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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1-03-10 13:20:33 高一 我要投稿

【实用】高一作文锦集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高一作文锦集9篇

高一作文 篇1

  中午的时候,妹妹拿着荷叶泡的茶,问我:姐姐,这像不像是菊花茶的味道?我摇摇头说,不像,菊花茶的味道是有点苦又有点清凉的。

  仔细回味起来,不像。的确,荷叶的味道比较平和,总像是药房中飘出的阵阵药香,弥散开去,是一股厚实的带着安定的力量。而菊花茶的味道则不同,清香背后,总有一种淡淡的清凉,清热去火,提神醒脑。

  想起小的时候,我总是对菊花茶恨之入骨,哪怕正常的绿茶中飘上了几片花瓣,也恨不得把茶倒了重新泡上一杯。我不属爱茶人士,对茶叶五花八门的品种、味道、口感,甚是无知,可唯有菊花那种飘着怪味儿口感略苦的感觉,能使我条件反射似的咂咂嘴,拧起眉。我痛恨菊花茶,并痛恨着和菊花茶一样类似的东西,比如金银花、莲心,更别提苦瓜这样的角色了。

  这样的恶感持续了十几年,直到我上了高中。

  同宿舍的毛毛追求时尚,个性还带着小小的叛逆,却特别注意养生,总是一会绿茶一会蜂蜜、一会芝麻粉一会核桃粉地款待自己。那天她拿着一袋子菊花冲进宿舍,我十几年的条件反射立刻起了作用,一朵朵携带着怪味的小菊花张牙舞爪地向我飘来,话想也没想就冲出了口:“你怎么要喝菊花茶!”在我印象中,菊花茶不仅难喝得要命,更是老爷爷老奶奶喝的东西,像毛毛这样前卫的女孩子,怎么会去喝菊花茶,真是不可思议。毛毛却神秘地对我一笑:“你不是上火好多天了嘛,要不要试试啊,保证喝了就好。”说着就拿起我的杯子,放上五六朵菊花,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杯菊花茶已经在我的杯子中热气袅袅了。

  杯子中的那几朵菊花,散发着神秘的气息。它们浮在水面上,一朵也没有沉下去,凑过去一闻,还是记忆中那股苦味。只是记忆中的那番苦味会随着时间一起积累,更加浓重,其实闻起来,倒也没那么可怕。这就像是知道一件事情可怕,然后不断地给自己重复同一个印象,结果,本来不甚严重的事情,也像成了真一样。我在心底嘲笑自己的可笑,不禁轻声笑了。

  毛毛却以为我喜欢这样的味道,可爱而得意的笑脸凑在我面前,邀功似的对我笑:“不错吧,小时候呀,每个夏天,外婆都会带我去河边采好多金银花,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晚上洗澡的时候把金银花一起放在洗澡水中,可舒服呢,蚊子都不会来叮我;或者把金银花放水里面煮,凉了之后又解渴又好喝,降暑气。”

  我迟疑地问:“金银花和菊花是一个味道吗?我总觉得很难喝,像药一样。”毛毛想了半天才回答:“怎么说呢,这两个味道应该是不同的,可究竟怎么不同,我也说不清楚,有点清香,都是草本的味道嘛,呵呵!”

  清香,的确,桌旁那杯菊花茶的淡淡香气已经弥漫开来,菊花刚放进去时那个刺鼻的味道,已经平和了许多。玻璃杯中的菊花在热水中慢慢地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淡黄色的花瓣开始舒展,一改干巴巴的样子,在水中层层密密地展现雍容姿态,原本难以分辨的淡黄色花蕊,也毫不遮掩地露出面容。有的花朵还没有被浸润,花瓣半透,桀骜不驯一样不肯屈服。一两片狭长细小的花瓣,跟着水旋转着滑向水底,那弯弯卧着的姿态,让人沉迷。它们在水中渗透着自己的力量,水中那抹淡淡的绿色,也从原先的上层逐渐扩散到了整杯水。其实,很美。我不禁怀疑起自己印象中的菊花茶,是不是只是因为自己的憎恶,使并不难喝的菊花茶变得“难喝”?也许吧,当我喝着半温的菊花茶时,那丝盘踞在舌尖若有若无的苦味,并不是那么明显。原来,草本的味道,既不是苦,也不是甜,淡淡的,凉凉的,沁人心脾,回味不尽。

