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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时间:2022-08-25 10:50:08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精选3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精选36篇)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

  喂...

  你知道么...

  我想永远喜欢你的...

  ...

  又是一个凌晨的晚上,乌黑的夜晚有一束白光照在她的脸上。快要睡着的她听到手机的一起震动赶紧从床上蹦了起来。深夜了她不敢叫出声,不过看起来还是按耐不住小兴奋。手机碰在额头上,嘴里咬着被子傻笑着...

  是他,他回消息了,那个喜欢了很久很久的他差点要放弃但看见了又好喜欢无法自拔的那个他。

  “嗯,你快睡觉吧,晚安”

  看似一句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话在她看来却是一句比糖还要甜的一句话,能让她坚持喜欢他好久的一句话。

  好多人都告诉她你追不到的或者问她你傻不傻。没错这个傻傻的女孩其实都懂,但就是喜欢啊没有理由啊。

  想到了一句话“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雨洒落在热带与极地,不远万里”

  “追他当然不累了了,这可是我喜欢的人啊”她把不累说的如此云淡风轻,可谁又知道在异国的她压力是多大,一大堆事情排山倒海的朝她去,再去解释她可以追到他是如此荒唐的一件事情。

  她曾想过如果不追他自己会不会可以只专注于学习。她试过了,结果呢?还是喜欢,还是放不下。

  是不是每天这样一段时间跟他聊着傻笑也挺好的呀!

  “傻瓜,他现在又秒回你又赞你说说这是撩你,你们俩是不可能的,放弃吧”她知道的好多人都理解不了明明不是算很帅很好的一个男生她为什么要喜欢,感觉吧,不是一见钟情,是第一次见面完了后深夜的想他。

  我爱他。

  我会好好努力成为配的上他的女生,我会好好珍惜这段时间他与我的聊天。我也不会放弃就算我知道没有结果。

  现在...

  我只想跟他说...

  晚安...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

  正值夏天的中午,艳阳高照,天气特别炎热。可就在转瞬间,乌云夺走了太阳的地盘,准备对大地施以狂风骤雨。

  我站在窗前,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就是我最需要的,因为狂风骤雨是我的饿最爱,它可以洗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然而,我想这次它可能洗不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了。这毕竟是我已经累积了一个月的成果。内心交织着复杂与无奈,渴望与胆怯的情感,久久不能平静。

  在电闪雷鸣之际,耳边还回响着雷声的轰鸣,眼前还浮现着闪电的耀眼。没有了昔日那快乐的笑容,更多的是忧愁的皱纹在额头紧锁。顷刻间,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地散落一地。它们有的打散在窗台上,顽皮地溅在我的脸上,一丝的凉意沁入心脾,但是在我狂热的心灵下,丝丝凉意已经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在理智与矛盾的挣扎中,我很累,我想哭,但我的泪水却如那沙漠天空之上的水滴一样吝啬,或许是难为情吧!但此时我仿佛听见雨说:“孩子,你尽情地流泪吧!在雨里,泪水,雨水交织在一起,没有人会知道的。”我想这就像人们常说的一句话:“鱼说:我没有泪水,因为我的泪水已经溶在了水里。”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这样或许可以让自己内心的复杂与无奈更淡些,更浅些。没有了往日的惆怅与失落,让泪水在心中流淌,流在心里,用它来湿润我这颗枯燥的心。

  夏天,雨是我的最爱。在沙沙地雨声中,我洗尽了不尽的烦恼,也洗尽了城市的喧嚣,人世的冷落。你,是我人生旅程中的一次邂逅,是你让我在迷茫的花季找到了自己。所以我要大声地说;“雨——我永远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

  恰逢夏季的下午,阳光明媚,天气异常的酷热。可就在转眼间,黑云抢走了太阳光的底盘,提前准备对地面施加狂风暴雨。

  站在窗边,嘴巴略微上升,想着:这就是我最必须的,由于狂风暴雨是我的饿最喜欢,它能够洗掉我内心的繁杂与无可奈何。殊不知,我想此次它将会洗没去我内心的繁杂与无可奈何了。这终究是我早已积累了一个月的成效。内心交织着繁杂与无可奈何,期盼与怯懦的感情,很长时间不能忘怀。

  在狂风暴雨之时,耳旁还回荡着打雷声的轰隆,眼下还闪过着电闪的夺目。没了往日那开心的微笑,大量的是忧虑的皱褶在前额紧闭。霎时间,豆大的雨滴一颗颗地撒落一地。他们有的打撒在窗户上,调皮地溅在我的脸部,一丝的冷意渗入肺胃,可是在我疯狂的内心下,微微冷意早已化为乌有,荡然无存了。在理性与分歧的挣脱中,我好累,我想哭,但我的泪水却如那荒漠天空之上的水珠一样抠门,也许是不好意思吧!但这时我好像听到雨说:小孩,你畅快地落泪吧!在雨里,泪水,降水交错在一起,没人会了解的。我想这如同大家常说的一句话:鱼说:也没有泪水,由于我的泪水早已容解了水中。这也不可多得一个好的方式那样也许能够让自身内心的繁杂与无可奈何更淡些,更浅些。没了以往的寂寥与迷失,让泪水在心里流荡,流在心中,用它来潮湿我这颗枯燥乏味的心。

  夏季,雨是我的最喜欢。在咝咝地雨的声音中,我洗尽了不绝的苦恼,也洗尽了大城市的喧闹,人世间的冷淡。你,是我人生道路旅途中的一次邂逅,是你让我在茫然的豆蔻年华找到自身。因此 我想大声地说;雨我永远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4

  是因为留恋你,还是心里不够安宁,回家的路让我十分不安,十分难受,我不知道今年回去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我可以确定的是,我此刻心里现在没有其它人,

  我希望我们有一分钟的美好,但是我觉得只是奢侈,就像是旁观者说的一句话,他看出来,大家双方都有一点感觉,只是我的感觉比你的多。但是、我不想打破这宁静的朋友友谊,我害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了,有时候只是一句简单的一句喜欢、好感,到头来,换回的是一句伤害,所以我做不到,心里很郁闷。很不是滋味。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曾经有无数的幻想、无数的梦境。但是这也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我始终相信你是高贵的,而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过客,此时此刻,我看见桌上的奖杯,荣誉证书,我都觉得不是荣誉、对你来说,这都不会改变心中的想法,一种大家的感受而已

  我看见你我很心疼。真的。我就是想疼疼你。让你开心点。我能当你的过客。我都十分开心,我觉得你是好女人,让所有男人都无法忍心伤害的好女人,你应该过上幸福的的生活。你之前和我们说的,和我们了解的你生活,是值得我们去崇进的、

  我现在有点无法自拔的感受,看见你我心里很开心,听见你的声音,我也很舒服,我知道这个就是恋爱的感觉。曾经几时,我一个人的时候,喜欢打开微信,听听你之前和我聊天的记录。每听一次。我就心里就开心一次。很温馨!

  昨天晚上。你的笑容是那么的美丽,你的美貌是全场最漂亮的,你是我等待最久的笑容。此刻、我是很感慨的、我这几次梦境中都幻想成为你的男朋友。你还记得我发给你的一条简单的信息吗?我希望你天天开心,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你。关心你的一切,我只有远观,而不敢侵犯,在我心里,你是我见过最善良的姑娘,所以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谁伤害你我都怎么都会替你头,因为你是我心中的那个她。你记得一首歌吗,自愿得一人,白首不分离,我希望也是一样。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5

  在孤单的时候在很累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笑,剩至想去拥抱你。

  我会在一个人蹲着街角,然后看着街边忙碌的行人中有没有你。

  也许我的表现会让你大吃一惊,可我都是因为喜欢你。

  子言,我想你了。

  子言,你想你了。

  子言,我想你了。

  我在心里一遍遍的说道。是的,我喜欢他,可是我没有珍惜他,是我错过了他。

  周子言一直在我身边守候着,可我却把他当朋友,后来的他离开了,也许是觉得追我很累,他离开了之后,回忆以及他的样子在我脑袋里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的。

  子言你过的好吗?也许现在发现我喜欢你太晚了,也许你身旁有了其她人了。我会给你永远的祝福,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在其他城市过得好吗?你身旁有人陪吗?没有了你我一样活的很好,可是没有了安全感。

  周子言我会喜欢你到永远,因为你是我的初恋。而初恋是你陪我度过了我18岁的生日。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两年。我想你了。

  喜欢你到永远,永无止境。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6

  那个女孩,眼睛大大的,据见过她的人说,她是一个很可爱很有仙气的人。

  她的声音很清透独特,她的歌非常好听。

  她被人称作励志文艺莎,她曾经红遍网络,她的歌给予了我很多帮助与回忆。

  她是阿悄,我喜欢过最久的女孩。三年,陪着我走过最好的时光。

  关于我如何喜欢上她的。第一首歌叫《胭脂泪》,无限循环的时候,我记住了那个独特的名字阿悄。

  我喜欢在作文里写她,为什么?因为她是第一个让我喜欢上音乐的人,真正接触它,且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最喜欢的歌手。

  阿悄的曲风一直在变,很多人都说她不会写词,说阿悄没有以前红了。我虽然没那么说,但也觉得她的歌不如以前了。人的心境变了,听的歌也与以往不大相同了。但那个阿悄,没变啊。

  第一首入坑曲是《陪我去流浪》,很励志,又很孤独,第一次接触阿悄这种曲风的我很喜欢。

  现在初中了,没太常听她的歌,只是偶尔还有关注。

  直到今天。

  阿悄的新歌《我像一只猫闯进你的世界》。突然就想起阿悄的那首《舍子花》,让我对彼岸花有着道不明的好感。

  突然,就莫名其妙的,去知乎搜阿悄。

  我看到一个评论,给我感触很大。

  再后来上了大学,身边同学一个个都不再好意思提起中学时听的那些歌,仿佛一提起就暴露的自己非主流的历史。其实那些网络歌手和我们有些相同的成长经历,青春期时听到那些粗糙的音乐反而亲切,而所谓非主流,无非是因为对这个世界不甚了解却又故作深刻的偏执的认知。

  一股脑甩掉它们不意味着我们真的成熟了,不如坦然地回顾一下。

  对啊,曾经他们说vae是非主流,我很幸运,生在一个天王不再是那个哼哼哈嘿的时代,也不再是《有何不可》非主流的时代,这是个网络发达的时代。

  兮爷走之前,是网络歌手,可能这个词本身就带有一点不专业性,可是兮爷走了之后,还是有很多粉丝想念她。

  阿悄,感谢你陪我度过一段很美好的回忆。我知道你很苦,你的歌也很孤独。能引起我共鸣的歌不多,能勾起我回忆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即使你没有以前那么火了,但悄克力会一直支持你,一直一直喜欢你。

  现在在听《很乖》,如果你能回来,我会很乖。

  我回来了,我会很乖。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7

  我一直对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喜欢吗?

