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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时间:2022-09-19 16:09:53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精选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知道散文吧?散文是一种以记叙或抒情为主,取材广泛、笔法灵活、篇幅短小、情文并茂的文学样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山城的秋优美散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精选10篇)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1

  一

  江南的山城,今秋姗姗来迟。尽管立秋过了许多日子,暑热依然肆虐,像要黏在山城。夏,仍在秋中。而我在黄河故道的家乡,四时分明,梧桐叶早已飘零了一地。好在以后的几场秋雨,湮灭了夏之余热,山城的四季秩序得以轮回。

  如果把北方的秋比作刚劲的男儿,山城的秋则是温柔的姑娘。她款款而行,顾盼有神。

  九月的山城,西风无力,草木凋谢的迟,城内城外葱葱郁郁,毫无肃杀之气,没有一丝悲凉。至于“万山红遍,层林尽染”,那是要等到初冬才能看到的景致。

  山城的天空,没有北方的蔚蓝,也没有北方的云白,“天高云淡”一词,似乎不适合用在这儿。山城的秋雨多,湿气重,空气润,即便是大晴天,远山也裏在雾霭里,只能隐隐看到轮廓。

  山城,不闻秋蝉的残声,只闻蟋蟀的欢鸣。山城的秋是静美的。

  二

  这个秋天,白鹭出现在了山城,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一群群白鹭早出晚归,遵循着自然规律。白鹭飞翔的姿态极为优雅,飘逸而灵动。这是我见过的世间最美的鸟类之一。

  挨着小区有条潭口溪,溪很深,水却浅,长年流水潺潺。时有白鹭在溪底悠闲地觅食,或一两只,或三五只。溪里的小鱼、小虾和贝类,为白鹭提供了丰富的天然食物。

  清晨,我们习惯带着小孙子沿溪岸散步,不只是看风景,还要教小宝贝认知事物。每每走上桥头的时候,小孙子像要从奶奶的怀中挣脱出来,前倾着身子,向溪里张望。我们明白小家伙的心思,他是稀罕那些白鹭呢!我们驻足,陪小宝贝一起静静观赏。小宝贝忽闪着清纯的眼眸,好奇地打量着白鹭的一举一动。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

  夕阳晕红的时候,白鹭成群结队向东边投巢而去。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就如南飞的大雁。落单的孤鹭,奋力振翅,与落霞齐飞。

  唐代张志和曾有词描摹白鹭:“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这首词色彩鲜明,构思巧妙,意境优美,短短的几句,勾勒了一幅绝美的水乡春汛图,寄托了作者热爱生活、崇尚自然的情怀。

  初见白鹭时,搞不清楚它们是白鹤还是白鹭。因为在此之前从末见过。爱人自信地认为是白鹤。她的依据是,山城的别称鹤城,古时就有大量鹤群栖息此地。我没赞成,亦不反对。

  当白鹭在天空掠过的时候,妻子会指给小孙子:“看!白鹤。”一次,两次,三次,久而久之,一说到白鹤,小孙子会自然地抬头望向天空。

  那天在桥头,有行人向着溪底几只鸟儿,说出了白鹭的名字。我想,有可能是我们错了,不能再误导小孙子了。带着疑问,搜索度娘,一对比才如梦初醒,原来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如:白鹭飞行时缩起脖子,白鹤飞行时伸长脖子;白鹭体型较小,白鹤体型则较大;白鹭可以栖息在树上,白鹤从不上树。

  蕴含在生活中的知识,总是青睐于有心之人。

  三

  晚饭之后,我习惯斜躺在松软的沙发上,随意地读一两篇名家短小说。刚刚读冯骥才的《燕子李三》时,眼的余光感觉到似有一只昆虫在跳动。放下手机寻觅,靠枕边缘有一只小小的蟋蟀。小蟋蟀长长的触角,一双金翅,黑色的盔甲,圆圆的脑袋甚是可爱。我唯恐伤害到它,抬手轻轻去捂,小蟋蟀却麻溜地跳开了。我一而再地扑捉,小蟋蟀再而三地躲闪,但终被捉住,成了我的掌中之物。

  我不敢攥得太紧,虚空着手心。妻子带着小孙子走过来,想让小宝贝见识一下蟋蟀。我小心地张开手指,小蟋蟀似乎知道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在手掌上活动了几下,毫不怯惧。小孙子看到小蟋蟀很兴奋,闪着一双新奇的眼睛。小宝贝在呀呀学语,嘴里“嗯、嗯”个不停。

  逗了蟋蟀一会,妻子亲了一下小孙子,说,小蟋蟀的妈妈还等它回家呢!我们送它回家好不好?小孙子似懂非懂,在他的注视下,我打开窗户,把小蟋蟀放归了大自然。

  窗外的月色如银,蟋蟀的叫声涌动着,天籁之音不绝于耳,秋夜显得愈加宁静、祥和。

  蟋蟀,不仅属于乡村,也属于城里。山城,桂子飘香添秋韵,蟋蟀弹唱吟流年。

  媒体近来爆料,河南延津县农民抓蟋蟀月收入过万,一只蟋蟀最高成交价一万六千元。卑微的蟋蟀鼓起了农人的钱袋子,比起《促织》中明朝子民的日子,真是天壤之别!

  但也有专家担忧,蟋蟀在生物链中也是重要的一环,如果过度捕捉,会破坏生物链,甚至引起鸟类减少,进而影响其它生物物种。

  农人捉蟋蟀,不知是喜?是忧?

  四

  周末,借着去城北买面粉之机,我和妻子来到城郊,为的是放松一下心情。起初,我们的出行不明确,漫无目的。直到看到路边大幅广告在宣传神鹤谷,才决定去那儿一探究竟。

  沿途,秋风送爽,桂香阵阵;山似驼峰,绵延不绝。公路和铁路在山间延伸开去,四通八达。气势雄伟的高架桥巍然耸立,震撼人心,不时可以看到呼啸而过的列车,让人惊叹于建筑者的匠心和智慧。

  循着指示标牌一路寻来,远远望见山门巍峨,状若牌坊。门额上镌刻五个镏金大字:“神鹤养生谷”。

  神鹤谷四面环山,只有一条新修的盘山公路与外界沟通。一潭碧水,映照着山影;几支垂纶,钓秋鱼正肥。

  蜿蜒的山路尽头,连着一处大院。步入院落,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竹影摇曳的佛肚竹。人们喜爱竹,不仅是因为它的虚心、有节,还有“翠竹黄花皆佛性,清池皓月照禅心”的佛理和禅机;最里边,老年公寓和神鹤欢乐堂两栋楼错落而立,依山而建,楼侧的游泳池清澈透明;院落里随处可见奇花异草,馥香宜人。

  山脚下,摆了长长的一溜盆景,一个接一个,足足有五六十米,分为直干、斜干、曲干、卧干、枯干、连根、附石等形式,皆是些树桩盆景。这些盆景,有的干老枝繁,有的苍古雄奇,还有的潇洒灵秀,多姿多彩,形态各异,浓缩了大自然的秀丽景色。难怪人们把盆景誉为“立体的画”“无声的诗’。

  我们对盆景兴致极高,仔细地欣赏,它们原本就是会呼吸的艺术品。那些看上去就要枯掉的树桩上,泛活着浓郁的生命色彩,传递着顽强的生存活力,令人惊讶。生生不息的生命,在盆景上完美地体现出来。感悟之余,在此流连了许久。

  神鹤谷环境优雅,负氧离子充足,开发者主要接纳来这儿颐养天年的老人。这些老人或谈笑长亭,或散步花丛,悠闲地打发着晚年时光。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已包括……”山城响起邓丽君的歌唱,嗓音甜美,温婉如玉。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2

  很多人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放下所有的东西来西藏,大家喜欢简单地给我戴个高帽子,“不外乎猎奇”。其实,我内心有个温暖纯净的角落,里面总是装着高原上瓦蓝的天空、一尘不染的白云、摇着转经筒满脸沟壑的藏族老人、还有那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雪山,它们不停地召唤。去西藏,是身体的跋涉之旅,也是心灵的澄澈荡涤。每一次,把自己沐浴在高原阳光热烈而又奇爽的怀抱里,在透明的空气中总能看见自己龟壳般沉重的心灵一丝丝剔透起来。

  最近应西藏自治区作家协会邀请,我参加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文学笔会——阿里笔会,其间最难忘记的事,于我来说,莫过于转山,围着神山冈仁波齐转一圈。

