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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

时间:2021-02-27 19:48:05 八年级 我要投稿

有关初二作文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初二作文9篇

初二作文 篇1

  品字三口。提及“品”,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说说这口中之食。世事洞明皆学问,万千美食即文章。只有没有思想的动物才会仅将食物当作充饥之物。作为人,我们没有理由不以一种谦逊而虔诚的姿态去细细品味着唇齿间数说不尽的奥妙。

  说起美食,自少不了食客。漫观历史长河,那些富有生活情趣的文人墨客总与美食有着不解之缘。古有东坡肉、五柳鱼,更有袁枚为得一做豆腐之方向人鞠躬求教,苏子豪言“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于他们而言,食物早已不单是用于填饱肚腹,咀嚼间,品出的是生活中最真实质朴的幸福感。一个人对美食的热爱便足以见得他对生命的热爱。试想杜甫卧居草堂,东坡迁谪黄州,这荒夷之地的美食纵然再美味,若没有那股对于生活强大的近乎忠诚的热爱,又怎么品的出其中之美呢?

  于是真正爱美食的人,品的不单是盘中之物,而是它背后那一幅幅波澜壮阔的风土人情图。呷一口白菜炖粉条的热汤,就好像置身东北的庄户人家,屋外寒风刺骨,飞雪漫天,屋内的火炕却烘得人面带红晕,一大口浓汤下肚,升腾上一阵热气,那舒爽劲儿从头到脚的贯穿下来。又或是面对一盘刚出笼的虾饺,晶莹剔透的面皮似若吹弹即破的美人的脸庞,轻轻从中戳开一个小口,吮一口馥郁的汤汁时舌尖触及滑嫩的虾馅,香气四溢间仿若身在广粤的茶馆,一壶清酒,配上三两小吃,便可悠然度过一下午的时光,一人独坐角落,坐观人来人往,笑看世间百态。陕北的擀面总带着凛冽如刀刃的风的气息,江南的糕点又总蕴含着流水般的灵动。一种食物,从它诞生那刻便打上了这地域不可磨灭的烙印,若你带着细腻的味蕾和美好的想象力去静静地品味,它便会向你娓娓道来其背后那雄阔的山川,涓涓的细流,多变的物候,勤劳的人民……你便会猜想它是经历了怎样的故事穿越了怎样的时空才奔赴到这里与你相遇,你便会品得它的厚重独特,它的风情万种。

  所以我坚信,食物是有感情的。凡是食物,没有不是经由人制成的。一道普通的菜一旦注入了人的感情便与众不同了。所以踏遍天下的游子总忘不掉母亲的菜香,所以独自一人的速冻的饺子加热得再烫也缺少了感情的温度,所以朱元璋重食“珍珠翡翠白玉汤”时再也没了当年的味道。一道没有感情的食物,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人,纵使鲜美可口也毫无生气。品食之至臻境界,即是品那食中之情,菜中之意。

  食物作为人类生活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使人萌生了多少最朴素最本真的幸福感。这幸福感来得直接,来得毫不忸怩,来得真性情。不如就怀着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与你的食物相会,在纷扰的世间静静地去品一品着食中之天地,食中之人生,食中之真情。

初二作文 篇2

  落叶纷飞,秋风瑟瑟,又是一年开学时。

  壹——

  看到一批新初一,那么新奇的来到校园。似乎是我们的曾经。却又似乎很遥远了。

  可我又想到了你。

  初一的时候,你是我们的班主任。初二的时候,你成为我们的代课老师,记得我因此懊悔了很久。初三的时候,你离开了我们。短短一年,白驹过隙,我选择了你来上课的日子来签班级日志,只为见到你整洁的字体;我选择了努力去学你教的学科,只为让你因我高兴。很简单。我只是想说我正在爱你。细数一下,你与我们在一起的两年,似乎很是短暂。曾记得你在我们越野赛倒数第一的时候、安慰我们尽力就好;曾记得你在我设计的徽标落选的时候,告诉我其实我做的很好;曾记得你每天都在我们的本子上写一些话,鼓励、或者批评,我曾经因此不服气,却忽略了你的仔细;曾记得你很认真地为我们讲难懂的政治道理题,告诉我们其实这些都不难这些,我会一直记得。留恋你。不想失去。