  先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觉得他是很帅的。我之所以喜欢他,就是被他的“美貌”所打动的,使我第一次看见他就喜欢上了他,对他一见钟情。

  他不仅仅长得帅,身材也不错,人高马大的,一副很强壮的样子。最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难得的“才子”,学习成绩优异,特别是数学,有一次他的数学成绩在我们班排了第一名呢!

  而且他的“官儿”也不小呢!什么班长啊,学习委员啊,地理课代表啊,他当得数一数二的。除了这些,他给有一个重要的优点。他是我们班甚至是我们学校的体育健将,人家还进了学校的篮球校队呢!每次我们班篮球比赛,他都是主力,尤其是他的“三分”最为引人注目。

  他的优点远远不止这些呢,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做事认真,这些都是他的优点呢!

  在我眼中,他就是一个德智体美劳都很完美的“美男子”。我想,这些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

  我是上初中认识他的,我很庆幸我上了初中,要不然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见他。

  我喜欢偷偷的看他,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有时,他猛地发现了我在看他,我——害羞了,不好意思的把脸转到一边,假装没有在看他。

  可是,他多么优秀啊,而我呢?一个“渣女”而已,我怎么配得上他?曾今我想过不知多少次,到底要不要告诉他——我喜欢他?万一人家又不喜欢我怎么办?烦!

  后来我终于决定了——告诉他吧,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嘛!这种事在青春期是很正常的,有什么大不了的!至少我告诉他,他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偷偷的喜欢过他。

  于是,我趁大家都不在的时候,写了一封情书,书中我表达了对他的那种感觉,抒发了我对他的喜爱之情,最后一句是:“刘明丰,我……我喜欢你!你……你愿意做我的……男……男朋友吗?”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

  他还是没有给我答复。哎,我急死了,他到底是答不答应呢!不管答不答应,总得给我一个答复吧!

  一星期后。

  我无意中翻开语文课本,惊讶的发现了一张纸条!这字迹,是他……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你喜欢我。但是喜欢是不能强求的,强扭的瓜不甜。谢谢你喜欢过我,但是……我……已经心有所属了,抱歉……

  ——刘明丰”

  看毕,我几乎要哭出声来,但我还是强忍住了,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哎,算了吧,放弃吧。既然他已经心有所属,我也无能为力。但至少,我曾鼓起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但至少,我曾鼓起勇气追求过他,这会成为我美好的记忆,一直留在我的心里……

  虽然他并不喜欢我,但是我喜欢他,这样就够了。喜欢一个人,就要学会放手——给他自由。

  刘明丰,我喜欢你!我不后悔,就算你不喜欢我,我也会一直喜欢你,一直!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8

  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个女孩子,她叫顾柔柔。在顾柔柔五岁那会儿,她和外婆被困在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柔柔不能回家了,但她是个孩子,只知道外婆在,她可以玩,就是妈妈不在。那时候外婆也忙啊,柔柔就每天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花园宝宝》。唔西迪西,依古比古,玛卡巴卡,汤姆波利波,那都是陪着柔柔度过每一天的好朋友。

  柔柔很羡慕亲戚家的孩子,因为她有一个玩偶,那是《花园宝宝》里的角色,顾柔柔总是央求着外婆去向亲戚借娃娃,每次抱一抱就还回去。每天期望着,自己以后也要有这么一娃娃。后来,柔柔回到了自己的家。在一次去商店的时候,货架上摆着一堆玩偶。柔柔拽着妈妈,去哪里准备选一个娃娃。柔柔选了很久,妈妈有些不耐烦了。她随便抓起一个粉色和黄色相间的娃娃递给柔柔,“这不就是花园宝宝吗,行了,快走吧。”

  就这样,那个娃娃跟着柔柔回家了。柔柔给她取了名字,叫她宝贝。让宝贝喊她姐姐,又每天陪着她说话,偶尔学着她的样子回复自己两句。宝贝是一直跟着柔柔的,柔柔去哪,都会把宝贝带着。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啊,过啊。到了柔柔要一个人去学校的时候了,那一年柔柔是要住在学校的。柔柔和妈妈商量,一定要把宝贝带着。可带过去以后,柔柔食言了,她没敢把她的宝贝抱出来。就这样,让她的宝贝在箱子里住了很久很久。

  那一直是柔柔觉得最对不起宝贝的事,可她也没和任何人提过。后来,柔柔从学校里搬了出来,她无论去哪都带着她的宝贝了,正大光明的带着,抱着,向众人介绍着。可惜柔柔很快就长大了,她不能像孩子一样那么正大光明的把宝贝放在身边了,她就把宝贝偷偷藏在装衣服的袋子里,悄悄的带着。

  柔柔爱宝贝爱的癫狂,她也爱她爱的正大光明。只要是来过柔柔家里的人,都会知道宝贝的存在。小时候还好,长大了很多人就会觉得柔柔太幼稚,不知事。都劝柔柔家人把宝贝丢掉,但知道宝贝对于柔柔太过重要了,谁都没敢。就这样,宝贝陪着柔柔过了11个年头了。这十一个年头里,笑也好,哭也罢。柔柔都是和宝贝一起分享的,不知道宝贝的脸上蹭了多少的口水和泪水呢。不过我相信,柔柔会一直爱宝贝,宝贝也会一直爱柔柔。

  故事讲完了,这也算我和我的宝贝的故事吧。有很多想和宝贝说的话,就在这说一下。你特别特别好,我喜欢你,很喜欢的那种。最开始选你回家的人不是我,但最后陪你一起的一定是我。

  我知道,这十多年以来你变的很旧很旧了,身上缝缝补补的好多地方。可你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就像你不嫌弃我一样。我其实还有很多人陪着,但你只有我了。我知道我的偏爱给你带来了很多麻烦,表弟,妈妈他们看见我喜欢你就会把你抢回去,看我急得跳脚的样子。每次你在中间都会很痛吧,对不起宝贝,可能我还是没保护好你。他们都笑我和你说话,他们觉得我是疯子,可我相信你真的有灵魂的。可能没有你在,有些时候我熬不过来的。很多时候你在保护我啊,他们不喜欢,我喜欢。或许刚开始我是因为《花园宝宝》而喜欢的你,可后来我是因为你喜欢的《花园宝宝》。在这万千世界,宝贝永远是特殊的那个。你对我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我自卑懦弱,却只为你拼过命。这辈子或许你运气不大好,遇见我了。可我会努力让你每天都快乐。或许有时候你就是另一个我,每天开心的我。你太美好了,用什么东西都配不上你的美好。

  他们都说我,怎么还没长大啊,像个小孩子一样。可我其实心里都清楚,我没有表面的那么孩子气。我就是想给自己一个假象,我还是个孩子,我还可以喜欢你,我还可以做很多孩子的事。只有这样,我觉得我才可以慢一点变成大人,我最怕的就是,哪一天,我和那些人一样,觉得喜欢你是件丢人的事,觉得你不适合我,觉得你该被丢掉。我太怕了,所以我得记着点,我得永远爱你…这样才不会让我的宝贝难过。

  你是我藏在心里最美好的存在,也是我愿意用余生保护的宝贝。我爱你,你也爱我的,我知道。还有很多很多想说的,我们的故事太长了,这篇文章记不来的。就当拿它给自己提个醒了。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9

  直到今天,我还一直在各个商铺留意你小黑仔,你在那里?

  童年的回忆总是美好的,还记得那年夏天……

  “跑慢点,小墨,我赶不上你了。”我的同窗好友冯宝宝嘟着嘴不满地说;而此时的我可顾不上这么多了,“哦!我的老家!”我欢呼雀跃着。我这可是第一次回到我的老家,小孩们,难免会有些惊讶。

  老家的房子分为两层楼 ,中间有一个楼梯。早听大人们说过去老家房子的这儿好、那好,此时的我好不犹豫冲进了大门,在经过院子的时候,凳子弄翻了,柜子弄倒了,而我却满不在乎。

  刚进到屋里,坐在凳子上,消停一会儿,就响起了一声:小心!而此时我已经没有时间躲避了,只见我的胳膊上已经留下了猫的爪印。接下来,我就不记得了,只知道,我去打了疫苗,和那针头的疼痛。

  回家时,已是傍晚。我再遇至那只猫的时候,就总是对他说:“我讨厌你,永远讨厌你!”那只猫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从此遇见我就躲的远远的。后来几天没见它,怪奇怪的。才灰道冯宝宝为了给我出气把猫赶跑了。那时我只是赞赏了她的勇气,一点也没在意那只猫。

  小孩多忘事,在已经把那只猫忘了的时候,那只猫却救了我。

  我有一天与村里的小伙伴一起去林子里玩捉迷藏,我在藏的时候脚不慎崴住了,只好在那等,不过一会儿,居然传出了声猫叫,是抓我的那只猫!身后还跟着我的家人。那只猫委屈的叫了几声,声音大不如以前,而且只剩下一把骨头了。活活一个骨头架子!我心里十分愧疚、自责,豆大的泪滴从眼里滑落,滑

  到嘴里,是苦的。它又喵呜的叫了几声。我好像听懂了它的意思,可还没等我张口,就闭上了眼睛……

  后来,大人们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我也没在再问,只是在空暇之余,我会骑着我的自行车,穿过一个个有关于猫的店铺,寻找小黑仔的身影。补上我没说完的话:小黑仔,其实,我一直都喜欢着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0

  清晨推开窗户,一股湿润的风,便与我来了一个亲密的拥抱。随之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唯美的雾的世界。