  转山,在内地时听过不少神奇的故事,来藏后还是第一次。

  冈仁波齐峰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普兰县北部,藏语意为神灵之山。是中国冈底斯山主峰,中国最美名山之一,海拔高度6656米。藏传佛教认为此山是胜乐金刚的住所,代表着无量幸福。是西藏佛教、印度教和原始苯教等教的朝圣中心,素有“神山之王”的美称。这里每年都有大量来自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的香客,不远万里前来神山朝圣,据说围绕冈仁波齐山转一圈,可洗尽一生罪孽;转十二圈者可在五百轮回中免受地狱之苦;转百圈者便可以坐地升天成佛。

  笔会组委会介绍,转山全程五十多公里,并且地处海拔五千多米,时间两天,极易消耗体力,且随时会发生高原反应。笔会组织者很开明,并不要求每个成员都去,建议大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决定,我毫不犹豫地举了手。

  不知者无畏。其实当时我对转山的了解不是很多,只知是藏族很虔诚的一种宗教仪式,对冈仁波齐神山路况更是一无所知,以为就像我们内地的徒步爬山。我来自湖南的一个山地县,小时候没少干这活,我想自己肯定没问题。直到后来,真正踏上转山的路,才发现自己真是太小看了。那天晚上,揉搓着酸麻的脚板心,我向朋友微信说差点回不来。朋友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就是这‘差点’,才能成为传奇。”

  我们转山是从下午开始的,到达巴嘎乡后,弃车徒步。从巴嘎乡政府所在地出发,以冈仁波齐神山为轴心,转一圈,54公里。近年来,由于很多条件的改善,坐车居多,走路少,养尊处优,想起这漫长的54公里需用脚板一步一步走完,心里有点发怵。读高中时,我曾步行十五华里上学,不在话下,可毕竟那个年纪血气方刚,身体素质比起今天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我还能寻找力量走完这段充满未知的艰难路程吗?左顾右盼中,发现只有两个内地来的作家因有高反,不能成行外,其他的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行。我胸中豪情顿发,怎能认怂?站在这世界屋脊,感觉自己也高大起来。

  好手难提四两,我把旅行包的电脑取出来放在车上,以减轻负荷,只带上途中用得上的简单物品。精减完毕,抬头看天,天空不似以往明澈,但紫外线依然生猛,这里的太阳不比内地,晚上十点来钟才落山。我不喜欢用“强烈”来形容高原的阳光,我想它是热烈的,率性的,就像喝酒正酣的男人,热力四射。队员们纷纷在商店里买拐棍、帽子之类旅行用品,一副长途行军的架式。来高原后,我从不拒绝太阳的洗礼,当同伴们保护得密不透风时我常常是短袖T恤到底,一如这阳光赤诚坦荡。为了以防万一,这次我也买了顶遮阳帽,当看拐棍时,放弃了,自己还没老到需要拐棍的时候。戴上遮阳帽对镜自我欣赏,颇有好莱坞大片中西部牛仔的味道。

  同伴们人手一拐棍,呈一字排开,就像出征的士兵,雄纠纠,气昂昂。因为对神山的神秘充满着敬畏,我内心盛满庄严、神圣,他们也一样。于是,我们义无反顾,迈出朝圣之旅的第一步,踏上这条充满神迹启示的圣路。

  一开始,大家争先恐后,谁也不甘落伍,所以,一直保持着完整的队形。谁都能看出这是一支转山朝圣的队伍。看着大家劲头十足,我说悠着点啊,我们应知道养力,现在才开始,路这么漫长,别把力气过早透支了,毕竟,我们不是竞走的驴友。但看这架式,队友们都在兴头上,眼望前方,心无旁鹜,只想向前冲。我估计,此时此刻,我们心中都唱着同一首歌——“向前进!向前进”,大家专注得就连路边窥探我们动静的野兔都看不见了,远方有更让人心动的东西。

  西藏的天空素以高原蓝著称,举手就能触碰的清亮亮的蓝上飘着丝丝白云,柔软,轻逸,就像条条纯洁的哈达,这是高原对天空呈献的敬意和祝福。7月初的冈仁波齐,除了远处的高山上还可偶尔看到积雪,路上的土坷垃也如空气般干燥。自古至今,不知多少转山的人在圣路上走过,也不知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感人故事。这路承载了时间和空间,直通到朝圣者心中某一处神秘所在。不时,迎面遇见从山那边转过来的藏人,他们虽然长途跋涉,但从他们身上一点也觅不到疲惫,也看不到朝圣后的悲喜,只见他们着着独特的藏族服装远远而来,又渐次远去,仿佛对我们这些路人视而不见。望着他们,我时常好奇,并惊讶他们竟可如此专注到物我两忘。也许,他们通过转山,早已把欲望和罪孽洗濯干净。不知走了多久,我们的队伍出现分化,性急的、体力好的人远远地飙在前面,狂甩后来者几里地;性格柔和、体力不济的人慢吞吞尾随,这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竞技场,只是肉体与自我的一场比赛,不分先后,没有好赖,抵达终点即是胜利;当然,中间也有三三两两,他们不急不缓地在那里东张西望,这些应该是喜欢中庸之道的人,因为前有先进,后有衰兵,所以心安理得。

  前面的人转过一个弯就不见了踪影。我走在中间,并不着急,不时停下脚步拍摄路边的风景,远处的雪山。那些长腿的藏野驴早被前面的人惊扰,跑得不知去向,肯定是拍不到的了,只有那些跑不动的河流、小草,还有寺庙留在我的手机里,然后把图片用微信发给朋友们,得瑟,乐此不疲。但就是这样一些二货,内地的朋友们看了也是赞不绝口,羡慕之至,说西藏真是处处风景。因为这些赞,我就像打了鸡血,勇往直前,前面还有更好的风景在等着我和我的朋友们。有时,我还真怀疑自己转山的虔诚,难道仅仅为了这一路虚荣?

  没走多远,遇到几个身着藏袍的藏胞,正叩长头。他们一边口诵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哞吽”,一边双手合什高举过头,走一步;双手合什到面前,再走一步;到第三步时,双手已自胸前伸出,掌心朝下,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如此反复,三步一叩。这个镜头,我在很多图片上都看到过,现在亲眼所见,却有新的感触。我被震憾了,他们是如此的不慌不忙,淡定从容,走在这寂寥的圣路上。我更惊叹于他们的慢,蜗牛一般,慢得我不忍心看下去,前方的路还那么遥远,还有多少个长头得叩呀!一边感受着慢,心灵的慢。在这样一个高度,高谈阔论和汽车噪声以及一切喧嚣,早已退至很远的地方,与这里无关。他们却是那么坚定,没有一丝犹疑。

  我曾在南岳衡山的大庙里见过还跪香。在圣帝面前许过愿的信徒们还香时从大庙下面的石坪里三步一跪拜,直到殿堂表明心迹。退出殿外时,不转身,不回头,退三步,一跪拜,脸一直朝着圣帝的方向。也有朋友告诉我,他父亲说小时候去南岳还香,全程步行,从出门起就要三步一跪——不足一百公里的距离,往往要走好几个月。我们的宗教和藏传佛教曾多么相似,只是,到后来我们失去了虔诚,失去了坚守,也失去了敬畏。藏族同胞们为了心中的信仰,却在一代一代传承,坚持,他们以永恒的姿势定格在我的视线里。如果在人生的旅途上感到迷茫时,想起这些参照,我们会看到更远的地方,亦会平添许多自信。

  过了曲古寺,我的腿就像灌了铅的木头,沉重,僵硬,不听使唤,开始踉跄。看看周围的同伴,他们没有停歇的意思。这样的转山,一步一步,必须自己完成,谁也帮不了谁。找一块石头坐下,稍作休息。同伴们渐渐走远,不见了。我坐在石头上看天,看远处的雪山,还有褐色的戈壁,并不害怕落单,因为我的后面还远远甩下一大溜同伴。估计他们赶上我还需要很长时间。

  休息一阵,起身又慢慢腾腾往前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巴店的陌生地方,我惊讶于自己的从容,内心已从这萦绕于周身的、冥冥中不可抗拒的强大气场中获得了安定详和的力量,心灵变得更加澄澈,路边石头纤毫毕现。

