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远久的记忆之鹅蛋与泥鳅散文
“这鹅蛋带补的,十块钱三个,人家还不肯卖呢。”
她将三枚大而白的鹅蛋托在手掌上,说话时显得很得意。在公交车上看到这一幕,敢情她像一位庙里走出来的出家人。
说真的,这东西似乎成了古董一般,物以稀为贵了。我也只是在小时候吃过鹅蛋,就连我十一岁的小方语也从没看过。想来,还真有点可笑。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骆宾王在《咏鹅》里描绘的一副清新而欢快的动态图,也是千古流传的佳作。只是,别说城里的孩子与鹅没有肌肤之亲,就连乡下的孩子也少见了。那迈开的步伐沉稳矫健,挺胸宽步调嗓门的样子,还真的只有在我记忆当中回放了。
鹅是一种家禽。它主要以绿色的青草为食,饲养简单。每当快到端午节的时候,村子里的鹅就不知不觉地多了起来。小时候单薄的我,总是被一只硕大的伸长了脖子的鹅追赶,它那张开的双翅,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我魂不附体,并拼了命地跑。然而,煎出来的鹅蛋味油、粗,不及鸭蛋细,也不及鸡蛋鲜,且有草腥味。那个时候,我们常说食鹅蛋如吃了米糠一般。不过,鹅肉煮面倒是一道美味。
那么,为什么在南昌地区鹅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视线呢?
这主要是时下人们物质的丰富、生活质量的提高所致。在人们的潜意识里,鸭是带良性的.,且味美肉鲜,红烧煲汤都比鹅来得佳。而鹅,主要是商家拿来制作成烤鹅之类的卤菜。或是直接一些,把这些笨拙的鹅送进各大宾馆,来搭配其他菜色佳肴。
如今的乡下,基本上没人会养鹅。不过,我的大舅就曾发现过鹅的商机,养了一大群鹅。曾经有一次,我在一个寒秋的早晨碰到过大舅。
“舅,你去哪?”我突然叫住了风尘仆仆的大舅,并埋怨他道,“这球鞋都不穿,穿一双拖鞋。”
“来不及了,我得赶集市送鹅崽去。”大舅冲我一笑。
“鹅,哪来的鹅啊?”我困惑不解,四处张望。
“在这。”大舅指着胸部道,“怕它着凉。”
我瞪大了眼望着大舅,反问了一句:“那你就不凉?”
大舅一边说了一句“他也是一生命啊,而且一只七块钱呢”一边又风尘仆仆地走了。我看着大舅的背影,只是摇了摇头。
鹅肉鹅蛋似乎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了。好在现在的孩子们可以背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但泥鳅却不一样,这次暑假,小弟迎春就带着小方语与小侄儿侄女一同去抓过泥鳅。在我接小方语回南昌的时候,父亲将一个塑料袋盛些清水,把大小不等的泥鳅放进去,并叮嘱我说:到了家就立马红烧。
而我小的时候,会下泥沟里抓泥鳅。我小心翼翼地将淤泥扒开,然后伸手去抓那不停扭动身躯的泥鳅。可它身子骨太滑润了,却一个转身从我的手指缝隙间溜之大吉。迎春抓泥鳅却不同,他用的是电瓶。身上背着一对电瓶,两根线绑定在一根竹子上,竹子的顶端是裸露的铜丝,另一根竹子绑好一个不大的圆形的网,用于捞泥鳅。将带电的铜丝插入流水的泥沟当中,被电暂时触晕的泥鳅立马会浮在水面上。这方法来得快而且捞得也多。妻子把泥鳅红烧好放在餐桌上,一条条香喷喷的泥鳅直把人引得垂涎三尺。
其实,不管是鹅蛋还是泥鳅,都把我带回到了那个清纯的黑白年代。那个时候丰衣足食就可以了。父亲常感叹:以前随处可见的王八竟然是现在餐桌上极其珍贵的美食了。
是啊,鹅蛋与泥鳅是我打捞岁月的符号。在父辈与我辈看来,只道那年这些是寻常!
(20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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