  我迫不及待地穿好衣服,夺门而出,却又轻轻地,悄悄地走进这个美好而静谧的世界。

  雾如薄纱,如轻烟,如梦一般拢盖在大地上。雾的到来,让勤快的太阳公公,也难得偷偷了一回懒,躲云层里睡觉去了。远处巍峨的山群,此时也变了样,不再一片铁青,而是像一副浑然天成的水墨画。柔美而迷蒙的色彩,就在远处深深浅浅的排布着,构成了一副若即若离的山水图。近处,一座座高楼大厦在雾的覆盖下,也变了样子。原本拔地而起的大楼,如今却只能让人模模糊糊的看到它的底部。与此同时,又为他们染上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在雾的拢盖小花小草们,似乎也染上几分朦胧之意,让人觉得他们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原来雾变浓了,四周的空气也随之湿润起来,环境也显得更加安谧。世间万物都在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在这个宁静的世界里,我那颗浮躁的心,也就慢慢的安静下来。心中的忧愁烦恼也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同时又想通了许多事情。就这样,我慢慢的沉醉其中,沉醉在这美丽的世界里。

  雾将世间万物都添上了几分神秘,几分梦幻,让我们这些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们浮想联翩。从天上的仙境到阴森的地府;从西游记中的孙大圣到电视剧里的传奇少侠;从童话中的王子公主再到书中天真活泼可爱的小主人公们……

  美好的时光总是太少,太短暂。不一会儿,太阳公公睡醒了,在云的后面伸了个大懒腰。雾随之也就慢慢地变淡变薄……最后,雾离我们远去,不过雾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十分宝贵的礼物——露珠。它们像一颗颗晶莹剔透

  的珍珠一般,点缀在花儿绽开的笑脸上,点缀在小草尖尖的脑袋上,还点缀在柳树姑娘及腰长发上。不过,随着太阳公公睁大了眼睛使劲地看呀看,那些礼物便又回到她的主人那里,因为这份礼物还要送给别人呢!

  我喜欢雾,喜欢它的轻盈迷蒙,喜欢它带给世间万物的朦胧之态,喜欢它带给我们的静谧,喜欢它为我们带来的无穷无尽的幻想,喜欢她送给我们的礼物,但我更喜欢它的唯美与的诗意。

  哦,绚丽多彩的雾,我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1

  我喜欢你,老师。那天,我心不在焉的在你的课堂上发呆,你那灵敏的双眼盯了我好一会儿,见我没反应,就幽幽的,别有深意地说:“同学们,上课可千万不能坐飞机啊,有同学是坐的马航吧。”我一听:这不是在说我吗?我急忙端坐,不敢再走神了。

  过了一会儿,你赞许地看了我一眼说:“这马航还有降落伞?”我知道你在表扬我了,便跟着同学们一起笑了。老师,你那充满着智慧的脑子里,在思考什么呢?我猜不透。可我喜欢你的幽默,老师!

  我喜欢你,老师。那次我在不懂的题目前,愁了——真的不会做。当我拿着练习册前来找你,可你却并没有因为繁杂的工作而感到不耐烦,而是耐心地给我讲解,虽然我有些迷茫,可你却并没有让我自己苦闷地思考,而是不断地重复着,给我梳理解题的思路和过程,引导我去发现一个新的知识点,并且还不断地鼓励我,夸奖我。我喜欢您的细心,老师!

  我喜欢你,老师!你从不歧视我这样的差生,你对同学们一视同仁,而且总会针对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给予恰当的引导,如同孔子的因材施教。你对学习有疑惑的多辅导,多鼓励;你对成绩优异的多肯定,多勉励,从不因成绩的优劣而向着谁说话。班上的同学在你的帮助下,在年级上一直名列前茅。当别班同学以羡慕的眼光盯着我们时,你不知道我们有多么骄傲与自豪。我喜欢您的教导方法,老师!

  我喜欢你,老师。在你的课上,我们调皮捣蛋时,你从不说教我们,只会用你那温柔的眼神,亲切的话语纠正这我们,而我们也很快地返回课堂,认真地听你讲课。每当我们活泼快乐地站在你面前,向你倾述我们的趣事时,你从不发言,只用你那和蔼的眼神看着我们,聆听我们的心声。你常常说:说话也是对语言能力的锻炼,这有利于写作文。实际上,你也不忍破坏我们的童真。我喜欢你的眼神,老师!

  我喜欢你,老师。你从不以老师的身份压制我们,也从不会谩骂我们,而是以朋友的身份来了解我们,关爱我们。你从不厌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也从不抱怨我们的调皮。在我们喜悦时,一起分享,在我们伤心时,给予安慰。我喜欢你的温情,老师!

  亲爱的老师,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多为你自豪而骄傲吗?现在,我可以趴在你的耳边,悄悄地告诉你:老师,我们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的格言。书自然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了!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智力测试全书》等等,每本书我都一页一页地看。早上起来看两页,中午吃饭翻一翻,晚上睡觉再捧着看一会儿,一天都要看好多遍,这把妈妈烦透了,因为我吃饭时也要看,所以吃得慢,每次我都比妈妈晚吃完饭十几分钟,急得妈妈嚷着让我把书收起来,让我快些吃饭,因为她要洗碗。可是我根本不听她的,照样边吃边看。虽然吃饭看书不是个好习惯,但不看书,我觉得吃饭都没有味道。看书是种享受!

  我有一个心爱的弟弟,平时我最疼他。可是有一天,我却为了书而打了他。那是个星期天,我写完作业2,把笔往桌上一扔,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作文书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刚看了两篇文章,弟弟忽然闯进我的房间,让我陪他玩。我为了看书,拒绝了他。弟弟在我身边大吵大闹,我根本不当回事,只顾看书。弟弟又来给我说好听话,我依然不理他。弟弟见我软硬不吃,生气了,伸手把我的书折了一下,顿时,书上出现了一个长长的印迹。我一见心爱的书被弟弟折了个印,气得火冒三丈,狠狠地打了他一下。弟弟哭了。我把他推出我的房间,把被折的地方小心地压平,心疼了好一阵,就又继续看书了。事后,妈妈对我说:“你看看你,你弟弱点只不过把书折了一下,又没有撕破,你就在他背上打了个大巴掌印。要是把书给你撕了,还不知你会气成什么样。你也太喜欢你的书了吧!”我虽然有些心疼弟弟,可再也不允许他碰我的书。直到现在,没经过我的同意,家人不敢进我的房间,更别说碰我的书了。现在,我的每本书都像刚买来的一样,崭新无比。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看书,我觉得自己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从前觉得自己和作文是个陌生的朋友。现在,通过书,我只要看到作文题目,大多都写得出来。我写的两篇文章还分别在作文书和“文学社”的报纸上发表了呢!这全是书的功劳呀!从此,我更加喜欢书了!

  书啊!如果没有你,我的生活不知该有多么乏味。我的生活因为你而精彩!

  书,I love you!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3

  你是一个很萌很萌的女生。只不过当初曾经狠狠地嘲笑过你的样貌。

  那时的我是不是很让你讨厌?现在的我是不是你一想到就会微笑的人?

  虽然在一个班可是很长的时间里我和你并没有什么交集。你在张牙舞爪的活,我稀里糊涂的过着生活。

  第一交谈是在军训的时候,你笑眯眯的过来问我是不是喜欢看言情,可我是个看作文书长大的孩子,哪里晓得言情是个什么东西?

  对于你的提问我只能含糊其辞。这到让你以为我是因为不好意思承认,所以你又扩大了笑容说你也爱看。

  那是一个我们都被教官虐的很惨的盛夏,面对你夸张的笑容我落荒而逃。

  后来你告诉我你看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是看言情的可塑之材。

  什么时候真正和你熟起来的呢?我只知道在一个暑假的时候我和你长时间的打电话发短信我们的感情随着话费直线增长。

  开学后自然而然的走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闹,还有晚上我们俩头对着头讲话。

  记得好多次寝室长都怒吼:“你们白天还没讲够吗?”我们曾经认真的思索过这个问题,后来很悲哀的发现我们两个一聊起来就根本停不下来。( )

  我记得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戳戳你问你睡了没有,你从被子里探出头漏出一双清明的眼睛,什么嘛你也没睡。我们开始偷偷摸摸的打开柜子拿出吃的窸窸窣窣的开始吃。

  有一天在我饿的要死的时候,你奇迹般的掏出了一个苹果,那时候我觉得拿着苹果冲着我傻乐的你简直就是黑暗中的光辉女神,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我乐呵呵的洗了苹果正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你一脸尴尬的望着我。“怎么了?”你的眼神让我觉得我吃的不是苹果是毒药。“没,没什么,你吃完了我再告诉你”,要知道我最受不了说话说一半了,我发挥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优良精神,磨着你告诉我。“呃,那说了你别生气”“怎么会,我是那样的人吗?”“好吧……”“快说快说!”“你的那个苹果和我的卫生棉放在一起了”“……”你就是这样……总给人意外的惊喜。

  和你的关系时好时坏,但有什么事情第一个就会想到你。别怪我贪心,我想和你一直走下去……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4

  莫名我就喜欢你,看到这七个字。你是否会想起当初在青春期时,懵懵懂懂暗恋的那个人,看到他你就会暗自欢喜,高兴一整天。感觉做什么事情都干劲十足,听到其他同学在谈论他,就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很认真的凑过去听,尽管听到了很大的信息量,但我仍然把自己那颗悸动的心小心的安放起来。当别人拿我开玩笑的时候,我就故作镇定的解释道:没有,怎么可能。过后,心中一阵窃喜,生怕别人看穿对他的小心思,然后害怕被他知道后,会很没有面子,担心他注意到自己并且反感自己。

  那时候,春天的风温暖的吹拂在脸上,阳光也是明媚的,篮球场上有三五成群的男生在打篮球,他也在,你一眼看过去,就是下意识的寻找他的身影,找到后视线便一直追随着他。但是总小心翼翼的看他,害怕身边的同学和朋友通过我看他的眼神发现我喜欢他的小秘密,只好按耐住心中的欢喜,时不时看一眼和他一起打篮球的男生。那时候会坐在篮球场的石桌边,幻想自己和他在一起会是怎样,每天给他送水的场景,有时候想得太入迷,不禁笑出声来,周围的同学和朋友也渐渐发现了我喜欢他,鼓励我去和他表白,不管结局如何都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去试试,没准就接受了。但是,我一直退退缩缩的说不去了,我害怕被拒绝,害怕以后再见时不能够偷偷的喜欢他。害怕这里害怕那里,他们也劝不动我,只好让我自己看着办了。他们问我:“喜欢他哪里?”我回答:就是莫名的感觉喜欢他,没有特殊的理由和原因。喜欢他身上散发出来一种独有的阳光温暖气质,这种气质让人着迷,让人深陷,让人想要去与他认识和相处。