  晚风“呼啦啦”吹来,暮霭从四处的岩缝里纷纷冒出,天上的云朵就像赶集似的往头顶汇拢。我知道这是要下雨。看看四周,没有任何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多么期盼眼前出现一个村落,可以让我坐下喝壶甜茶,解解困,避开这场劈头盖脑的怪雨。心里也清楚,在这荒无人烟的高原上,这个想法等于就是一个白日梦。

  树欲静而风不止。

  冥想之间,“啪”的一声,一个炸雷落在身边的石头上,愣是要把石头撕碎,紧接着泼瓢大雨倾盆而下,还夹杂着花生米大的冰雹。我取出背包里的雨伞,可是没用,风是横的,雨是迎面用盆泼来的,电闪雷鸣,只一个来回,我全身衣服精湿,没一根干纱。伞,是遮风挡雨的工具,这时有和没有是一样的,已经失去意义。除了诅咒这捣蛋的雨,我在这荒原上无所适从。索性撤掉伞,就像高原上的一头藏羚羊,一簇匍匐在地的路边草,任你雨大雨小都与我没关系。雨下着下着,把天都下黑了。我没带手电筒,道路越来越模糊,所幸没有岔道,依旧凭判断直觉摸索着向前。偶尔停下来呼喊,希望前面和后面的人听到,有个回应,壮胆。可是,除了风声就是雨声,声声入耳。

  走到一个山坳上,山洪滚滚翻过道路,路下边是悬崖绝壁,河水咆哮,抬头只看到两边黑魆魆影幢幢的高山。我的双脚都泡在洪水里,看不到路,不敢轻举妄动。湿衣服裹着身体,冷冰冰。绝望从脚底升起。往回走路程和往前走差不多,关键是我不想打退堂鼓,退缩不是我的性格,谁都不想当懦夫。我就这么像一个石头杵在洪水路上。战战兢兢不知站了多久,终于看到一缕手电光远远地射过来,那是后面赶上来的队友。他是神示专门派来拯救我的,我顿时感到无比亲切和温暖。

  晚上一点左右,我们高一脚低一脚,一路哆嗦,终于把酸痛的身体挪到K22帐蓬住地。先到的大部队早在那里等着我们。看到我们的到来,他们很高兴,马上腾出地方让我们取暖、烤衣服。我们要在此处的藏民家过夜。十数人一进帐蓬,什么也不管,就上床休息,不一会,鼾声此起彼伏,像曲雄浑的交响乐,盖住了帐蓬外“哗哗”的风雨声。

  第二天,天光刚搭上帐蓬顶,笔会组织者不辞辛劳地吆喝起来,催大家赶路,因为今天的路更陡峭,更艰难,足够有一天的路程。

  经过一夜,雨已停。帐蓬住地的早晨就像汽车的挡风玻璃前蒙了层水雾似的,让人捉摸不定。浓烈的牛羊膻气味,还有那满天的星星,因为见到即将跃出的太阳害羞,正悄悄隐匿。我一时兴起,伸手往空中抓一把,只感觉那雾布帘一般,手里满满的,滑滑的,分明有丝绸的质地。可是待手一松开,却是什么也没有。

  走在路上,回头一看,村落原来只是山坡上的一个鸟巢,鸟飞累了就到这里休息,补充体力。路,一直往山上蛇一样爬行,看不到尽头。不到一会,我们的队伍又走成了昨天的模样。越往上走,海拔越高,空气越稀薄。走着走着,我身边一个队员都没有了,我又落了单,我感到力量正从脚底一点点溜走。一只鹫鹰远远自天边飞来,它翅膀掠过的声音清晰可闻。也许是它捎来了前方队员的消息,鼓励我奋起直追。土拨鼠在石隙草丛间张望,好像是在讥笑我这个就要泄气的行者。

  我不断地气馁,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坚持,坚持。

  盘山路在山腰中七弯八拐,分明看到垭口就在几公里的地方,却似乎总也走不到尽头。一百米路中间都要停歇好几次。这期间,不时有藏胞超越我,他们步履如飞,口里念念有词,似乎脚底时刻有无穷的力量源源滋养。

  我知道我在慢慢接近卓玛拉山顶。

  卓玛拉山顶上的石头,与别的地方的石头,没什么异样,朝圣者认为,千百年下来,因被赋予神性,只要你谦恭诚恳,对着石头许愿,保准你的愿望会实现。我看到路边的石头边耸立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这座磐石是天然狮子,也能够幻觉到各种动物形态。”我就想,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现在也已经追逐到神灵的足迹。一想到这,我的体细胞内又注入新的能量。

  接着我又看到“避邪背叛誓言”的牌子,好像是说你平时背叛誓言、说谎话就要摸摸这块石头减免灾祸。一些后来居上的藏胞站在石头前,虔诚地跪下,一遍一遍地洗手摩脸,仿佛为自己一生所犯的罪孽忏悔。他们的神态,就像刚出生的婴儿,至纯至净。

  越往上,坡越陡。走走停停,连站着说话都气促。快接近垭口的时候,简直像肺气肿病人,呼吸就快衰竭,几乎是走一步停三步。脑袋和胸腔就像充满气体的气球,随时都得小心爆炸,我赶紧调理气息,真怕一时撑不下来,变成路边的石头。

  正当身心都到极限的时候,我终于爬上垭口,看到了神山的整个面貌。

  垭口上满是各色经幡,蓝白红绿黄,五彩缤纷,这里是经幡的海洋。高山之巅的风每吹动经幡一次,便发出猎猎响声,这是风在替挂幡的人诵经,企求神灵赐予吉祥如意。有多少道经幡就有多少声祈祷,汇成天籁,响彻天庭,直抵神祇,降下祥瑞。

  山上除了经幡,什么也没有,空荡荡的,但我心里却是幸福满满,无比充实,有成就感。因为我终于完成了一次转山,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完成了一个神圣的仪式,我的心灵又一次得到净化。

  冈仁波齐峰终年云雾环绕,在民间因此有个传说,只有有福气的人才能有幸目睹它的真面目。好像我早与这神山结缘,我不光见识了它的奇险峻峭,更是用双脚一寸一寸丈量了它粗犷的胸怀。用身体一遍一遍感受它的宽厚仁慈。可以想见时间的巨人站在这里见证了历史上有多少人在这神山之巅驻足、流连。

  过垭口,一路下山回到出发点,自是不在话下。

  冈仁波齐,我心中永远的神山。

  扎西德勒!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3

  但凡是山,多以阳刚著称;山称“娘娘”的,也怕是只此山了。

  平生第一次见到山是在什么时候,早已在记忆里模糊了。但那一定是娘娘山。那时一切尚在蒙懂中,觉得这便是世上最高的山了。且山下依着山就有个村庄叫“山高”,余家就在此村。一天到晚,所闻所唤,俱是山高,山之高,便可想而知了。

  “山不高,有仙则灵”。况且又是“山高”,又是“娘娘山”呢?

  闲暇间,常于院墙豁口处,双手端起下巴,遥望着这山,静静地看,静静地思索。我们这里,管母亲叫“娘”,娘娘山,在幼小的心灵里,总是和母亲有关的。

  山确似端坐着的母亲,双手扶在膝上,慈祥庄重,仪态娴雅。山巅陡然高耸,湛蓝色的天就像是其奋力支起的一般。所以我便以为,这山和天是一样的高的。

  有一天,父亲从山上回来,采了许多蘑菇。我便问:在山上摸到天了吗?为啥不摘几颗星星回来?父母大笑。说我傻。天比山还要高,上在山上是摘不到天上的星星的。我于是又在想,山顶上那么尖,山脊也像刀刃一样,人们是怎么爬到上面的?即使上去,又怎么站得稳脚呢?