  落叶纷飞,吹不断我的思绪。

  贰——

  看到你掠过我们班门前,又见到你走进初四的班级。一如当初。

  初二的时候,你来教我们历史。第一次历史考试,我考的很烂。恨屋及乌的心情让我不喜欢上你的历史课。于是我拼命学历史,让自己偷偷跑到你办公室里去找你问题、要卷子。你好不容易认识了我,我突然觉着你很好。我终于喜欢上历史,终于喜欢上你的课,你又离开了。无法继续陪伴我们剩下的两年光阴。我会时常想到你,也会时常见到你,会永远记得你曾经和我们度过一段多么难忘的日子。

  落叶纷飞,飘不走你的身影。

  叁——

  那天找你去签班级日志,你继续习惯性的签到下面。一如从前。

  初二的时候,你来教我们英语,兼我们的班主任助理。我是你的课代表,喜欢你的课,感谢上苍没有在初三的时候把你换走。可是,你不再是我们班主任助理。

  上学年的时候,我每次找你签班级日志,你都会飞快地签下面,草草签上你的名字。我似乎习惯了。习惯了你做我们班主任助理的日子。你的离开,班主任助理这个职位开始在我的脑海中空缺,习惯了你,你走了,去七班了,空白了,迷乱了。

  落叶纷飞,吹不断我的记忆。

  结束——

  逝去的,留下的,刚来的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我会依然爱那些曾经教过自己的人,我会珍惜现在的时光。我会依旧尊重你们,爱你们,到永远。

初二作文 篇3

  回家的路上,点点雨水落了下来。

  天空褪去了蔚蓝色,被朵朵乌云染上了铅灰。雨水被拉成丝丝细线,充实了我的视线。下雨的时候,空气总是那么好闻。雨水流过的泥土味道很浓厚,地上的青草香,飘到树叶上,与花香一起钻进我的心中。

  地上干涸的土地被雨水点亮了,几滴雨水聚在一起,渐渐湿了大片。哗哗——雨下的更大了。头发湿湿的印在脸上,为赶紧跑进亭子中。因为没有带伞,只能等雨停了。可雨下的更大了,天也渐渐沉了下来。再不回家,妈妈该担心了。唉——反正衣服也会湿的,跑吧。

  正在雨中跑呢,听到后面也有哒哒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小妹妹,我扭头一看,是一位大哥哥。他穿着湿了半截的牛仔裤,深蓝色的上衣,正举着一把伞向这边跑来,是出了什么事吗?

  只见大哥哥跑到我的身旁。他对我笑笑,呵呵,小妹妹,这么大的雨怎么不打伞呢?会生病的。说完,他把伞打在了为头上。(真的很可怕,有木有。)啊,我,我没带啊。我低着头。他听完后,又对我笑笑是这样啊,没关系,我们一起吧。他把伞又往我这边打了打。嗯,谢谢。声音小的连自己都听不见。

  这个大哥哥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给我撑伞啊?是坏人吗?难道——他想拐带我!耳边仿佛响起了妈妈的话: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走我猛地抬起头,看到大哥哥含笑看着我,我一惊,心想,完了!只听他幽幽说了声:我不是坏人哦。大哥哥会读心术?他抬起手指向旁边我家在那。呼,要走了啊,又要淋雨了。我又看了看他,才发现他的半边衣服都湿了。我话还没说完,他就将伞塞到我手上,这伞你拿着,我回去了。不等我说谢谢,他就转身跑回雨中,还回头挥手再见。