  这样的味道,带来了很多的回忆。小时候肆无忌惮奔跑的田间小路,各种各样的鸟语花香,都一起涌了回来。那时候奶奶牵着我的手说,夏天要吃芹菜,因为虫子不喜欢芹菜的味道,所以没有农药。奶奶指给我看芹菜,我凑近一闻,便撒娇地跑开:“好难闻呀,我不喜欢芹菜的味道。”奶奶乐呵呵地包容地笑着:“等你长大了你就懂啦。”

  很多事情长大后才明白,很多东西长大后才会爱。夏天喝凉茶,冬天喝姜汤,这样的老话我也长大后才懂。爷爷奶奶那几十年不变的草本牙膏,我也开始逐渐理解。而菊花茶,金银花,甚至是苦瓜,也开始在每一个夏天伴我度过炎炎烈日。这些草本的味道,在不断的咂摸中,愈显芳香、愈显醇厚。

高一作文 篇2

  微风轻摇,细雨纷纷。肆意侵蚀衣襟,木槿花下,陆瑾瑜撑起一把油纸伞,护住怀中的公主。泪,无声的滑落。

  七月,是木木最讨厌的季节。这是她首次与陆瑾瑜相遇,也是他的公主首次降临。“欢迎你们,来到7班。”班主任和蔼可亲的说道。也许是木木运气好吧,她与那个传奇少年陆瑾瑜做了同桌。“木木,我们留的什么作业啊。”陆瑾瑜慵懒的问道。阳光下,他的发丝闪闪发亮,他不知道,他这一问,夺走了一个女孩的心。“唉,发什么愣啊。”陆瑾瑜白了她一眼,便继续睡觉了。他,陆瑾瑜,年级第一,从不做作业。会弹琴,书法,嗓音很好听。陆瑾瑜睡醒后,抬眸,便看见了他的公主。

  风落瑶,家境优越,外貌甜美可人。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在这一点上,木木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她。木木是一个内敛的女孩,会唱歌,会画画。但,在骑士眼里,只有公主。他会同她讨论问题,会笑得前仰后俯,会从最基础的开始教她。木木每次看到他们,心里总是会微微做痛。一次,木木在白纸上涂鸦。陆瑾瑜看到了,“哇,画的好好啊。一定能成为漫画家的,以后可别忘了我。”木木微笑着点头,是呀,怎么可能会忘了呢。

  “木木,给我画一幅画吧。”木木掩住心中的欣喜,答应了。她煞费苦心,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完工了。陆瑾瑜称赞她说,“这是我见过画的最好的。”木木腼腆的笑了。直到有一次,风落瑶拿出这幅画,向他们炫耀道,“这是瑾瑜送的,你们都没有吧。”木木很失落,看看旁边的陆瑾瑜,尴尬的笑笑。木木提出调座位,班主任同意了。其实目光偶尔会飘到那里,也已不复从前。

  “木木。”恍惚中,木木听到陆瑾瑜在喊她。“这么多年不见,还是那么笨啊。”木木笑笑,看着风落瑶,没多说一句话。陆瑾瑜道,“那是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想不到该送她什么礼物。”木木说道,“哦。”陆瑾瑜无奈的笑笑。雨越下越大,陆瑾瑜温柔说道,“回去吧,别感冒了。”木木僵硬的前行,转弯瞬间,泪流满面。

  “我叫陆瑾瑜。”少年的眉眼如画,那一笑,便祸害了天下。“木木画的真好,别忘了我啊。”少年笑着说。

高一作文 篇3

  “时代抛弃你的时候,连一声再见也不会说。”

  曾经在朋友圈火爆一时的这句话,在表达人们不断进取的追求的同时,也折射出内心空虚与恐惧。因为心灵不够强大,所以害怕被这个时代抛弃;因为不愿成为落伍者,所以盲目追求着时代的潮流,以至于迷失了自我,湮灭于茫茫人海。固守自己的心灵,是愚拙不识时务;盲目随波逐流,是迷茫而人云亦云。故处于人世,在快速变化的时代中,既要眺望世界的潮流,又要坚守心灵一方净土。

  一曲红楼字句间,观潮流中人世百态。王熙凤可谓是潮流的追逐者,跳跃于权与利的欲望之中。正如那个时代市井之人追求金钱与权力,她玩弄权术,穿金戴银,得到了时代共同的渴望,却失去了自我,“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悲惨死去。而贾宝玉可谓是心灵的固守者,固守着他心中那一片“大观园”般的乐土,固守着他那些与世俗格格不入的“顽愚”,到头来却也只得遁入空门,空留一世叹息。