  小学五年级,那天是一个周六。放学的时候,老师突然宣布一个令所有同学失眠的决定,明天春游,目的地——娘娘山!同学们跳起来了,衣服抛起来,飞得老高,落了一地。

  少先队旗高高举起,红领巾在胸前飘扬。一路歌声,一路欢笑,沿着比鸡肠还细的小路,在荆棘丛林里穿行。直到近午,才一个个小风箱一样喘着粗气,满头大汗,手脚并用,爬上了山顶。我头一次发现,山顶并非我在下面看到的像刀刃一样,而是平缓的,甚至可以数十个乃到数百个人同时坐下小憩的地方。山的最高处是一个三角架,上面是一个铁片焊的桶一样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叫觇标。几个小同学顽皮,早已忘记了疲惫,爬上觇标的横杆上打秋千,惊得老师们一阵呵斥。

  我坐在地上,骤然有一种坐在天上的感觉。锯齿岭像一条巨大的蟒蛇,从西南方向蜷曲着奔踊面来,到这里将头高高仰起,成了娘娘山的主峰,将头直伸向另一条巨蟒——青草岭,一条高仰,一条低附,构成一场格斗的架式,中间却形成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涧,这就是远近闻名的“大口子”。我放眼望着山下,寻找着我的村子,它就在我的脚下,那么小小的一片;寻找我的家,它就在村的东头。树木掩映之中。再看远,由清晰已而含混,渐渐的,可以看得见地平线,就在天地交合的地方,长长的围着脚下的山,围着我们画出大大的一个圆圈。山越发显得高峻,山前山后,群山低附,均朝向此山,果如一群偎向母亲的孩子。突然,有人发现了什么,且叫了起来。大家一起簇拥过去。发现石头上光光的明显凹下一个圆圆的坑,老师看了以后,说这是“碓窝”,古时人们舂米用的。碓已经找不着,只剩下了永远无法挪动的碓窝。又有人喊,草丛中发现一扇石磨。老师说,看来,这上面曾经有人住过。我一直在想,这会是什么时候,很久很久以前吗?会是些什么人?是那个叫娘娘的人吗?

  傍晚归来,我跟母亲问了一堆的问题。母亲告诉我,娘娘山上从前果真住着娘娘。那是一位非常美丽,非常慈祥的母亲。很久以前,此山不叫娘娘山,而叫做岭头山。因其身后的锯齿岭到了这里,已是尽头的缘故。山前有一条河,河里住着一条毒龙。专门兴妖作怪,残害山前山后的黎民。掠食山前山后的儿童。有一年的正月十二,毒龙再次纠集河中虾兵蟹将,四乡搜寻儿童,百姓望风而逃,纷纷致岭头山林木葱茏处躲避。谁知毒龙抢不到儿童,老羞成怒,狂叫要放火烧山。万般危急之中,但见一俊美女子仗剑而出,与毒龙及其虾兵蟹将连战三天三夜,杀败贼兵,将毒龙打入地下,化作石龙,才解了百姓困厄。山前的河也因此被叫做“石龙河”。这位侠女也因疲劳过度,且多处战伤,血流不止,死于山前。百姓悲痛不已。深感舍死相救之恩,纷纷捐出银两,为其在山的最高处修一庙宇。女侠无名无姓,百姓出自爱戴,便称之为“娘娘”。庙便叫“娘娘庙”,山也唤做“娘娘山”。正月十六,是娘娘忌日,方圆上百里的民众自四面八方,涌上山来向其焚香祭拜,以感念其恩德。自此,娘娘保佑,山前山后,风调雨顺,人寿年丰。

  山前有一位开明士绅,吃斋行善,修桥补路,怜贫济困,福被乡梓。四十多岁,膝下却无儿女,眼见就要一脉断根。士绅终天愁闷不已,饭茶不思。有人劝其纳妾,士绅执意不肯。一天,有一个卖绒线的中年女人,臂挎竹篮,推开了院门,对主人说道,听说大善人无后,路过山上,在娘娘庙里为大善人拴了个娃娃送来,放在夫人床头,明年如果生了儿子,就请送两个泥娃娃到山上还愿。大善人虽有疑惑,还是热情款待了这个女人。日后不久,夫人果然有孕。当年就生了个白胖娃娃。如约还愿,自不必说。倒是这娘娘显灵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如春风带雨般迅速传遍五州八县,纷纷到山上求子。娘娘则有求皆应。天长日久,逐渐成了一种民俗——正月十六到山上去求子。娘娘山上求子不同于别处,拿一根红头绳,将庙里的泥娃娃拴起来,从下山开始,一边走,口里要一边念叨着将来娃娃名字,告诉娘娘,其父亲叫什么,母亲叫什么,以免娘娘送错了。人们称之为“拴娃娃”,或者“偷娃娃”。有老人为子媳拴的,有为亲戚拴的,最感人是为朋友或邻里拴的。可以这么说,在路上随便遇到一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山上拴来的娃娃。我突然问母亲:现在的人都是这么拴着来到世上的吗?我也是这么拴来的吗?母亲笑了。于是我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有一次假日,和妻子一起回老家。心情特好,便带上妻子上山游玩。为了尽兴,我没有走山的正面,而是绕道进了大口子。大口子在娘娘山和青草岭之间,两山对峙,像谁用刀划开一般中间一条深涧,远看两山中间闪出一个巨大的豁口。涧底一条小路,把宝丰、鲁山两县松松地系在一起。涧下有一泓山泉,泉水清洌甘甜,夏日行走其间,不论是否口渴,都禁不住这泉水的诱惑,免不了附下身去,掬起一抔,一饮而尽。然后发一声赞叹:真甜啊!

  涧底的路非常窄,像是在两山之间,右面半坡地势稍缓,一片桃花,落英缤纷。似乎进了武陵山口,我们也恍忽成了武陵渔人了。

  路上全是青石,每一脚都踏在石板上。路旁的山石上,有一串栲栳大小的石窝,样子极像马蹄,只是比所有的马蹄都要大得多。传说,王莽篡汉,光武起兵,王莽四处追杀刘秀。一日追至此处,光武苍遑逃入大口子,王莽紧追不舍。来到大口子前,突然大雾封山,对面看不见人影。大口子全然被大雾淹没了。王莽率兵围了数日,大雾连日不开。王莽无奈,只好罢兵。刘秀涧中不知外面景况,焦急万分。座下战马也奈不住性子,在石板路上来回盘桓。生生在石板上踏出了马蹄印来。待云消雾散,刘秀走出大口子,才知道敌兵已经退去,感到连天的雾来得蹊巧。抬头看到山上小庙,仔细打听,知道此处是娘娘山,山上是娘娘庙。恍然悟出,是娘娘显圣搭救,才为他解除险厄,遂封娘娘为“天圣娘娘”。

  这些自然是稗官野史,《汉书》是不曾记载的。倒是这马蹄印虽然大得惊人,却也俨然如实。走在涧底,伴着一阵阵凉风,不免让人徒增几分悸竦。为了壮胆,我大声号叫起来:

  “我们来了——”

  “我们来了——”

  前前后后,无数的迴声,此起彼伏。

  我们穿过桃林,牵扶着上了天圣娘娘的右膝,一边走,一边喊。回声枭枭,由近至远。清风爽籁,韵味天成。越是低处,回声越是嘹亮,越是上得高了,反倒听不到了回声。直到山的最高处,竟一点回响也听不到了。这是不是也与地气有关?

  天,更加高远。云朵白得发出曜眼的亮光。风,在耳边吹,轻拂着鬓发。我环视了遥远的四周,真有把酒临风,其乐何极之感。

  物换星移,山顶的觇标已经不见了。在原地,人们又重修了娘娘庙,里面端坐着天圣娘娘。娘娘面前,有序地摆放着几个泥娃娃,绿的裤子,红的兜肚,微笑的眼眉,上翅的嘴角。活灵活现,天真可爱。距离山上的庙会,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些泥娃娃一定是未被人拴走而剩余的。妻子的同事中有个叫二敏的,结婚数年都没有怀孕。她挑了个最好的,要给同事送去。我已是唯物主义者,根本不相信此等事情会是真的,但为别人送上美好的祝福,我倒是非常乐意。于是,我们就把娃娃用手帕轻轻地包裹起来,也和那些像善男信女一样,边走边叫着二敏两口子名字,煞有介事,将泥娃娃一直带到城里。

  路上,我还在担心,没有经人同意,冷不丁带回个这玩意儿,二敏会乐意吗?没想到,一家人见到泥娃娃高兴得什么似的。第二年,还果真的生了个白胖的小家伙,更值得高兴的是,我的儿子也一前一后出生了。自此,我们两家成了世交。

  如今我们的孩子也都已人高马大,常和他们说起这一段往事。那是一段童话般的记忆。

  平生我到过许多地方,上过许多的山。祖国的山每一座都很壮美,但最牵动我无限乡愁的,莫过于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娘娘山。

  娘娘山,是我们太多人的根。我们心脏的第一次跳动,或就发自娘娘山。

  娘娘山,母亲山。有着母亲的善良,母亲的宽厚,母亲的温和。

  闲暇时,我常独自朝着娘娘山凭栏远眺。春之红花,夏之绿树,秋之霜叶,冬之白雪,常常让我陷入沉思。让我宠辱偕忘。如果有人问我,我会回答:

  我爱娘娘山,爱母亲。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4

  那座山,高高大大的,从儿时一直陪伴着我,山的高大,山的巍峨给了我无尽的安全感,山上有郁郁葱葱的橡树林,成片的榛柴林和各种低矮的灌木,林间充满着无数珍贵野生药材和蘑菇,一年四季我都会攀登那座山。

  春草萌发的日子里,我会去山坡上,采摘刚刚开花的毛骨朵儿花,那是春天开始的标志,第一个开花的植物,至今不知道学名,蓝紫色毛茸茸的一朵一朵,分散开在山野,尤其是发现第一朵时兴奋的心情,似乎找到了久违的春天,如果还有机会回老家,一定在她开放时拍下来,看图识花即可知道,如今方言的毛骨朵儿一直在我的记忆中。带着毛茸茸的花骨朵,小心翼翼的下山,希望她可以不要那么快蔫了,心会疼的,可偏偏抑制不住内心的诱惑非要采摘下来,那是儿时的爱啊!