  后来,没多久他转学了。我沮丧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每天来上学见不到他,心里少了份心安和欢喜。后悔当初没有告诉他,自己喜欢他,要是告诉他了是否结局就不一样,他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快转学。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心不在焉的状态,后面快要中考了,老师盯得我们复习盯得很紧,我就收心复习了,后面也很少会想到他,只是时不时会想到在我青春懵懂时,有个男孩让我如此欢喜,后面每次听到莫名我就喜欢你这首歌,总会觉得这首歌完美的诠释着我的情感。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5

  还记得那个夏季,蝉在树上唱个不停,校园的小路上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绿树成荫的道路为孩子们遮着太阳公公的笑脸。而一位女孩子却一个人闷闷不乐的走着,看着身边都是成双成对的小伙伴们,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三年前开学的第一天,我遇见了你,你坐在我的前桌,不懂的问题你总是转过身去问我,而我也很耐心地给你讲解每一处你不懂的问题。我看着你那双水汪汪的眼睛,褐色的瞳孔,乌黑的头发,干净的面孔,给我的感觉,真可爱!但是开学的第三天,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你,你从此就进入了我的生活。

  体育课上,我坐在操场上的某个角落,静静地望着你和小伙伴们相处的很融洽的场景,我笑了,笑的多么的苦涩啊!从你自我介绍的时候,你的名字就印在我的心上了,可你却不知道有一位女孩喜欢你。我不舍的看了你一眼,跟老师请了个假,转身离开了操场。回到课室后,想起你是女生缘比较好的人,我的鼻子酸酸的,有力无气地趴在桌子上,一道冰冷冷的泪花划过我的脸颊,此刻我的心也是冰凉的。

  过了一段时间,你认识了我,虽然不是我亲口告诉你我的名字,有点小失落。老师把我们的位置全部重新排好,而我们的距离从此隔了一层又一层的玻璃,看得见彼此,却感受不到你的气息了。我的眼神总是不由自主的向你瞟去,大概是你感受到了我赤热的目光,转过身看了我一眼,我险被发现,逃过了一劫。一日复一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从我眼前流逝了......

  曾经一起打闹,一起聊天,一起散步,一起静静的坐着......就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我总能记得很牢,甚至过去了半年,还是历历在目的在脑海回放着。可惜你好似一直保持着惯有的态度,冷冷的让人不敢接近,你好奇心很强,又喜欢挑战。呵呵,想起你,嘴角总是不自觉的往上翘!

  在毕业的前一个学期,你给了我许多快乐的回忆!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我都会永远铭记在心中!我来到小溪旁,正在给我的毕业冲洗一下不快乐的心情。此时此刻,我只想在这安静而又冰凉的世界里静静地喜欢着你!就让它成为一个秘密,藏在我心底的最深处吧!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6

  枯槁的藤蔓似魔爪一样一只延伸、延伸,枯拜的叶子萧瑟德垂在茎蔓上,又剩下最后一点绿在茎脉的末端徘徊,直至严寒掠去最后一方温存。

  我站在这一盆银边植物前面,捧起它的脆弱的叶子,好像已经失去了水分,皱巴巴的,脆生生的,轻轻一捏,便旋转着落地,发出沉闷的似有似无的的声音,那时,我只听见了它对命运低头的服从,未听见它对生命执着的的呐喊,不知怎的,心中蓦地涌上火焰,虽然胡开花落,自然交替,但它怎么可以这样没有一点斗志!像失去理智般的我狠心蹍过它弱小的身躯,至今犹有那碎了一地的哀怜与残留的坚毅瞬间瓦解崩溃的声音若有似无地在耳边徘徊,只是当时我只听见凄凉的前奏,多年后,才隐约聆听它后者的激昂。

  也许愤怒的原因在于,冬天我熟悉照料它,希望它熬过这一冷冬,不料,仍有一点枯黄在叶尖蔓延,无奈之下,只能让它去室外接受阳光的沐浴,我以为,它需要的是阳光,仅此而已。一两个月后,待万物复苏,它却越发清冷,乍眼地呆在“万花丛中”,这也就造成了方才的悲剧,当然,可能还有情绪的低落与烦躁,记得那时成绩很不稳定,忽上忽下地没个准,惧怕考试就像惧怕站在称上,指针又稍右偏几格,但我只能暗暗告诉我自己,只有考试成功才能证明进步!这下,我就更不注意它的发展,任它自生自灭。

  曾几何时,它这样绿地呈现在我眼前,猛抬头,我讶然望着这好久不见的银边,绿色跳跃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它竟然一反常态地在秋天发芽!生长!茂盛!一丝愧疚在心底流淌,我不该那样地辱骂它!

  我抚摩着它的新叶,油亮光滑地嫩绿,还有那一如既往的柔软,我喃喃地对它说:“对不起……”也不知道它听见没有,希望它能宽恕我。风吹过,它扭动纤细的腰肢,而它由内到外的坚强却是无可比拟的!脆脆地轻擦而过的声音仿佛是在鼓励我:“你也要坚强”

  我重新站起身,望着它“我会的!还有,对你说句心里话,我也喜欢你的,从现在起,保质期是一辈子!”声音不自觉地低了下去。

  抬起头,云卷云舒,绿色鲜明地烙进心底。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7

  喜欢春花笑意枝头,喜欢夏荷摇曳湖光,喜欢秋叶翩舞风中,喜欢冬雪飞扬大地,亦爱细雨连绵身心。

  一直很讨厌太晴朗的天,因为它总是给我一种激烈、沸腾的感觉。雨,完全不同,她总是很恬静安然,即使是大雨 ,也只会觉得更有另一种感情在胸中回旋,有一种温润的甜美之感。

  当云逝去的时候,无数个晶莹的精灵踏着古典的韵律来了。一个个熟悉而又模糊的音符跳跃在幽蓝色的五线谱上,欢跃着,舞蹈着。灰蓝色的`苍穹中,那娇小、瘦削的翅膀,那灵巧优美的舞姿,令人怦然心动。这就是雨啊!雨丝凄迷而含蓄,宛如绢丝,又细又轻,她,如颤颤悠扬的笛声,如饮泣般轻轻滑落,流过心间,一弦弦撩拨在心上,绵绵密密,如湖水般跳动的心房,激起层层涟漪。

  听过一支钢琴曲,《Kiss The Rain(雨的印记)》。清脆的琴声,跳跃的音符,每一声都像是雨珠一样,一颗颗跌落在地面上,一声声敲击在我的心上。空灵的曲调,完全展示了一个细雨绵绵的阴天,仿佛进入了一个异度空间,幻渺而真实。我不知道作者Yiruma是否喜欢雨,但在这支曲子中,我听出了,听出他是用心去感受雨然后用心弹出来的。雨的温婉,雨的明媚,雨的忧伤,雨的欢愉……而作者似乎已不在此。

  音乐是一种语言,青山刚昌的《战栗的乐谱》曾告诉我们说“音乐,是人类和上帝交谈的语言”,而此时的Yiruma则是用音乐与自然在交谈。心中所想的情、所念的意,充盈在了这支曲子中。钢琴是圣洁的,雨也是圣洁的,当他们互相交融的时候,就洗清了一切的污浊,驱走了所有的烦恼,还给我们一个圣洁的天堂。

  沉醉在琴声中,望着细细的雨丝,总忍不住想要用手去接。当冰凉的预祝落在我的掌心,寒意从神经末梢迅速传到大脑的时候,我笑了,因为与告诉我要清醒。沉醉在雨中惬意潇洒的时候,冰凉的与珠海市提醒着我们,还有冰冷的现实在等着我们。我喜欢雨,因为喜欢雨的清醒。雨的凉意,总是让我有安全感。

  也许没有什么人像我一样痴迷的爱雨,但是,真的,我喜欢你,雨。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8

  本是阴天,后来下起了小雨。11月11日,这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师妹,但我心里却毫无准备的有了这样一个师兄。他和我一样,都学习临床医学,但自从第一次遇见他后就很少能看到他的身影了,我很想知道他的手机号,很想找些理由加他的。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我没有勇气,我渴望却害怕迈出那一步,迈出那一步是海阔天空,还是万劫不复?没有人可以回答我。

  想念就这样无法阻挡的泛滥开来。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物理学,但我却不知道它跟医学到底有着怎么密不可分的联系。良久,我才发现自己的思绪早已飘到一个人身上。想念他微笑的样子,想念他深沉的双眼,想念他俊朗的脸庞,想念他高大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仿佛全装着他,我从来没有这样疯狂地想念过一个人。放学了,我故意从男生公寓经过,只希望能与他碰面,哪怕这样的机会很渺茫。我只想看看他,看看他微笑的样子。师姐说他性格内向,但发起脾气来很吓人。我很想知道这样一个外表安静的人发起脾气来会是怎样的情形。

  入夜,我一个人带上那本厚厚的《内科学》坐在特别安静的自修室,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我塞上耳塞,翻开课本。这时,Beyond的声音又飘出来:“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半个小时过去了,那原本翻开的课本还在看着我。其实,我根本就无法静下心来看那些让人头痛得医学文字。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铺天盖地向我砸来;每天,我走在必须面对的分叉路,我独自感伤,独自彷徨,看那些匆忙的身影穿梭在绿荫校道,看那些麻木的脸孔快乐的笑着,做着自己不一定想做却一定要做得事情,过着自己不一定想过却不得不过的生活。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就这样,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19

