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记叙文15篇
相信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尤其是在写作中有着很重要地位的记叙文,记叙文以记叙为主,但往往也间有描写、抒情和议论,不可能有截然的划分。如何写记叙文才更具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同学记叙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同学记叙文1
我们班有很多我敬佩的同学,有些是在学习方面敬佩,有些是在玩的方面敬佩,还有很多等等。
比如在玩的方面,我敬佩罗梦雪、赵智清等等还有很多。
比如在学习方面,我敬佩杨宇珊、李源敏等等还有很多。
我在学习方面敬佩她是因为她们学习好,还有在别的方面比较好的,所以我十分地敬佩她们。
在玩的方面我不是只敬佩她们玩,还敬佩她们玩也玩出花样。
比如在玩双杠的时候,她们还会在双杠上翻一个身,然后再落地,而且她们的速度非常快,没等我叫好,她们就已经落地了,这些都是我敬佩她的原因。
还有的时候我会看到她们四个相互比较谁更厉害,在玩的方面比一比,然后再在学习方面比一比,当然玩的方面比,自然是学习方面输啦,但在学习方面比,自然是玩的方面输啦。我敬佩她们四个,不是只因为本领,还在别的习惯方面。
我敬佩的人还有很多,我也就不多介绍了,我希望你们也能向别人说出自己心目中敬佩的人,也来身我们介绍一下,另外我们希望你们和度试卷中的林肯一样以诚实待人。
我的同学记叙文2
她最大的爱好是帮助别人,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难住了,我问老师讲了一遍又一遍,但是我还是不理解,我不好意思再问老师,我问张艳,张艳念了一遍!学校一共有545盆鲜花,放入6个花坛中,平均每个花坛放多少盆,还剩多少盆?张艳动了动脑筋:“545÷6=90盆…5盆。我会做这道题了。张艳给我出了这样的题,她说:“小红家到学校有320米,她每天上学大约走5分钟,她每分钟走多少米?我想了想说320÷5=64(米)张艳说我哪天再考考你。”我说好的。然后我们回家了。
她还有一个爱好是看书。有一次,我去找她玩,她妈妈正在炒菜。叫他去买酱油。张艳一百个不愿意,可母令难为,拿了瓶子,风风火火的跑出去。不一会把一瓶黑漆漆的东西放在餐桌上。“忙什么,象打仗似的。”她妈妈一边说一边拿起瓶子看了看,拧拧她的鼻子,扯扯她的耳朵。“这哪是酱油啊,是一瓶醋。”张艳听了查点晕了过去。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同学记叙文3
我的同学有很多很多,但我最敬佩的就是我们班的班长──王紫。她是一个热爱同学,帮助同学的女孩子。王紫长得也蛮漂亮的,高高的个子,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脸型圆圆的,像个可爱的胖娃娃,浓浓的眉毛,微微向上翘,眼睛大大的,显得特别有神。高高的鼻梁,挺挺的,直直的,红红的嘴唇象抹了口红似的,活象个熟透了的小樱桃。她经常穿着一件粉颜色的上衣和一条牛仔裤,显得既干净又利索。
记得有一天,我校举办了一次朗读大赛,让每班选一名同学参赛,每个班都精心准备着。我本以为老师会选我去参赛,而老师却选了我们班的班长──王紫。她各科成绩都十分优秀,就连朗诵也很好,同学们都推荐她去参加,而我却不服,认为我比她强,比她朗诵得好。
王紫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下课时,她来到我的座位上,对我说:“徐子怡,你一定很希望参加这次朗诵大赛吧!你的实力比我强,我觉得这次应该由你去参加。”听了这话,使我感到无比的惊讶,说:“我……,谢谢你,王紫。”
每当下课时,王紫都主动去帮我,指导我读时的语气,动作……还帮我找了很多资料,让我选择,如果遇到不认识的字,她都会主动去帮我,并一遍一遍耐心的为我讲解,我很感激她。
到了比赛那一天,我鼓起勇气,回忆着王紫辅导我的神情,汗水忍不住流下来的时候,我便下决心,一定要朗诵好,不让她对我失望。王紫拿着朗诵稿,生怕我忘词。果然我以全学年第一的成绩,结束了这场比赛。
