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之野味儿1500字
腊月里,一位乡下的亲戚,给我捎来一袋干菌子。他说是野地里采摘后,自家晾晒的,是正宗的“野味儿”,城里人喜欢。
“野味儿”是个大的范畴,山肴野蔌,林鸡野兔,凡是没经过人工栽培、饲养,自然生长的,原生态的,统统叫野味儿。
野味儿生长于山野里,活动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山野不大,不偏僻,野物难以存身。侥幸活下来,或多或少会受到污染,也就降低了“野味儿”“野”的品质。山野大,偏僻闭塞,人烟就稀少,这东西就“躲在深闺人不识”,难以面世。况且,能被人看重的“野味儿”,本就稀有。物以稀为贵。因此,真正的“野味儿”,不容易得到。
人是最聪明的生物,也是最残忍的生物。能吃,敢吃,更会吃。越是难以得到的,越是看重,越想得到,本就是人性使然。野味儿,自然数口腹之欲的首选。当然,前提是解决了温饱,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条件。
例外的情况,是无粮可食,以“野味儿”充饥,度荒,续命。吃不是为了味,更不是讲究绿色、营养,仅仅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活下去。
老家那地方,地特别怕涝。一涝,庄稼就歉收,粮食就减产。搞集体那阵,即使是丰收年景,人口多的人家,一遇到青黄不接的春三月,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年成不好,更是雪上加霜。同屋的二伯娘家,就是这样。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也跟着粘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野味儿”的光。所以,我打小就知道很多能吃的“野味儿”。
老家那地方是有山的,山很大,山峦叠嶂,绵延无尽。从地理学上推测,应该属于巴山的旁脉。离最近的集镇,就有二十好几华里。不通公路,进山出山,只有几条蜿蜒曲折的山路。坡度较大。远远地看去,就像是挂在山坡上的一截截粗细不均的乱草绳。行走在山路上,人就像移动的蚂蚱。但山是秃山,山上的树木因为烧窑砍伐尽尽,后来连树蔸都挖光了。这“野味儿”,绝大部分只能算野物儿。
我吃过的野味儿,植物里有葛粉,蕨粉,蒿子粑粑,抱鸡母树根,竹米,山菌子,叫得出名和叫不出名的野果子,就连山羊、黄麂、獐子、野猪、野鸡、蛇、田鸡等山珍,虽然难得,因为机缘,也逐一品尝过。
蒿子很常见,田里,野地里,很容易找到。蒿子的品种很多,有的不能当饭吃。艾蒿,就只能做药用。能吃的蒿子,叫面蒿。通常是当做猪草,用来喂猪的。二伯娘把采来的面蒿在小磨上磨碎后羼上包谷面,做成蒿子粑粑,当饭。蒿子粑粑呈绿色,很好看,但不大好闻,也不好吃。粗糙,味苦。二伯娘家,就靠这些东西,度过了一年又一年的饥荒。后来,我再也没见过这东西。
再吃到蒿子,是在一种叫社饭的食物里。临近的靠南边的县,清明前后,有吃社饭的习惯。现在,社饭作为地方风味,早就成了商品出售。这种蒿子,不仅不苦,反而有一种植物特有的清香。经过打听,知道这蒿子,也不是面蒿,是青蒿,人工培植的。青蒿本来也有苦味,加工成社饭时,把苦水都榨掉了。社饭里,蒿子只是配料,占的比例少。即使有点苦味,也被腊肉和其它佐料的香味,冲淡了,覆盖了。
人工培植的蒿子,还有一种叫茼蒿,是常见的蔬菜。洗净丢进沸腾的汤里,捞着热热地吃,很爽口。茼蒿,是火锅常用的配菜。
青蒿和茼蒿,都是人工培植的,和其它蔬菜一样,丧失了本身的野性,算不上野物儿,顶多是稀罕物儿。
把野物儿当做“野味儿”,从吃的角度看,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所追求的是原味,异味,新奇,稀有,昂贵。当然,在时下食物问题多发的背景下,也有绿色环保的营养因素、健康因素的考量。因此,吃“野味儿”重在“野”,这既是物质层面的,更是精神层面的。
