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散文
我喜欢的散文1
我喜欢冬天那大雪纷飞的场景。一只只银蝴蝶似的雪花从空中纷纷扬扬的飘落而下,过了一会儿大地就变成了一片银装素裹了,那是冬姑娘赠给大自然的一件大衣呀!
我喜欢秋天那枯叶飘落的美景。一位位小精灵似的叶子从树上缓缓的飞了下来,不一会儿树下铺满了枯黄的叶子,行人走上去就发出咕嵫咕嵫的声音,特别好听。路旁那一株株清瘦的秋菊,绽开着龙爪般的花瓣,张开着笑脸,向行人挥动着双臂,展现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喜欢夏天太阳花那美丽的身姿。花的颜色各种各样:红的似火,黄的胜金,白的如雪,粉的像霞,蓝的似天。斑斓多姿的花开在一起就像缤纷五彩的锦缎一般,就连那些不爱花的人,也禁不住美的吸引。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连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神采,只有太阳花开得热情,开得茂盛。
我喜欢春天那生机勃勃的景色。冰雪融化了,小河唱着小曲,哗哗的向前涌去;小草弟弟睡醒了,从地里钻了出来探出了小脑袋,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风儿姐姐来了,小草弟弟向她敬了个礼;花儿妹妹一边跳着舞,一边唱着婉转动听的歌曲,你的舞姿太美了,你的歌声太动听了大树哥哥夸赞道,花儿妹妹害羞的低下了头。
我喜欢果园里一派丰收的景象。许多瓜果都熟了:黄澄澄的鸭梨,紫莹莹的葡萄,红彤彤的苹果各种各样的水果,五彩斑斓的颜色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果农们各个脸上都挂着笑容,他们半年的辛苦没有白费呀
我喜欢黄山的云海。有的像瀑布一般,冲泻下来,溅起朵朵浪花,响声震耳欲聋;有的像少女的头发一样,既直又整齐;有的像棉花糖似的,蓬蓬松松的,看的我垂涎欲滴;还有的像一张蹦蹦床,忽上忽下的,就像有人在蹦一样
我还喜欢一片片金色的麦田。风儿吹来,金色的麦田就像大海一样在翻波涛。它们的金色是纯正的金色,一无杂质,油亮油亮的。
我喜欢练软笔书法。它教我在古老的文字中畅游,教我怎样把字写好,撇有撇尖,捺有捺脚,每一笔都有每一笔的不同,都要写到位。
我喜欢花儿。不管它是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富贵的牡丹,还是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都喜欢。花可以带给我们清新的感受,让我们抛弃一切烦恼,闻这令人心旷神怡的花香,观这让人永不忘记的花朵。
我很喜欢看书。书能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们懂得更多的知识与道理,让我们拥有文化。不管是那古老的传说与童话,还是现代的亲情与友情的故事,我都喜欢。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的散文2
题记:今天我在医院,我们的一批仪器在医院试用,我是在这盯着那批仪器的。我就在他们化验室坐着,等待着某台仪器出故障然后过去修理。可悲的是仪器只能在一旁闲置着,只有一个女孩她用着。也算心里平衡了些吧!几许,有一个医生,也是一个小孩的妈妈,她在我旁边打电话问孩子考试的情况。小孩给妈妈说试卷答的不太好。妈妈问,答完检查了几遍,作文是什么啊?小孩说检查了好多遍,作文题目是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小孩说她我写的是我喜欢的秋天。妈妈急了,不是刚背了一篇我的玩具车吗?你为什么不写我喜欢的玩具车呢?接着还说了些什么。为什么非要孩子背这背那的,孩子的天真,孩子他们的想象力为什么父母老师都要剥夺?
所以我决定写这篇:我喜欢的秋天。
我喜欢的秋天是多彩缤纷的。有细雨、有红叶、有雾里朦胧的幻想。俗语道:一叶知秋。的确当秋天来临时,果子熟了,树叶黄了,小草也枯了。秋天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姹紫嫣红,万里亮彩!
我个人很喜欢秋天的早晨。如果运气好,隐身于雾中可以独自体会这静谧的早晨。当那白白的霞霜,挂上叶子时,感觉毛绒绒的。那时,柿子好像少女的脸蛋羞红了脸,大地也换了新装。当太阳出来后,到处都晶莹剔透,闪闪发亮,熠熠生辉!当一阵微风拂来,怎一个凉字了得,也爽不是吗?秋风瑟瑟,简直是一种享受。当雾慢慢散开,千里缤纷,万里飘!整个美景尽够你享用。
提起秋天难免有点萧瑟的感觉。万物虽一显其颜色,却最终还是要凋零。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只有卸掉了残装才会有春天的新生。就像隋唐白居易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荣枯凄凄,犹如古原草也在为他与友人的离别而泣泣落泪。又如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对家乡亲人朋友的思念,在这金秋佳节油然而生。多少情生于秋,又多少景让多少人伤怀!“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 今有谁堪摘!”