这时王紫走过来对我说:“你真棒。”当时,我热泪盈眶,忍不住哭了起来,当时,我只说了一句:“王紫,你真好。”而王紫却说:“这次比赛本来就应该是你参加。”我们两个都高兴的笑了起来。从此我俩成为了好朋友,无论有什么困难她都会帮我。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同学──王紫,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班长。
我的同学记叙文4
我有一个同学,他叫黎烨。他胖胖的身材,小小的眼睛,圆圆的脸。他不仅学习好、爱劳动,而且喜欢乐于助人呢,因此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
他经常帮助别人,有位同学的圆珠笔的墨水用完了,找他借笔,他会毫不犹豫的借给他;有位同学不会做难题,向他请教,黎烨一定会帮助那位同学讲解,并帮他解题;有陌生人向他问路,黎烨就会帮他。
记得那一次,有位同学遇到一道难题,想不出解题方法,就向黎烨请教。黎烨就和他一起解题,黎烨先耐心地教他如何解题,可那位同学却觉得头昏眼花,不知道黎烨说什么。黎烨见到此况,就重新教他解题。这次,那位同学终于有些头绪了,就独自做出了这道难题。黎烨还出点差不多的题给他做。那位同学说:“谢谢你。”黎烨就说:“不用谢,以后有不会做的难题就找我,我会教你的。”就这样,黎烨又一次帮助别人了。
还有一次,大家都在做堂上作业时,有位同学的圆珠笔没水了,向他借笔,黎烨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下课后,问他借笔的同学把笔还给了他,并说:“谢谢你借给我笔,否则我做不了堂上作业。”这就是黎烨在助人为乐。
黎烨既成绩好、爱劳动,又乐于助人,所以今年获得了“十佳少年”;还在四年级数学奥数竞赛中获得二等奖,语文读写竞赛中也获得二等奖。他还说:“我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黎烨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也要像黎烨一样助人为乐。
我的同学记叙文5
学生时代,应该说是人生最美好的时代,在美好的时光里,我们经历了老师的关爱、帮助与鼓励,经历了同学之间纯真的情意,我接触过的同学真的很多,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就是初中时代里的王杨同学。
王杨家距离我家的距离不算远,所以,对于她家的情况,我很是了解,她有两个弟弟,她的父亲因为疾病很早就去世了,她母亲是家庭主妇,没有固定收入,她父亲去世之后,她母亲就靠捡破烂卖些钱维持一家的开销,所以说,王杨的家庭条件非常的困难,很早的时候,身为老大的王杨就挑起了家庭这幅沉重的重担,她上课的时候闷头学习,放学了还要帮助妈妈捡破烂,特别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她还利用星期天休息的时候,独自一人去遥远的省城进货,进什么货,原来是衣服,回来之后,她就在市内的路边人多处摆地摊卖衣服。
王杨非常的能干,跟我关系也是特别好,别看她身处困境,但她总是给人一张笑呵呵的面孔,从来都不把满腹的心事和苦楚坦露在别人面前,只是偶尔跟我说说心里话,她也在我面前抹过眼泪,但是,刚强的她在表露这种情绪的时候都是稍纵即逝而已。最终,在我和她的一番沟通下,她还是笑哈哈的擦去泪水,最终选择了坚强。
每当我在休息的时间看到王杨摆地摊做买卖的时候,说实话我的内心对她都是钦佩不已,她实在是太能干了,风里雨里,她都从不耽误上学和她的生意,她小小年纪就独自撑起了一片蓝蓝的天空,为了自己的妈妈不再靠捡破烂生活,为了两个弟弟能吃饱穿暖,能有学上,有书读,她可谓是吃尽了苦头。
有一次,王杨一边做生意一边跟我说她去省城进货所经历过的事情,她说,她早晨两点多钟就赶到了火车站,然后早晨六点左右到达省城,自己独自一人在服装批发市场批发服装,独自一人一点点往外成包成捆的背衣服,那其中受的苦遭的罪就甭提有多难了,而且她一贯都饿着肚子干活,因为怕因为吃饭耽误了正经事情,另外也是为了省点做生意的本钱,然后当天立刻返回家乡,由于当时做买卖的人越来越多,所以,她坐火车几乎买的都是站票,由于困,也由于饿,她有时站着站着就睡着了,脑袋歪在别人的身上,遇上心眼好的那还没的说,如果遇上一个没什么素质的,还要挨上一顿臭骂……她有时跟我讲着讲着,眼泪就又涌了出来。她哭我也哭,但当看见我哭的时候,她于是像个男人一样一个大巴掌拍到我的肩膀上,然后又笑里带泪的说我没出息,哭啥,有啥哭的。这是她经常劝我的话,也是我经常劝她的话……
