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伤自尊的工分散文
“工分,工分,社员的命根。”这句曾经广泛流行于我国农村的口头语,形象地诠释了工分对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锅饭时期公社社员的重大意义。它是量化劳动效力的单位,是年终生产队向社员分配生活资料的参照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那可是涉及全家温饱的大事啊!记得当年生产队一个男性壮劳力一天的劳动代价是记十个工分。冬闲季节,也要出工,按80%计。非壮劳力、妇女、儿童根据体力、技术情况酌减。
说到工分,我的记忆又回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冀东故乡。那时,刚结束三年自然灾害,我高小毕业回村务农。生产队长低头看我几眼,伸手攥攥我细细的胳膊,嘴里嘟囔着:“这孩子弱巴,干不了农活,跟着你三爷放猪去吧。”
“给我多少工分啊?”我怯怯地问。
“四分吧!”队长没解释,甩手走了。
家乡当时的习俗:家家户户都养猪,各家分散养,生产队集体放。放猪,可以节省各家喂猪的饲料,猪到田野里自由觅食,长得壮,肥得快。每天,生产队里的上工钟声一响,我和三爷走街串巷,一声高喊:撒猪喽!家家户户主人打开猪栏,大猪、小猪像离弦的箭,窜出猪窝,融入猪群。我俩一前一后,一少一老,赶着队伍,一路上,猪叫,人喊,浩浩荡荡,直奔村外。或水草丰茂的草地,或收割了庄稼的大田,任凭猪自由觅食。直到傍晚,大猪小猪填饱了肚子,才打道回府。
春去秋来,一晃就是一年。年底,队长对我说:“你三爷说了,小子干得不错,给你涨一分。”一年后,另一名孩子接了我的班,我开始正式下田干活,每天挣五个工分。
那时,我非常羡慕那些每天挣十个工分的大人。我想,虽然只上了六年学,在村里也算个文化人,一天下来,才挣半个劳力的工分,丢人啊!
第二年秋后,我听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公社水库加固,每个生产队抽三个男劳力,每天记十分。结了婚的男人,谁愿意扔下老婆孩子到外边卖苦力?队里几次开会动员,无人应答。无奈,队长宣布,只要肯出去,每天再加五分。早已按捺不住挣高分欲望的我,把手高高地举过头顶,一句“我报名”,招来一阵哄笑。我明白,大伙笑我还是个孩子。队长见有人捧场,脸上露出笑容,“好样的,有志气。就是小了点,没关系,我和公社沟通一下,你就准备吧。”一周后,我带着一卷破旧的铺盖,提着一口袋玉米面口粮,坐着村里的拖拉机,和十几名大人一起,来到了水库工地。具体工作是拓宽水库溢洪道。每天在技术员带领下,打眼放炮,拉车清理现场石屑。一把十八磅大锤,我抡不起来,就是能抡,也没人敢扶钎,怕我“嘴巴子没毛,办事不牢”。领队派我去拉车,运石子,清现场。一天下来,筋疲力尽,躺在房东家的地铺上不愿起来出工。但是,一想这一天下来就是十五个工分,一天顶三天,就来了精神,咬牙坚持吧。直到快过年时,才收工回村。几个月下来,挣了一千多个工分,很有成就感。
从那时起,我觉得自己长大了,走路腰板直了,在队里也是条汉子了。可是回到村里,工分降了,还是五分。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对生产队评分有成见的`还有二姐。她大我八岁,小时候照看我,耽误了上学。但是她自幼聪颖好学,性格开朗,身体健壮,是村里的妇女队长。春天抗旱挑水,夏天大田拔麦,常常让那些男人汗颜。可是,她每天只挣八分。对于这种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怪相,二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为了更多妇女的权益,曾利用各种方式抗争,但终无结果。直到姐姐出嫁,带着遗憾离村。
1965年夏天,我正在地里干农活。村党支部书记带着一个陌生人来到地头,喊我。我应声放下手中的活,跑到书记跟前。按照村里的辈分,我叫他大哥。大哥指着那位陌生人说,这是公社新来的高书记。我用旧上衣擦了擦手,和那位书记的手握在一起。高书记说:“小伙子,想不想出去搞‘四清啊’?”我说,“想。”“那好,你的情况,村支部介绍过了,等政审合格后,你就去。”高书记走后,我问大哥,“搞‘四清’一天记几个工分啊?”大哥说:“傻小子,你如果能当‘四清’工作队员,就是吃皇粮的干部了。”时间不长,政审合格,公社来了通知,立即起身,去唐山‘四清’工作团报到。第二天,我穿着姐姐连夜缝制的新衣服,揣着吃皇粮的梦想,踏上了去唐山的路。
那年,我十八岁,唐山社教工作队员,每月津贴二十元。从此,我告别故乡,也告别了那伤自尊的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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