但话又说回来,借景生情,但具体还得看一个人的心境。陶渊明就不同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同是秋,他却闲来采菊、赏秋或小酌一杯。望着南山,看着飞鸟黄昏时结伴归巢,这种恬然自得,超凡脱俗确实是一种境界。
秋天就是这么让人难以理解,美中有萧愁。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我喜欢的散文3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里透出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阳台上。看着远方的稻田。慢慢的,绚丽的云霞被洗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冬日的冰寒,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让洁白可爱的雪花亲热的亲吻自己的肌肤。
我喜欢梦,无论是可怕的或是可爱的梦,我喜欢在梦中的自由,快乐,奇幻。
我喜欢雨,喜欢在雨中,任凭它击打着我,冲击着我。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在雨中淋雨,它会帮我冲走烦恼。
我喜欢自由闲散的生活,不喜欢安排生活,安排我应该做什么,什么时候做,那是机器人的生活,还是随心所欲,放松自己的好。
我喜欢阳光,喜欢躺在草坪上,在阳光的抚摸下,安静的睡着。
我喜欢骑车,和朋友一起骑车,在寂静的乡间路上,任凭心随着风儿飞扬。在林间与露珠接吻,与百鸟对诗,与虫儿唱歌。
……
我喜欢活着,我更喜欢在我的心中有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的散文4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我的水平不好多多见谅,希望大家捧捧场.
进入正题: 是我喜欢的一个女孩.
进入初中,当我第一次看到她时,我就喜欢上她了(一见钟情吧),
她长的好可爱,我们班的靓女有三,四个吧,其中一个校花,可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女孩,
尽管她成绩很好,跟她聊天,她似乎很单纯,大大的眼睛好可爱,
虽然我每天都给她发短信聊天,但从她的话语中,她似乎不在意我,
但又和我发短信,搞的我好乱,想表白又怕她拒绝,我是不是很软弱?
喜欢一个人真辛苦,如果表白成功多好,那就可以在一起了,
倘若失败,那也许以后也没机会和她说话了,
我该怎么办?表白是不不表白?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很久,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时候?
我每天都在想她,但不知道她是不是,当她的空间有新情况,我第一时间去看,
上了QQ总是呆呆地在等她上线,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喜欢惹她生气,也许这样能够很她在一起的时间多点吧.
我该不该鼓起勇气去向她表白呢?我该怎么办?
难道就这样没完没了的消耗时间?
我只想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喜欢我,可是她一直都没给我暗示过,
也许是我自己自作多情吧````````上帝帮帮我.....
我喜欢的散文5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子。那时,单身的自己,和朋友合租在一间一室一厅的小房子中。室友谈了恋爱,经常带男朋友回小屋。为了给他俩誊地方,我便经常一个人飘荡在外。就连晚上,都回去的很晚。没事儿的时候,就一个人躲进楼下的一家网吧,听听歌,写写文字。我是一个从来玩儿不了游戏,因此到现在都不玩儿游戏的人。
那时的网吧,总有很多红男绿女,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一支烟在手,仿佛那是耍帅的必备武器,吞云吐雾间,整个人生都显得多了几分飘渺。
还记得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因为休息而无所事事,便又躲进网吧下载些音乐。中途不知道怎么了,电脑就操作不了了。我站起身,弱弱的喊着网管,麻烦过来帮忙看一下。
这时候,一个留着微爆炸头的小男生走过来,对我说:“怎么了,我帮你看看吧。”
他不是网管,他也是来玩儿的,之前偶然看到过几次。
“我也不知道,它没反应了。”
然后,他一只手扶在椅背上,一只手拿着鼠标,点了几下。随后将放在我椅背的手拿过来,两只手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电脑就好了。
我小声的道谢,他笑着说“不客气”。转身就回到了原位。
后来,不知怎得,他就加了我的,说他已经注意我好久了,能不能做个朋友。我向来是个有点清高的人。除非自己喜欢,我会主动相邀,不怕拒绝。但别人相邀,我着实得看心情,看自己喜不喜欢。
我回复他四个字:“小屁孩子”。
离开网吧的时候,他站在门口堵我,说:“我就是要让你看看,我怎么就是小屁孩子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盛情”吓了一跳,毕竟,对方是男生嘛。自己一个人,还是胆怯的很。