就这样,艰苦而漫长的生活,终于锻就了王杨一副铁骨铮铮,她渐渐的收起了眼泪,开始在市场上打拼,最终,小小年纪,甚至连初中都没有念完,她就辍学了,开始甩开膀子在市场上正式做起了生意,就像一个女汉子一样。
再后来,由于我家搬家了,距离王杨的家也遥远了,也由于一个忙于学业,一个忙于生意,我和王杨就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直到若干年后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我才突然听到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那就是王杨在二十五岁那年,由于过于劳累,一场突至的疾病夺走了她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噩耗传来,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我知道王杨是为了生活活活累死了,她就是太要强了。当天晚上,我泪流满面的傻怔怔的看着窗外的月亮,几乎一夜不曾合眼,模糊的视野中,仿佛又在我眼前出现那个爱笑的王杨,那个爱哭的王杨,那个笑里带泪的王杨,那个为生话而不断打拼的王杨……哎!最终的我深深叹息了一声,多想再回到美好的初中时代,与王杨一起,肩并肩,手拉手,上学,放学,王杨,我的好同学,我的好朋友,我的好邻居,愿天堂没有疾病,没有劳累,愿天堂的你一切安好吧!
依稀仿佛间,心里默默祈祷的同时,我抹了一把满脸的泪水,走到电脑前,决定用一些文字把王杨的故事记载下来,让她的名字变成铅字,变成永恒!
我的同学记叙文6
他身材瘦小,脸蛋像猴三似的,只要看见他的眼珠子一转,一个馊主意就诞生了。他平时对待学习,吊儿郎当,偷工减料,混天度日,颇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懒羊羊,一提起学习,懒得可以和猪八戒比美,只要说起玩,吃东西,比谁都跑得快,他就是我们班“著名”的调皮玩耍大师——祝同学。
我们班上的同学都不怎么喜欢他,因为他太调皮贪玩不喜欢学习。每次期末考试他都考得比较差,老师经常单独辅导他,但他始终不把心用在学习上,所有成绩依然没有进步。可分数才是硬的呀,我们班的平均分就要下降一些。他就像一个不进油盐的四季豆,总是把老师的话当做耳边风,听不进去。只要一提起玩,不管什么时候,他总会不惜一切代价去玩。我们每次帮助他,他总是装着悔改的样子,哭兮兮地说:“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我们也就原谅了他,可是一放学后,又有人抓住了他进游戏厅,问他作业做完没,他随口敷衍地回答道:“做完了。”同学提出要去检查,他急忙改口道:“哦哦哦……还没有做完,只有一点了。”哎!真拿这位“著名”的玩耍大师没法呀!
有一次,老师下任务给我,叫我去守着“玩耍大师”背书,我想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连一些老师都拿他没有办法,我一个人有啥高招,真可谓:梁山泊的军师——无{吴}用啊!可这是老师交待的任务,我也只得“豁”出去了。我的眼睛就像一个电子眼探头似的,时刻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一点风吹草动,我也不会放过。突然,我想去小解,可又放心不下他,就让他跟着我去,可他却说:“班长大人,你连这个也放心不下?我保证不会跑的!”我这才提心吊胆一个人去厕所,谁知一分钟不到,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和另一个调皮同学逃之夭夭了,只见他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张小纸条,写着:“陈大人,小人先溜一步了!”我硬是气得火冒三丈,跑到阳台上看见了正在楼下奔跑的祝,他看见了我急忙给我扮了一个鬼脸,然后一溜烟的跑出了校门,把我鼻子都气歪了。哎,这个调皮的祝要何方神圣才能制服哦?
