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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精选2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
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书,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5
有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书籍,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类型的书籍,也从不同的书籍中得到了不同的体会。我最喜欢的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我之所以喜欢《西游记》,是因为《西游记》里头的角色个个特点鲜明,而且从这本书中我也学会了一些道理。
《西游记》中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唐僧的三位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在取经路上每次遇到非常大的困难,他都能开动脑筋,战胜困难,在最后取经成功的大业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就是猪八戒,他鼓着个大肚皮,整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但他非常尊重自己的师傅,做什么事都会想着自己的师傅,从这可以看出他是个尊重师长的人。
沙僧的性格就是老实厚道。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任劳任怨,踏实肯干,为祖国的'建设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发现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尽管师徒四人各有优缺点,甚至有人在困难面前出现打退堂鼓的现象,但是他们有一个领军人物——唐僧,他带领大家向着目标坚定前行,为着唯一的理想——取得真经,而不懈努力着,在困难面前他们坚决不后退,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理想,坚定信念,及时调整学习方法,我想我们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6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7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唯一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自己心满意足。沉浸在凯恩兄妹的冒险故事里久久不能忘怀……直到现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8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9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对于很多人而言,历史书古板枯燥,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当我读完这套历史书后,便改变了我的想法,这套书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明朝那些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明史学会会员、青年历史学者---当年明月,这本书获得“新浪最佳图书奖”,“当当网终身五星级图书”等荣誉,多年来畅销不衰,已被译为日、韩、英等多国文字出版。
《明朝那些事》以正史史料《明史》为基础,作者以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方式,给读者们重现了明朝从朱元璋皇帝开国到崇祯皇帝殉国三百年精彩传奇的历史。该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历史事件的发展,刻画了人物心理活动,并以科学的逻辑手段分析历史谜团。这本书深深地吸引到了我,值得每一名学生去学习阅读。
走进《明朝那些事》,我总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明朝。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有布衣出身,最后成为皇帝的朱元璋,有料事如神,无所不知的`第一谋士刘伯温,有舍生忘死,以一万大军击败努尔哈赤十万大军的名将袁崇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伯温,他虽然是一介平民,却是那个时代最优秀的谋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作为开国第一功臣,他为明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由于朱元璋担心子孙无法驾驭群臣,刘伯温和其他功臣都被朱元璋赐剑自杀,一代传奇谋士就此陨落。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从这些历史人物身上感同身受他们面对绝境时的痛苦挣扎,而且也激发了我对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兴趣。
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亲爱的同学们,听了我的推荐,你们是否也迫不及待地想阅读这本书呢?心动不如行动,那就在寒假里赶紧去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0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1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当我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时,我还是个孩子,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本漫画书《三打顾靖》。一张张地看着精美的照片,我不禁看到孙武空与白顾靖作战的场景:吴武空从前面进攻,猪从后面进攻,沙僧又从侧面过来,围住白顾靖,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读完画册后,我还告诉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并且着迷了。我真的很开心!
随着我的`成长,我对《西游记》了解得越来越多。所以我开始看《西游记》的短片。虽然它是用大片写的,但它就像看卡通一样。我经常称赞启蒙运动的智慧和勇气空并且对猪的暴食和贪欲感到害羞。仿佛我和四个朝圣者走在他们身边。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享受和知识启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读另一本书,西游记,这是最初的版本,也是最精彩的版本。虽然里面充满了文言文和白话,但意思并不容易理解,有些词没有被辨认出来,也很难读懂。但正是这种困难让我更能品尝到它美味的食物。当我遇到不熟悉的单词时,我会在字典里查找。一个接一个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阅读的快乐。
任何时候,我都会记得拥有强大魔力,能够降魔除魔的孙武空,懒惰,喜欢悠闲懒散的猪八戒,以及一心扑向佛教的金蝉子唐僧和憨厚沙僧。这些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特点和个性,这使我学会了如何区分世界上的真、善、美、恶、丑。这是他带给我的最大幸福,也是我的祝福。
《西游记》是一部经典名著,也是一部永远流传的名著。有些人喜欢看电视剧《西游记》。最好拿起《西游记》一书,品尝它带给人们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去远方。
而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列如:《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就是林海英奶奶写的《城南旧事》了。在这本书中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物,是善是恶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用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和美好。而且它更能让我走进和倾听作者的内心。它不但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而且还能让我学会更多读书的方法:当遇到精彩语段时,就要用笔圈画出来,当遇到不懂的语段时就要停下来思考思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并且这本书也有许多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惠安馆”这则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英子,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另一个是在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妞儿的爸爸每天都打她,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妞儿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决定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一天英子发了高烧,发现原来妞儿和秀贞是母女俩,英子拿了她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于是她们马上去坐火车,可是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惨死在了火车下。虽然这个故事悲惨,但是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一本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的书,一本能让我走进作者心中的一本书,更是一本能滋养我心田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4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5