  我久久愣在了那里,看着雨帘中大哥哥的背影。他是个好人呐,我还误会了他。陌生人也不一定是坏人啊。

  在这个雨天,发生了件令人愉快的事。雨中,充满了感动。

初二作文 篇4

  很多教师认为“作文教学”既然作为一个堂而皇之的命题被提出来,那其之“可教”必然具备不容置疑的先天合理性,因而便义无反顾地面向学生“全面而深入地教作文”。即使在教学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也鲜有人怀疑作文是否可教这个“原问题”,而只是在理念创新、教法改进上用力,试图改进教学效果。很少有一线教师深入到初中作文教学的内部,用批判性思维分析其构成,看看其在多大程度上可教。只有先解决了作文“可教”与“不可教”的问题,怎样教的难题才会迎刃而解。

  其实,对于作文是否“可教”的问题,许多大师都曾提出过真知灼见。比如,鲁迅先生就曾说过“教学生如何开头、结尾、刻画人物等等都没有用,应该让学生先写,之后再讲”,强调的就是作文理论的“不可教”;当代小说大家汪曾祺在忆及师从沈从文先生学习写作的经历时则说,“作文处于可教与不可教之间,而作文教学的关键在于找什么人,用什么方法来教”;语文教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锡庆先生更是深入作文教学的内部,鲜明地指出了作文在多大程度上可教。他认为,作文教学有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教的’,如字、词、句、段、语法、修辞、逻辑和语言,但这几个方面于作文好坏不是关键。二是‘半能教’的,主要指观察能力、体验能力、思考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力不能直接传入,只有通过反复训练才能吸纳,这比第一条‘能教的’更为重要。三是‘不能教’的,主要是指一个人的才气和灵气、胆气和生气。”

  以上的名家观点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对于初中作文教学而言,“字、词、句、段、修辞、语法、逻辑和语言”这些作文的外在形式是可以直接教的,但因其并非作文的重点,所以并不值得投入过多的精力;而与作文密切相关的内在能力,如观察能力、体验能力、思考能力、想象能力等,虽然不可直接作为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灌输,但因其对作文十分重要,所以必须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使之逐步形成。如果说,以上这些尚属可教与半可教的话,那么决定一篇初中作文魂魄的灵气与悟性则是完全不可教的。因为,这些完全是由作者,即具体某一个初中生的生命情境决定的。由此可知,初中作文教学是一个由“可教”与“不可教”构成的混合体,而且在“可教”与“不可教”之间存在一个微妙而神奇的过渡地带,充分掌控并把握这个神妙的过渡带,对“可教”部分毅然决然、直截了当、深入有力地教,对“不可教”部分则不予轻动,不硬性灌输,而是充分发挥教师架桥铺路的引导功能,将学生的思想与灵魂导入澄明之境,使其从内向外生出“作文驱动力”。

  当前,初中作文教学的困境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教师被卡在“教”与“不教”之间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笔者认为,化解此困境,不妨从以下三个路径入手。

  一、教规矩,不教理论

  在作文的演武场上,初中生基本上都是新兵。他们需要的是教师这位经验丰富的“老兵”手把手地传帮带,而不是进行理论说教。教师对学生的传帮带,实质上是对学生“教规矩”,也就是将作文基本的要素、体式及结构充分演示给学生,为其圈出一个作文的基本框架,然后任其充分发挥,用自己的笔墨将这个“框架”填满,而学生在填补“框架”的过程中势必同时暴露其优势与缺陷,这正是教师下一步对其进行修正的依据。

  我将这个过程总结为“作文新兵练习三步走”。第一步:“我教给你看,你写给我看,讲评”;第二步:“我再教给你看,你再写给我看,讲评”;第三步:“你再写给我看”。比如,在记叙文写作练习中,我只向学生充分讲明记叙文六要素的内涵,让其明确一篇记叙文的必要元素,即什么东西是记叙文不可少的,而并不花费精力先入为主地去讲解记叙文的技法理论。在学生发挥能动性写出文章之后,再根据其暴露出的缺陷进行局部点拨、引导和提升。