  此二人,皆非处世的最佳之态。一个身陷浊流之中失去了理性,另一个固守内心不合时宜而被鄙弃,故一味追求潮流的人和固守内心的人,都会很快被时代抛弃,不知所踪。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孙中山之所以成为国父,在于他即应顺了世界局势,又坚守了他心中的梦想。同一时代的,有康有为和梁启超的戊戌变法,空有应顺世界潮流,没有思想的根据地,百日而终,失败成为必然。而孙中山应顺了革命的潮流,却也带着理性审视国情,审视世界;遵从了内心的目标,却又审时度势制定了革命方案与战略,终成一代伟人。所以,一个人若想立足于世,既要顺应潮流,又要顺应内心。潮流是立足之地,心灵强大是立足之本,得此二者,方可立足。

  在时代的清流之畔,守心灵一方净土,或许这才是一个人融入社会、立足社会的不二法门吧。

高一作文 篇4

  自然,一个摸不着看不透的东西,它是人类生活中的常用词,可它的深刻意味却无人揭晓,它如同水中之月,镜中之花,总是那么的抽象,那么的深不可测!

  至于自然是什么,我也从不深究,我想,这本书我不必急着翻到最后一页,我一页一页沉心品读,自然而然会得出答案。直到一天,一个小女孩天真的答案才触动了我,让我懂得什么是自然……

  那一日,阳光明媚,我走在公园中,看到一处告示牌上写着:“花草是自然的一部分,就如同您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请善待生命!”旁边的一个小女孩和她妈妈也看到了,那妈妈问:“你知什么是自然吗?”

  “我知道,自然就是所有漂亮的东西!”小女孩幼稚的答道。

  “那为什么是漂亮的东西呢?”

  “因为花就很漂亮啊!”小女孩一脸得意的笑容。

  我当时也笑了,笑这小女孩的肤浅,笑这小女孩的无知。后来转念一想:“自然是什么?”

  我还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又有什么资格嘲笑她呢?

  日复一日,我也没太在意这事了,因为我想,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与我也没多大关系。也许以后慢慢的就会懂得……

  直至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篇文章《大自然的美》才深有感触,是啊!那些花草树木,那些鱼虫鸟兽,那些飞湍瀑流,那些红橙黄绿不都是大自然赋予这个世界的美吗?如果没有大自然,那么我们的周围是黑白的。如果没有大自然,我们的世界将是乏味的。如果没有大自然,那么我们的一切道路都是没有光的牵引的。如果没有大自然……

  对,用美给自然之书命名是再适合不过的了。我们总认为美是外在的形象,美是外表的华丽,美是装饰所形的成品,错了,其实美是大自然赋予一切万物的生命力!

  其实,读懂自然之书并不难,难的是你怎样觉悟,你怎样清楚了解自然是什么,最后给它命名。给予它一个响亮的名字……

高一作文 篇5

  因为外婆家靠近学校的缘故,每天中午,我得骑车去外婆家吃。因此,我便不能陪同学们共进午餐了。虽然如此,但是我从午餐前后的第四堂课和中午的自习课,便可以想象出同学们在食堂里的情景。

  在一天的七堂课中,同学吗虽然学习辛苦,但那都是脑力活,真正让我们最难过最辛苦的,那还得是上午的第四堂课,因为那堂课上我们真的很饿。从早上7点钟到11点半吃午饭,已足足有了4个半小时了,人家幼儿园的小朋友那小身子还得吃些副餐饱饱肚子呢!更何况我们这些发育中的花季少年们,本该多吃点东西,可是为了学习,只好在每天的第四堂课,展开一场饥饿与时间的斗争。

  每天的第四堂课,不仅是同学们最痛苦的一堂课,也是老师们最痛苦的一堂课。最让我难忘的还是语文老师的第四堂课。每到这堂课,语文老师总会皱起眉头,拿着那根干净的竹棒在教室里“抓”那些调皮鬼们,他不时的点几位同学的名字,有时还会因为本堂课的内容尚未讲完,而拖上5分钟。为什么会这样呢?呵呵,我知道,是因为同学们早已身在教室,心在食堂喽。

  瞧!前面的几位同学正在咬手指,咬的津津有味,不禁的会让旁边的人仿效他们,或者咽几口唾沫。你知道咬手指的魅力何在吗?呵呵,我告诉你,其实同学们咬手指是一种特殊的充饥,你不知道,其实大家早已把那咬地发紫的手指当作那闻不见香,吃起来美的热狗啦!以后肚子饿的时候,你也可以试试哦!保证效果显著!