《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书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那书架上一排排整齐的书就是我的心爱之物。
最近我特别喜欢看书,在我十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了好几套书。从小,我喜欢看绘本,里面有许多画,但字却很少,长大了,我喜欢看的书更多了,有历史、百科和童话,在书中,我会获得很多的知识和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时《西顿动物记》,书外面是彩色的,画着许多动物,内容是动物的.生活习惯,特别感人。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感受,让我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让我足不出门,就能知道天下事。
这本书,它就像阳光一样,温暖我的心灵,给我鼓励、给我信心。记得快开学时,老师让我参加英语演讲,我拿到稿子,傻眼了,这也太多了吧,整整三面呢!我终于背完了第一面,我无精打采的躺在床上,心想:哎呀!为什么我妈要给我报名,要是没有这件事,我现在作业都写完了。手正好打在了那本书上。我翻了翻,正好翻到了那一页,我看了一遍,心想:是呀,小猫吉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还能顽强地活下来,我这点小困难怎么可能放弃呢?于是,我又重新站起来,继续背。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背完了第二面,我再一次躺在了床上,好累啊!这时,我再一次想起了那本书,里面说吉吉的孩子全部被抢打死了,受到这么大打击的吉吉竟然成为了这条街上人人皆知的贵族猫。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获得前三名。
紧张的日子到了,老师让我上台演讲,我背得很流利,获得了第二名,我十分高兴,这本小小的书竟然救了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7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8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19
书,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洋,你游得越远,收获的知识越丰富;书,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你开采得越深,得到的知识越渊博;书,就像一位诲人不倦的老师,你向他求教得越多,你的知识积累得越广泛。
最近,我喜欢上一本书,那本书是中国古代最受欢迎的`,最有气势的历史小说,集政治,军事,外交,心理,文学,历史的精华于一体,被称为天下第一奇书,还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书里面的人物,你们一定非常的熟悉,有胸怀大志的刘备,粗中有细的张飞,智勇双全的关羽,割须弃袍的曹操,心胸狭窄的周瑜但里面的人物我喜欢的是知天理,晓地理,识人心,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
书里面的内容,大约有40多个故事,有草船借箭,桃园三结义,官渡之战,美人计,过五关斩六将,空城计在40多个故事之中,令我最难忘的是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用阴谋诡计陷害他,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爽快的答应了。诸葛亮凭着他对天文地理的了解和对人的认识,利用天气变化去曹营向曹操借了十五万枝箭回来,让周瑜大为惊奇。
空城计中,魏国的大将司马懿派十五万兵马打诸葛亮,当时诸葛亮身边没有大将,只有一班文官,粮食也只有一半。众人听到司马懿带十五万兵马打诸葛亮都大惊失色,诸葛亮在危急关头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想出了空城计,吓走了司马懿。诸葛亮这种临危不乱的精神真是让人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同时也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而是积极面对;要多动脑筋、以智取胜,这样才是生活中的大智慧。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阅读,我一步步地向知识的殿堂攀登,不断开阔视野、学习新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0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1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2
每个人的成长,都像一只陀螺,转来转去,到最后,却又转到了原位。我们每个人皆是如此。这是我读完《你好,旧时光》,留给我最深的感触。
《你好,旧时光》的作者是八月长安,原名刘婉荟,1987年8月12日出生于哈尔滨,中国青春小说作家。2009年出版第一篇长篇小说《你好,旧时光》,她的笔触细腻,虽让读者读得哈哈大笑,但看完后细细品味其中的话,总能从中品到一丝不同的滋味。
在《你好,旧时光》里,我总能通过里面的人物看到自己或他人的影子,可以说,它不是一篇哗众取宠的读物,它只是记录了一代人的成长,它只是写出了我们每个人要走的路。比方说这篇故事的主角余周周,她在童年时期经历了许多挫折,但她仍当着自己想象中的女王陛下,默默忍受了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即使在妈妈出车祸死后,也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抱着新的梦想,向未来踏出一大步,然后转过头来,笑着看时光如何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满地阳光,最后走到青春的尽头。
在《你好,旧时光》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米乔,她能在生命的尽头,坦坦荡荡的活着,和主任吵架,玩cosplay.。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米乔哭泣,没有看到过她悲悲戚戚的到处倾诉那些微不足道的烦恼和挫折,她敢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时光里,瞒着所有人开开心心地上学、闯祸。米乔在她二十几年的生活坦荡快乐、肆意张扬,完全没有遗憾,但她最大的遗憾,便是她在自己的.花样年华里,没有机会再去创造遗憾。
这本书中的所有人物,我都很喜欢、欣赏。许多许多年后,我们或许不记得这本书的内容,但它内在所蕴含的道理,我们都会铭记于心。
时光飞逝,只有《你好,旧时光》的人物还在年复一年笑容满面地问候。
只有他们的青春不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3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4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5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6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在里面学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而且又交了两个朋友,帮助他,教会他做很多事。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师,这本书风靡全世界。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图书,不但有趣还很有意义。其中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在哈利·波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亲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终忍受,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在十一岁生日时,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魔法学校就读。”
哈利·波特学会了很多种魔法,最后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这都是他凭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获得的成功,其实,这不也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学习何尝不是一个个魔法,公式、口诀、成语等等,你手中的笔就是一根魔法杖,为你破解一道道难题。
看过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一些儿童文学,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但都没有《哈利·波特》这么受欢迎。这本书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机智,还有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从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而古板的书籍,只是枯燥的说教,不注重娱乐,自然读起来索然无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创作一些适合孩子看的书籍,让孩子们读好书,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后想到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28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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