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的八年级作文汇总七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不经意翻翻一些褪色的照片,伤感的我有着太多的惆怅与无奈。再多的坚强早已被寂寞吞噬,我的天空,为何挂满湿的脸,为何总灰着脸,为何任凭悲伤一遍遍侵犯?天空的泪水飘进纱窗,洒在我的唇边,清清的、凉凉的,仿佛还带着点点若有若无的苦涩……
寻找最初的我,虽是一只小小的毛毛虫。
看似卑微的不能再卑微的小生命,但却拥有着再往前迈一步的勇气,即使更多的人选择了停留。而我,为了有朝一日变为飞跃的蝴蝶,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虽然早已伤痕累累。梦想是我们最渴望看到的风景,在未来的那一天,定将它实现,终于,我飞上了天空——蝴蝶!
飘飘然的享受着成功的滋味,忘却了前夕的苦痛挣扎;忘却了那时的遥远的梦想,忘却了当时不懈奋斗的毅力,只有胜利之后的孤高自傲,而那些另人钦佩的精神,早已悲催……或许现在的我很快乐、很享受,却怀念从前那段时光,怀念从前的我,虽然没有名利,却很充实、很轻松!
寻找最初的我,那个小小的毛毛虫,哪个小小的孩子,那个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毛毛虫!
寻找最初的我,即使没有现在的权势,却仍显得高贵!
寻找最初的我,再次重温那紧迫的时光,不再堕落!
从此刻起,我决定了:
寻找最初的我!!!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在靠窗的角落里,有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以前,所有人都这样为我定义。
是的,我很平凡。平凡到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平凡到别人可以将活生生的我当作不存在。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不管有任何的集体活动,我都是被遗忘的那一个。挑选队友时,我也总是最后一个被挑中。因为队伍里有了我,反而是一个负担。在他们的印象中,我只会和自己相处,和我合作,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
我整天趴在桌上,看着窗外,不知道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从不开口说话,而主动和我打招呼的人,总是被我冷漠的表情和让人无法忍受的沉默而吓退了。久而久之,我变成了一个不可接近的人,大家习惯了我的沉默,也慢慢的,忘了我的存在。
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早晨,像往常一样,我正看着窗外发呆。我没有注意到老师的到来,也没有发现有些异常的气氛。
“这是晓晓,我们的新同学,让我们欢迎他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原来是来了新同学,不过也没我什么事,还是看风景比较舒服。于是我继续看着窗外发呆。那个叫“晓晓”的女生,正用清脆的声音介绍自己,声音充满了希望。“这一定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我想,“我们像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可以坐在她的旁边吗?”班里霎时间变得极为安静,气氛诡异的可怕。我转过头来,天哪,她尽然指着我身旁的空位,微笑的看着我。老师迟疑地看着我,说“那。。。。。。好吧”从来都没有人愿意当我的同桌,所有人都忍受不了我的沉默。她是第一个,不过我想,她忍受不了多久的。
她依然带着微笑,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对我说:“你好,我叫晓晓。”她的微笑让人无法抗拒,于是我第一次开了口,说了声:“你好。”
她很活泼,很天真,有着甜美的笑,她真诚的带我,可我始终无法对她敞开心扉。她却依旧对我好,会在冬天的早晨,在我的桌上放上一杯热水;会在夏天的中午,替我准备好冰水。我经常无缘无故的对她发脾气,可她始终不会生气。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对我这么好。
我依旧任性的沉浸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依旧对她的好意视而不见。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惹她生气,我希望她可以离我远一点,我希望她明白我并不需要朋友,我也希望她发现不值得她对我这么好。可她还是那样,依旧带着微笑,依旧那么善良,直到我犯了一个我认为不可原谅的错误——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后她拉着我去她家玩,我不想去,但她不允许,硬拉着我去了。她拉着我进了她的房间,带着单纯的笑容想和我分享她的幸福。看着她单纯的笑着,我也有些不忍,我知道我不该那么对她,可我已无法相信任何人了。
不行,我不能心软。我回过神来,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一个摆在柜子里的陶瓷娃娃吸引了我的眼球。她告诉我,那是她过世的爷爷送给她的。她说爷爷最疼爱她了,她看着陶瓷娃娃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眼里泛着点点泪光,却也充满了爱意。我知道这个陶瓷娃娃对她很重要,可那时的我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只想着要怎么样才能让她远离我,尽管她是真心的对我好。于是我从她的橱柜里拿出那个陶瓷娃娃,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将那个陶瓷娃娃人进了窗外的一条小河里。那一瞬,她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我没想到,她居然纵身跳入了河里,为了那个陶瓷娃娃,她居然毫不犹豫跳入了河里。