  儿时的喜欢就是爱,长大了就知道不同了,喜欢就想摘下来,爱就是想给她浇水,看着她成长开花结果,如此深奥的不同怎么可能在儿时分辨呢!有些心心念念的事物一旦拥有了,难道真的会珍惜珍爱着吗?所以一直喜欢一句话,许多看似拥有的其实未必真的拥有,那些看似离去的其实也未必真的离开,就像儿时山坡上的毛骨朵儿花,四十多个春秋,她依然在我的内心开放着,有朝一日再相遇,也一定是初见时那般美好,甚至那种情感会比初见时更加浓烈,因为增加了思念和牵挂的岁月,她在我的内心印迹更深了。

  郁郁葱葱的盛夏,经历了半个月的阴雨日子,我会去山林采摘黄花蘑和鸡腿菇,我们叫她大腿蘑,黄花蘑像个金黄色的小喇叭,特别漂亮,价钱昂贵。那时根本舍不得吃,黄花蘑都生长在很高的山上,穿山越岭的收获,还没欣赏够,就趁着新鲜卖给蘑菇贩子,后来条件好了,再也不卖了,自己品尝,炒着吃味道好香好香!大腿蘑也是都卖了,因为家里连搭配的肉都没有,最好吃的就是炸蘑菇酱了,不需要肉,入口时那种软滑嫩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最主要的是太稀少了,每走几千步能碰到一片那是多么幸运的事,所以野生蘑菇的出口价格更高了。采蘑菇的感觉特别好,小到七八岁的孩童,大到古稀之年的老翁,走过漫长的进山路,只要头一扎进不见天日的树林,心便无比轻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黄花儿、大腿儿”,身边的蜘蛛网、小飞虫、大如坟墓的蚂蚁堆全部略过,根本无暇顾及,等到回家时,看到满桶的蚂蚁、蜘蛛、在蘑菇丛中穿梭才感觉有点害怕。这时候真正演绎了什么叫胆大,什么叫专注。有时候会看见白毛毛的狼粪,一堆一堆的,但为了黄花,也必须去石崖那边,避开山洞,现在回想,那些采蘑菇挖药根儿的日子,真的很清苦,但却很满足,一天的穿山越岭换来几十元的收入就会内心乐开了花儿。

  因为那时的内心没有什么遥不可及的欲望,有的只是农家的田园四季牧歌,有一条白面袋拆洗做的白衣服参加儿童节也和乡里的小朋友心情一样快乐,漫山遍野的寻着宝,无欲无求,内心自由。

  硕果累累的金秋,依旧挺进山林,采摘榛子,上班后大型超市看到有售美国大榛子,买回来一尝,那味道和儿时的榛子很相似,只是榛子仁儿大很多。记得第一次去山里采榛子的画面,那是和舅妈一家坐着四轮拖拉机去大兴安岭,那时应该上小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目的地,舅妈照理先下车做一个叩拜山神爷的礼仪,然后叮嘱我们不准坐树墩,要尊重山神爷,那时感觉很好笑,内心不理解淳朴的村里人对大山的敬畏,更不懂什么叫天人合一,山水自然,和谐共生是什么概念,就学着舅妈的样子叩头,然后就出发寻找成片的榛柴林,没多久,在眼前展现了,是大人们先看到的,因为榛柴秧太高了,我们小孩子根本就够不到,但也得跟着穿山林,只能进到榛柴林底部找蘑菇和大人撸掉的榛子。一天下来没见太阳,但心里暖暖的,磕着采摘的榛子,那酸涩的榛子皮味儿在嘴里久久不肯散去,倒也很解渴的。榛子采摘回去要晒干再拔出榛子蛋儿,晒干依旧卖给二道贩子,换来收入交学费和补贴家。

  一年复一年,靠山吃山的日子给普通老百姓带来了无尽的满足。日久年长不但对大山产生了依赖也增加了对大山的情感,无论走出去多远离开多久,都走不出心中的那座大山!那种对大山的热爱和追求会陪伴终生!

  白雪皑皑的冬日,我继续穿入山林,目的只有一个,找到冻卷曲了叶子的冻青花,后来知道她叫杜鹃,我家房后的大山山洞附近有一片杜娟林,每年十冬腊月,我都去采摘一把,插在爸爸喝剩下的二锅头空瓶子里,放满水,把这希望之花搁置在向阳的土窗台边,等待着她的叶子伸展并开出粉色的香喷喷的花朵,大概过年前后它就真的开花了。顽强的生命力啊!我已经残忍的将她从母体折断,可她依然努力适应着自己仅有的生存环境,按部就班的完成生命的过程,开至荼蘼。

  后来我走出了大山,那座山成了我记忆中永不磨灭的风景,因为攀登她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了8周岁那年,爸爸赶着白马车,穿山越岭把我送到了遥远的另一个盟市借读,幸好是姥姥家,那天是黄昏,西斜的太阳不那么热烈,爸爸牵着白马车消失在夕阳里,我家就在姥姥家的西面,穿过姥姥家的西山,就可以看到我儿时攀登的大山,那一刻我流泪了,在姥姥家的西房山,目送爸爸和白马车很久很久,我明白以后回家的日子以年计算了,过年时爸爸才能穿山越岭的来接我,还不能让姥姥知道我是多么想家啊!那时的我,常常一个人放学后去西山看夕阳,坐在西山顶,看夕阳里爸爸和大山的身影,那画面永远凝固在温暖的暮色中!

  如今我在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定居了,那座山和父亲的背影永远的凝固在夕阳里,凝固在每一天的暮色中,给我力量,给我温暖。生命真的很脆弱,没办法因为舍不得,因为爱不够而永恒,那座山依然巍然挺立在老家的土地上,然而父亲却长眠在山的对面,我曾经借读时的村庄,遗憾和泪水永远伴着我,每每想起都会溢满脸庞!

  我爱的家乡,我爱的大山,我爱的父亲,永远是我的希望和曙光!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5

  下霜了,一座座山,冻得瑟瑟地安静下来;下雪时,黑山白水凝滞了,山也忘记了天亮,蜷缩在连绵起伏的海拔里,颐养天年。山,忘记了时间的邈远,宇宙的洪荒,金黄和黛绿一并温存在她怀里。冬天的山,有一种圣洁的阔达,有风,间或有叮咚作响的水声,很细,很轻,夹杂着冷气,有点寒夜孤寂的妖媚。

  为了逃避自由,山自个儿隐居起来,因为她不想在尘世里喧嚣,离开热闹,就是为了寻找孤独,然后,安静地与自己嬉戏,她想,最苦也莫过于流浪在自己苦寒的边缘,就着肃穆,和着苍凉。然而,白天有零零落落鸟声,晚上有凌乱的.月牙清辉陪着,终究,也是慈软。这些,都是大自然的神谕。

  鸟声,清冽;花儿,独放;绿色,细软,都为了冬天的莅临。“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山是思想者朝觐的地方,为了跋山涉水,为了远山的那股寒意,为了跟山一样绵远,于是,就有了炼丹成仙的道观,就有了暮鼓晨钟的寒山寺,人,诗意栖息在冬天的山丛里。我愿化为千年古枫,在连绵不断的山际,随便挥洒自己的红色,茎叶脉络分明,跟雪水一起,埋在密密麻麻的深山老林里,给地下的冬色铺满红色的思想;我也愿在地下枯萎的松针里,化为暗生滋长着的黑色蘑菇,供山里的小姑娘采撷;或为蕨菜,或为冬笋,给大片的山,留下爱的印记。

