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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欣赏当年酒人
小时候,街上的酒馆很少,大人们喝酒一般不下馆子,都是去家里。他们商定这次去谁家,主家提前几天就开始采办购买。那时候买不到啥稀罕东西,鱼蛋肉蔬和普通调料。喝酒当天下午,有一个人先来家里整治——每堆儿人里都有几个擅长做菜的,来的这个人就是这堆儿人里的的大厨。此人进家,立刻占据厨房,女主人退居副手,煎炒炸炖,普通食材变成各具特色的菜肴,等一桌菜摆好,大家也都下班到齐。入座时只论年龄,以年长者为尊。这也是小孩子高兴的时候,能吃到平时吃不到的好东西,大人呼朋引伴,孩子也通知几个要好的伙伴来家里,大人们在酒桌上猜枚吆喝,孩子们在厨房里大快朵颐。
喝酒时候,“给嫂子乱”是固定节目。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女主人又端着一盘菜上来,座中年轻者用筷子夹起一点菜,“嫂子辛苦了,我喂嫂子一口”,定要送到女主人口中。另一个人说:“那是你用过的筷子,你想和嫂子间接接吻?”哄堂大笑。男主人照例不会生气,和大家一起呵呵笑。女主人推却不掉,只好端起丈夫的酒杯浅抿一口,众人鼓掌喝彩,“好,嫂子干脆”,“嫂子女中豪杰”。女主人抿嘴一笑,躲进厨房。待大家兴尽归去,主家夫妇收拾满桌杯盘狼藉,孩子已入梦乡。
现在酒馆多了,人们感到去家里喝酒不便,聚会都下馆子,邀请别人来家里喝酒,是比下馆子更高一级的礼遇,但是那种家庭里的亲密气氛却没了。
七十年代时兴“会”。那时候人们穷,比方说你想买手表,得攒钱,但是钱在个人手里攒不住,几个投缘的人结成“会”,每人每月拿出一点钱交到“会”里,等够了就给你买手表,再攒钱给下一个人买。用现在的眼光看,“会”是对人与人之间诚信、公平的巨大考验。
豫北纱厂生活区有个喝酒会,会众个个善饮,一般不与外人喝,嫌酒量浅的喝着没意思。他们不仅能喝,还不用就菜,豆腐乳、咸菜丝皆能下酒,人们呼之“酒神会”。“会长”量最豪,威信素著。每逢聚会,“会长”对会众逐一分派任务,“你打散酒,你拿两根黄瓜,你带点儿咸菜,我回家准备热菜。”他回到家,把一壶水往煤球炉上一坐,这便是热菜。他们喝的散酒是职工食堂自酿的,名曰“一毛找”,你到副食部一毛钱打一斤还得找你点儿零头。但是,“酒神会”还不是最能喝的,传说后仓库那里有一帮高人更能喝、更喝酒不用就菜,只是过于深藏不漏,从来没人见过,“会长”心向往之。
一日,后仓库高人们向“酒神会”发出邀请,“会长”欣喜,备厚礼,提五斤“一毛找”赴宴。到那里一看,围桌四个人,每人面前一个装满酒的大号搪瓷茶缸,桌中央一只醋碟子,碟内五六颗花生米。看这阵势果然非同寻常,“会长”暗自提气:可不能丢了面子。他捧缸寒暄:“五洲震荡风雷激、四海之内皆兄弟,今日咱们有缘幸会,我略表敬意”,一番开场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一仰脖,咕嘟嘟下去半缸子。
喝完落座,“会长”觉得自己开场亮脸弄得不赖,心中得意,伸手捏了两颗花生米。孰料,座中有人不屑道:“看这人,喝酒不中,吃菜倒中。”“会长”愕然惊呆,捏着花生米的手停在半路,良久,放回一颗,拿回一颗,暗叹:“果然是高人啊。”
这个故事真假难考,但也不像胡编。七十年代人们仅能吃饱肚子,哪有闲食下酒?他们喝酒是苦中作乐,正如这个故事,流传中肯定经过了民间的艺术加工,体现了老百姓乐观、有韧性的生活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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