  在焦灼的期盼中,每月,我都会和一位“老朋友”准时相见,我的这位老朋友们便是《山东教育》,至少有一篇文章让你终生受益的《山东教育》。

  月华如水,心静如茶,充满书香,心怀温良。每次当我批改作业觉得有点累的时候,我会拿起案头的《山东教育》,开始又一次与智者的对话,又一次心灵的洗礼与绽放。

  何时,我成了她的读者,一年前还是两年前?不,那是刚刚踏上工作岗位时,每月一期的飘着墨香的《山东教育》,都会如期而至,我从此就与她——《山东教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且矢志不移。十多年来,我充分体会到了她的睿智与深刻。与她同行的日子真是学到了好多好多……那些指点迷津的文字,很适合在静静的夜里细细的阅读,《山东教育》那些清透而又学术性很强的文字,让我工作之余疲惫的大脑得到了放松,感觉到温暖的灯光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最喜欢的还是“教改探索”这个版块,既可以欣赏教育界泰斗的杰作,又可以体验同行们的心声。正是因为她向我诠释了何谓“智者无言”,于时,每当我教学中遇到疑惑时,我都会如饥似渴地从中寻求答案。她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在时时鼓励着我,又在时时鞭策着我,给我指引方向。

  同样,副刊“教师文苑”也是我最喜欢的栏目,在“教师文苑”里,我仿佛与自己的心灵在对话,老师们的作品朴实而又真挚,没有豪言壮语惊天动地,可是字里行间倔强的生命散发着宜人的芳香,“教师文苑”的天空是蔚蓝的,在这里,我的心灵是轻盈的,大脑是放松的,文中所描绘的生活情景好象就在我的身边,文中的主人公就是我身边的同事。她总能激起我追求梦想的不灭的信念和对过去生活的回忆,是啊,在“教师文苑”的天地里,我充实,升华了自己。正是那个的空间,可以让我的心灵去旅行,没有束缚,没有压迫,也没有压力,记得周笔畅的《笔记》最能抒发我的情怀:我只想,在我的天空飞呀飞,我知道你会在我的身边……。

  十多年来,我和《山东教育》在慢慢交流中,变成了心心相印的“老朋友”,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象三月……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0

  我和书已经打了很久的交道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时,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用耳朵“看”书了!

  很小的时候,每临睡前,我总不忘记抱起那本《365夜故事》,伴随着妈妈柔柔的声音进入甜甜的梦乡;玩耍的时候,我也喜欢摸摸那本书,随便翻起一页,学着妈妈的样子,“咿咿呀呀”地念起来,逗乐了在一旁的妈妈……

  《365夜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撒下了阅读的种子。

  也许喜爱看书的人,好奇心都特别强。记得幼儿园大班时,爸爸带我到科技馆参观,我一进门,就被墙上那一幅幅“动物进化”硕大的图片深深吸引住了。“爸爸,那是什么?”我惊奇地望着眼前这个完全陌生的生物问道。“它叫恐龙,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动物。”爸爸弯下腰对我说。“恐龙?”我在心里默念几遍。随后,一连串关于恐龙的问题抛向爸爸。我用渴望的眼神望着爸爸,他只是摸摸我的头,笑而不答……

  等参观完了,爸爸带我来到书店,郑重地对我说“孩子,你想知道的所在答案都藏在了这些书中!”爸爸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恐龙大世界》。我双手接过,“好沉呀!”小小的我第一次被书的力量震撼了!

  《恐龙大世界》——我的阅读大门从此打开。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已经四年级了。我们班级也有自己的图书角,每学期开学,我都会精心挑选几本好书并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进“小书柜”。望着“小书柜”鼓鼓囊囊的肚子,我和同学们别提有多开心了!每当中午,完成作业时,“小书柜”就像一块大磁铁把我们都吸引过去。我像一只饥饿的“书虫”,尽情地享受这书香;又像一个乐者,津津有味地捕捉着从中飘出的一串串音符……

  “唉!又慢了一步,《昆虫世界历险记》又被借走了!”许多同学抱怨着。咦!这个书名好熟悉?那不正是我最心爱的那本吗?想当初我可是费了不少口舌,才让妈妈给我买下来的。哈哈,看着我推荐的书被同学们不断传阅,我感到特别高兴,我也因此特别受同学们的欢迎……

  原来,一本好书可以带给我们这么多快乐……

  书,我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1

  上周末,应朋友之约去了一趟江北水城——聊城,美丽独特的水城让人感觉耳目一新,留恋往返。

  我们驱车两个小时就到达目的地——聊城,在导游的引导下,沿东昌湖漫步,烟波浩淼的东昌湖,弯弯曲曲的湖边大道,满眼的水色,满目的灵秀葱茏灵气,两旁小河蜿蜒缠绕,母亲河黄河和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城中有湖、湖中有城、城河湖一体,到处显得灵性十足,可以看出水就是这个城市的灵魂。

  水城的游船也多,恰若浮在无垠碧水上的树叶,那种怡然惬然令人浮想联翩,经不住诱惑,我们泛舟于湖上,在船头看水城,如同欣赏一幅国画,湖心小岛被郁郁葱葱地树木遮得严严实实,而那些精美的亭台楼阁点缀期间,融入那柔美的绿色之中,或隐或现,远处近千年的古楼——光岳楼隐身现代楼盘之间只露出尖尖的顶。岸边杨柳依依,微风吹过,波光粼粼,倾诉着水是城的灵秀,人在水中,尽享“船在水上行,人在画中游”宁静、祥和的美好意境……

  上得岸来,我们在导游的引导下,来到山陕会馆,据说,聊城旧称东昌府,东昌府是明清时的大府,扼黄河与运河两河交汇要津,成为商业大埠,十分繁华,至今有山陕会馆为证。山陕会馆是一个群筑群落,内有戏台,几位艺人正在戏台上吹奏着悦耳的民乐,戏台上、房屋上的浮刻甚是精湛,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依稀可见往日的的繁华景象。

  是水,造就了聊城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积淀下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桥见证了水城的雅致,这里的桥别致、幽雅。聊城灵魂是水,聊城的特色在于水,聊城魅力也在于“水”。仅聊城市区,湖、河水域面积就多达13平方公里,占建成区的三分之一。古城在湖中,湖又在新城之内,聊城的水,积淀了千百年来永不散去的浑厚底蕴,这里的水满蕴文化,抚育出文化大师季羡林等杰出人才。遗留了灿若星辰的文化古迹,形成了纯朴的民风民俗和丰富的水文化。据说仅保留下来的文物古迹就有400多处。

  回转身挥别水城,众多的河流,美丽的湖泊,湖水相连,城湖相依,城在水中,水在城中,城中有湖,湖中有城,城河湖一体,让人不知不觉喜欢上她……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2

  我的叔叔是省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生,高高瘦瘦,足有一米八二,就像一根电线杆。他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嘴角微微上翘,仿佛总带着微笑。

  小时候我很怕他。有一次我生病,叔叔用棉签检查我的喉咙,我吓得哇哇直哭。从那以后,我特别害怕他。奶奶发现了我的小秘密,每当我不听话就总拿他吓唬我。于是,我更害怕他了,每次叔叔来,我都会躲到奶奶身后,探出小脑袋,小心翼翼地观察。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叔叔的印象。那回我半夜发烧,浑身滚烫,一直哭个不停,爸爸妈妈都急坏了。后来,叔叔匆匆从医院赶来了,他刚下完夜班,还没来得及脱下白大褂,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叔叔来到我身边,轻轻摸着我的头,为我量了体温。他微笑着,语气温柔地安慰我:“嘉琳别怕,有叔叔在呢,病很快就会好起来的,而且不用打针挂瓶哦!”望着叔叔慈祥的表情,听着轻声细语的安慰,我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头仿佛也没那么痛了。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其实叔叔并不可怕,他是个多么和蔼可亲的长辈,关心我,爱护我,就和我的爸爸妈妈一样。叔叔喂我吃了药,为我盖好被子,哼着走调的儿歌,我踏实地睡着了。在叔叔的关心照顾下,不久之后,我的病就全好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害怕叔叔了。每回叔叔来我家玩,都会轻轻地我抱起来,亲亲我的额头,有时他会突然把我高高地举过头顶,在屋子里转上几个圈,嘴里喊着:“哦,嘉琳飞起来咯!”我在空中旋转,感觉就快飞出去了。“啊,胳肢窝好痒”,我被逗得咯咯直笑……

  叔叔不仅对我和蔼可亲,对待病人同样有爱心。有一回我正跟他玩耍,叔叔接听了个电话,只见他眉头一皱,神情渐渐严肃,急促地说:“别着急,我马上赶过来!”然后就匆匆地走了。奶奶安慰我:“别难过,医生就是这样,一旦病人需要,就得马上赶到。你叔叔常工作到深夜,有时连饭都顾不上吃呢。他对患儿可好了,诊断病情总是轻声细语,不厌其烦,孩子们都喜欢他!”我懂事地点了点头。

  我想对叔叔说,我喜欢你!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3

  大家好,我叫马奕桐,我今年九岁了。我的名字很有意义的哦,首先我爸爸姓“马”,所以我当然也姓“马”了。“奕”字是:神采奕奕的意思,我想我的妈妈是希望我每天都精神抖擞,特别有劲儿;“桐”指的是“梧桐树”,人常说“梧桐树上飞凤凰”,可见梧桐树是吉祥的树,能给人们带来好的兆头,我妈妈肯定也希望我每天都能有好的生活,开心快乐,美好幸福。怎么样,我的名字好听吧?

  我的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但水灵灵的特别有神。鼻子不高,红润润的樱桃小嘴,眉毛弯弯的,黑黑的,好像一个弯弯的月牙呢!我很爱笑,一笑起来还有一个小酒窝呢!

  我的优点可多了,性格活泼开朗,爱画画、看书、唱歌、朗诵等。而且我还是一个乐于助人、和小伙伴团结友爱的小姑娘……

  我最大的特长就是画画了,现在都考过四级了。我最爱画的是Q版人物。开始画的时候觉得很简单,可是越学越难,越来越复杂。有的时候都想放弃了,但妈妈告诉我:“做事情不能半途而废,许多大画家都是坚持努力才成功的!”我听了妈妈的话决定好好学画。有一次画漫画时怎么也画不好,我不气馁,回到家里,努力回想老师课堂上教的方法,不断练习,一直画了三个多小时,最后终于完成了一副特别好的作品。第二天拿到画室里,老师直夸我画的好,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开心极了!