  踩着冬天的雾,进山了。晚上的各种天籁,都在山的蕴蓄里,得到安然地休憩,没有春花怒放,没有夏水疯涨;没有秋虫呢喃,只有漫山遍野的寒气,凝结成冬霜。而或,激灵成细细的冰条,挂在松枝上,静等金色的朝阳,和极细极细的过山风,吹在垭口里,吹在山的心窝上,簌簌作响。

  拾得石阶,捡几支树杈,带一盒木质火柴,一个人行走于山间。四周,都是静默的树木,红的叶子,绿的思念,黑的地皮,黄的冬晕,白的蒹葭,统统归一在响晴的山村里,夜色正浓。冬天是童话最美的注脚,颜色背景可以是白,可以是黑,可以金黄,可以天蓝,城堡和有关故事,都氤氲在行山人的思绪中。划一支火柴梗,黑不隆冬的山涧里,就有了温暖的颜色,照亮了山的空灵和人的困窘,我在黑夜的山中游,为的是寻找与山一样惺惺相惜的沉寂,“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山和我,成了对视的两个范畴,我是哲学的人,山是神学的神,人与神,靠一根火柴点燃了彼此的心有灵犀。雪气,冰冷,火焰,温情,山是空的坚实,我是满的脆弱,在坚实的脆弱里,我忘记了自己,羽化成了一个冬天的神话。一片一片的层林尽染,一座一座的憧憧黑影,尽在炊烟袅袅的蒸腾下,美轮美奂。

  冬天的山,是思想的老者,几千年的桑海沧田,她依然还在这里,接受着岁月的膜拜,她戏谑着所有的传奇,嘲笑着最为漫长的等待,风华绝代,峥嵘岁月,在山的眼里,都是浮云。她是时间和空间的混血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这些,该是每座山最美的品质,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山本身就是自己最美的产物。她喜欢聆听风的声音,鸟的脆鸣;喜欢看树的飘摇,草的悸动;喜欢感受孤寂的冬夜带来的炉火气息;喜欢万籁寂静的时间永恒。

  冬去秋来,春暖花开,每座山都是宇宙的宁馨儿,缱绻在我内心广袤的旷野里,安然入梦,成了我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一天,在孤寒的冬日,我,一位逆旅的过客,百代的匆匆,行走在山上,邈想着盛满过去的未来。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6

  在金秀最美好的经历可能就是在风雨之中攀登圣堂山了。

  记得小时候总是喜欢在下雨天往外边乱跑,例如,去打坝挡住洪水的去路,去勾水道以防洪水淹了自己的小菜园,宁愿在风雨中嬉戏玩耍,也不愿意像大人一样呆在屋子里睡闷觉。

  可是,越是长大越是远离风雨,每每遇着下雨天总是躲在屋檐下,躲在雨伞里,唯恐自己被雨打湿,被风吹着······人真的很奇怪,越成长,越是与大自然渐行渐远。

  而这一次,恰逢整个圣堂山被风雨笼罩之时,我们去了圣堂山。现在想想这也算是一种与大自然结合的机遇吧。本是天公不作美,最后却成为一种难得的经历,让人难忘。

  屈指算来,距今已有一年多了,人事纷扰,历经波折,但总有一些记忆越来越美,舍不得忘记,哪怕如何的物是人非,时过境迁,那一刻都是永恒的美。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奇妙,一年的某一天前还在圣堂山的风雨里,今天的自己却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既不动人也不美丽的文字。

  每一个今天都会成为每一个让你怀念的昨天,然后成为每一个模糊的前天,之后在你的记忆中模糊,消逝······。所以,我要急切地记下来那一天风雨之中的圣堂山,风雨之中的旅行,哪怕只是一个剪影,我们的人生也会随之完满。

  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也没有什么动人的情节,只有弥漫的色彩,只有满山的风雨,是那样的耀眼与炫目。山雨狂急,山风凛冽,云雾缭绕,雨锁山峰,云闭山林,漫天的飞雨倾盆而下,雨水与云雾弥漫了山路,肆意流淌,形成飞瀑千尺,湍流不急,又是一处难得的胜景。

  我们几个人踏着风雨,一路走,感受着大自然赋予的灵气。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蜿蜒的山路,茂密的山林,前不见去者,后不见来者,浓云密布,山风呼啸,大雨顷刻即至,就成滂沱之势。此情此景,平添几分恐怖之色,可心中又不免有一种豪气,不到峰顶,誓不罢休。

  山间林木,千姿百态;石上清泉,清亮明澈;林间小道,曲折蜿蜒。一路风雨,一路感叹。偶尔也能看到几个游客,萍水相逢,相视一笑,匆匆而过。想着站在圣堂山山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而事实上,圣堂山的峰顶只有一块石碑与一座飘摇于风雨之中的楼阁,整个山林已被云雨遮蔽,难以看到平时的云蒸雾海。而瞬时电闪雷鸣,风雨呼啸。我们不得不迅速下山,而上山不易,下山也艰难。

  此时的山下已是水流湍急,流水四溢,有的地方依然是飞瀑连天,好似水帘洞一般,我们在这样的瀑布之下穿行而过,雨水浸透了整个身体,记得在穿过水帘的那一刻,水瞬间砸在自己的身上,但身体却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是啊,这些水都是从天而降,在山里中流淌而来,自然带着上天与大地温度。

  这一路是辛苦的,却是难得的。这样的时候,在我们的生命长河里就像过往的云烟,可是,我们会记得,那一年那一天的圣堂山,风雨有情,人自多情。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7

  从前,我们那里(贵州铜仁)有个姓傅的人,几代人都靠打猎为生的。因此,他们打猎经验很丰富。到傅有色这个人已经有四代了。傅有色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大,用的弓箭一般人开不了弓。因为,习惯在山上爬上爬下的,所以,到了上山跑起来像麂子那样快。他胆子很大,喜欢一个人在山上打步、放夜狗。只要他出门上山,没有空着手回来的,打猎辛是幸苦,他们家的日子比大家过得要好。

  傅有色三十六岁的时候。他在山上打猎,发现离家五里多远的大山上(当时,这山没有名字),有老虎活动的迹象,经过他认真仔细巡查,终于找到老虎经常活动的地方。有块地方很平坦,没有什么草木,老虎经常到这里作欢。紧靠一个小山包边,有好几颗比汤碗还粗的杂树密生在一块,他就在树上面搭个窝棚,做的很结实。还在周围找很多条杆笔直、有酒杯粗的小杂树,截成三尺多长,做成头上削得很尖的标枪,放在窝棚里备用。自己日夜住在窝棚里,等待老虎出现。

  一天,雄老虎来了,有黄牛那么大,它在空地里跳跃、打滚作欢,在树根部擦痒。起初,傅有色不敢出声,害怕吓跑老虎。他见老虎到树根前来擦痒,他就用标枪照老虎身上连续使劲的钉(扎),老虎受了伤,大概很痛,一边嗷叫一边朝树上面看,它见树上面有人用标枪钉自己,心里很气愤,不想逃走,很想吃掉傅有色。它用前身撞树,用双爪抓树根部的树皮,看样子很想立即活吞了傅有色。折腾了很久,都没有弄垮树上的窝棚,标枪还在继续扎伤自己。它发怒了,在空地里后退几丈远,急速跑到树前,使出全身力气,往上猛然跳起,想跳到树上窝棚里去。窝棚实在是太高了,老虎尽管使出全身力气,还是里窝棚有很高的距离。老虎在往下掉的时候,惯性稍向前了一点。恰好掉进两棵树之间,将这百兽之王死死的夹住了,不管老虎怎么挣扎,四脚腾空用不上劲,最后没有力气动弹了。傅有色见时机到了。用小斧头脑使劲狠砸老虎头,没有多久,老虎死了。傅有色也因此出了名。

  几个月后,傅有色在山上打步,一门心思看着前方的猎物。母老虎发现了傅有色,小心谨慎的跟过去,趁傅有色没有觉察,母老虎飞身跳跃而上,准确无误按倒傅有色,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傅有色的颈部,没有多久,傅有色死了。母老虎饱餐一顿,只剩下一条腿子,遗弃在小树丛里。

  几天后,有很多人到这里来砍柴,发现傅有色这条腿子。从那以后,这座山就叫“半胯山”,到现在还没有改名。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8

  山,我不稀罕。即使在寝室里,我也能透过窗口望见山。远方一串蓝蓝的山脉蜿蜒不绝,蠕动起伏。我所居住的城市栖息于一块不大的盆地之中。山时时从四周探头垂顾这个城市,谛听这个城市的所有动静。

  我不稀罕山,但我不能想象这个城市周围没有山。远方的山使城市有了一圈镶边,从而限定了它的规模。真的,如果夕阳不是从西边的山坳坠下去,如果皎月不是从东边的峰峦之间踱出来,这个城市的时间表可能发生巨大的紊乱。没有山作为太阳和月亮的隐身之处,白昼与黑夜的循环交替又如何完成呢?