  再看中间的那位同学,他如同一只大熊猫似的趴在了课桌上。虽然他不喜欢吃竹子,但是他对美食可是很有研究的哦!从他课桌上的痕迹——口水,便可以看出他对食物的情有独钟!

  你不知道,其实这堂课最痛苦的还该数到我们这些高个子。我们这些高个子,吃得多,消化的也快,所以每到这堂课高个子们便一个比一个牛,有的坐在位子上发呆,似乎在想着今天中午吃什么;有的不自觉的乱动着,好像感觉自己已在食堂里排队了。还有我身旁的那位最牛,有时他哼一首小曲,或许音乐能填饱他的肚子吧,有时他甚至直接睡觉,我想也许是梦境里感觉不到饥饿吧!

  “叮咚叮咚,叮咚咚叮咚咚……”有几个同学正在低声的哼着那期待已久的美妙的音乐。我想,也许是这音乐的力量太强大了吧,许多同学立刻振作起来,那只“熊猫”也似木乃伊复活似的,一下子直起腰来,看上去大家一个个都像那充满阳光的好少年。也许是因为老师看见同学们一个个都专注起来了吧,他便又讲了5分钟。等待着,等待着,终于老师用那嚼面包似的口型说了下课,同学们便立刻变成了刚出笼的鸟儿,迅速的“飞”出教室,到了外面,他们叽叽喳喳,用鼻子嗅着,猜今天吃什么菜,还有些大个字和小个子的同学在吵着,争谁站在前面先打饭,当大家“争辩”完以后,他们便立刻冲向食堂,好似百万雄师胜利渡长江一样的兴奋、激动、急切。

  接下来,他们都去食堂了,我也去外婆家了。因此在食堂里同学们吃饭时的样子,我便不能再见到了,这或许是我的一大遗憾。不过尽管如此,我至少可以关注到大家午饭后……

  午饭后的一(9)班和《西游记》中花果山里的情景别无二致。有的“美食专家”在谈论着今天的伙食口味;有的在为吃饭时擦对而“较量”;还有些人嘴里在慢慢的嚼着什么,或许是舍不得咽下那每一粒米粒。还有些调皮鬼们……

  瞧,后面的几位“食神”又吵了起来,甲以包公似的语气叫到:“今天你抢了我的热狗,该当何罪?”乙反驳道:“是你先抢了我的唯一一块红烧肉的!”丙这位奸诈的“和事佬”走向前去,拉开了他们,然后以班主任开班会似的语调说:“你们两个不要吵,有事好商量嘛!干嘛动手动脚的,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啊……”说了半天,他终于说了最重要的一句:“唉!不如,以后我们三个分着吃。”唉,这些“食神”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高一作文 篇6

  西安是个温和的城市,连冬天到了这儿都会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张开双臂拥她入怀。

  与北方的凛冽不同,这里的寒风不会刺骨,而是像一个小孩子,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地吹出冷气。秋叶不会完全凋零,即使深冬,也总会有一两片叶固执地依恋树枝,任凭风吹雨打,也不会“化作春泥更护花”。眼前也并非一片枯寂的景色,小草们总会留得些许青黄,为孤寂的寒冬添上几笔不泯不灭的生机。这位于神州大地中央的古城啊,上天给了她多少得天独厚的绰约风姿!

  我走在古城的街道上,忽地想起了家乡。

  那是一座小城,一座遗世独立、鲜为人知的北方小城。坐落在层层叠叠的黄土山中,依偎在奔腾不息的母亲河怀里。我并没有考证过她到底有怎样的过去,也并不知道她在世人眼中是何模样。我只知道,我是故乡的孩子。

  我在故乡出生,大概这也是一种缘分吧。她给予我这个降生到她怀里的调皮小男孩一点点贪玩的惩罚——小麦色皮肤,这是故乡为我打上的独特烙印。故乡并不大,真正算是城区的地方只用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从东走到西。因此儿时的我便喜欢跟着一群男孩子在大街小巷上蹿下跳。故乡的街道上栽满了挺拔的树木,每棵树前都挂着一个小小的牌子,上面写着“国槐”,应该便是所谓的槐树吧。其实我对树的记忆也止于此了,并不记得是否会开花,只记得在盛夏,槐树们总会撑开如盖的绿阴,像那些庄稼人,显得淳朴又本分。而我们一群少年便沿着一棵又一棵的槐树,嬉戏打闹,随手就能打下来许多青叶。那些叶子永远地留在了那一片土里,那些少年却越走越远,不曾回头。