  二、教思维,不教素材

  初中生已经具备通过直接与间接两种途径发掘、储备作文素材的能力,所以初中作文教学的重点应放在观察、体验、思考、想象等思维训练上,通过这种专门训练,进一步提高学生获取、内化、运用素材的能力。也就是说,教师不必将素材的发掘与储备作为教学任务灌输给学生。在现有条件下,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经历及专门的素材教辅刊物、图书及网络直接或间接地获取所需素材。但关键在于,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素材刊物或图书,都是简单将作文素材作为知识积累重复地叠加在学生的认知视野中,而没有通过有效的素材分析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使之养成观察、质疑、分析、创新的“思维力”。这正是教师应该重点训练的内容。

  培养学生的“思维力”是一个“慢过程”,但一旦真正进入这个过程,效果将是明显的。在这一点上,上海市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的语文老师樊阳先生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在漫长的20年中,他坚持每周为学生开设人文小讲座,向学生讲授中西方文化思想史和当下的社会问题,使学生能够“独立思考,有责任感,有对生活的热情,能够将个人和社会联系起来”。他用20年的坚持锻造一届届学生的“思维力”,在构建学生心灵家园的同时,也无形中提升了学生的作文能力。

  三、教表达,不教命题

  作文从本质上来说是语言的表达,表达得圆满则意味着作文成功,而“命题”事实上是对自由表达的一种限制。也就是说,作文教学中习以为常的“命题作文”,其实很可能对学生的表达欲望构成伤害。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学生对感兴趣的话题能够写出意兴盎然的佳作,而对教师布置的命题作文却显得江郎才尽。从初中生的`作文基础来看,他们中大多数人的作文基础还不牢固,还必须通过片段式的自由表达强化其语言能力、逻辑能力等。教师贪大求全,强行布置的“大命题”作文因超出学生的兴趣范围,使其处于一种表达“失语”的困境,学生久而生厌,厌而生倦,慢慢就会变成命题作文的“哑巴”或“口吃”者,遇“命题”则“不灵”。

  民国时代的很多文学大师在其任教生涯中都注意到了“表达与命题”的问题。比如,冰心在教学生写作的时候就非常注重表达的自由性。她常常布置类似这样的作文:请男同学写出“我理想中的美女子”,同时请女同学写出“我理想中的美男子”。这样的作文任务,新颖大胆,当然会激发学生自由表达的激情,于是他们纷纷充分调动自己的观察、体验、分析和想象能力,用最好的修辞来完成作文任务。著名小说家沈从文先生在作文教学中一般不给学生布置命题作文,即使写也只是很小的命题,如“教室里的空气”之类。他鼓励学生自由表达,先把生活中细小的局部写好,然后再写大篇章。

  大师们的教学法对我们一线的语文教师无疑具有指导意义。虽然命题或半命题作文是如今中考作文的主要形式,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引导学生自由表达,并使这种表达具备相当的深度与广度,一切命题就皆可被包容在“自由表达”的范围之内。

  在最近的初中作文教学实践中,微博是一种新颖而有效的作文训练方式。现如今,140字的微博流行于初中生群体中。大多数学生都在利用电脑或智能手机开设微博。140字的微博是写作最好的练兵场,既可以实践作文的“规矩”,又可以在收集素材的同时锻炼思维,更可以在交流沟通中自由表达,还可以发现、阅读、储备各种新颖有趣、营养丰富的作文素材。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开设微博,利用课余时间随时记录、描摹、抒写对宇宙自然、人世百态的观察与认识。更重要的是,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微博互动形成师生互动,教师讲,学生写,学生写,教师评,循环往复,学生的写作能力自然会日渐精进。

  关于学生作文“教”与“不教”的问题,大文豪梁启超先生也发表过精辟之见。他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中提到了“规矩”与“巧”两个概念。文中的“规矩”可以理解为作文的基本规律,“巧”可以理解为技巧基础之上的个人灵气、才气。他指出:“孟子说:‘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文章做得好不好,属于巧拙问题;巧拙关乎天才,不是可以教得出来的。如何才能作成一篇文章,这是规矩范围内事;规矩是可以教,可以学的;我不敢说,懂了规矩之后便会巧;然而我敢说懂得规矩之后,便有了巧的可能性。又敢说,不懂规矩的人绝对不会巧;无规矩的,绝对不算巧。”这就是说,作文教学可教者为“规矩”,不可教者为“巧”。然而,在我看来,却是“作文教学千般态,妙在教与不教间”--作文教学妙在教与不教之间,既要让学生懂得“规矩”,同时还要让他们习得“巧”的能力。