这就是我们班出了名的调皮玩耍大师——祝同学,要想帮助他,还真得花些功夫。我多希望他把用在调皮玩耍上的心思移在学习上,那该多好啊!
我的同学记叙文7
我现在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有许许多多的同窗好友,聊起他们,我的脑海中就会有一个个生龙活虎、灵巧活泼的形象。
一双柳叶似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溪水般清澈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满腹学问。她就是我的同学--王文喆。
她的成绩在班里虽不是名列前茅,但值得一提的是他对待自己的同桌很耐心。
记得一个夏日中午,太阳炙烤大地,天气十分炎热,就连树上的知了也叫着:“热、热、真热。”下课铃一响,全班同学都不约而同地往外冲,好像在想:“太好了,终于下课了,赶快出去透透气。”可她还坐在座位上督促李嘉伟学习。上课时李嘉伟总有不懂的问题,下课后王文喆总认认真真地讲解。大家很少见他有休息时间。我在一边默默地注视他们。我非常佩服王文喆的耐心负责,就算李嘉伟有什么不懂的,经她耐心地讲解也会弄懂的。李嘉伟运气真好。只见王文喆慢慢地说:“《舟过安仁》有四句诗,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李嘉伟口舌不清地说:“明白。”我在旁边都听不清。王文喆却说:“知道,明白?很好,有进步,那请你说说意思。”真厉害!居然听得懂,还用鼓励的语言说,换做我早就不耐烦了。可李嘉伟还骗人:”嗯,二个……小鱼……我不知道。“王文喆一本正经地说:”不知道没关系,我再讲一次就是,可你撒谎就不对了,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心想:“王文喆可真有耐心呀,李嘉伟撒谎她都不生气,还常常讲道理,帮助他。换做我早就火冒三丈了,还讲道理!我真得向她学习。“然后她就一字一句地将起来。
看,她是不是很有耐心,她就是王文喆。
我的同学记叙文8
冯世杰最大的特点是懒,他最不愿意动来动去,让他完成作业是我们两位老师最发愁的事。每一次的作业都是在老师的威逼利诱下最后一个交上来,他最怕就是生活老师段老师,因为每天晚上段老师总会追着他洗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每次都能躲过去,结果都能躲过去,可我们的宿舍让他的臭脚熏得臭不可闻。为了让他能主动的洗脚,段老师封他一个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官“脚长”,让他每天监督别人洗脚,可能官就得以身作则吧,现在他变得勤快一些了,总是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已的脚也洗了。
冯世杰做得事常让我们哭笑不得。那一天我们上语文课我们正在听写第三单元的生词,他的鼻子也来凑热闹,流血了。张老师让他赶快去洗手间洗一洗,告诉我们等他回来再听写。可我们等了好久,也不见人家的踪影。张老师派一名同学到洗手间找他。原来人家正上厕所呢,他可能忘记了大家还在等他继续听写生字呢。张老师看着只好无奈地笑笑:“我们继续听写吧!”
冯世杰最痛苦的事是早读的背诵,一到早读他的嘴巴撅起来,每天早读背诵他总是慢一拍,张老师一提问他就:“唯德学,唯才艺,恩……”就再没有下文了。张老师也只好说:“班长下课看着他背下来,别贪多。”张老师也只好对他放宽政策了。
我们的“树袋熊”现在也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可是有时也会管不住自己。我多希望我们的“树袋熊”越来越可爱,而不是越来越懒呢!
我的同学记叙文9
要问我们班谁最会说话,大家的手指肯定都指向他,那个头小高身子坑男,别看他头小,他脑子里装的可都是反人之话呢!如果你很想知道他是谁的话,请容我慢慢地讲。
他,头有点小身体高,跑步跑得比兔子还快,而且说的话经常直扎人心,说得人没话说。这不,他又和李浩吵起来了:
“小子,年轻莫装知道不?”
“谁装啦,神经病!”