  故乡的冬天带有典型的北方特色:常常寒风凛冽,白霜凝成窗花。雪是寻常的。记得有一年除夕夜,大雪纷飞,像一只只洁白无瑕的蝴蝶翩然起舞,落入远处那些精致的小窗中,装饰着一个又一个少年幼稚的梦。彼时,我穿着厚棉袄坐在空无一人的院子里,看着万家灯火,听着烟花欢鸣,哼着不知名的曲子。连同那漫天的大雪,一同被定格在岁月的长河中。就像是一场梦幻而真实的童话,青涩的少年在冰雪搭建的城堡中悠悠成长。

  后来却是为求学离开了故乡,来到这古城长安的一方天地。古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缓慢自在,反而填满了现代化的匆忙。我像一封不曾开启的信,每天被投寄于学校与家之间,漂泊不定。不知何时,习惯了匆匆穿过街边茂密的树丛,却不知道树的芳名;习惯了入夜时分盯着窗外的一角出神,却看不清楼底的孩子;习惯了漫步在那些未曾落地便已消融的轻盈小雪中,却再也寻不到万家灯火。不经意间,渐渐在时光荏苒中开始抹去关于故乡的记忆,关于那些槐树,关于那场大雪,关于那个小小的男生。像是一场无尽头的奔徙,身后的景色被越落越远,然后慢慢消失在岁月长河的彼岸。

  可是在那些无尽的夜色里,我多想与你重逢!重逢在那片槐树的绿阴下,重逢在那场梦幻的大雪中,重逢在那段消逝的年华里。

  我想,那一定是世间最美丽的久别重逢。

高一作文 篇7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平凡而令人敬佩的人,是他们的点滴付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整洁,更加美丽。

  我们小区有很多大垃圾桶放在一起,平时家里的垃圾都扔到那里面,然后由清洁工处理。垃圾桶周围很臭,还有苍蝇在飞。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像是在50米冲刺,捂着鼻子很快地跑过。就连我去扔垃圾也是捏着鼻子,快去快回。尤其到了夏天,宁愿绕道走都不愿意经过那个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方。

  一次,我去扔垃圾的时候,看见两个清洁工在收拾垃圾,每个人弓着腰吃力地推一个大垃圾桶,烈日炎炎下,他们时不时停下来擦擦汗。他们的衣服湿透,头上也湿湿的,像刚洗过,不用仔细看,是他们的汗。我十分不解地问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推大垃圾桶?”妈妈说:“他们是要把垃圾运走,你不是嫌臭吗?”“可是这么热的天,他们不会等太阳下山或者天黑了再运走吗?”妈妈说:“他们及时把垃圾运走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良好的的生活环境,以防夏天细菌滋生,引发疾病。如果晚上运走,要不然赶在下班高峰期,要不然太晚会影响人们休息。”想到往日我不敢碰的那些又臭又脏的垃圾桶被保洁工推着,想到他们烈日下的身影,我深深地被感动了。他们不怕累,不怕臭,不怕脏,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家园更干净。如果没有那些勤劳的保洁员,我想我们的家园会非常脏,地上都是灰和垃圾……

  不只是小区的清洁工,还有马路上的清洁工,他们都在这烈日炎炎下坚持着自己的岗位,在西安持续高温,我们都躲在空调屋中不愿出来的时候,他们却冒着中暑的可能,为城市的环境做出贡献。我们不要小瞧这些平凡的人,因为是他们才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美好!而我们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给辛勤的劳动者在增添负担了,用行动来体谅他们,向他们致敬!