中国人一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就把目光盯在了“野味儿”身上,千方百计想换换口味。饱暖思淫欲。“家”和“野”,就成了一对矛盾。“家”是常态,“野”是另类;“家”是平淡,“野”是刺激;“家”是禁锢,“野”是开放;“家”是熟悉,“野”是向往;“家”是现实,“野”是梦想;“家”是此岸,“野”是彼岸。安逸是人之所愿,但一个人真正获得安逸之后,又往往厌烦安逸,想摆脱安逸。这看似荒唐,不合逻辑,却是现实,人性使然。情感这东西,既任性,又盲目,还不讲道理。好的文学艺术大抵就是如此产生的。未必哲学,未必理智,却很美。
亲睐“野味儿”,自古有之,可以说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是文化传统。《诗三百》,让人心动的,“雅”“诵”有之,主要是在“野味儿”——“风”。一部《楚辞》,吸引人的不单是屈夫子的人格魅力,更是与中原王畿迥然异趣的楚地奇异的风土人情。
最具有说服力的佐证是流传久远的俗语:家花没有野花香。上自天子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黎民百姓,莫不人同此心。天子三宫六院,环肥燕瘦,左拥右抱,忙都忙不过来,按理是生在福中该惜福,但偷腥的天子,并不是个例。道理其实很简单,三宫六院是已知,宫外的是未知。未知的,总给人一种神秘感。朝夕相对“家花”,久而久之,难免会产生审美的疲劳,丧失激情。距离,才产生的美。熟悉的地方无风景,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再香的“家花”,习惯了这种香味,味觉就会变得迟钝、麻木。“处鲍鱼之肆,久闻不知其臭”,是从反面阐述这种观点。空谷幽兰,美在空谷和幽,即野,如果把它移栽在自己院子里,美则美矣,恐怕就很难叫人魂牵梦萦了。“野”和“家”,并非不可调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野”一旦与“家”沾上关系,就丧失了魅力。
为什么会这样呢?说到底,是人的欲壑难填,吃在碗里却盯着锅里,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未得到的都是好的。“城里人想到乡下去,乡下人想到城里来”,道尽了人生的这种猎奇心态。但人的精力有限,选择往往非此即彼,熊掌与鱼难以兼得,“家”和“野”的平衡稍有不慎就会被打破。趣味与欢乐,痛苦与不幸,往往因此而生,成为一道无解的人生方程。
恋“家”而不思“野”,目不视“野”,于家庭是福音,是伦理的“定海神针”,但于意识、于理念,就值得警惕了。安心,恐怕就是不思进取的表现了。思想一保守,就意味着人生被纳入了程序化,开始变得固步自封,进而就会僵化,甚至走向反动。于人生,于事业,恐怕是有害无益。这“野”,是思维的发散,是对现状的反省,是对未知的好奇与探寻,是对传统的否定之否定。
“野味儿”,让人怦然心动的是“野”,是一种不确定,是原生态,是稀有,是难以得到。回到吃的问题上,其“味”未必如我们的想象,心理因素作祟而已。况且,再美味的“野味儿”,长期的食用,想来也会不过如此,以至于习以为常。
亲戚捎来的一袋干菌子,的确是“野味儿”。放在腊肉汤里,煮沸。口感好,香,余味悠长,比人工栽培的食用菌味道要好得远,是真正的美味。除了稀有,难得,保留了“野”的原始品质,我想恐怕还有亲戚那份深厚的情谊。采摘,晾晒,储存,每一道工序,都少不得,马虎不得。自己舍不得吃,从远远的乡下捎来,礼重仁义更重。
由此看来,美味离不开食材,离不开烹饪的水平,更离不开情谊。情谊就像盐。盐生百味,美味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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