初二作文 篇5

  我和他在一条凳子上已经蹲了五年了。

  小学二年级便和他相识,虽然坐在一起,却彼此信守“沉默是金”的箴言。直到五年级时,他才主动与我交往。因此,我才知道,他叫旭。

  旭原在游小当“头儿”,但因成绩总是像日本岛那样一天震上个百余次,所以又“沦为平民百姓”。恰好我在五年级时当上了班长,于是他就趁每周上奥数班的机会“开导”我:“唉,班长有什么好当的,表面上是为大家服务,其实是夹在老师和学生中间的缝儿里。下面是风波,上面是风暴,难哩!”我不以为然,仍旧高举“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旗帜,厉声驳斥了他的荒诞之言。他呢?扔下一句“当官就算做了主,照样回家卖红薯”就去写他说的所谓“自传体小说”了。

  进入中学,他更是“风流”得令人难以想象。《大话西游》里的那段话被他当成了顺口溜,还改成了.com版,贴在“西祠胡同”口儿,甚至还把这段令人反感的话写在了我的乒乓球拍背面:“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不知道珍惜……”

  我无从知晓金陵中学的一个初一学生怎么这么“倜傥”,在奥校与别人发生了一点儿小口角,就放了别人车胎的气;老师在讲“鲁迅的代表作品有《呐喊》、《彷徨》、《狂人日记》”时,他冷不防故意打了个喷嚏,还同时伴有“阿Q”之声,不等老师说完,他立即站起身来:“老师,还有阿……阿……阿嚏!”这回可是真的喷嚏,不加任何防腐剂的。自然,全班一阵哗然。我以为旭会红着脸坐下,没想到,他依然站在那儿,以一种蔑视的眼光扫过所有或笑或闹的人—包括我。我感觉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力量,用他的话说,应该是“周树人的犀眸”(这话是旭在五年级下学期说的,那时我说“我只认识中国文坛有个鲁迅,周树人我不认识”)。等全班被他的“犀眸”逼静的时候,他终于说完了那句中间停顿有10秒的句子:“还有《阿Q正传》。”他坐下时,全班同学都注视着他,各种目光都有:佩服、轻视、嫉妒……大概只有我的目光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淡淡的悲哀。

  他是个叛逆者,或者说他是个“非暴力不合作”的人都不过分。他以其特有的方式回敬了所有“顺潮”的人,但他绝不是“韩寒第二”。他相信社会,却不满足于顺着大潮流。也许,社会正需要这样的“弄潮儿”。

  我要默默地告诉他:“好好逃吧……”

初二作文 篇6

  夜色渐浓,街上的繁华已悄悄散去,那原本的喧闹声也渐渐静了下来,除了偶尔还有路人经过发出的声音,其余的一切都归为一片宁静,静的让人害怕。

  整个单元楼里只剩下一间窗户里还亮着微弱的白光,那间屋子里只亮了盏台灯,其余的地方都是一片黑暗。黑暗吞噬了所有的声音,只剩下了一个有些沉重的呼吸声。他坐在书桌前。还摆着那已经半个钟头都没有改变过的姿势,他,还在学习。

  “咔……咔……”他扭了扭有些酸痛的脖子,骨头发出轻微的响声,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却显得十分的突兀,那是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造成的。接着在活动手腕,双手再用力的按压手指,骨骼再次发出了响声。做完这些动作,他伸了个懒腰,顺便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表,已经十二点十分了,也该睡觉了。

  然后,关灯,脱衣,睡觉。屋子里再次归于安静,只传来一个微弱,却平稳的呼吸声。此刻屋外,皓月当空,繁星已隐遁于黑暗之中,银白色的月辉洒了下来,平摊在地上。没人知道他背后的努力,唯有月亮知晓。