我的脑海在一刹那间一片空白,“天哪,我在干什么啊,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她是个多好的女孩啊。”她的举动唤醒了我的善良,我多想跳下去和她一起去找回那个瓷娃娃,可我不会游泳,我能做的只有大声呼唤她的父母,我害怕会因为我的愚蠢,让这个女孩也随着那个瓷娃娃一起消失。
晓晓被她的父母拉了上来,可那个瓷娃娃却再没有找到。星期天,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晓晓,我不祈求她的原谅,只想和她说声对不起。
晓晓面色惨白的躺在床上,我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忧伤的神情,我轻轻的走到她的床边,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和那个被我扔进河里的一模一样的瓷娃娃,放在了她床边的柜子上。那是我找了一天才找到的,可我知道这代替不了之前的那一个。“对不起”,我说,“我不请求你的原谅,我也知道这一个瓷娃娃代替不了我扔掉的那一个,但是还是要说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之前一直在沉睡,我感受不到你的真心,我现在明白了,可你不会再对我这样的人付出真心了吧。”“我知道之前你为什么会那样,是因为艾儿吧。”晓晓打断了我的话。我吃惊得看着她,“你……怎么会知道艾儿。”“艾儿也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和她曾经也是最好的朋友,你给予了她全部的信赖,她却为了钱而背叛了你。其实她也是个很可怜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继母对他很不好,她在你们面前总是强装坚强。所以其实你错怪她了,她也是迫于生活,她现在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她对你一直是歉疚的,我看过你的照片,所以转到你们学校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所以你没有必要因为这一件事就不再信任任何人。”
我的眼泪早已止不住,我好久没有哭过了,就像我好久没有笑过一样。“可是,你还会原谅我吗,那是你最珍贵的东西啊。”“可是你也找回了你最珍贵的东西不是吗,我不怪你,因为你已经找回了你的纯真和善良。”我们都笑了,笑得很开心。在我心里隐藏了这么久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我变回了原来的我,重新拥有了很多朋友。
永远不会忘记她对我说的话:“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不要以为世界总是灰暗的,换一个角度,你就会看见光明。那时候,你就会明白,之前你一直在沉睡,醒来后,就会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在幸福的旁边。”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我的童年有许多事让我觉得可笑至极,有时想起来都会忍俊不禁。
在我小时候,有一次妈妈带我上街,我看见有个卖棉花糖的叔叔,我怎么也要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不给我买,她说:“小孩子糖吃多了不好。”我可不管,死缠着妈妈给我买,妈妈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了。
回到家里,妈妈上班去了,我把棉花糖吃完了可谓还想吃,家里又没人,这可怎么办呢?我忽然灵机一动,我晚上盖的被子不是棉花吗?我走进房间,把被子的拉链拉开,从里面抽出一些棉花,我尝了尝,怎么没有甜味?我便把棉花放进锅里,在里面放一些水和糖,放在火上煮。过了几分钟,我用筷子把棉花叼起来吃。恩,这下有了甜味。可我怎么吃那棉花也吃不完,而且渐渐的失去了甜味。这时,妈妈会来了,她看见我在吃棉花,哭笑不得,便夺下我手中的棉花,训了我一顿。
我的童年充满着欢声笑语,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忧无虑。
我的童年清纯得似泉水,却又甜美的如花蜜。
我的童年就像一颗颗斑斓的雨花石,在我内心深处永远闪着耀眼的光芒。
童年的天是蓝色的,草是绿色的,云是白色的。或许吧,时间注定了童年的一切都是这般绚丽多姿。在童年的时光里,快乐似乎是我最鲜明的记忆。
童年的我,会用眼泪换取一根棒棒糖;童年的我,会为了吹泡泡而弄得满身都是肥皂水;童年的我,会一个劲的傻笑来表达自己的快乐。
时间似水,不经意间时间悄悄地淌过。童年对于我而言,已经成为了过去。我拥有的童年时光,是一段段美好的回忆。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我家的猫咪叫“动动”,也许大家觉得很奇怪吧!大家猜猜为什么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动动”,嘿!我听见那边有人说了:“大概是因为它十分好动,所以叫它动动!”呀呀!那就大错特错咧!那是因为我叫“静静”,静相反就动,所以就叫动动啦!