“什么,原来我家的……”
“我又没说你,你干嘛说我!”
“哦,你这么牛……”
“滚一边去。”
“原来是你……”
这个人很“坑”(不过我好像更坑,因为我看了他写的《我的同学》和《我和“木子水告”》),他做的坑事,哎呦我的天,多的不要不要的。
记得那天,我的英语作业没完成,我叫他不要记我名,他说了“嗯,好的”,可到了英语老师读名单的时候偏偏就读到我的名(编)。
他不仅坑,成绩也比我好,超过他成了我最大的愿望。可是我努力努力了半个学期,还是没超过他,我就不信有这个邪了。可是我上个学期还是没超过他,这要我怎么办啊!我感觉我必须要三科110才能超他呢(其实最高分100,是我想打110)。鸟人(他外号叫鸟人),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一定要回复我怎样才能超你.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说话直戳人心成绩又忒好的学霸,嗯,该告诉他的名字了,他就是我们班的林业建。
我的同学记叙文10
我的同桌换过好多个,但还是和茅博盛的那段时光最让我记忆犹新,特别是他第一次向我借笔的时候发生的搞笑事。
那是我们刚同桌的一天上午,我发现我的铅笔有一支不知去向,我连忙把课桌上的东西翻了一遍又一遍,又把书包搞了个底朝天,还是不见那支笔的踪影。我妈妈老说我丢三拉四,回去发现丢了一枝笔,她又要生气了。想到这里,我更加着急了。我把目光转向了茅博盛,一看,好家伙,我的笔原来落他手上了!我盘算着,我要怎么夺回铅笔呢?
我乘他一个不注意,毫不犹豫地从他手中夺回铅笔,一边对他说:“这铅笔是我的,我一定要拿回来。”茅博盛见我把笔拿了回来,就说:“借我用一下也不行啊,小气。”说着抓住铅笔的另一头往回拉,他的力气比我大多了,一下子铅笔又落在了他的手中。我知道自己力气不如他,就没有再抢,只能自生闷气。这是我的铅笔,哪有这样夺的!不过过了一会我的气就全消了,因为我记起了妈妈的话: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同学有困难能帮就要帮。茅博盛脾气本来就不是很好,惹急他可不是好事。再说铅笔借他了,也是属于帮助同学,妈妈知道了我帮助同学,就是没了铅笔也不会生气。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借他笔,虽然回家老是少笔,但是妈妈知道是我同桌借去了,就没有再说我了。
因为我俩的互相帮助,虽然他的脾气不是很好,但我们还是成为了好同学,成为了好朋友。
我和同学间发生的一件事
今天上操时,焦孟群踢了我一下,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我非常恼火,但是,我又觉得他是不小心的,于是,我忍了忍,继续做操。过了一会儿,焦孟群又踢了我一下,这次,我觉得他是故意的。于是,我想报复他,过了一会儿,我也踢了他一下,他的衣服也被弄脏了。他大声说:“干什么?”我说:“谁让你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他笑了笑说:“我又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想原谅他的,可是他的笑让我很不满意。我不高兴地说:“笑什么呀,你都把我的衣服弄脏了呢!”他举起手刚想打我,就被朱老师看见了,他赶紧放下手,一句话也没有说。到了放学,我独自在街上走着,只见焦孟群跟上来,搂住我的脖子,说:“王译民,以后我们再也不打架了,好吗?”我开心地说:“好的。”于是我们就高高兴兴地分手了。
原来宽容别人的过失,理解别人的错误,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啊!
我的同学记叙文11
我有一个同学叫陈博,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不高不低的身材,经常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校服,显得那样的健康和阳光。他时常面带笑容,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可是一到上课的时候,就严肃了起来,嘴巴上就好像是上了一把锁一样,你怎么也听不到他说与学习无关话,总是那么专心致志的听老师讲课。
陈博不仅学习上认真,干别的事情也很用心。不久前的一次大扫除,我们组也参加了活动。到了卫生区,陈博就自告奋勇的去打水。不一会儿,就见他拎着满满的一桶水,气喘吁吁的从远处走过来,我们都要上去给他帮忙,却被他拒绝了。一个人顽强的把沉重的水桶拎到了卫生区,并细致而又均匀的把水洒到了每一片地方。我们都被他的精神给感染了,扫的扫、捡的捡,干得热火朝天,不亦乐乎!