  翌日,天还未亮,起床,坐起,穿衣,他慢腾腾的走进了洗手间,看着镜子中黑色的眼袋,他无奈的笑了笑,熬夜的后果就是这样。狼吞虎咽的吃完饭,背着书包来到学校,他仅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是偶尔会沉浸在自己的臆想当中。作为班里前25名的学生,他处在优秀边缘,也因此,他深知,如果不再努力的话,他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上个月考的成绩不太理想,他已经跌入了不被看好的圈子了。可那能怎样。大部分人都看不好他,他很平静地收下了这些略带轻视的目光,而心里,他决定,要打个翻身仗,他要让从前轻视他的人,变成仰视他。他看着日历,考试就要来了,心里有些期待。

  终于,期待已久的考试来了,历时两天。下午结束,他背着书包,略显轻松地走出了考场。看着蔚蓝的天空,他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在认真的看过了,学习的压力让他没时间再抬头。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一阵风拂面而来,撩起他蓬松的刘海。逆着风走,印着光走,步伐坚定而自信。成绩下来了,他名列前茅,这让很多人都吃了一惊,包括老师。他斜靠在墙上,看着成绩单,嘴角微微勾勒出一抹笑,接受着众人的注视。

  可是,一丝不和谐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打破了此刻的安静。

  “嘁,不就是偶然一次考好了,至于这么惊讶么?”

  而后,议论声也开始响起。

  “就是,说不定呀,这还不一定是他的真实水平呢!”

  “哦?此话怎讲。”

  “你想啊,他平时成绩常常,怎么一到考试,就考这么好了?”

  “恩,有道理,该不会是……”

  他没有多嘴,他知道,是自己的,终究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终究得不到。

  他背后的付出,没人知道。人们所想的偶然,对于他,是必然的。努力,是有好结果的。

初二作文 篇7

  她平平凡凡;她普普通通;她有时非常文静,有时疯疯癫癫。

  她长着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色的皮肤,最令她自豪的是有着一对双眼皮。她有许多的爱好,其中就是读书。

  她爱读书,读起书来可以说是废寝忘食。她在睡前总要读一篇短文。记得那一次,她正在看一本书,当看书中的一段文字:生命,应拥有而美丽,但也不会因失去而黯淡。失去了太阳,你还会有星光的照耀,失去了甘霖,你还会有露珠的滋润。这是一段多么优美的文字啊,她在心里想到。这便触发了她的无数情感。

  当看到钟表时,她会想到时间为何过的这么快,匆匆的来了,又匆匆的走了。当看到一片叶子落到地下时,她便会想到它从母树上落下来了。可谓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虽说落叶不是花,但是也有为下一代做贡献的精神。她也有一句关于自己的名言;心里有春天,心花才能怒放;胸中有大海,胸怀才能开阔。这便是爱书的她。

  她爱艺术,对于她来说,大自然中无处不充满艺术。但她更爱舞蹈。在宽阔的大厅中,听着优美的歌曲,这时她会想到世界如此的大。而她,便是那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是那么的渺小,又是那么的不起眼。但她的生命又是那么芳香四溢。当她看到冬天里的第一片雪花时,便会无比兴奋;当她看到树叶从树上飘落下来时,便会感到一丝丝凄凉。

  这便是她,一个热爱读书的她,一个多愁善感的她。这个她乐为凡人,活得轻松而悠闲,活的无拘无束,无羁无绊。

  这个她,便是我。这就是平凡而又真实的我。

初二作文 篇8

  我在这里要写的不是最明亮的北斗七星,也不是璀璨的北极星,更不是大雄星座的光亮群星。而是那点缀在我的心空中的烦恼之星。

  烦恼有时如火焰灼烧得人体无完肤;烦恼有时如病痛让人辗转反侧;烦恼有时如怒火会让人火冒三丈。我现在的生活里烦恼之多,言之不尽。接下来就来看几个片段吧!

