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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的我作文

时间:2024-02-13 15:45:08 四年级 我要投稿

四年级的我作文5篇(通用)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四年级的我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年级的我作文5篇(通用)

四年级的我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都在自己理想的道路上奔波。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理想中二十年后的我。

  首先,二十年后,我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帅小伙。其次,我成为了一位伟大的作家、歌手、演员。

  我是一位作家,我让我妻子跟孩子们都沉浸在书的海洋,在知识的天空翱翔。我和罗贯中、吴承恩一样写出了举世闻名的名著。五四广场车水马龙、人流如潮,许多人都在争想恐后地要我的新书签名。我往哪里移动,人群就往哪移动。我写的文章成名千古传诵的名文。

  我是一位歌手,我成为了中国好声音的导师,带领我的学员位勇往直前。我在各个舞台上闪耀。我的'歌曲成为了全省小学生拉拉操音乐,动画、电影主题曲全部由我包揽。

  我是一位演员,我在欢乐喜剧人、各大晚会上表演喜剧。我不断出现在电影、电视上,粉丝也多得可怕。我演过的电影、电视剧收视率极高。

  我的兼职工作就是一个游戏实况主。我在工作余外的时间边玩边赚钱。我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很霸气的公众号,并每天录一次视频发上去。在玩中交到了许多好朋友,扩展自己的视野。

  我,就是不一样的我。功夫不负有心人,相信我总有一天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四年级的我作文 篇2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爸爸,因为他有一肚子学问,是我学习的榜样。

  爸爸爱看书读报,在我家书似乎成了不可缺少的装饰品,书柜、床头、沙发、餐桌上等等,有好多好多大大小小的各种书籍。爸爸读的书多,知道的也多,国内外大事,地理知识,风土人情……。我最喜欢听爸爸讲故事了,从我记事时起,爸爸几乎每晚睡前都会给我讲故事,我是听着爸爸的故事长大的。

  我作业难题都是等爸爸回家给我讲解,爸爸每天很晚才回家,可是不管多么累,他总是耐心地给我讲题,给我检查作业,永远都不知疲倦。我向他请教问题时,他对每一个问题除了给我解答,还会给我讲解解题方法。在我印象中爸爸没有不会的,我真是太佩服我的爸爸了。

  爸爸精通电脑,我看过爸爸把电脑拆得七零八散,然后还能装回去。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也对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懂得了什么硬盘、内存、CPU等等。爸爸经常被邻居叫走修电脑,谁家的电脑坏了,叫爸爸过去看看,爸爸会很爽快地答应。有时在电话里,爸爸就能把邻居家的电脑故障解决了。

  有一次,我到爸爸的工作的'地方去。看见爸爸穿着白衬衣、蓝西服,显得十分帅气。帅气的爸爸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的敲打着键盘,一行行像英文单词,可我又不认识的单词在屏幕滚动。爸爸告诉我:“那是操作的指令代码。”我跟爸爸还学会了一个查询天气情况的指令“WF”。

  爸爸知道的真多,爸爸的知识真渊博,爸爸真了不起。我喜欢我的爸爸,他是我最敬佩的人。

四年级的我作文 篇3

  从我开始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的爱上了画画。画画这活动,别提有多吸引人了!只要一到美术课,我就来劲了。什么蓝天白云啦,月亮星星啦,翠竹树木啦,卡通人物啦……都会勾起我极大的兴趣。

  我画画时,是那么专注,那么入神,什么事情都不会使我分心。有一次我正在画美术书上的'卡通人物——“孙悟空”,为了画好孙悟空的一只眼睛,我花了好长时间。第一次画的太小了,第二次画得太大了,第三次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画好它,可这时,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妈妈好几次催我吃饭,我总是左耳进,右耳出,嘴上答应着,手上的画笔却放不下。直到我把“眼睛”画好了,我自己认为满意了,才放下了画笔。

  妈妈知道我喜欢画画,所以给我报了美术班。上周六,美术班的老师举行了河南美术馆写生活动,妈妈给我报了名,也给妹妹报了名。到了那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妹妹一起去了美术馆,到了美术馆,老师已经带着画画的工具在那里等着了。我和妹妹先跟着爸爸妈妈参观了一下美术馆。时间到了,同学们都到齐了,我们就跟着老师一起去画画。我画的是船和一座塔,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妹妹因为年龄有些小,画的画只能算是涂鸦。结束后,爸爸妈妈接到我们就回家了。

  我喜欢画画,画画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为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四年级的我作文 篇4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都不要挤,请排好队,这次书的数量很充足保证大家都能买到!”保安大声地喊到。知道今天为什么这么热闹吗?告诉你吧,是因为我又写了一本新书名叫《一座城池》,是继我的成名作《石根深处有灵犀》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今天就在我的家乡锦州的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签名书友会。

  我现在是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家里写作,有时出去采风。我还是老样子,儿时的朋友还能从人堆里一眼认出我。和上小学时差不多,圆乎乎的脸上有一双稍小的眼睛,睫毛还是微微上翘,两个大耳垂更大更厚实了,只是身材有所变化,变得高挑挺拔,不像小时候一看就是个小胖墩。我的穿着舒适得体,并不是古板的西装领带,而是简洁不失正统的休闲装,让人一看就是新时代的时尚作家。我还住在锦州,因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牵挂着我的心:有我儿时的伙伴,有我的母亲我的恩师,有看着我长大的古塔和映着我笑脸的小凌河水……《一座城池》写得就是锦州未来的发展。

  因为写书我已经成为了百万富翁,但我不喜欢一有钱就过奢侈的生活。我不浪费每一分钱,我给很多贫困山区的小学校捐建了图书馆,让那里的孩子们课余时间有书读。写作之余我会背上行囊,拿着我心爱的吉他去远行:我去过非洲大草原与土著人跳舞,我去过莫斯科红场喂鸽子,我去过大堡礁晒太阳,我也到过布达拉宫静心打座……

  在电脑前刚刚又完成了一部书稿,正要好好放松一下,妈妈的一声:“还不起床,快迟到了。”使我忙睁开了眼睛。噢,原来这一切还都是梦想。这是个美梦,但并不是泡影,我一定要让它成为现实。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未来的我不被生活所迫,不被工作所累,不被金钱所牵制,这样的生活才有意思,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四年级的我作文 篇5

  我家曾经养过一只京巴狗,它叫“贝贝”。

  贝贝浑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丝杂色,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向你眨巴着,让你一看就喜欢上它了。贝贝的鼻子非常灵敏,每当有好吃的,它立马凑过来,可爱吧!

  贝贝可淘气啦!它喜欢把家里的鞋子拖得东一只西一只。有一次,妈妈让我好好看着贝贝不许拖鞋子,妈妈出去办事。耶!妈妈刚走,我就把妈妈叮嘱的话抛到九霄云外了,立马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咦,怎么会有奇怪的声音呢?呀,贝贝!我一拍脑门,飞快地奔过去。果然,家里所有的鞋已经被贝贝给藏了起来。我说了几句,批评了贝贝,贝贝可怜巴巴地眨着一双大眼睛朝我看着,我又心软了,没办法,为了不被挨骂,只好由我来收拾残局了,唉,贝贝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哪。

  贝贝可会撒娇了。每当看见熟人,立马摇着尾巴跑过去,跟你亲热亲热,你如果不理它,贝贝就一直跟着你,你去哪它去哪,让人哭笑不得。

  我爱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