  当然,城市人通常总是用眼睛享用山。城市人的眼眶强行吞噬了山的庞大体积。“看”是城市人与山相互对峙的唯一方式。“相看两不厌”。否则,人的渺小之躯如何容得了山的雄姿?

  然而,城市人慢慢会知道,山不仅攫住了他们的眼睛,同时也攫住了他们的想象——山是城市的浪漫之梦。如果城市人意识到,城市的喧嚣后面还有一个静谧的所在,他们的心灵会得到一个安慰。城市人离开了狭小的写字楼,抬头看了看暮色苍茫之中的山脉。他们想到了山中的泉水、岩石、茅屋,想到了山中窝藏的无数飞禽走兽,心中不禁为之一爽。城市人许愿,一定要抽时间到山里透一透气。他们甚至发誓,退休之后要隐居在山里面修身养性。说过了这些话之后,他们重新振作精神,认真与身边这个落满尘埃的城市周旋。

  山成了城市的期待。同时,城市在期待中又无形地美化了山。

  于是,终于有一天,几个城市人背起一个小小的行囊,向山出发。他们抵达山,进入山。这个城市周围的山并不奇崛。它友善地伸出一条小径,允许城市人攀登。山曾经接受过城市人的眼睛,现在又接受了城市人的双脚。城市人到了山的腹地,山就不再用它的庞大吓唬他们了。与城市人相互遭遇的是一弯水,一丛草,一片林子——山被城市人的双脚肢解了。山不再神秘、深邃。山的每一个局部将被城市人细细品尝。城市人甚至觉得,山里面太平凡了,不过尔尔。然而,城市人往往没有察觉到,每前进一步,山就悄悄地为城市人增添一分高度。山慷慨地分解了自己的雄伟,让城市人的双脚分享。

  显然,山并不反对城市人登临它们的顶峰。城市人想主宰这个庞然大物,山为城市人的欲望提供了机会。城市人终于站到山拱起的背脊上举目远眺,高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类的豪言。这时,山驯服地匍匐在脚下,接受城市人的检阅。然而,城市人离开了山,返回城市的时候,他们将回首看到:山依然庞大,而且高度不减。山安详地微笑着,目送城市人重新隐入城市。这时,城市人才会突然领悟山的心地仁厚:山从来不为难城市人,它无声地聆听城市人的喧嚣,然后悄悄地满足了城市人的自豪。

  为什么不稀罕山呢?因为山总是在那里,从不消失。山是极其守信的,它不会有失约的时候。即使整个城市都入睡了,即使风狂雨骤,山也依然静静地屹立在那里,了望着远处。我从此体会到了“山盟”一词的分量。然而,山的恒定形象却时常使那些心地浮躁的城市人遗忘了它的存在。这真是不公平:昙花恰恰因为易逝而得到城市人的赞叹,山却因为永世长存而无可珍惜。当然,尽管如此,山仍然一如既往——谁听过山的抱怨呢?

  所以,孔子说过:仁者乐山。

  城市该给无助者留一扇门

  94岁的李秀英不是游客,也不是被封为“上帝”的消费者,但在北京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一王府井大街上,有一扇门为她留着。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李秀英都和这条金光闪闪的街道格格不入。每天晚上,她戴着两只颜色不一的手套、穿着深蓝色大褂出现在这里,拖着与身体一半高的铝合金支架,艰难地穿过拥挤的人流与财富。

  如果说这条街上存在一条无形的食物链,那么李秀美就位于链条的最底端。她的欲望在这条10亿元打造的“金街”上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不过是期望能在垃圾桶里,多翻出几个被人丢弃的塑料瓶,再用每个瓶子换来一角钱。

  半个多世纪前,这位老人从安徽到北京做保姆,如今住在王府井附近一间6平方米的平房里,每个月领800元低保,还要照顾74岁生病的女儿。10年前,她转向这条繁华的街道,在这里寻找生活的机会。

  这条800多米长的步行街上,每隔几米,就有一扇可以满足不同欲望的大门,比如去四联美发店烫烫头发,去国际品牌的专卖店试件最新款的上衣,或者戴一戴老字号盛锡福的帽子……她也经过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只是没有机会踏进。

  对于李秀英来说,那些藏匿于黑暗中的废纸片与塑料瓶,或许比路边广告牌上闪耀着的英文字母更有吸引力。可总有身强力健的拾荒者比她更早发现这些东西。事实上,就连那些好不容易捡来的空瓶子,她也必须把它们挂在支架上,才有力气拖着走完回家的路。

  但有一扇饱含善意的门,却特意为她留着。

  每天晚上商场临近关门前,李秀英都会被允许进入一家名叫APM新东安的商场里捡垃圾。据说,珠宝店和服装店的店员会准备好空饮料瓶,一旦她出现,就把空瓶放进她的黑塑料袋里。这家商场的保安也不会阻拦她,这些年轻的小伙子们说,普通捡拾垃圾的人,是不可以进商场的,“但李奶奶例外”。

  带着这些战利品,李秀英回到那间破旧的小屋。潮湿的墙皮已经脱落,在家养病的女儿只能为她点亮家里唯一的电器:一盏被电线吊在房顶上的灯。

  然而,当她的故事偶然被传到微博上,并经媒体报道后,四合院却要对她掩上大门。邻居们告诉她:“不要让外人进家,如果再招人进去,就把你和你女儿赶出家门。他们(记者)都是坏人!”一位记者探访她时,还遇到了邻居的阻拦:“你们是谁啊?你们想干什么?”“出去,都滚出去!”

  从善意的角度揣测,记者和热心人士接连的造访对这个平凡的四合院,确实是一种压力。况且,他们和老人朝夕生活在一起,多年来能允许她把莫名其妙的垃圾带回院子里,也算是一种宽容了。只是这两扇门一开一合之间,让人意识到,对于这些小人物来说,善意是多么容易就会成为碎片,通往幸福生活的道路又是多么无常。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9

  我游赏过无数的山,也赞叹过无数的山,可是总觉得那些山都没有云南的山有底气。

  云南的山,像云南的人,有山的性情,山的脾气:自信又不锋芒毕露,温柔却又不让人觉得小家子气,坚持却不倔强。云南的人,就像云南的山一样,生在大山的怀抱中,与大山血脉相连,永不放弃,永不低头。

  广西的山的确很美,但是却不像云南的山那样独立。广西的山,美在小巧,美在清秀。桂林山水可以说就是其中最好的典范,山与水的惟妙组合,的确让人流连往返。当年郭沫若先生游览武夷山,对比之后之后感叹道:“桂林山水甲天下,不及武夷一小溪。”一句性情中的感慨,却引来了桂林人与武夷人十几年的口水战,足见广西人对自家山水的钟情与自信。

  坐在火车上,偶然看到车窗外那些连绵不断的,由小丘似的小山构成绿色屏障,的确可以让你睡意全无。那可以说是一大幅中西合璧的优秀画卷,既有中国山水画的精髓,也有西洋画的特色。山怀抱着水,水倒映着山,山水组合的意境,让这里的山充满着小资气息;此外,山与水的聚合是那样的细腻多情认真、一丝不苟,充满了无比的浪漫气息。