  再说说我的另一个特点——看书。我可是一个小书虫呢!我看过《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瞧!那些小子》等儿童书籍,现在又爱上古今中外名著了。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可我正捧着《红楼梦》看得津津有味呢,妈妈不停地催促我,我就捧着书来到了餐桌,吃起了饭。结果,米饭粒沾了一脸,弄得妈妈爸爸一桌人都大笑起来。妈妈经常说:“你怎么不把书吃了呢?“要是书能当饭吃,我就吃!”妈妈被我整得很无语。说起来我爱看书的习惯还是遗传我爸爸的呢,这就是所谓的“有其父必有其女”吧!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爱画画,爱看书的小女孩。你喜欢我吗?听了我的介绍,想不想跟我交朋友呢?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4

  嘿!那一位站在那里的小姑娘是谁呢?是她,是我的好伙伴。

  她有密密的眉毛,像黑色彩笔画下的一样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一对明亮的玻璃珠似的,在太阳下闪闪发亮,那亮度实在是亮的惊人;一头油亮亮的黑头发,特别密,扎着两个可爱的小辫子,跳起来的时候非常可爱,所以,人人都说我的头发长得好;一个鼻子,长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下面,长的尖尖的,高高的,特别灵,什么气味,都能闻得到哦!比狗的鼻子还要灵;还有一个嘴巴,红红的,整天都像鲜血一样红,也像涂了口红一样红;还有一对耳朵,什么声音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大家说说看,她的耳朵灵不灵?

  她有一个调皮的性格,老是喜欢用针线在纸上封一些字或者图画,但是她很奇怪,老是不爱学习,可是成绩都考得非常好,比如这次吧,她的语文考的是116,数学考的是114.5,而英语呢,却是一百分的题,她又考了一个95分,嘿!她考的还算好吧?依我看呀,她考的算好了!真是好成绩呀!

  她做过一件调皮的事哦!大家听一下吧,是这样的:那天,爸爸妈妈出去上班去了,她和哥哥在家里,简直是游手好闲,无事可做。正要看电影,突然看见电饭煲旁边有好多瓶啤酒,眼珠子一转,好办法! 她的哥哥拍拍她,小声的说:“哇!有酒,你喝一瓶吧!拿去!”她说:“不行!不行!我们还没有到16岁呢!不可以喝酒的!再说……”哥哥抢着说:“诶呀,你就喝吧,没有关系的啦!来吧,我也喝!”她便不再推辞,喝了。那天晚上,爸爸发现了,说:“咦?

  奇怪了,昨天晚上还是10瓶啤酒的吗,为什么今天变成8瓶啤酒了呢?”话音刚落,爸爸又闻到一股酒味,在他们的嘴里闻了闻,果然,是他们喝的酒!然后爸爸把他们臭打一顿,说:“哼!小小年纪还敢偷喝酒!叫你以后不敢偷!叫你以后不敢偷!再投我就打死你!知道吗!”嘿嘿!大家看看她吧,她真的很调皮吧?果然,从她的爸爸打了他以后,他都不偷喝酒了!她爸爸的话可正是管用那!大家说一说,是不是呢?

  她是谁呢?告诉你,——她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的我。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5

  我总是相信,一个人总会有那样一个时刻,在某个一转头的瞬间,被一种美好深深折服,甘愿沉浸其中。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我一样无比强烈的想要留住它,却总是颓败的发现,它早已只是属于曾经的记忆了。

  记得那年春天,我曾经疯狂地迷恋一种植物。我叫它蒲公英,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蒲公英,但却有着与它一样洁白的小绒伞,一样可以在阳光下随风飞舞。我曾追着它跑过了大半个操场。我喜欢它,便像那只喜欢鱼的小猫一样把它种在土里,期望它的再一次成长与绽放。我小心翼翼的种下它,正如我曾经怀着同样的心情,对她说:“我们以后做好朋友好不好,就是那种无话不谈的最好的朋友。”我望着小小的土包时的那种欣喜,也与我听到她说“好”时一样。因为喜欢,我选择以我的方式留住,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过令人欣喜的开始。

  我常常和她一起去给那早已平整的土地浇些水。或许是我的过于殷勤破坏了它生长的规律,又或者我不是它喜欢的主人。总之,当到处都已是一片嫩绿时,只有那里,仍旧是一片干枯的土黄。而我的友谊亦在这时出现了裂纹。或许是方式不对,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在过程中,常常努力与期望相反或许会补救,却发现只是渐行渐远。有时也会想,是不是“无为”才是最好的选择。

  终究,在那个失落的夏天,我的植物并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长出无数的小绒伞,甚至没有一点发芽的迹象。而我的友谊,亦结束在这个夏天。我曾经喜欢的植物与我曾经依赖的女孩儿,真的就只在我的生命中留下背影。

  或许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的美丽是最让人心动的,而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只可远视而不可亵玩。

  倘若你因喜欢孔雀开屏时的艳丽,便用铁丝将它固定,倘若你因喜欢藤蔓在清晨阳光下闪耀的清纯而伸手将它拉到屋内。那样,你就只是拥有了它表面的美丽,却失去了它可贵的本质。

  如果你喜欢它,就以大自然的标准判断它,而不是你自己的。感受它的喜怒哀乐,和真正的美好。

  如果你喜欢它,就在一旁看着它,不要试图改变或拥有它。你可以祈祷时间停留在一瞬,让你默默地看着它,直到真正学会欣赏。

  如果你真的喜欢它,喜欢它的美,就什么也不要做,欣赏,就是一种幸福。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6

  童年的生活像彩云一般飘走了,我已经上了初二。回想起那段小学生活,记忆里总有你挥之不去的影子,我的同桌。

  那时,同学们都说你调皮,有时甚至有点“疯狂”了。课堂上常有你调皮的影子,老师边讲边板书,我和邻桌本来听得好好的,你总是要打破平静,制造点麻烦出来。不是偷偷地拿出一张猴年马月的照片炫耀自己帅,就是偷偷地在座位上“嘎嘣嘎嘣”地嚼东西,比牛吃草还难听的声音常常搅扰了我们的思路。后面的女生狠狠地瞪了你一眼,你却洋溢着胜利的微笑,把手伸过去做了个“ok”的造型,回过头继续嚼你的“嘎嘣脆”。老师觉着不对劲,向你扫来犀利的目光。你的嘴唇在空中顿然收住,不再嚼动,留给我一个滑稽的嘴型。

  同学们都在私底下议论,说我肯定要受不少罪。一个月后的一节音乐课,我和你坐在一起。老师在上面弹着琴,唱着《二小放牛》,她唱一句我们跟着唱一句。唱着唱着,我突然发现同桌的唱词怪怪的,细细一听,全错了。我提醒他说:“你唱错啦,你不担心老师逮着么?”你一拍胸脯,说:“没事!你不觉得改歌词更有意思么?”随即脸上浮现出滑稽的笑容。听着听着,我就听出了名堂,原来你把我们全班同学的名字,都唱进了歌里。你左边的女生狠狠地瞪了你一眼,前面的男生差点产生了“想扁你”的冲动。我觉得好玩,索性跟着你一起乱唱。不知怎的,老师居然没有发现。教室里,我俩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东窗事发。

  歌教完了,老师开始了“秋后算账”,二话不说,拽着我俩就进了班主任办公室,说“我俩在课堂上捣乱”。班主任询问原委,不等我发言,你就抢着说:“老师,不关他的事。是我把歌词改了乱唱,惹老师生气了。”我愣住了,没想到,一向调皮的你却有了这份担当。要知道,先错后错都是错。正当我也准备认错时,老师开口了:“看在你敢作敢当的份上,你同桌我就不罚了。那你就一个人受两个人的罚,跑操场十圈!”

  下来后,我真恨自己,怎么没有勇气担当责任。不过,后来,我俩倒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再也没干过那样荒唐的闹剧了。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7

  从来没有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过,从来没有这么心甘情愿的追求过。可你却让我死心塌地、让我心甘情愿。

  不是每一朵花都能代表爱情,但玫瑰做到了;不是每一种树都能耐住干渴,但白杨做到了;不是什么都可以使我抛开一切,但你做到了。

  高兴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伤心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快乐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尴尬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得意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无助时,第一个想到的,是你……

  我对你有千言万语,却只能化为一句“我喜欢你”。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我只知道,向你说出“我喜欢你”是因为我再也压抑不住对你的感情了。

  朋友知道我喜欢你了,劝我说:“你不可以迷恋他,你的成绩会下滑的。”

  我反驳道:“我只是喜欢,又不是迷恋!”私底下又偷偷地想道:即便是成绩下滑又何妨?从我喜欢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准备好了堕落。更何况,要使我堕落可是比屠龙还难的。

  越来越喜欢你了。

  朋友说:“你已经不能自拔了。从你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你的路就注定会变得迷惘、变得坎坷。”

  我笑笑说:“你该不是在吃醋吧?我何曾迷惘了?我的路何曾坎坷了?就算是迷惘过、坎坷过,那也是在喜欢他之前!”

  朋友说:“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与众不同啊?别的女孩在这年龄,大都在为心上人寻愁觅恨。你这傻丫头怎么偏偏恋上了写文章啊?”

  我撅起嘴道:“都跟你说了,是喜欢,不是迷恋!你怎么总是不懂啊?再说了,那些为了所谓的‘心上人’而唉声叹气、哭哭啼啼的才是傻丫头呢。如果你实在无法接受我的想法,你大可以认为写文章就是我的心上人。这下你没话说了吧!”

  朋友笑道:“你被你的‘心上人’‘毒害’了,我都听不懂你说的话了。”

  “总而言之,我就是在追一个超级大帅哥,明白了吗?”

  一个人,一支笔,一叠纸——我在和我的心上人约会。他是我的白马王子,他胸怀宽广,能容纳我的一切脾气。

  我是如此的喜欢你。你就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为只为你而死心踏地。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8

  谁才是更幸福的一个?