这个“动动”:是只白猫,黑溜溜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这也更加衬托出身体的雪白,鼻子粉红粉红的,像个小樱桃,粉红粉红的脚垫、软软的脚垫像个沙发,又长又白的尾巴像一条围巾!这个“动动”呢,就特懂事,记得08年10月1号是祖国60岁生日,我们一早起来就看典礼啦!平时它一早起来就到阳光充足的阳台上睡觉觉或是玩玩乒乓球,但那天,它啥事都不干啦!我们看国庆,它就趴在我们的脚底下当脚垫,那两个字“舒服”,也的确够舒服的!还有一次,邻居,陈奶奶织毛衣啦!这个“动动”就跑到别人家里,干嘛呢?去搞搞震,把人家织毛衣的毛线当球玩去!当时地上有3个线球,分别是:紫,橙,蓝。它一会儿玩玩这个色的球,一会儿玩玩那个,一会儿咬咬这个,一会儿咬咬那个,一下子,把陈奶奶的家“装饰”得线满地,倒可是很特别的地板喔!这也是挺有“特色”的,这也让我拼命忙了,花了不少时间才将这些毛线一一整理好,还向陈奶奶道歉了几次。它有时还到阳台搞妈妈的花花草草,搞到枝折花落,置于那笔账吗!就不用说也是全部入我的口袋啦!但是最让我欢喜的是,它会察颜观色,当我开心时,它会轻轻地搞搞我的脚,知道我不会生气。当我受到委屈十分难过时,她会过来,用头擦擦我的腿,当我遇到难题解不开时,它会“喵喵”地叫两声,让我放松下脑袋……
即使“动动”惹的祸全部入我账,但我依然喜欢它,因为它十分可爱懂事,所以我喜欢我的“动动”。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在紫色风铃的叮铃脆响中,一个双手托腮的女孩幻想出了四季的我。
潺潺的溪流声开启了整个画面。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坪,红红的花朵构成一幅生机盎然的春意图。一个身着粉红色外套、格子百褶长裙的女孩坐在溪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凝神望着清澈见底的溪中水嬉闹的小鱼儿,谛听着从上泻下的悦耳的水流声,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坐着,静静地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好心情。好个热爱自然、安静的我!
夏天是个热闹的季节。我喜欢看街上那流动的色彩:热情的红色,幽远的蓝色,清新的绿色……我喜欢在晚霞满天的黄昏,折一只只小纸船,将她们放飞在小河里,让她们顺着河水飘呀飘。我喜欢着一袭绿色长裙,站在湖边的垂柳下抚弄一杆长笛。微风拂过,绿色的长裙和黑色的头发随之而飘舞,悠扬的笛声在空气中融化。好个追求浪漫、潇洒的我!
金黄的颜色和累累的果实构成了秋季特有的风景。我登上摩天的高楼,俯视着这个充满生机、充满收获的世界,胸襟为之开阔。不由得想起两句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顿时一股豪情涌上心头,对着天空不禁大吼一声:我的未来不是梦!好个壮志凌云、豪迈的我!
冬天到了,好一个冰清玉洁、粉妆玉砌的世界!我穿上白色的套装,围上火红的围巾,和一帮朋友冲进了雪地,堆雪人,打雪仗。虽然浑身是雪,却一点也不感觉冷,年轻人嘛!我那银铃般的笑声迸溅到树枝上,震下团团白雪。好个朝气蓬勃,活泼的我!
哦,四季的我,如梦,如画,如诗!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7
有的人,渺小到尘埃里,也总会展现出迷人魅力,吸引你靠近。
他说话结结巴巴,就像古人似的说话要用“呃”打头;长得不算好看,总之不至于风流倜傥;皮肤从小时候的“白嫩”到现在的“黝黑”,真是由白薯到土豆的蜕变;他的牙说不清是“天包地”还是“地包天”,总是一笑便“牙龈”毕露。但他是真正的一匹黑马,又是真正的一只神鸟,一鸣惊人,其实你想了解他,效仿他,靠近他,崇拜他。
那一次上公开课,一道易错方程难住了许多人,一个同学回来还在研究自己的错因。那道题我没错,可按那同学的思路走下去真找不出原因。我之后并没有仔细去琢磨,而是告诉自己,自己能做对就可以了。而他呢,当时已在数学方面“独霸一方”的他,并没有放手。一整个课间,他都死盯着那道题。突然,土豆又有了新生的迹象,他兴奋地欢呼着,带着满脸的笑容“揭开谜底”。不得不说,他说的每一条,每一处都严谨认真,没有漏洞。
还有一次,我本已下定决心,考完数学不找他对答案,还是和他碰着了。见他时,他手里还拿着笔,身边并没有草稿纸,仅一个劲儿往手上写。他在研究卷子上那道压轴题,虽然他无疑做对了,但他还要去思考。我们上前与他搭话,他只说:“等等,等一下。”接着,便继续钻探,现在想,倒有几分闻先生的风韵了。他在想,我也想,我想明白了一个困扰我已久的问题:他为什么数学好?思维严谨,立体抽象?不;积累丰富,学富五车?不。真正的原因,就是现在的一分一秒,同样的一米长的路,我仅是脚步前进了一米,但他的思索引领大脑前进了不知多少个一米。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带着对学习的严谨与对知识的渴求,化身万道光芒,让我不由想去敬佩,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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