  然而,这样的山水,我依旧认为没有云南的山来得让人骄傲。广西的山若是把它们的组合拆分,把山与水隔开,那它本来的灵气与秀美就全无了。而云南的山是可以独立的。它既有声势浩大的壮美组合,也有拔地而起的独立之美,哀牢山的延绵不绝,让云南人挺起了历史文化的脊梁;玉龙雪山的拔地而起、大理苍山的拨云见日,更是体现了云南人的独立。这些,窃以为都是广西的山不能比拟的。此外,川渝的山挺则挺矣,却充满了凶险,“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一首《行路难》,道尽了四川山水的雄与险。甘陕的山如其人,豪放直爽,一条条横亘在西北的土地上,不藏头露尾,不屈曲盘旋,看了之后可以让你豁然开朗,吐尽心中所有恶气。这里的山站得起来,虽然山上面没有多余的装饰,却也像这里朴实的人们一样,充满了正气。可是,看过了云南的山,总觉得这里的山缺少一些东西。云南的山是内容丰富的,假若要比较它们的不同,我想如果说云南的山是一篇辞藻华美,汪洋恣肆的散文,那么甘陕的山就是这篇的提纲;如果云南的山是一幅美丽的画卷,那么甘陕的山就是这幅画的构思草稿;如果说云南的山是文韬武略、温文尔雅的滇南英俊,那么甘陕的山就是性情耿直、不修边幅的关西大汉。

  到了天山,我也曾被他深深折服。天山的轮廓像极了云南的哀牢山,千里之外,可以看到他雄浑的脊梁,它像一副长天赐予大地的扁担,挑起了大地的两端,他或许不知道天的尽头是什么,可是依然不折不挠的把脚步延伸到天际的尽头。我喜欢这样的山,他在探寻远方的梦想之时,没有放弃脚下的土地;他在探求真理的同时,依然固守着脚下的热土。这样的山,让我有了无尽的遐思,我抬头远望,错过了还残留在眼前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传奇。

  可是,就是这样的山,我也感觉好像仍然缺了什么?对了,缺了人情——缺了那一种平易近人的人情。远远望去,天山在那天际无边的延伸,想用手去触摸,却无法触及,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让人瞬间觉得茫然,你看得到,却捉摸不到。

  而云南的山和人是分不开的,因为他们有了感情。云南的山是有感情的,在山的怀抱中成长的人们,记住了山的面容;习惯了孩子抚摸的山,也离不开云南人的欢声笑语。人把山的好记在思想上,山把人的情刻在了心里。我向往着东北的旅程,我想知道那里的山是什么样子,肯定是不拘一格吧!

  但转念一想,云南的山依旧最美,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滇山难为山。走尽千山万水,风景这边独好。因为云南的山,不仅仅是山;因为云南的山,已经象征了云南人的一种精神、秉性,我来自云南大山的怀抱,我忘不了奶奶的对联是一串红辣椒,我更确信,我的心就像云南的大山一样不放弃,不退后,也不低头。

  山城的秋优美散文 篇10

  外婆的山也是母亲的山。

  是母亲出生、成长和读书,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

  我出生在一个渔乡,对水过分熟悉而没有了神秘感,反而对山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敬。

  我的外婆就住在一个山脚下,我打小就喜欢到外婆家去,一是可以去看山了,另一样喜欢是可以坐坐汽车了,因为外婆家老远老远的,在我当小孩子的时候极少有人坐过汽车,坐在飞奔的车子上,看到路边两行高高的白杨树快速地分开,哎,那种感觉才叫做爽。

  外婆家的大门前有一块黑色光滑的石头,像一头黑猪,静静地躺在沙土中,夏天里,我最爱坐在她的上面乘凉,偎依在外婆的怀里,听外婆讲故事,看那周围黛色的群山,连绵不断,层层叠叠,有时还可以听到几声鸟儿苍凉的鸣叫……

  故事里有狼外婆吃了贪吃的小孩,有麻狗精(狼)抓了上山砍柴的少女,还有一半人脸一半毛脸的猴子抢了山下过路的女人做媳妇,还生了孩子……听到吓人的地方,我就往外婆的怀里钻,引起大人们哈哈大笑。

  我真的看到过好大的尾巴的红毛狗(狐狸)下山来偷鸡,然后就径直往山上飞奔,几只家狗在主人的怂恿之下追了上去,可是追也追不上它,眼看着红毛狗高兴地叼着鸡耀武扬威地翻过山梁去,气坏了山村的人们。

  大门外的禾场边有一个大大的卧牛石,灰色的,石头的上面也不平,有些像牛背。我可以骑上去,把它当着牛来骑,我记得我在它上面用小锤砸没有引的鞭炮,一个一个都能锤响,是我的三表哥教我的,很好玩。

  每次见到大表哥,他几乎都会提起那年那事。

  他说那年他盖新房,全家老小齐帮忙,将自己打制的小砖坯和瓦坯放到一座土窑里,然后封好窑口和窑门,又将从山上砍下来的树枝一点点地添到里面烧着,大表哥和舅舅几日几夜没合眼,守在窑口,直到将所有的砖和瓦都烧成青灰色,窑烧好了,人瘦了一圈。

  我当时只有六七岁,也很懂事,帮着搬砖搬瓦,进窑和出窑,从不叫累。

  那年,外婆家全家仅仅剁了两斤肉过年,可大表哥特地给我一元崭新的钱压岁,我当时沾沾自喜,高兴得不得了,这是我的表兄弟都没有的。而大表兄至今还为这事觉得对不起我,感到内疚。

  外婆家当时的困难不是一家的,是整个国家的困难,虽然生活苦一点,但是这里的山山水水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外婆家的山不高,我从小便爱爬这座山。十几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顶上,几个表兄弟老是带我到山顶上远眺。

  从山顶上往左看是山,往右看还是山,外婆的山确实是太矮了。

  从山上往下看,人一下子变小了,山下的房屋也变得很小很小了,等我下得山来,往上一望,山上的人又变得很小,原来蛮大的石头和大树也变得很小很小了,怎么就在眼跟前的东西能变小呢!我小时候就是弄不懂。

  爬上山巅,有些不大的山洞,可以找到有野兽活动过的痕迹,有它们的毛发和粪便。密密的灌木丛中,有些小的动物在躲藏,比如野兔,黄鼠狼,獾子,野鸡,麂子,野猪等等,树上也生活着有很多的鸟儿,看到我们这群不速之客都扑棱棱地飞走,留下大大小小的鸟巢。我们这群小捣蛋就大干坏事了,掏鸟蛋,扒野兽的窝,企图找到小野狗小野猪之类带回家去养。

  绕着山脚下的小溪,水很清也很浅,流淌在铺满鹅卵石的河床上,在稍大一些的地方水也深些,不少的鱼虾、螃蟹游来游去,我表兄弟们带我去抓鱼、蟹,用筛箕捞鱼,碰到有运气的时候还真的有不少的收获呢。常常看到吃饭的时候,放在饭上面蒸的那钵小鱼虾就是他们原来抓来晒干的成果。

  表兄弟们去砍柴的时候从不要我跟着去,嫌我小,增加他们的负担,当他们挑柴回来时还要用秤称一下,比比看谁的柴多,可羡慕死了我。据我当时想象,他们去砍柴的山上肯定有猴子在吃野果子,怕我被猴子捉去了。

  虽然他们没带我去砍柴,但是他们教我踩高跷来补偿我。

  他们的高跷是用棍子绑的高跷,先将两根短棍子绑在两根长棍子上,然后将两根长棍子夹在怀里,两只脚踩在短棍子上,手脚并用,在禾场上走来走去,互相追逐嬉闹,我胆儿小就是学不会。

  三十几年一晃就过去了,当时的小伙伴都长成中年人了,外婆早已谢世,小山村也长大了不小。原来破旧的矮房都变成了高大漂亮的洋房,一群群偎依在山下向阳的地方,周围绿树成荫,鸡鸭牛羊肥硕。

  山依然矗立在那里,山下小溪里的水还是那样的清澈日夜汩汩流淌,那口古老水井依然在,水依旧清澈见底,但是没有人用它了,家家户户都有了自来水,黑猪石、卧牛石还卧在那里,土窑现在也在,只是早没人用了而破败,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野兽多了,野兔,麂子,野鸡,野猪还经常下山光顾……

  大表哥说现在的生活真好了,孩子们都在外地发财了,开了工厂了,将家乡的人员都带去打工,老人在家过得富足安乐,日子好得真没话说。

  母亲每次说起老家都笑逐颜开,说起那么美的山,那么美的水,和那里的人们,都表现出深深的思念,可以想象:在青青的山坡上,一个小姑娘在守着一群羊,她的身后山花一路铺陈直到白云漂浮的天际下,小姑娘的手里拿着小小的鞭子,头上插着美丽的野花……也难怪她出来都五六十年了还念念不忘,还依恋着外婆的山。

  外婆的山也是母亲的山,它在母亲的心中很高很高,那是她的根,也是我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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