高一作文 篇8

  太阳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但我既没有看到日出的壮丽也没有观见夕阳的娇美。仰头问:我的生命之泉是否从此枯竭

  曾经,我在无边的天际自由翱翔,用锐利的双眼俯瞰地上苍生,当目标出现时我向它们伸出利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那一幕幕都是我的荣耀与骄傲,也是让我不断充实生命的巨大动力。然而今日,或者说是此刻,即使我的目光仍能让狐兔畏缩,我的鸣声仍能让虎豹胆怯,但脚上的`钢钳却已将我牢牢束缚。我拼搏过,但每振一下翅,钻心的疼痛就加剧几分,它让我的精力消耗殆尽……

  天空多么蔚蓝,多么广阔。我第一次用这样虔诚的目光望天,也第一次发现它的伟大与我的渺小,因为在记载无数辉煌的历史上我与白云齐肩与烈日共舞,而今我只能无力地趴在这块草地上无助地向它祈求渴望奇迹的出现而让我重新寻回过去的峥嵘岁月。我的心不会屈服,可心有余力而力不足,我无法再次抵达山巅的窠巢,无法再飞进昔日的天空,无法再在风雨中展示我的雄风,无法再……

  从未想过自己的旅途会有这样不可抹去的耻辱,它让我无法相信被铁钳击败的生物是与狮齐名的禽王,但从头顶上那片广阔的天空的折射中我又不得不接受这个可怕的事实。它的澄清,它的无瑕只能让我一刻不停的在痛苦中挣扎。我不知道老天是否在惩罚我对它的蔑视。即使不是,我也要用最恶毒的言语将它诅咒。

  宇宙间最伟大的眼睛发射的光芒让我的双眼无法开启。我知道死神已在我的身旁徘徊。我不奢望它将我遗弃,只要能让我再重新展翅,让我向这个自己望了二十几个小时的苍穹抗衡证明我并不是它的伏俘而重新赢回我的尊严,那么即使再让我忍受双倍的痛苦我也会像丢失一根羽毛一样不屑一顾。我清楚我的身躯对它如海中滴水一般渺小,但这并不意味它的力量能将我征服……

  我得走了,即便如此,我也要用曾经锐利的目光让你——无助的天空——畏缩。

高一作文 篇9

  错过了清早的晨曦,错过了正午的骄阳,错过了夕阳中的绚烂,错过了暮色中的朦胧,也许还会错过迷人的月色。

  错过了春日的烂漫,错过了夏季的奔放,错过了秋天的丰硕,错过了冬日的清冽,也许还会错过春夏秋冬转换的空隙。

  错过了童年的幼稚,错过了少年的懵懂,错过了青春的激扬,错过了中年的凝重,也许还会错过老年的安详。

  错过了青梅竹马的两小无猜,错过了卿卿我我的初恋情怀,错过了海誓山盟的相亲相爱,错过了耳鬓厮摩的相依相偎,也许还要错过超脱于现实之外,凌驾于精神之上的相遇相知。

  跨越万水千山,抹去昨日背景,在一个特定的时空里,邂逅了你,偶遇了他,成就了你们的相知。茫茫人海中,你们能够相逢、相识、相知,可谓是缘分不浅了。但即使如此有缘,也许在你们之间还要上演一幕幕的错过。

  也许你会感慨:为什么不在花开的季节与你相遇?为什么不在青春激昂的日子里与你相逢?为什么不在心无负重/口无遮拦的时候与你相知?为什么不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与你相爱?

  也许你会设法挽救这份错过,试图牢牢把握瞬间的缘份。可是你要明白,缘份宛如手中沙,攥得愈紧,失去愈多;或许你们曾经的错过,不是彼此心灵的退缩,而是宿命的安排。

  人生中总会有那么多的错过,这种错过有时会让云流泪,让风止步,让春夏秋冬停滞,让生命轮回有情。承受过错过之痛的人都明白:一时的错过,也许就会成就一世的落寞。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不能让自己生活在感慨里。

  错过了上世的相遇,错过了前世的相知,错过了今世的相爱。别人是三生的缘份,有缘无份的你们就把希望寄托于第四世吧,你们可以来约定第四世的重逢!

  生活中错过的实在是太多,几多愁思,几多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和我们擦肩而过,随风流逝。但是我们也不妨这样想想,正是因为错过,那一切才显得如此另你为之动情,难以忘怀,弥足珍贵。假使你使之成为现实的永恒,回头看看,也许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平淡了。因此错过在某种意义上其实也是一种新生,是一种别样的美丽。如果不是这曾经的错过,尘封的心里怎么会有思念在日夜疯长?情感的荒原怎么会有蓓蕾在悄悄绽放?

  那么就让我们把错过当成一种美丽吧,就让我们在沉沉的思索中,把这份错过化作一枚钻石,悄悄地收藏在心灵的最深处,凭着对来生的希望和憧憬,钊示着自己奋力前行。在每一个思念的日子里,在每一个等待的时刻,幸福而快乐地过着今生的每一个日子。

  这样的一份错过,能否理解成一种别样的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