  英国作家毛姆写过一个故事,主人公是两个医生。

  亚伯拉罕是个天才的外科医生,当初在医学院就读时,只要他申请的奖学金,别人都会自动放弃——没有人敢跟他竞争。大学毕业后,亚伯拉罕进入英国著名的圣·托马斯医院工作,很快就被破格提拔为医院领导,没有人会怀疑,等待他的将是飞黄腾达。正式上任之前,作为庆祝,他搭上了一艘前往地中海的货轮作长途旅行,打算旅行结束后就回伦敦走马上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晨,货轮在埃及亚历山大港临时靠岸,亚伯拉罕站在甲板上眺望这座阳光照耀下的城市,猛然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他认定此地就是自己灵魂的栖息之处。几天后,他给圣·托马斯医院寄去了一封辞职信,从此在亚历山大定居下来。他在一家医院找了份工作,赚钱不多,刚够维持生活,然后娶妻生子,平静度日。

  亚伯拉罕辞职后,他的大学校友卡尔米凯尔幸运地接替了他的职位。

  卡尔米凯尔也是位才华横溢的青年医生,但在亚伯拉罕的光芒笼罩之下,只能甘做“老二”。卡尔米凯尔本来早已认命,不料好运从天而降,人生从此发生巨变。

  两个年轻人的人生发生了戏剧性转换。10多年后,卡尔米凯尔成了名医,并受封为爵士,住豪宅,娶美妻。相比之下,亚伯拉罕则要平淡得多,10多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头发比以前更少了。

  卡尔米凯尔觉得他很傻,自己现在拥有的地位,本该是属于亚伯拉罕的。亚伯拉罕却为当初的决定感到无比庆幸,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从事最热爱的工作,每一天都过得心满意足。

  两个医生,谁更幸福呢?作者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

  大多数人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容易被世俗裹挟,被名利诱惑,当内心与外界发生冲突时,首先放弃的多半是自我。于是,我们苦苦追求的,不再是幸福本身,而是让别人看起来很幸福。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29

  办公室新来的小妹妹,长发飘飘,文静秀气,颇有一番古典美人的风范。忽然有一天,小妹妹来上班时,精神抖搂地顶着一头碎短发,像变了个人似的。同事们把她围拢起来,纷纷摇着头说,太可惜了。

  小妹妹安静地坐着,不说话,只是笑,等到人都散去,她才悄悄地冲我吐了吐舌头:“有那么糟糕吗?”

  我认真地看了看她说:“美女永远是美女,只是风格不同了嘛。”

  她红着脸,甜蜜地说:“我男朋友喜欢这样,他说短发的女孩更活泼。昨天是他的生日,这是我送他的一份特殊礼物。”

  楼下的邻居喜欢晨练,每天早晨都会去公园,我从窗户里远远看去,他们一家三口,常穿着白色的休闲服,有时候会换换款式,颜色却基本不变。一次和他们聊天,说到衣服的事,女的说:“我从小就喜欢白色,我觉得这种颜色好搭配衣服,看起来也清清爽爽的,很舒服。”

  男的笑着打趣道:“我这个人穿衣打扮,全凭老婆大人做主,就因为人家喜欢,我也跟着穿,我们家衣橱里,那真是白色的汪洋。”

  表姐一向最怕腥味,不喜欢吃鱼。可那天我去她家吃饭,赫然发现桌上摆着一盘煎鱼干黄饼子。

  “这可是好东西啊!”我急忙尝了一口:“好久没吃过这么地道的煎鱼干黄饼子了,谁的手艺啊?”

  表姐夫笑着说:“你表姐的拿手好菜呗!”

  “真的啊?”我有点难以置信:“你不是闻到腥味胃里就翻江倒海吗?你不是手碰到鱼皮肤就会过敏吗?”

  表姐俏皮地笑着说:“命苦啊,谁让我嫁了个馋嘴的老公。人家打小儿就爱这一口儿,几天不吃,口水能把人淹没了。你不知道,这鱼干的做法,我还是特意回老家,跟婆婆学的呢。刚开始做时,我要戴着手套,捏着鼻子,现在我居然也喜欢吃了,真是奇怪。”

  这些,让我不由地想起苏芮演唱的那首老歌《牵手》:“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

  在茫茫人海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的遇到了一个人,甘心情愿地追逐着你的脚步,喜欢着你喜欢的发型,喜欢着你喜欢的颜色,喜欢着你喜欢的菜肴,并用一生的时间,让自己慢慢改变,直到有一天,由“你喜欢”到“我喜欢”再到“我们的喜欢”,这种感觉,是相伴一生的温暖。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0

  没错,说的就是你。

  也请你不要想多,我说的喜欢,无关爱情,它只是一种纯粹的喜爱。而且,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喜欢看向我镜头的你,因为我喜欢你的眼光通过相机的取景器望向我。就在那一瞬间,你眼中包含的一切情绪,也许是温柔的,也许是兴奋的,甚至也许是悲伤的,都由我尽收眼底。然后我负责按下快门,把你心中最纯粹、最想要传达出来的感情记录下来。所以,不要再以“我太丑啦”这样的理由躲开我的镜头了。我的镜头,没有美丑,只有最真实的你。

  我喜欢看向我镜头的你,还因为你选择看向了我,而不是别人。我要感谢你,愿意将藏在心底的感情让我看见,让我记下。我还要感谢你,温柔的对我说谢谢,夸我拍得很好看。我的设备和技术说不上很好,能得到你的感谢和称赞可以让我开心很久。我不知怎样才能表达我对你的感谢,我想你就是林徽因笔下最美的四月天,是诗圣杜甫啧啧称道的好雨,是这世间最细腻温婉的天使。

  我喜欢看向我镜头的你,但有时你也会没注意到我,没注意到我的镜头对准了你。但没关系。你看向别处的时候,我会及时捉住该按下快门的瞬间,这样你瞬间的美丽就只有我看得见了。有时我也会弄错时机,不小心把你拍成了表情包。别急着让我删掉照片,不妨先看看照片中的你,刚才的一瞬间溢出的真性情。

  说了这么多,可能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也许我拍下的有你出镜的照片也是由别人传给你的,在你的印象里我是“那谁的同学”和“某班的摄影”。这个话题有点点悲伤,一直躲在相机后面的我,和很多人连一面之交都算不上。拿着相机让我收获了很多,也让我错过了很多。但是,如果不拿起相机,谁来记录下你的美呢?难道摄影最大的乐趣,不是在取景器后面与镜头前的你目光相碰吗?

  我喜欢摄影,一是为我未曾细看的风景,一是为你。为越过牵绊障碍,看向我镜头的你。

  我喜欢温柔的十里春风,更喜欢用温柔的眼光看向我镜头的你。你的眼里有星辰大海,你的睫上有晨曦闪烁,你的眼光望穿盈盈秋水,蹙损淡淡春山。

  唯风光与你不可辜负。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1

  第二天一大早,白雪就起来了,眼神里满是睡意,伸了伸懒腰便去了餐厅里,去了之后发现冷文轩的父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便微笑着说道:“伯父伯母早!”冷文轩的母亲见了微笑着点点头说道:”嗯,起得挺早,文轩还睡着呢,不过你既然是我们的干女儿,怎么也得叫一声爸妈吧?“白雪脸立马红了起来,冷威严说道:”是啊,小雪,你不是连名字都改成冷艳雪了吗?白雪不好意思的叫了声:“爸——妈——”这时冷文轩走了过来挑逗的说到:“呦,这么快就和我抢爸妈了吗?”白雪一脸的不服气,但冷文轩的父母在这里也不好说什么,边坐下开始吃早餐了......

  到了学校,冷文轩拉着白雪去了前一天去的班级的隔壁班,白雪疑惑地问道:”嗯?怎么会事啊?我们......“冷文轩冷冷的说:”我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妹妹呢?我不是说了吗?换班了,走吧。“进了新的班里,同学早就听说了他们俩的事,和前一天一样:”女生都向了文轩投来了喜欢的目光。老师给他们安排了座位,还是做同座,白雪感觉是到了八辈子血霉了,还是和他同桌。冷文轩却说道:“呀,还真是有缘啊。”和以前一样,他一直睡觉,白雪还是仔细的听讲,下了课冷文轩出去玩去了,旁边的同学也都出去了,只有白雪还在那里看着上课做的笔记,这时,有一个大概是1.78cm,长的很是阳光的男生走了过来,说道:“冷艳雪你好,我叫你小雪吧?”白雪说道:“嗯,好,你叫什么名字呢?”男生说道:“嗯,我叫陵越。“白雪眨了眨眼,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

  可以说这是进了学校里第一个有人和她好好说话的人。这时候冷文轩从外面打球回来了,看见陵越和白雪在哪里聊着天,心里有些不爽,过去一把抓了一下白雪的头发,随即就吼到:”喂,死丫头,我的笔记,写起了没?“白雪一脸的茫然:”什么笔记?“冷文轩有点不耐烦就说到:”呵,你居然问我,上课的笔记你不给我抄还在这里和小白脸说话。“陵越淡淡的笑了一下说:”小白脸?呵,我看是你吧,你着什么急啊?你喜欢她?“冷文轩气不打一处来,少爷脾气立马出来了:”她是老子的妹妹,你管得着吗?你是谁啊?给我滚蛋。“陵越没说什么就走了。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2

  我也喜欢我,你信吗?