看到我们干劲十足,陈博也不休息了,就过来帮忙。他远远的看到我们扫过去的地面上还粘着一张废纸,那是我们没能扫起来的,他就连忙走了过去,用手把这张废纸一点一点的抠了起来,最后又用手把地面擦了擦,直到看不出痕迹这才满意的离开。看着他任劳任怨的样子,我们都心生佩服,知道他是为了班级和集体的荣誉在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这就是陈博,我的一位好同学,一个学习认真、热爱劳动的好学生,他的许多地方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的同学记叙文12
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12
我的同学记叙文13
思颖是我们班女同学中个子最高而且最胖的女孩。当然,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俩经常在学习上互相较劲。因此,成绩不相上下自然是不足为奇。所以,老师很看重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在中学里不受外界影响,依然与现在一样。
学习上我俩都是班里的.“尖子生”,但在生活上,我可比她落后不知几百倍。她穿的衣服也好,裤子也好,鞋也好,几乎都是名牌的。什么“安踏”、什么“阿迪达斯”,我此生从未碰过,她却对此早已十分了解。
她懂得享受生活,就拿前几天和同学一起去泉州玩来说呵。本来,我们打算是要去游乐园的,可一看门票——80元!我差点儿晕倒。大家都舍不得花,惟独她说:“为什么不玩?来了就是要玩得痛快,管它多少钱。再说了,你们带那么多钱来,不花白不花。”瞧瞧,真是……又如那天中午去吃饭吧,经过讨论,最后决定听她的,去“豪客来”。里面牛排特别出名,可又特贵。我们几个女生都舍不得点,只点了一份中餐,她却点了一份价格不菲的牛排,还说:“我们经常来吃,要不要试一试?”我的天呀,真是太会享受生活了。
其次,她的审美观也挺高的,特别是看到帅哥,都快发狂。不管谁在她身边,只要看到帅哥都会摇着旁边那人的手说:“看呐!那个人好帅哦!要是能和他握一握手,我3天也不洗手。”哎!这简直把那个人当作帅哥了。
而且,思颖也是个“电脑迷”。几乎每次上网,不是聊QQ,就是打什么“泡泡堂”,什么“QQ幻想”之类的。果真,“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的QQ宠物的级数已在持续不断地增高。
总之,可以这么说,思颖是我有生以来见找的第一个赶得上时代的人。
我的同学记叙文14
从一年级开始,一条友谊的锁链就把我和冯秋妍连在一起。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争吵,互帮互助,下课时,我们一起看书,一起聊天……
一起期末考试,还有几分钟就要开始了,同学们都做好了准备。当我一翻开铅笔盒时,忽然发现忘记带尺子。我心想:没有尺子怎么考试啊!回家取一定来不及了。我急得真是快要哭了,这时,我的好朋友冯秋妍看见了,便三步并两步地走了过来,问我:“李泳彤,你怎么了?“我心急火燎地说:“都怪我粗心大意,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了。”冯秋妍看我急成这样,便毫不犹豫地跑回座位上,只听见“啪”的一声,我回头一看,只见冯秋妍手里正拿着两截折断了的尺子,她将另一截递到我手里。我楞住了,“哇,多么漂亮的新塑料尺子啊!”我激动地望了望冯秋妍,手里紧紧地握着那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她却对我微微一笑,说:“不要紧,你不用还我了,快拿去用吧!”这时,上课铃声响了,我赶紧回到了位子上,等待着考试。
放学回到家后,我又从铅笔盒里拿出那截尺子,像在欣赏一件珍品,看了又看,我看出了一个乐于助人,真诚待人和值得认识的好朋友――冯秋妍。我决定把这把尺子珍藏下来,因为在那短短的半截尺子上凝聚了我们两个之间的深厚友谊与冯秋妍那永远值得我学习的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我的同学记叙文15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我的初中回忆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体会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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