我依旧弱弱地抬头看他,清秀的小脸,微微卷翘的头发,但没有染任何夸张的颜色。说话的时候,嘴角总是轻轻上扬,一副文静的样子,甚是好看。
这世上,不光男人是视觉动物,其实,女人也是。
我被眼前这个男孩的容貌气质所动,心中不禁一阵波澜。但我还是想要离开,他却非要问我,为什么说他是小屁孩子。是哦,他个头确实比我高出一截。
我喜欢的散文6
人生,不是所有的转身都意味着绝情,不是所有的`绝情都意味着无情。尘缘如水,繁华似梦,梦要醒来,我又有什么办法?或许,他也曾路过我的心;或许,他是真心想要停留,而我,却终是无法收留。
爱一个人,总难免要赔上眼泪;被一个人爱着,也总是会赚到他的眼泪。这红尘万丈,难免有很多缘分,或深或浅,皆以不同的姿态盛开在你生命的彼岸。或许,花,是色的归宿;林,是鸟的归宿,而我,却终究不是他的归宿。
如烟的尘世,迷离浩茫,总有那么些人,突然间就闯入了你的视线,回首,竟是一副似曾相识的模样。于是,心情便开始了千回百转,跌宕起伏。对立遥相望,满心旖旎情,却尽在无言中。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你用沉醉的心情,来典当那一袭如水的夜色,换来一份甜腻的心情。那是一个人的清欢。向来情深,奈何缘浅,终究,也只是寂静喜欢,默然守望。
有些感情,从一开始,就能预料到结果;有些缘分,自相逢,就已注定别离。与其日后两败俱伤,不如此刻,冷漠护身。与其相见,不如怀念。至少回忆在,情分在。
其实,或许也会有那么一转念的冲动,想要告诉那个人,我很欣赏你,可否,做个朋友。可坦白有风险,动情需谨慎,最后,却只能相顾无言。
这一程相逢,不过是一场意外。固然心有千千结,也唯有低头不语任自解。或许,你只是长了我喜欢的模样。
是,也不是,但我只能这样说,这样去想起......
我喜欢的散文7
生活五彩缤纷,眼中的色彩各不相同。我喜欢红色,因为它朝气蓬勃;我也喜欢蓝色,因为它坚定不移;我还喜欢黄色,因为它活力四射……
但是我更喜欢橙色,因为……记得那个曾经震撼了多少亿人的五月吗?大地张开学盆大口,似乎要吞噬一切;大厦扭转着,随着移为平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淹没在瓦砾之下。
大地寂静了,死一般的寂静……这种基寂静很快就被打破了,救援队员的到来让死寂恢复了点生机,似乎也让暗然失色的世界有了一丝色彩。冒着余震的危险,它们日夜不停的在瓦砾中寻找着渺茫的希望。谁也不知道他们叫声么,也不知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寻求什么。可是他们每个人清楚地知道,是为了捍卫生命而贡献。
那段时间世界似乎变成了灰色,没有一点色彩。但只有一种色彩永远存在,永远出现在灾区一线—救援人员的橙色。橙色是生命的色彩,橙色是希望的色彩,橙色也是温暖的色彩,更是人性的色彩……原来橙色是世间最美好的色彩,在这灰色的世界里就显的更加鲜明。
其实不仅仅只有救援人员的橙色在努力奋战着,而是有上万象医务人员的白色,武警部队的绿色默默工作者在书写感人故事这些色彩有如一股暖流,震撼着每个人的心。
生活因为色彩而精彩,色彩因为生活而生动。你眼中的色彩想好了吗?
我喜欢的散文8
他叫哲霖,比我小三岁。因为不喜欢读书,所以出来打工。在一家公司当一个小小的业务助理。
认识之后,他总是很乖的叫我一声姐。然后每天在我去上网的时候,就要坐在我旁边。我在,他就在,我走他也走,总是跟着我。那时候,我上半天班,总有半天是闲着的。他就总是来找我,陪我散步,和我上网。他话不多,总是很安静,也比较腼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很乖的样子。后来,他干脆把工作辞了,来到我常去的那家网吧当了网管。
他说,他只是喜欢看到我,能够陪着我就觉得很开心。我当时觉得,这孩子真傻。
刚开始,我觉得自己突然就多了条尾巴,很烦。可慢慢地,时间久了,我竟也习惯了总有个人跟在身后的感觉。他就像我的小跟班儿,只要我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他就会很快出现在我面前。哪怕是心情不好,他也会安静的陪着我,或坐着发呆,或在公园转圈儿。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红着脸跟我说,他喜欢上我了,能不能处男女朋友。
呵,或许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又或许,他只是恰好长了我喜欢的模样,让我产生了某种错觉。但我对他,始终没有任何多余的心思和感觉。
我的拒绝,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就像一阵风,随意的刮过脸颊,却将漂浮的沙子吹进了他清澈的眼眸中,也打疼了他的心,他哭了。
他流眼泪的样子,特别可爱。一张白白净净、棱角分明的脸,一双清澈如水、有着双眼皮儿长睫毛的眼睛,一副文静内敛循规蹈矩的样子,在那眼泪的点缀下,显得楚楚动人。他委屈难过的样子,着实让我心疼了一下。
但我清醒的知道,我不能再心软下去了,否则,只会让他更加难过。于是,我很理智无情的转身,留下一个背影,让它在眼泪中消融,然后放下。
我喜欢的散文9
记得前一段时间和一位朋友闲聊中,我说过:“我喜欢她绝不亚于喜欢任何一个女人。”呵呵!这话虽然有些糙,但却表明了我对她的喜欢程度及仰慕之情,当然这里的她绝非女性朋友。那么我口中的她到底是谁?或者说她是什么呢?