  于一片稻草里,想你黝黑的脸;于一段文字里,念你平仄的名;于风阵里的蒲公英里,告诉你这些伞全是小鸟,挣脱记忆的笼。翅膀上全是一句话,我也喜欢我,因为思念有你。

  爱无雨伞的女人,就因为我也喜欢我;施救落水的蚂蚁,就因为我也喜欢我;广场上唱红色歌曲的老人,打羽毛球的小孩,相拥的男女,这些,我爱。我爱所有人,因为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喜欢的我。

  哪一天,你拉我的手,把笑声裹进层层的海浪,让我们席卷入深海,在有月亮的晚上,听潮汐翻弄可爱的风情。哪一天,你我并肩坐着,看轻雾怎么将山腰环绕得不透风气,黄昏时瞧这山头也脸红得不好意思。带着一个相机,爱怎么拍就怎么拍,绝不让笑容虚伪地僵在面上,我要你告诉我一只蜜蜂的巢穴是如何的甜蜜,我要你告诉我牧羊人唱的高吭之歌时心情欢悦的程度。

  但,后来呀……

  我送你往你的天涯,你的烟,你的脸,你的,我的,以后没有。但,我也喜欢我。我用小半生的光阴,行走你走的路,我从不打算将你忘记,不打算恨你。我看见一尾鱼,一本书,甚至与我不相干的树,都会流泪,曾经这些令我有多感动,欢天喜地。

  我也爱我,六年不是个小数目。

  我也爱我,雨天记得带伞,天凉多加衣服,吃些清淡的菜……衣服的钮扣掉后会买来钉好,将屋子打扫干净,去亲友家会帮忙做饭,同妈妈吵架后过几天会回电道歉,受了委屈自己发一顿脾气就过了,不记挂在心。我也爱这样懂事的我,在你不在之后。

  当我在山间看见稀奇的瀑布,第一句要喊你的名字。赤着脚让凉快的山泉挑逗,看着水面的阳光小点,一晃一晃,眼睛都花了。别人等着看瀑布,我等着你来看瀑布,当然我亦是不打算找你来看瀑布的。

  从某一秒开始,写信。写小市民的生活,写车上遇到的大姐,写在家煮糖梨水,写和老朋友的对话,写感悟,写感慨,也写写你,想想你。做这么平凡而开心事的我,我也喜欢。

  爱你,所以爱很多人。爱你,所以我爱我。

  Iloveyou,Iloveme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3

  不知,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天,我们班因为上下楼梯的纪律不好,被扣了分。因此,班主任要求我们上下楼梯时,要男女牵手对齐。然而也是那一天,我悄悄的对你产生了一丝丝的感情。

  在我们晚自习结束,准备要回到宿舍时,要排队下楼梯时,要牵手。一直都作为领头排队的你突然间跑到了队伍后面,就在我的隔壁,你绅士地伸出一手,示意让我把手放在他手上。就这样,当时还是冬天,我穿的又比较薄,你下来楼梯时,看到我有些瑟瑟发抖的我,便脱下自己的外套,套在我的身上,那一刻,我感到心暖暖的。

  我在被窝里想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我自己的心也有些波动吧。

  第二天早晨,我们依旧要手牵手,可,我有点恐惧了,胡乱塞了一个借口“你看,前面的都没有牵手,应该不用牵。”,我至今都没忘记他那黑成铁饼的脸,为了气我,他关于和一个我不喜欢的女生聊天,我居然想也不想就走过去,狠狠的删了她一耳光,我才知道,原来我那么在乎他的啊!

  渐渐的,每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时,总不会忘记摸一摸我的头发,一起当值日生的时候在巡查时,时不时的搭住我的肩膀,好像在说“这个女人是爷的,你们离她远一点!”,那霸道的风格和气场。

  我还记得一次考试,理科一直都是我的弱项,这次考试好不死的考了个82,你看着眼眶红红的我,默默的把自己桌面上那张98分试卷,的姓名栏上把自己的名字擦去,写成了我的名字,并把试卷送给了我。

  我还记得那次秋游,你苦苦哀求班长,让她把我分配到他的组里面去。你如愿以偿后,满意又腹黑的对我笑了笑,好像在说“没什么是我搞不定的。”,到了那之后,因为是野炊,我们要自己做饭,你明明知道我喜欢做饭,但是你却对我说“没事,让我们来做饭就好了,烟太大,熏眼睛,还会被油炸掉,很痛的。”

  还记得,一次体育课,我突然间肚子疼,不能跑步,你看透了我的心思,便帮着我对体育老师撒了个谎,我还得谢谢你。

  那个学期过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要转学了,而是陪你度过了快了的最后几个礼拜,现在,我把这篇文章送给你,“江大少”,我们已经一年没见过面了,你过得,还好吗?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4

  看到题目,你一定会震惊。一个五年级的小毛孩居然会有喜欢的人!没错!我是有喜欢的人,不过,那个人也是伤我最深的人!

  记得那时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吃饭,但是我看见了你那英俊的外表,一个从不会因为外表而看呆的我,竟然看呆了!就在我看着他时,爸爸对我说:“糖果,这是你的铭宇哥哥。”“啊,哦,铭宇哥哥好!”我笑着打着招呼。“嗯”他看了我一眼,冷冷地回了我一个字。哇,他的声音如此好听!从此以后,我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这就是我的青梅竹马:帝铭宇。从小到大,我们一起上学、吃饭、回家、玩耍。从那以后,铭宇哥哥的生活融入了我,铭宇哥哥只把他的笑容给我,对别的女生却是一个能杀人的眼神,让人不敢靠近。但只有我知道,铭宇哥哥其实是很贴心的!我感到我越来越喜欢铭宇哥哥了!

  但是,在一个下雨的一天,我的心彻底碎了,铭宇哥哥把我带到一个小花园,他对我说:“馨儿……我……我……”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对哥哥说:“铭宇哥哥,怎么了?”他不忍直视我的眼睛。我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怎么了?”我急切的问。“我要走了。”他看着天空,淡淡地说道。我听到这句话,整个心都碎了,“铭宇……哥哥,你……你……为什么要走?要……要去哪?”我哭着问他。“我去哪关你什么事,你问我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嫌你烦,你天天粘着我,我都快烦死了!”他冷漠地说道。“铭宇哥哥,你别走好不好,我保证我不会烦你了,你别走。呜呜……呜”我哭着,这是铭宇哥哥第一次对我这样说话。他却冷漠地对我说“以后,你就当作不认识我吧,我讨厌你!”说罢,他转身就走,只给了我一个冷漠的背影。“我讨厌你,我讨厌你……”这四个字一直在我脑子里飘荡。这四个字就如四把锋利的刀,扎的我的心毫无完损之肤。我站在雨中,任由雨水淋我,我的脑子里回想着我们经历的点点滴滴,但就在今天,他们就像玻璃一样脆弱,破碎了。

  在你走的那一天,我伤心欲绝,而你,我想一定很高兴吧!可以离开我这个跟屁虫了!想着想着,眼泪不禁从我两颊留下来。“不许为那个男人哭了,他不值得!”一个声音在我的心里回荡。“对,不值得!”我振作起来……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5

  或许是梦中的惊鸿一瞥,或许是栩栩如生的海市蜃楼,尽管无法真切地拥抱,但你的身影,却已经永久不可磨灭地,烙印在了我眼眸的最深处,拂开眼帘,便随处可见。

  随手拿起一本仔细珍藏着的书,轻轻打开,你便在那里,用最完美的姿态行走。心潮随着你的足迹延伸出去的路而起伏。你的造物主赋予你天生的平凡,却给你机会在折磨与成长中绽放光彩。

  你曾与现在的我一样弱小,但你用坚持去否定了他人的冷嘲热讽,用一刻不停的努力去追赶强者,用自信和冷静面对种种绝境,将谦虚将所有的成功与辉煌一笔带过。并且,将这一切展示给我。

  感激你,无与伦比地喜欢你。就算你只是染着墨香的书页也没有关系。喜欢你,因为喜欢你,所以会向你学习一切一切的闪光点,让自己和你一样努力!因努力而强大,因强大而自信,因自信和努力而更加强大——直到与你并肩!

  或许永远不能与你拥抱,但我却会因此更加用心地去奋斗。成为像你一样的强者,不完美却已经无限接近于完美的人。无论结果如何,为了喜欢你拼尽一切努力。

  你不会等我,你是一个时代进步的象征之一,因此不会停留。但你却会一直陪着我的不是吗?越发高大地屹立在我的书柜里,向我分享你的喜怒哀乐,激励我愈加努力地加快步伐,不要被甩下。

  你的长发在阳光下绸缎般虚幻地浮在我手中,我无法抑制地认为你比太阳更加夺目。请接受我这样的赞美——至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你是我命运轮盘中无法替代的光。

  我知道有无数的人同我一样喜欢你,因此,为了离你更近,我必然要付出超越所有人的努力。这是理所当然的,否则,用什么证明我的喜欢?

  一支笔,连接握笔的我和笔尖下的你。我微笑,用文字向你倾诉,你微笑,在同一条梦想路上的我遥遥的前方向我挥手。

  喜欢这样的你,随着耳机里悠扬乐音浮现出的你,随着月光洒落如同黑猫般优雅走出的你,树影下斑驳阳光般温暖的你。

  隔着整个宇宙的你,却并不是遥不可及,向着你满怀期待地奔跑,无论怎样,最终一定会有一个超越时光超越爱情的美好结局。

  想永远喜欢你的经典作文 篇36

  “阴天、晴天和雨天,你最喜欢哪一种?”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阴天。”

  晴天太过火,让人受不了。太阳光无情地将矛头直指人间,那汹汹的来势又岂是薄薄的云盾可以阻挡得了的?路上的人们只好能避就避,但眼睛还是免不了被那流动的玻璃窗反射来的“暗箭”射伤。

  而雨天又太压抑。虽说雨有种浪漫的气质,但这毕竟是优郁型的,弄得人的心情也低调起来。而且这气质也只是小雨才有,要是碰上大雨,搞不好还会得感冒呢!

  最好的还是阴天啊!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抬头正视前方。天空那张面庞,晴时太严肃,令人不敢接近;’雨时又太阴沉,令人不想接近;只有阴天是温柔和蔼、平易近人的。

  话说到这儿,仔细想一想,其实做人与这天气也是有共通之处的呀。

  那类过于骄傲,太爱表现自己的人就像晴天。他们全不顾周围人的感受,无所顾忌地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可是,“强光刺人眼”,他们非但未能表现出自己的魅力,反而事与愿违,让人觉得

  讨厌了。而且,这样的人,太刻意去追求表面上“光芒四射”的效果,而往往忽视了后备能源的储蓄,到了最后,热源枯竭,就真的再也发不出“光和热”来了。

  而那类过于自卑,太收敛自己而显得过分沉闷的人就像是雨天了。他们太小心,太谨慎,缺乏自信,不敢表现自己,甚至怯于与人交往。这样的人,使人失去与之打交道的兴趣,而其本身不能以自信作为前进的动力和精神上的支柱,所以常常也是无所作为的。

  只有那种有自信、有内涵,而又不刻意表现自己的人,才是我最钦佩的:这正和我喜欢阴天的原因是一样的:他们最容易让人接受。他们那深厚的学识基础和自信的风度,已经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气质,吸引了别人。而这种魅力是天然而成的,没有经过刻意雕饰,因而绝不会如强光般刺人眼,也不会显得平庸,只会令人感到典雅大方、平易近人。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喜爱吗?

  回过头来,若再问开篇的问题,我想大家心中应该各有自己的看法了。

  若的确如此,那么最后再问你:“像阴天、像晴天和像雨天的人,你准备当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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