  一

  “到家了,可以玩电脑了!”我激动不已地大喊着。放下书包,刚想碰电脑,妈妈就马上用命令的口气对我喊:“先写作业,写完后再去想玩电脑的事!!!”我听后只好无奈的朝一旁的书桌走去……

  “作完了!”三小时后我起了身大喊。突然只听到外面传来一阵争吵声。我一探头出去(此时我以打开房门),听了半天,原来老爸老妈为了洗衣机上的一个无关紧要的零件在喋喋不休。(老妈认为那零件对洗衣机的正常工作有影响,而老爸则与其相反)我跑过去对老妈说:“妈妈你先把锁电脑主机的钥匙给我好吗?”谁知妈妈转身对我大吼一声让我去读书练朗诵,然后又转身过去。我心中的火起来了,于是我说:“我在学校天天早上练朗诵,读了那么的课文,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也不让我休息一下吗?”本来就很生气的妈妈听了后转身就抬手打了我一巴掌,我生气地摔门而出。结果那段时间原本每天8小时以上的电脑时间顿时锐减了许多。

  二

  刚来学校时。我是走错了班,再后就是走错了寝室,最后又走错了床位。到了正确的寝室,又被临时室友取了一个不雅的外号。真是无语,到现在我有时还会走错地方,上个星期天下午还差点走错厕所,有时我自己都不明白,是哪根神经错位了,为何小小的我会如此健忘。可它就是像影子一样紧紧追随我。为此我倍感烦恼,因为他总是给带来各种各样的尴尬。

  三

  我最近好像染上了瞬间失忆症一样,一支笔明明在我的手心里,我却突然一下又在找笔。找了5~6分钟也找不到,结果一下子又想起笔在自己手心里。

  两星期前,外婆生日时,在酒店办宴席。我把要喝的葡萄酒提在手上的袋子里,到了酒店柜台前,我把它放在脚边的地上。结果要进餐厅时,又不知葡萄酒哪去了。我问哥哥刚刚我提着的葡萄酒在哪?他先愣了愣,然后捂着肚子狂笑(他此时已知道我的瞬间失忆又来了),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酒后,终于想起我刚刚自己把酒放在了脚边上,结果客人们都看着我笑。弄得尴尬的我在酒席上发了疯似的喝完了那一瓶葡萄酒,想起客人们那笑容我就如坐针毡,最后倒在椅子上慢慢的睡着了……

  哎!烦恼一来,葡萄酒一瓶也难消烦恼啊!

初二作文 篇9

  风轻轻地拭去了千年的风沙,撩起了我金黄的面纱。我,胡杨,千载之后,重新露出了地面。这无情的风,吹走了盖在我身躯上的黄沙,吹散了眼前的雾霭,却依旧满目狼藉。

  环顾四周,只剩下恶狠狠的黄沙和同类的尸体。好个胡杨,号称“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下千年不朽”,为何现在没有骨气和勇气去面对着摧残着万物的风沙?为何现在频频倒下却无人问津?我迷惘。 我想起了千年前的繁华,想起了楼兰女子优美的舞姿,倾听天籁般悦耳的歌声。随着罗布泊渐渐消逝,风沙肆意,吞噬着这世外桃源般的仙境。最终,楼兰与我们只能与孤独寂寥相伴。 我极力张开双臂,大声呼叫着:“有没有人来保护我们?有没有人来珍惜我们?”我所得到的只有风沙的呼啸与嘲讽。为什么?上天给了我生存千年的能力,却无法让我报答这片曾经的仙境?是谁,是谁毁了我,毁了罗布泊,毁了楼兰!

  我看见,两个穿着诡异的生物向我走来。哦,他们是人。可是他们不同与楼兰中的人。楼兰人善良大方,善待自然。而他们呢?他们所在乎的,只有金钱罢了,只有名誉地位罢了。他们残酷地对待自然,自然不会一直沉默下去的。总有一天,人类会品尝到自己所种的恶果,承受应有的惩罚!

  夕阳西下,又是一阵风吹过,吹起阵阵沙石飘落在我身上。视野逐渐变得模糊。我知道,我又将沉睡在土地之中。但我不会腐朽,我会带着千年的怨恨,看着这些不懂得珍惜自然的人类,跳进自掘的坟墓,“享受”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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