她该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高远,是“秋水长天共一色”的壮阔,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伟。她是“长烟一空,皓月千里。”的清明,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恬静,是“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空灵。她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忠贞,是“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壮志雄心。
她该是一幅画,你尽可以凝神定睛,去感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凄凉,领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
她该是一种心态,你尽可以抚掌长叹:“石鼓之歌止于此,呜呼吾意其蹉跎。”或者击节高呼“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她是鼓舞和勉励世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一剂良药。
古语有云:“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亦有人言:“百无一用是书生。”我不知道他们当时是身处怎样的社会背景?也不知道以后的我是否会真的百无一用,却偏偏的喜欢上了她。
说实话,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至今我也说不上来答案。然我却知道喜欢上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包括时间,精力……对于她,你总有着满腹的热情。这是一种甘之如饴,这是一种何乐不为,这更是一种根植于心底的信仰。就似作为一名军人,他只会忠诚于自己的祖国一样;也如一支画笔,它只会奉献于某位画家;更像钢琴演奏家喜爱黑白琴键一样。
我不是作家,也非大师,可对于她,却无法抗拒,不是被逼无奈,不是别无选择,只是一看到她,便情不自禁的,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上了她。我深深的知晓,她——绵绵无尽头,一旦踏上,便难以回头。她属一门艺术,一门能用文字诠释我心灵的艺术。她仿若一首美妙的歌曲,那扣人心弦的旋律,那富有哲理的歌词,总能令我产生共鸣。她也像是一本书,那些厚重的语言,那些动人的符号,总能记录下伟大与传奇。
如果把她和人作一对比,那我想她必然会倾向于感性,她不为现实所束缚,生活中处处都有诗意,也最纯粹。她会胜过一把利剑,有种隐形的力量,有时总能戳中某些人的心脏。我不知道在她的怀抱里能呆多久?然却对这种语言艺术深信不疑,我相信她会陪伴我走到永远。
梁启超先生在《学问之趣味》一文中曾言道“我认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在趣味之中,如此生活才有价值,若整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必会成为一片沙漠,要他何用?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钟,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不错,我喜欢的她和梁启超先生的趣味一般无二,她正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文学。我深深的喜欢着她,这趣味,令我获益匪浅,这趣味,供我终生学习。
我喜欢的散文10
风微冷,你来,在时光里,静静,随一枚落叶,安好如昔。
故事的来去,谁会在意,很多时候,一个结局,就掩盖了一切。
看你,如看过去的岁月,清晰模糊,已经平淡如水。
只是啊,不是不在意,只是将很多东西埋没在心里。
我说,生活本身就是哲学,人生才是最难懂的书本。
我一生,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我相信,这个故事不会复杂,这个简单,不会复杂。
柳叶微黄,在风里,来去摇曳。
在我的头上,如玉手轻抚。愿来时,我如你,随风来去。
地上的积水,还在忧郁,将天空积蓄,一个倒影,一生的情绪,淡定如你。
你快速的走过,在我的世界里,一晃而过,留下的记忆,像风一样的远去,我知道,每一次的相逢,其结局都只是为了离开;就像每一次的离开,其结局都只是为了相逢,我们将故事说的完美。
真正的内心,却不是那么的平静。
一想到,今生即将老去,一眨眼二十年,再二十年,再二十年,一生能有多少二十年呢?匆匆百年,做我喜欢的自己。
愿你,做你喜欢的自己,万事以自己为重,加上道德的信念,不能缺失于人的底线。最重要的是“人”,要做到,亦属不易。
棋局,人生,我只是棋盘里一颗被摆布的棋子,下棋的是时间和生活的博弈 。
来年,做一枚落下的子。在一旁淡看起落,输赢已经不重要。
笑声,是生命的主题,是人生的美丽。
不要丢失,关于你的微笑。
不要留下,关于你的伤悲。
对人,对你。像对自己一样的平静,这个时节,还有什么。
晚风,和你。
相遇一场美丽。
我喜欢的散文11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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