量、运笔与笔画的关系,再默默地记在心里。老师教完了所有的字,我呢,全身也充满了能量,也充满了对老师的感激。

  在接下去的时间里,我心无旁骛地练习着,沉浸在了这片墨香里,房间里只听见笔尖擦过宣纸的轻微的“唰唰”声。所有的字都练习完后,我看看写得还可以,于是重新拿出一张新的宣纸摊开,给笔蘸好墨,提笔在宣纸上飞舞起来。毛笔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轻一会儿重,最后,我按下笔尖,再一提,写完了这副作品。

  不知何时鲍老师站在一旁看我写字,看了我的这张作品,拍拍我的肩膀说:“写得不错,进步很大,这份作业可以得99分加五角星。”我兴奋不已,这是我练习书法以来最高的一个作业分。我暗暗对自己说:“写毛笔字一点都不难,只要静下心来老老实实地练习,我一定能把字写好的。加油!”

  因为我写的毛笔字端正、有气势,所以在二年级时获得了年级段一等奖,并代表学校参加区级比赛时,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更加坚定了我学习毛笔的信心。我知道,在学习毛笔书法的路上必将还会遇到许多坎坷,但我不会胆小退缩,只会披荆斩棘,更上一层楼。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4

  每一首诗,那便是一曲动听的旋律,诗中的每一个字,那便是一个个活泼的音符,连接成这美妙的音乐。

  我爱诗,爱他的音律,她的节奏,爱她的内涵,她的意义。含蓄生动或爽朗豪迈的语言,闲适愉悦或慷慨悲壮的情感,都足以令我们沉浸在诗的梦幻境界,仿佛与诗人同在。

  漫步于校园之内,无意中间那花木丛中那地面上,洒满了深红的,紫红的三叶梅花瓣,她们静谧地躺在地上,安睡着,与泥土相拥,向人们诠释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清真与高洁。这诗、这情、带给人以怎样的绵长的思绪啊。

  好一句“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如此清晰、明朗的意境,叫人怎能不如痴如醉,宛若身临其境呢?虽然身在这喧嚣的城市,但我们却能和诗人高鼎同享那二月漫步乡村的愉悦心情,那该是怎样的自得啊?

  当我们克服无数困难,几经周折],终于攀上了自己理想的高峰时,也许,只有一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贴切的表达我们此时的复杂心情吧。得意背后的辛酸,坚持过后的感慨,在这诗中都淋漓地展现了出来。这最好的,最懂我们的朋友,也莫过于诗了。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似家人亲切的安慰,如朋友温暖的鼓励,抚慰着我们受挫的心灵,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与其说我们读懂了诗,倒不如说是诗读懂了我们。诗,知我喜乐,懂我哀怒,乃是我们的最好的知音啊!叫人怎能不爱?

  诗,是一件艺术品,是诗人的情感和灵魂的寄托,我们对诗中的美好情感或意境的喜爱,对诗人的喜爱,也正体现于对诗的热爱,如同对心仪的艺术品的热爱一般。

  无论我们的心情欢欣或愁闷,吟一首诗,高兴的或是难过的都能得到最好的倾吐。

  一个美好的情景,一份激动的心情,一缕深深的乡思,一个远大的抱负……与其用长篇大论记录下来,倒不如用一首小诗将其生动的表现出来,明白易懂,简单而富有美感,故何乐而不为呢?

  无论是读诗还是作诗,都能够从诗中感受到她的最大的魅力。

  诗,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苹果作文15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可以使我变得高尚、智慧且明白许多道理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一百年的历史,描写了这期间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战争,大概可分为黄巾之战、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等五大部分,集中反应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和转化。

  书中的主人公有刘备、关羽和张飞,还有曹操、孙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重情重义、勇猛无比的关羽。在所有关于他的故事中,最使我感动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刘备、曹操徐州一战以后,刘备兵败,刘、关、张三兄弟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关羽归降了曹操。虽然曹操不断地用金银器皿、绫罗绸缎笼络关羽,但关羽都不接受,并且“身在曹营心在汉”!——就连曹操送的一件新战袍,关羽也只穿在里边,外边仍是旧战袍。刚读到这一段时,我大惑不解:有了新战袍,他干嘛不换上啊?读了下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关羽说:“旧战袍是刘备送的,他不能因为有了曹操的新战袍,而忘了刘备的旧战袍。”这句话表达了关羽对刘备的深情厚意,他确实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关羽得到了刘备的音讯,便不顾一切地冲出曹营,连闯五关,斩下了曹操的六员大将的头。关羽见刘备,真可谓历经磨难!

  今后,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像关羽学习,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不要被金钱所诱惑。另外,从关羽身上,我还明白了:只要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即胜利在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恐惧惊慌,更不能产生畏难情绪,否则成功就会离我远去。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故事情节生动,扣人心弦,而且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它令我感受至深,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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